<dfn id="w48us"></dfn><ul id="w48us"></ul>
  • <ul id="w48us"></ul>
  • <del id="w48us"></del>
    <ul id="w48us"></ul>
  • 風險應急預案

    時間:2025-03-08 10:20:15 詩琳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風險應急預案(精選28篇)

      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保不齊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盡可能減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響,預先制定應急預案是必不可少的。那么什么樣的應急預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風險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風險應急預案(精選28篇)

      風險應急預案 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國家標準為依據,正確應對突發性環境污染、生態破壞等原因造成的局部或區域環境污染事故,確保事故發生時能快速有效的進行現場應急處理、處置,保證院區及周邊環境、居住區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防止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發生,特制定適合本院的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應急救援預案的指導思想:體現以人為本,一旦發生突發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快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最大限度減少對環境的影響。

      二、應急預案適用范圍

      本院突發環境污染事故,包括廢水、危險廢物事故排放等對河水造成污染、對當地大氣環境造成污染、對院內員工或周圍居民的生命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環境污染事故。

      本預案適用于在本院區范圍內人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廢水、廢氣、固廢(包括危險廢物)、破壞事件,因自然災害造成的危急人體健康的環境污染事故等。

      三、危險辨實與評估醫院內如發生環境污染事故

      從物質的屬性上分主要有污水、固廢。從事故的類型分主要有危險品泄露、火災、廢水事故排放、大氣事故排放等。最易發生環境污染事故的單位是化學品存儲區、廢水處理區等,是防范事故的重點區域。人的操作失誤、防護不力、管理措施不到位和工作場所的設備設施存在隱患是造成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四、指揮機構、職責和分工

      (一)指揮機構

      指揮機構:機構內含現場指揮機構,負責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指揮工作。

      總指揮:

      (二)指揮機構職責

      負責“預案”的制定、修訂;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組織實施和演練;檢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發生重大事故時,由指揮部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踐救援行動;向上級匯報、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

      (三)成員分工

      總指揮:組織指揮院區的應急救援。

      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事故處置工作;負責滅火、警戒、治安保衛、疏散、道路管制工作;負責現場醫療事故指揮及中毒、受傷人員分類搶救和護送工作。負責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工作。

      其他人員:現場及有害物資擴散區域內的洗消、監測工作;必要時代表指揮部對外發布有關信息;負責維持事故現場穩定,對與事故應急救援無關的人員進行緊急疏散。

      五、風險防范措施

      對已確定的危險目標,根據其可能導致事故的途徑,采取針對性的預防措施,避免事故發生。各種預防措施必須建立責任制,落實到企業和各人。一旦發生情況時,盡力降低危害的程度。

      (一)化學品制度的管理措施

      1、儲于鋼瓶內的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或加壓溶解的'氣體受熱膨脹,壓力升高,能使鋼瓶爆炸。

      2、有些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相互接觸后會發生化學反應引起燃燒爆炸。

      3、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除具有爆炸性外,還具有易燃性、爆炸或中毒等事故。

      (二)廢水事故排放的風險防范措施

      本院污水處理站由專門管理人員進行溝通和解決。

      1、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安全責任人。

      2、實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并嚴格執行。

      3、做好勞動保護具的放置和管理工作。

      4、做好安全防護設施管理工作,持續進行安全生產和安全培訓。

      六、事故應急措施

      1、廢水事故排放應急措施:緊急停電時若出現廢水系統的供電模塊故障,單靠廢水調節池的調節容量來緩沖整個院區產生的廢水風險是很大的,利用備用的發電設備應急使用。

      2、監測系統發現廢水水質異常;發現時必須加大對廢水排放口的監測頻率,及時查找事故發生原因并排除。

      七、事故處置程序

      一旦發生環境污染事故,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上報后保部或環保中心。報告內容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故的簡要情況、污染源種類、數量、性質、傷亡人數等等。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已采取的應急措施等。

      根據專項指揮部總指揮的指令,立即組建現場救援組明確成員及現場組長和副組長,并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

      組員接到命令后,立即趕到現場,根據污染源總類、數量、性質為事故處理提供必要的技術指導,防止事故的擴大蔓延,防止二次危害的發生。要對現場的重要物資和設備等進行安全轉移。

      (一)現場污染控制

      1、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切斷污染源,隔離污染區,防止污染擴散。

      2、及時通報和疏散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員并參與受危害人員的救治。

      (二)現場調查與報告

      1、污染事故現場勘察和技術調查取證。

      2、環境監測:一般要求水污染在4小時內,氣污染在2小時內定性檢測出污染物的種類及其可能的危害。24小時內定量檢測出污染物的濃度、污染的程度和范圍,發出檢測報告,并采取污染跟蹤監測,直到污染事故處理完畢,污染警報消除。

      八、現場保護

      醫院內必須保護事故現場,參加救援搶救的每個人要嚴格保護事故現場,確因搶險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作出標志、拍照、纖細記錄和繪制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主要痕跡、物證等。

      九、應急保障

      保證事故應急救援所需要經費充足、通信保障、物資保障、宣傳和培訓等。加大對環境保護的宣傳力度,培養一技術批訓練有素、有責任心的專業人士。

      十、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和出現的新情況,應及時修改預案。

      風險應急預案 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在雷電、大風、雨雪、冰凍等極端惡劣天氣下,可能導致污閃、冰閃、舞動等事故發生,從而對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帶來嚴重威脅;為加強各類惡劣天氣情況的監測,做好電網應對極端惡劣天氣的各項預控措施,充分發揮小浪底電廠作為河南電網氣象和災情觀測點的重要作用,進一步全面做好電網安全運行工作,結合小浪底水力發電廠生產特點,特編制此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

      《小浪底建管局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試行)

      《小浪底水利樞紐建設管理局突發事故總體應急救援預案》

      《河南電網應對冬季惡劣天氣預警預控預案》

      《電力企業綜合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電力企業專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國家、行業和地方政府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政策。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水力發電廠管轄生產區域內發生大霧、大風、雨雪、冰凍等極端惡劣天氣現象。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緊密監視生產區域周邊天氣狀況,堅持以人為本原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實現由事故處理向事故預防轉變,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2)應急救援工作以“保人身,保樞紐,保電網,保設備”為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救結合”的原則。

      (3)水力發電廠突發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由廠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實施。

      (4)應急救援工作按照水力發電廠下屬各二級部門責任區域劃分,事故發生單位首先采取自救措施,做好初起事故的應急處理,控制事故的蔓延,盡量減少損失。

      (5)應急救援工作采用各二級部門自救與全廠救援相結合,各二級部門服從水力發電廠統一安排,做好救援工作。

      3、事件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事件風險的來源、特性

      天氣隨著季節、氣候的變化更替,也不斷變化著,雖有規律可循,但也不能排除偶然因素所引發的天氣突變,由此而形成的極端天氣,往往對電力安全生產帶來不同程度的影響。為了減小天氣因素對電力生產的危害,我們必須高度重視,針對不同天氣狀況采取不同的應對措施。

      3.2事件可能導致緊急情況的類型、影響范圍及后果

      極端惡劣天氣是指雷電、大風、雨雪冰凍等不正常天氣狀態。夏季的電閃雷鳴,常常會改變小浪底水力發電廠10KV廠用電的正常供電方式,降低廠用電系統的供電安全可靠性;大風強風天氣則會導致電站外送線路出現跳閘,影響電力供應;而冬季的雨雪冰雹等,往往導致污閃、冰閃等現象出現,從而有可能造成發電廠開關站一次設備絕緣降低,導致線路跳閘,發生停電事故。

      所以一旦出現這些天氣狀況,應及時按照本預案進行處理,盡可能的減少天氣原因對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所產生的危害。

      4、事件分級

      應急事件級別分為三級:

      4.1一級

      雷電、大風、雨雪冰凍天氣導致小浪底水力發電廠母線差動保護動作,開關站一次設備大范圍動作,嚴重威脅電網安全。

      4.2二級

      雷電、大風、雨雪冰凍天氣導致小浪底水力發電廠局部外送線路故障、跳閘,外送出力受到影響。

      4.3三級

      雷電、大風、雨雪冰凍天氣影響小浪底水力發電廠廠用電安全運行。

      5、組織機構與職責

      5.1應急救援指揮系統

      水力發電廠應急救援指揮系統由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急救援辦公室組成。

      5.2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5.2.1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水力發電廠廠長

      副總指揮:水力發電廠副廠長、總工

      總指揮負責指揮、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理,與外單位應急反應部門、機構進行聯絡,調動各種應急救援資源,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危害和損失,保證相關人員的安全。

      副總指揮負責協助總指揮組織和指揮應急操作任務,向總指揮提出應急反應對策和建議。在總指揮的指揮下分別指揮管轄應急救援隊伍按職責開展應急救援行動,及時向應急救援總指揮匯報現場救援情況。

      5.2.2應急救援辦公室

      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管理機構為水力發電廠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廠安監部。

      主任:安監部主任

      成員:安監部專責工程師

      應急救援辦公室執行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決定,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水力發電廠突發安全事件應對工作,組織編制和修訂水力發電廠應急救援預案,督促檢查預案演練工作,應急預案啟動后為應急救援指揮部提供信息、預案、建議和指揮場所等,組織協調有關應對突發安全事件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5.3應急救援工作組

      應急救援工作組由技術保障組、后勤保障組組成。

      應急救援工作組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應急救援和事故處理的技術服務和后勤保障工作。

      5.3.1技術保障組

      組長:生技部主任

      副組長:安監部主任

      成員:生技部、安監部全體人員

      負責應急處理時提供有效的技術服務,根據事故現場的特點,及時向應急救援指揮部提供技術方案,有效地指導應急反應行動中的技術工作,組織相關技術和管理人員對人身傷亡事故和危險源進行風險評估。

      5.3.2后勤保障組

      組長:廠辦公室主任

      副組長:生產保障部主任

      成員:廠辦公室、生產保障部全體人員

      負責保證應急救援的交通、后勤及善后處理工作,組織應急救援所需物資、材料、工具及其它物品,聯系醫療救護人員,協助做好受傷人員搶救及護理工作。

      5.4應急救援隊

      應急救援隊由運行調度分廠應急救援隊、發電維護分廠應急救援隊、水工分廠應急救援隊、水電供應部應急救援隊組成。

      5.4.1運行調度分廠應急救援隊

      隊長:運行調度分廠廠長

      副隊長:運行調度分廠副廠長

      成員:運行調度分廠全體人員

      5.4.2發電維護分廠應急救援隊

      隊長:發電維護分廠廠長

      副隊長:發電維護分廠副廠長

      成員:發電維護分廠全體人員

      5.4.3水工分廠應急救援隊

      隊長:水工分廠廠長

      副隊長:水工分廠副廠長

      成員:水工分廠全體人員

      5.4.4水電供應部應急救援隊

      隊長:水電供應部主任

      副隊長:水電供應部副主任

      成員:水電供應部全體成員

      各應急救援隊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應急救援和事故處理工作。應急救援隊隊長召集各參與搶險救援部門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救援方案,制定具體救援措施,明確職責分工,指揮實施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對各個應急救援環節進行協調,采取措施盡量將事故損失減小到最低程度,及時向應急救援指揮部匯報現場救援情況。

      副隊長在隊長的領導下協助隊長工作。隊長不在時,行使隊長的權利與義務。

      6、預防與預警

      6.1危險源監控

      6.1.1小浪底水力發電廠運行調度分廠值班人員,需在當班期間及時關注天氣預報,了解所處地域氣候規律。當接到調度部門轉發的省市氣象臺發布的災害天氣氣象預警后,應注意現場設備監控重點,作好重要設備跳閘的。事故預想。

      6.1.2小浪底水力發電廠值班人員,每天需通過地面中控室互動信息系統定時向河南省調匯報當日周邊天氣情況,時間為每日06:00、15:00,基本格式為:“XX時XX電廠附近有大風(大霧、雨雪等)”,若無特殊天氣情況也應匯報,基本格式為:“XX時XX電廠附近天氣晴好”。

      6.1.3小浪底水力發電廠如出現雷電、大風、雨雪冰凍等極端惡劣天氣時,應在第一時間內電話匯報省調,并密切跟蹤天氣變化情況,視災情縮短匯報時間間隔。若氣象部門發布紅色氣象預警時,小浪底電廠應按照上級調度要求每一小時匯報一次,直至天氣轉好且經上級調度同意后方可停止匯報。

      6.1.4省公司啟動大面積應急預案,發布黃色及以上預警信息,小浪底水力發電廠在收到預警后,應立即匯報本單位應急領導小組,按照省公司應急預案要求開展各項工作,并將本單位啟動情況及時匯報省公司應急辦。

      6.1.5小浪底水力發電廠運行值班人員在收到氣象部門發布的.災害天氣氣象預警后,應結合《小浪底水力發電廠保廠用電及應對大面積停電事件的預案和處置應急預案》的要求,盡快匯報調度分廠領導,并由應急領導小組決定是否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

      6.2預警發布

      夏季雷雨大風,電閃雷鳴,冬季霧霾、大雪冰凍天氣時,如果再滿足下列任意一項條件,則極端惡劣天氣預警行動的條件滿足。

      6.2.1小浪底電廠10KV廠用電某段出現母線接地、PT斷線報警。

      6.2.2開關站一次設備絕緣降低,出現爬電、閃絡。

      6.2.3上位機監控系統出現“直流系統絕緣降低報警”信號。

      6.2.4開關站一次設備上送監控系統異常運行信號。

      6.2.5母線差動保護動作、失靈啟動,相應線路保護動作信號出現。

      6.3預警行動

      6.3.1一級預警

      出現的極端惡劣天氣,有可能導致小浪底水力發電廠母線差動保護動作,開關站一次設備大范圍動作,嚴重威脅電網安全時,為一級預警;此時應加強天氣實時監測,隨時告知河南省調調度中心電廠周邊天氣狀況,做好事故預想,積極防范,并上報電廠應急救援辦公室,同時做好全廠對外停電后的黑啟動準備。

      6.3.2二級預警

      當出現極端惡劣天氣,有可能導致小浪底水力發電廠局部外送線路故障、跳閘,外送出力受到影響時,為二級預警;此時應加大開關站巡檢力度,注意開關站一次設備加熱器的投退使用,注意觀察一次設備絕緣支柱工作情況,有無爬電、閃絡現象的發生,輸電線路是否隨大風出現擺動,設備端子箱內有無積水,必要時立即通知維護人員及時趕赴現場進行處理,并通知電廠應急救援辦公室。

      (1)小浪底電廠在接到調度部門轉發的省市氣象臺發布的大風預警天氣時,運行人員要提前做好加強對關站的巡檢,尤其是針對在合閘位置的西刀閘的檢查,檢查西刀閘拐臂是否有彎曲,如果有立即匯報值長,并及時通知維護,由維護人員操作西刀閘把手向合閘方向手動搖西刀閘,并確認拐臂不再彎曲,保證西刀閘動、靜觸頭完全接觸,如果已經到位,操作把手已不能搖動,將此情況做好記錄,并加強對此刀閘的巡視力度,同時匯報調度分廠領導。

      (2)在大風持續時段內,運行人員要特別針對開關站在合閘位置的西刀閘巡視力度,要求每半個小時巡查一次。在大風中仔細查看在合閘位置的西刀閘,查看在大風中西刀閘是否偶爾有打火拉弧放電現象,一旦發現立即匯報值長,準備好轉移負荷或停運準備。

      (3)在大風過后,運行人員要對開關站再次巡檢,檢查大風后的開關站有無異常情況,特別檢查在合閘位置的西刀閘動、靜觸頭間的情況。

      (4)如果發現放電現象,說明動、靜觸頭沒有完全夾緊或者由于外力造成動靜觸頭間經常放電從而使動靜觸頭間產生凹痕,造成動靜觸頭間不能完全接觸。立即匯報值長,并及操作西刀閘向合閘方向手動搖要把,看放電現象是否消失,如果放電現象不能消除,立即匯報調度申請將負荷倒至東刀閘,同時匯報調度分廠領導。

      (5)小浪底水力發電廠運行人員,平時巡檢開關站時,要加強對端子箱、開關柜、刀閘控制箱內的加熱器的檢查,發現加熱器損壞的,及時聯系維護處理,確保整個冬季,開關站內所有加熱器正常運行。

      (6)如遇大雪天氣,在大雪停止后,要立即清掃開關站內的主要道路,以及端子箱、開關柜、刀閘控制箱上的積雪。

      6.3.3三級預警

      當出現極端惡劣天氣,有可能影響小浪底水力發電廠廠用電安全運行時,為三級預警。此時應加強全廠設備巡查,重點檢查廠用電切換系統等事故保安設施運轉是否正常,確保機組安全啟停。尤其是廠用電系統相關進線聯片狀態,備自投開關聯片狀態,查看備自投合閘、跳閘聯片是否在投;檢查機旁自用電進線開關、聯絡開關控制方式,自復投與自復切方式是否正確。

      風險應急預案 3

      為了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災害的發生,以及保障因事故需要救援或撤離的人員得到及時有效的援助,我們制定了以下風險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

      一、日常組織和準備工作

      1.分公司負責組織成立事故現場應急指揮小組,確保在事故發生時能夠親臨現場指揮搶險救援工作。其他員工也應根據預案負責相應的響應工作。

      2.配置應急救援設施和器材,并定期檢查保養,確保應急救援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3.組建一支經過應急培訓的救援小組,確保應急小組成員熟知各種應急處理方法并能熟練掌握各種應急救援器材的使用方法。

      4.定期組織對應急救援小組及全體員工進行應急救援相關知識的培訓。

      二、發生一般事故的應急處理

      1.在發生事故或緊急情況時,現場人員應立即采取應急求援、報警等措施。

      2.如果發生人員傷害事故,現場人員應采取以下急救措施:如果傷者傷勢較輕微,能夠站立并行走,現場人員應將傷員轉移至安全區域,然后消除或控制現場的險情,并找車護送傷者到醫院做進一步的檢查。

      如果傷者行動受到限制,身體被擠、壓、卡、夾住無法脫開,現場人員應立即采取措施,盡快將傷者從事故現場轉移至安全區域,防止傷者受到二次傷害,并采取相應的急救措施。

      如果傷者傷勢較重,出現全身有多處骨折、心跳、呼吸停止或可能有內臟受傷等癥狀時,現場人員應立即根據針對傷者的癥狀,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蘇等急救措施,并在施行急救的同時派人聯系車輛或撥打醫院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者送往就近醫院治療。

      3.如果發生火災事故,現場人員應采取以下急救措施:如果現場火勢較小,現場人員應立即采用配備的干粉滅火器或消防砂等消防器具進行滅火,并向主管生產的經理報告現場情況。

      如果現場火勢較大,現場人員無法控制住火勢,有可能發生爆炸危險時,現場人員應立即派人撥打火警電話119,請專業消防隊員前往滅火,并將上述情況向主管生產的經理報告。

      組織將事故現場內人員撤離至安全區域,同時將傷員轉移至安全區域,并對傷者進行急救。

      發生交通事故時,應立即將傷員轉移到安全區域,并對傷者施行急救。同時,通知主管生產的經理前往處理事故。若車輛著火,駕駛員應立即停車并將車熄火。采用隨車配備的滅火器進行滅火。若火勢較大或火場可能有發生爆炸危險時,應立即撥打火警電話119,請專業消防隊員前往滅火。同時將上述情況向主管生產的經理報告。

      在發生一般事故時,應采取以下應急救援程序:撤離、疏散事故可能波及區域內的其他人員,將危險品、易燃物品及設備等轉移到安全區域。清理路障,并保持場內外的道路暢通。協助、配合醫護人員搶救傷員,將傷員送上救護車。協助消防隊員滅火,阻止事故蔓延擴大。用警戒旗、繩封閉事故可能波及區域,并豎起“此處危險、禁止入內”的警告標志。事故處理結束后,應急救援組對事故區域進行必要的整理。經部經理按《事故調查程序》規定,組織或協合上級主管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并對調查及處理情況作書面記錄備案,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及業主提交事故記錄或報告的復印件。

      在監理過程中發生事故時,應及時了解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人物損傷情況,并做好文字和必要的影像記錄。同時立即向XXX工程師報告。要求施工單位執行事故處理應急預案,并監督執行。了解事故的準確全面情況和取證材料,并要求施工單位如實報告。按權限發監理指令如《工程暫停令》,先口頭再正式文書。配合事故調查組開展調查,提供相關工程資料和監理資料,協助調查組做好事故分析。督促施工方落實事故調查組意見,督促檢查現場搶救、補救、整改情況。督促施工單位編寫生產安全事故分析報告和糾正措施方案,對具體糾正措施,監理要進行監督、核查。

      9、當工程復工具備條件時,施工單位需要填報《工程復工報審表》,現場監理人員需要認真核查并簽批。

      10、在處理安全生產事故時,需要組織整理相關資料,分析事故原因和監理方的責任,總結教訓,并形成報告并存檔。

      受監工程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的處理流程如下:1.現場監理人員和XXX履行職責,向建設單位報告,并要求施工方暫停施工。

      2.向有關主管部門和監理公司負責人報告,并發出“工程暫停令”。

      3.施工方需要進行應急處理,并協助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督促施工單位落實事故調查組意見。

      4.施工方需要提出復工申請,并經現場監理人員檢查復工條件是否滿足,同意后方可復工。

      5.總結教訓,整理相關資料并歸檔。

      發生盜竊、搶劫案件時的應急處理預案如下:

      1.發生盜竊案件時,需要保護好現場,立即撥打110報警,并向主管領導報告,配合公安機關進行調查取證工作,對現場進行了解和財物損失預估,并記錄并向上級領導匯報。

      2.發生搶劫案件時,需要立即撥打110報警,同時向主管領導報告,如犯罪嫌疑人仍在現場,應組織現場人員實施抓捕,追捕犯罪嫌疑人時需要采取適當的方法,將相關資料、線索及抓獲的犯罪嫌疑人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并記錄并向上級領導匯報。

      人員意外傷亡應急預案如下:

      1.出現人員意外傷亡事件時,安全員應立即趕赴現場,查明情況,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

      2.若傷者尚未死亡,應立即組織搶救,并通知醫療救護中心,對骨折傷員需要注意盡量不要搬動,防止傷情加重。

      3.若傷亡事故系由觸電引起,應就近切斷電源或用絕緣物將電源線等撥離觸電者,再實施搶救。

      4.若傷亡事故系由設備故障或設施損壞引起,應立即通知相關部門管理人員到場,共同制訂搶救方案。

      在發生高空墜落物品砸傷的傷亡事故時,應該立即搶救傷員,同時保護好現場,拍攝照片或錄像,并留下目擊者的聯系方式,向警方報案。

      當傷者被送往醫院搶救時,應該記錄下救護車號碼、送往哪家醫院以及了解傷者情況,以便后續的處理和跟進。

      對于由設備故障或設施損壞引起的傷亡事故,相關部門應該在事發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公司應根據具體情況向主管部門匯報并查找原因,落實責任。

      在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遇到自然災害時,應該優先考慮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危害。具體應急程序包括:立即熄火,切斷車輛油、電路,拔打122報警并向保險公司報案,盡力搶救傷員并通知XXX,協助救援人員組織搶救傷員,對于裝有危險品及易爆品的車輛,應一并報告情況并了解基本處置方法。

      在車輛遇到自燃災害時,應該立即熄火并切斷車輛油、電路,同時采取可能的自救措施。將車上人員疏散至安全地帶,待災害過后方可離開事故地點,及時向保險公司和交管部門報案,并向單位安全員報告情況。

      風險應急預案 4

      一、指導思想

      應急救援預案的指導思想:體現以人為本,一旦發生突發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快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最大限度減少對環境的影響。

      二、應急預案適用范圍

      本廠區突發環境污染事故,包括廢水、廢氣、危險廢物事故排放等對河水造成污染、對當地大氣環境造成污染、對廠區員工或周圍居民的生命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環境污染事故。

      本預案適用于在本廠區范圍內人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廢水、廢氣、固廢(包括危險廢物)、破壞事件,因自然災害造成的危急人體健康的環境污染事故等。

      三、危險辨實與評估

      廠區如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從物質的屬性上分主要有污水、大氣。從事故的類型分主要有危險品泄露、火災、廢水事故排放、大氣事故排放等。

      最易發生環境污染事故的單位是化學品存儲區、輕柴油儲罐、生產區、廢水處理區等,是防范事故的重點區域。人的`操作失誤、防護不力、管理措施不到位和工作場所的設備設施存在隱患是造成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四、指揮機構、職責和分工

      (一)指揮機構

      1、專項指揮部:組建一個針對環境污染事故的專項指揮機構。

      2、現場指揮機構:機構內含現場指揮機構,負責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指揮工作。

      總指揮:xxx

      副總指:xxx

      成員:xxx

      3、日常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應急救援的日常工作。

      組長:xxx

      成員:xxx

      4、物業管理(行政):協助事故報警及事故處理工作,包括保衛治安、醫療、消防、物質供應等。

      組長:xxx

      成員:xxx

      5、應急救援專家組織

      6、根據發生事故的特點,組建應急救援專家組,由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建。

      組長:xxx

      成員:xxx

      (二)指揮機構職責

      負責“預案”的制定、修訂;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組織實施和演練;檢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發生重大事故時,由指揮部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上級匯報和向友邦發、

      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想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

      (三)成員分工

      專項指揮部總指揮:組織指揮廠區的應急救援。

      物業管理處: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事故處理工作;負責滅火、警戒、治安保衛、疏散、道路管制工作;負責現場醫療事故指揮及中毒、受傷人員分類搶救和護送工作。負責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工作。

      日常應急救援辦公室:現場及有害物資擴散區域內的洗消、監測工作;必要時代表指揮部對外發布有關信息。

      其它人員:負責維持事故現場穩定,對與事故應急救援無關的人員進行緊急疏散。

      五、風險防范措施

      對已確定的危險目標,根據其可能導致事故的途徑,采取針對性的預防措施,避免事故發生。各種預防措施必須建立責任制,落實到企業和各人。一旦發生情況時,盡力降低危害的程度。

      (一)化學品制度的管理措施

      1、儲于鋼瓶內的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或加壓溶解的氣體受熱膨脹,壓力升高,能使鋼瓶爆炸。

      2、有些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相互接觸后會發生化學反應引起燃燒爆炸。

      3、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除具有爆炸性外,還具有易燃性、爆炸或中毒等事故。

      (二)廢水事故排放的風險防范措施

      本廠污水處理站由專門管理人員進行溝通和解決。

      1、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安全責任人。

      2、實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并嚴格執行。

      3、做好勞動保護具的放置和管理工作。

      4、做好安全防護設施管理工作,持續進行安全生產和安全培訓。

      六、事故應急措施

      1、廢水事故排放應急措施:緊急停電時若出現廢水系統的供電模塊故障,單靠廢水調節池的調節容量來緩沖整個廠區產生的廢水風險是很大的,利用備用的發電設備應急使用。

      2、監測系統發現廢水水質異常:發現時必須加大對廢水排放口的監測頻率,及時查找事故發生原因并排除。

      七、事故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環境污染事故,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上報物業管理處、環保中心。報告內容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故的簡要情況、污染源種類、數量、性質、傷亡人數等等。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已采取的應急措施等。

      根據專項指揮部總指揮的指令,立即足見現場救援組明確成員及現場組長和副組長,并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

      專家組接到命令后,立即趕到現場,根據污染源總類、數量、性質為事故處理提供必要的技術指導,防止事故的擴大蔓延,防止二次危害的發生。要對現場的重要物資和設備等進行安全轉移。

      (一)現場污染控制

      1、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切斷污染源,隔離污染區,防止污染擴散。

      2、及時通報和疏散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員并參與對受危害人員的救治。

      (二)現場調查與報告

      1、污染事故現場勘察和技術調查取證。

      2、環境監測:一般要求水污染在4小時內,氣污染在2小時內定性檢測出污染物的種類及其可能的危害。24小時內定量檢測出污染物的濃度、污染的程度和范圍,發出檢測報告。并采取污染跟蹤監測,直到污染事故處理完畢,污染警報消除。

      八、現場保護

      廠區內必須保護事故現場,參加救援搶救的每個人要嚴格保護事故現場,確因搶險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作出標志、拍照、纖細記錄和繪制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主要痕跡、物證等。

      九、應急保障

      保證事故應急救援所需要經費充分、通信保障、物資保障、宣傳和培訓等。加大對環境保護的宣傳力度,培養一批訓練有素、有責任心的專業人士。

      十、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和出現的新情況,應及時修改預案。

      風險應急預案 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機制,提高企業應對涉及公共危機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公司范圍內所有發生或可能發生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預防及應急處理。

      2、企業基本概況

      贛州嘉德電子有限責任公司位于贛州市香港工業園,公司占地面積50000平方余米,新建現代花園式廠房70000平方余米,全中央空調車間以及公寓式住宿環境,全面導入ISO9001:20xx管理體系,健全的管理制度,完善的娛樂配套設施,全面實行5S管理,公司專注于安防電子以及智能家居消費電子產品研發,產品包括可視樓宇對講、警報系統、移動云盤、移動電源等,是一家集研發,生產,銷售為一體的專業高科技電子制造商。

      2.1企業名稱、詳細地址、概況。

      2.2企業經濟性質、隸屬關系、從業人數。

      民營企業、60人。

      2.3企業地理位置。

      贛州開發區香港工業園寶福路北以東,贛通大道以南。

      3、危險源基本情況

      3.1化學品目標及其危險特征。

      本公司化學品為貼裝元器件的錫膏(環保產品)、焊錫用的助焊劑,其中助焊劑為易燃品。

      3.2危險性分析。

      3.2.1本公司使用的機械設備在規定的整個使用期內,由于機械設備自身缺陷或操作者違規失誤等因素,較易引起各類危及人身安全的事故。

      3.2.2本公司存在特種設備(如壓力容器),易引起爆炸事故,應按規定定期檢驗和加裝防護設備。

      4、事件分級

      執行《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關于突發性環境事件分級的規定,分為特別重大環境事件(Ⅰ級)、重大環境事件(Ⅱ級)、較大環境事件(Ⅲ級)和一般環境事件(Ⅳ級)四級。具體分類標準參照《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5.工作原則

      5.1“預防為主、減少危害”,切實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迅速反應、及時控制。

      5.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堅持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各部門、各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協同作戰,確保有序進行。

      5.3“先控制后處理”和“企業自救、屬地管理,整合資源、聯動處置”原則,果斷提出處置措施,防止污染擴大,盡量減少污染范圍,同時向當地政府報告,必要時可請求社會救援力量支持。

      6、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6.1組成。

      6.1.1公司成立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由總經理、安環部、生產部、辦公室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總經理不在的情況下由廠長和環境管理監督員進行現場指揮。

      6.2職責。

      6.2.1發生事故時,由指揮部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6.2.2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

      6.2.3向上級匯報和向友鄰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

      6.2.4負責保護現場和相關數據。

      6.2.5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經驗教訓。

      6.3分工。

      6.3.1總指揮:全面組織指揮公司的應急救援工作。

      6.3.2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6.3.3廠長:負責事故處置時生產系統開、停調度工作,協助總指揮負責工程搶險、搶修的現場指揮。

      6.3.4安環管理員:負責事故現場環境監測、物料檢測及有毒物質擴散區域內的洗消工作。

      6.3.5行政辦主任: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事故處置,事故現場通訊聯絡,對外聯系。負責搶險物資的供應和保障,負責現場醫療救護及中毒、受傷人員分類搶救和護送轉院工作。

      7、工作組組成成員和職責

      7.1撲救組:由公司義務消防隊組成,安環部負責人負責。

      主要職責:負責滅火、洗消和協助醫療救護隊搶救傷員任務。

      7.2處理組:由公司三廢處理人員組成,安全科負責。

      主要職責:負責回收物料、污染物處理方案的實施,使處理后的污水、固廢物達到規定排放標準。

      7.3安全保障組:由公司安保人員組成,安保隊長負責。

      主要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警戒,阻止非搶險救援人員進入現場,負責現場車輛疏通,維持治安秩序,負責保護搶險人員的人生安全,負責保護現場,以備調查。

      7.4物資供應組:由公司供應部人員組成,供應部負責人負責。

      主要職責:負責調集搶險器材、設備;負責解決全體參加搶險救援工作人員的住宿問題。

      7.5醫療善后組:由辦公室人員擔任,行政辦主任負責。

      主要職責:負責現場受傷、中毒人員的搶救、護送轉院及其它善后事宜。

      7.6事故調查組:組長由公司責任部門領導擔任,成員由劉起華、舒開有、龔英旺組成;

      主要職責:負責對事故現場的保護,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件的性質,提出應對措施,如確定為事故,提出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7.7搶險搶修組:由機修動力車間人員組成,車間主管負責,擔負搶險搶修任務。

      8、監測與預警

      8.1.風險監測與預防措施

      ◇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加強廠區內裝置、罐區等重點區域的,日常巡檢巡查,及時排除各種隱患;

      ◇完善避雷、消防設施,保證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的有效使用。

      8.2.預警

      當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后,立即報告指揮部并按照車間救援預案組織救援,現場指揮人員立即指派專人進行警戒,防止非搶救人員進入危險區。

      當發生重大事故時,指揮中心接到報警,立即下令保安組人員趕往事故發生部位進行警戒,防止非搶救人員進入危險區。公司指揮部門必須配合消防隊對廠區及周邊進行隔離。

      9、應急響應

      9.1分級響應機制

      9.1.1廠級預案響應條件:

      (1)重大危險化學品泄漏;

      (2)威脅事故所在單位以外部位;

      (3)重大的.廢水、廢氣和廢渣污染事故;

      (4)由于火災、爆炸引發重大環境污染等惡性事故;

      (5)事故所在單位領導向廠指揮領導小組請求支援;

      (6)毗鄰企業緊急求援,上級機關、市政府等緊急通知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要求啟動。

      9.1.2車間級預案響應條件:

      (1)危險化學品泄漏,或可能發生嚴重危險化學品泄漏;

      (2)威脅事故所在崗位以外部位;

      (3)出現較輕廢水、廢氣和廢渣污染事故;

      (4)由于火災、爆炸引起的一般環境污染等事故;

      (5)廠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指令啟動;

      (6)毗鄰車間緊急請求支援。

      9.2應急響應程序

      在發生火災、爆炸、有害物質泄漏等災害事故后,崗位負責人立即向車間主管報告,車間主管立即向指揮部報告,并按照車間事故預案的要求,組織人員進行初期救援,通過安全疏散通道迅速撤離危險區,集合地點為車間辦公室,由車間負責組織進行點名。當事故擴大,威脅撲救人員安全,現場搶救指揮人員可視情況組織義務消防隊員后撤。

      當發生重大事故時,指揮部接到報警電話,立即組織指揮部成員趕赴現場,指揮現場各類人員緊急疏散和撤離,集合點名地點為廠辦公樓前。

      當事故擴大,威脅到周邊居民區時,總指揮應立即報請園區領導,報警,并安排相關部門配合消防隊組織居民緊急疏散、撤離。

      在進行人員緊急疏散、撤離時,必須向上風向撤離,要從遠離泄漏危險化學品的釋放源方位撤離。在緊急撤離時,指揮人員和維護人員必須維持好秩序,不斷地向疏散人員進行喊話,穩定其情緒,避免出現恐慌,防止亂沖亂撞、互相踩踏、倒行、橫行等現象,做好扶老攜幼、傷員優先,疏散人員時要為搶險人員、運送搶險物資、消防車、救護車讓道。

      10、信息報送與處理

      10.1突發環境事件報告時限和程序

      在發生環境污染事件后,必須立即向指揮部報告,若在夜間,指揮部無人,則向值班人員報告,值班人員立即向廠長、車間主管報告,并及時通知安全環保部,安全環保部負責人應在事件發生后半小時之內向總經理報告,總經理應在事件發生后1小時之內向園區環保部門報告,并立即組織現場調查及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10.2突發環境事件報告方式與內容

      10.2.1廠內報告方式

      在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后,必須立即向指揮部報告,若在夜間,指揮部無人,則向值班人員報告,值班人員立即向廠長、車間主管報告,并及時通知安全環保部,同時啟動車間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急救處置預案,安全環保部經理應在事故發生后半小時之內向總經理報告。

      10.2.2廠外報告方式

      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后,總經理向園區或縣級環保部門根據事件的發展及處理情況隨時報告污染事件的初報、續報及處理結果報告。

      11、應急處置

      11.1工藝處理措施

      按照在發生突發危險化學品事故后,應根據工藝規程、操作規程的技術要求,確定采取的處理措施,嚴格執行崗位操作規程中關于異常情況識別和處置的要求,并按照所在單位的車間級事故應急處置預案組織進行事故初期搶險救援。

      風險應急預案 6

      高速公路惡劣天氣風險事故應急預案為提高高速公路在惡劣天氣條件下的通行能力,最大限度地調動各單位和相關部門的保通工作積極性,充分發揮高速公路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至高速公路運營公司制定冬季惡劣氣候條件下聯合保通實施方案、交通管制預案、風險事故應急預案。工作原則和保通目標

      堅持顧全大局、各司其職、溝通協調、安全暢通的原則,路政、交警、征收、養護、交通工程等多部門密切配合,采取聯合巡邏等方式,保障高速公路惡劣天氣條件下的安全暢通,實現低事故率,低封閉率的總體保通目標。組織領導、職責分工由公司領導、路政大隊及各支隊管理人員組成應急預案領導小組。高速公路交警和各路政支隊建立聯合巡邏制度,共同負責惡劣天氣條件下的路況巡查、交通事故現場的前期處置、分流點的執勤、路況信息的收集工作。值班室在得到惡劣天氣預報后,立即通知各路政大隊,養護部門、收費站,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各收費站負責高速公路在惡劣天氣條件下封閉信息的公告,由交警、路政部門配合做好站區分流疏導工作。利用電子顯示屏及時、準確發布路況信息、關閉和開通信息。

      養護部門及時聯系養護公司負責雪天路面的防凍、撒鹽、除雪、除冰工作。

      關閉高速公路的程序

      1)遇到下列情形之一,不具備通行條件時,可以關閉高速公路。

      ①雪、霧天或高速公路路面結冰影響安全通行;

      ②發生交通事故影響交通安全時;

      ③高速公路實施大規模施工作業時;

      ④惡劣天氣造成高速公路水毀、沉陷、塌方和其它情況影響正常通行時;

      ⑤由群體活動事件等人為因素造成高速公路嚴重交通擁堵或斷行時;

      ⑥因其它原因造成高速公路嚴重交通擁堵、斷行或影響車輛安全通行時。

      2)交警、路政聯合巡邏人員發現高速公路需要關閉的情形時,應立即逐級上報交警和路政部門值班室。

      3)值班室接到有關需要關閉高速公路的信息后,應及時了解有關情況,確實需要關閉高速公路時,由交警、路政部門協商關閉高速公路,并向各單位下達關閉指令。在下達關閉指令后及時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公告。

      4)各收費站接到關閉指令后,應關閉車道,在進入高速公路入口向司乘人員發布關閉信息。提示其選擇其它行駛路線,并利用可變信息板向車輛發布高速公路關閉信息,提示車輛駛離高速公路。

      5)開通高速公路參照關閉程序進行。

      聯合通保措施

      1)建立聯合巡邏制度

      白天的聯合巡邏白天的巡邏以交警為主。巡邏密度、巡邏方式以路面情況的上報按照有關規定執行。交警負責糾正交通違法行為,先期處置治安案件、交通事故及其它路面突發事件;路政人員按照路政部門的規定處置負責分內的`事務。夜間巡邏主要以路政部門為主,由路政大隊派出巡邏車,車上配備至少兩名路政人員和一名交警,路面情況的上報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2)工作要求

      遇有交通事故時,路政隊員負責設置現場安全區,交警負責事故現場勘查。巡邏車應隨時保持與大隊的通信聯絡,巡邏車上路必需攜帶分流設備。

      3)加強值班制度各單位在雨、雪、霧等惡劣天氣下必須

      加強值班室管理,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和主要領導負責值班制度。要保持通訊暢通,帶班領導必須保持24小時通訊聯絡,路況信息反饋必須及時準確,做到正常情況下每隔1小時向監控中心匯報,特殊情況下及時匯報。

      4)嚴格執行惡劣天氣備勤制度各路政大隊在惡劣氣候條件下,大隊做到一線之后路政人員實行全員備勤、住隊管理、與此同時,對路況實行間斷巡邏,隨時監控路況變化情況。通過媒體發布惡劣天氣條件下的路況信息。

      霧天情況下的保通預案

      1)高速公路能見度在200米至500米時:

      值班室在接到巡邏人員提供的路況信息后,將信息迅速傳達至各收費站,各收費站應在顯著位置發布公告,告知司乘人員因霧限速每小時80公里行駛。同時,利用電子顯示屏,不斷向車輛提供路況及交通管制信息。交警、路政人員應派出兩輛巡邏車,實行雙向不間斷巡邏,路政人員配合交警隨時糾正超速行駛、停車等違章現象,清除易發事故隱患。當高速公路出現交通事故時,路政人員應積極配合交警對事故現場實行交通管制,增設各種指示標志或警示標志,加大加長安全區的設置,防止二次或連續事故的發生。

      2)高速公路能見度在100米—200米,已經影響交通時:

      ①值班室接到路況信息后,值班室在接到巡邏人員提供的路況信息后,將信息迅速傳達至各收費站,各收費站應在顯著位置發布公告,告知司乘人員因霧限速每小時60公里行駛。

      ②各收費站設立外勤崗,必須提醒司機開啟霧燈、示廓燈、前后位燈;采取間斷放行,一般每通過30輛車后,間斷5分鐘再放行的原則。

      ③交警、路政應派出兩輛巡邏車實行雙向不間斷巡邏,并利用喊話器提醒車輛保持車距、車速及時處置超速、停車等違法行為。

      ④當高速公路出現交通事故時,路政人員應積極配合交警對事故現場實行交通管制,增設各種指示標志或警示標志,加大加長安全區的設置。

      3)高速公路能見度在50米—100米時

      ①值班室接到路況信息后,值班室在接到巡邏人員提供的路況信息后,將信息迅速傳達至各收費站,各收費站應在顯著位置發布公告,告知司乘人員因霧限速每小時40公里行駛。

      ②各收費站設立外勤崗,必須提醒司機開啟霧燈、示廓燈、前后位燈;采取間斷放行,一般每通過30輛車后,間斷5分鐘再放行的原則。

      ③交警、路政應派出兩輛巡邏車實行雙向不間斷巡邏,并利用喊話器提醒車輛保持車距、車速及時處置超速、停車等違法行為。對暫時不能行駛的故障車輛一律拖走,不能拖離的做好安全防護措施。

      ④對車流量較大的收費站派出巡邏人車及人員,協助收費站維持站區秩序,利用擴音裝置向司乘人員提供路況信息,提示行車注意事項。

      ⑤對未中斷交通的施工作業進行交通管制,必須把施工人員、車輛、設備撤離作業區,加強管理。

      ⑥當高速公路出現交通事故時,路政人員應積極配合交警對事故現場實行交通管制,增設各種指示標志或警示標志,加大加長安全區的設置。

      ⑦對已影響通行的交通事故,聯合巡邏人員可酌情實施分流,并對事故現場進行快速清理,待事故清理完畢后,再實行間斷放行。

      4)高速公路能見度在50米時

      ①巡邏車發現能見度低于50米時,立即報告路政值班室交警。路政接到路況信息報告后,應立即向省路警指揮中心報告,由省省路警指揮中心協商后并向各單位下達封閉指令,特殊的情況下可以封閉的同時報告。

      ②路政大隊應迅速把封閉信息傳達至各收費站,各收費站在接到封閉指令后,應關閉車道,在進入高速公路匝道口向司乘人員發布高速公路封閉通告,提示車輛選擇其它行駛路線。

      ③各收費站在高速公路封閉后,應預留緊急通道,保證救援車輛,特勤車輛,等必須通行的高速公路的車輛的通行需求。

      ④交警、路政大隊應向流量較大的收費站派出巡邏車及人員,協助收費站維持站區秩序,利用擴音裝置向司乘人員發布路況信息及封道指令。 ⑤交警、路政大隊應對封閉路段實行雙向不間斷聯合巡邏,及時向值班室匯報路況信息。交警、路政大隊在封閉路段兩端實施主線分流,全部車輛就近引出高速公路。

      ⑥對未中斷交通的施工作業路段,必須及時把施工人員、車輛、設備撤離作業區。

      ⑦對高速公路封閉后滯留在高速公路上的行駛車輛,交警和路政人員應引導就近下道,或到服務區停車,并封閉服務區出口,在接到開通通知后實施放行。冰雪天氣的保通在下下雪前路政大隊協調養護部門提前對橋面、坡道等易形成冰面的部位做好除雪、除冰準備。

      1)雪天,但氣溫較高,未出現積雪、結冰狀況,不影響高速公路正常通行時

      ①交警、路政大隊應對封閉路段實行雙向不間斷聯合巡邏,及時向值班室匯報路況信息,重點查看橋面、坡段的路面狀況,及時向上級匯報路況。

      ②當路面上出現交通事故時,交警,路政人員應對事故現場采取警戒措施,視情況延長警戒區并增設各種指示標志和警示燈具,防止連鎖事故發生。

      ③大隊值班室、高速交警值班室應及時向養護科、各收費站、交通運營中心、高速交警大隊執勤民警通報路況。養護部門應組織人員,做好設備、材料的準備工作,各收費站應向通行車輛發布雪天限速行駛通告。收費人員在向司乘人員發放通行卡時,應告知其限速行駛,注意安全,交通運營維護中心應按照高速交警的要求,利用區域及區域兩端可變情況信息板,向通行車輛傳遞路況信息、發布限速警告指令。

      2)雪天,出現少量積雪、氣溫較低,橋面、坡面、山區等路段出現積雪、結冰跡象,已部分影響正常通行時

      ①各大隊值班室、高速交警值班室在接到聯合巡邏車路況通報后應立即將路況信息通報高速交警大隊及路政值班領導、路政大隊、養護部門。組織各養護工區對橋面、坡道或積雪路段實施撒鹽、撒溶雪劑、撒除冰劑等除雪、除冰措施,保證該路段能夠限速通行。

      ②大隊值班室將路況信息及時通報各收費站、交通運營維護中心,由各收費站向通行車輛發布危險路段信息,提示其限速行駛。收費員在發放通行卡時,應告知司乘人員限速行駛,注意安全。交通運營維護中心應按照高速交警及路政部門的要求,利用可變信息情況板,向通行車輛發布路況信息和限速警告指令。

      發生運輸有毒有害或易燃易爆等危險品車輛事故的保通

      ①運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化學藥品、試劑等物質車輛通行高速公路之前,要向路政部門申報,經批準后,由路政車輛在運載車輛前引路通行,通行時車輛限速60公里/小時,不得隨意超速超車。如未經批準,收費站不得將危險車輛放入。

      ②運輸有毒有害或易燃易爆等危險品車輛,若發生交通事故或違反危險品運輸的有關規定,使被運輸的危險品在運輸途中突發性發生溢漏、爆炸、燃燒等,一旦出現將在短時間內造成一定面積的惡性污染事故。事故發生后路政引導車啟用車內自帶的應急物資處理現場,同時報警,根據事故大小要求增援。未經批準的過往運輸有毒有害或易燃易爆等危險品車輛事故發生后司乘人員可以通過手機或緊急求助電話撥打路政救援緊急電話求助。

      ③各大隊值班室、高速交警值班室在接到路政引導車通報或事故報警后,應立即將事故信息通報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接到路況信息報告后,充分了解事故情況,組織交警、路政人員應對事故現場采取警戒措施,并視事故情況延長、擴大警戒區并增設各種指示標志和警示燈具,防止連鎖事故發生,同時緊急調運應急物資前往事故現場。運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車輛在敏感水體大橋發生事故,路政部門應立即將事故信息通報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立即向省路警指揮中心報告,由省路警指揮中心協商后根據實際情況向各單位下達封閉指令,特殊的情況下應急預案領導小組可以封閉的同時報告。急預案領導小組同時通知119消防隊及環保部門,并協調各有關單位組織實施,立即啟動環保應急預案。

      ④路政大隊應迅速把事故信息傳達至各收費站、交通運營維護中心。各收費站向通行車輛發布危險路段信息,提示其限速行駛,收費員在發放通行卡時,應告知司乘人員限速行駛,注意安全。各收費站在接到封閉指令后,應關閉車道,在進入高速公路匝道口向司乘人員發布高速公路封閉通告,提示車輛選擇其它行駛路線。

      ⑤交通運營維護中心應按照高速交警及路政部門的要求,利用可變信息情況板,向通行車輛發布危險品事故信息、限速警告指令、高速公路封閉通告。⑤針對突發風險事故,應急預案領導小組通知路政大隊準備石灰和黃沙和木塞,前往事故發生地,已備急用。

      ⑥各收費站在高速公路封閉后,應預留緊急通道,保證救援車輛,特勤車輛,等必須通行的高速公路的車輛的通行需求。

      ⑦對高速公路封閉后滯留在高速公路上的行駛車輛,交警和路政人員應引導就近下道,或到服務區停車,并封閉服務區出口,在接到開通通知后實施放行。應急物資的準備在路政巡邏車、服務區、收費站進行必要的應急物資的準備。服務區、收費站設立應急物資的貯備專門區域。應急物資做好出入庫記錄,并根據出庫情況隨時補充物資,做好出入庫記錄。準備的應急物資有石灰、黃沙、木屑和木塞等必備物資,其中石灰用于處理酸性物質,黃沙、木屑用于路面防滑,并防止泄露液體流淌,木塞用于橋面直排泄水孔的堵塞,防止泄露的危險物質通過直排泄水孔流入橋下,污染水體。

      風險應急預案 7

      1總則

      交通安全風險應急預案是指是以減輕人員傷亡、降低損失為目的在交通事故發生后較短時間內采取迅速、有效的手段和措施防止因此而產生的事故擴大和人員財產損失的重大補救措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貝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風險管理控制程序》等有關內容制定本應急預案。

      本應急預案適用于在上下班、公出途中發生的重大交通安全事故中我公司人員。

      2應急機構及其職責

      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職責

      組長負責下達啟動應急預案命令領導和指揮現場應急搶救工作。當重大交通事故發生時迅速組織應急小組成員上崗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開展工作盡快查明事故原因及時下達指令組織協調搶救工作和啟動應急工作預案全面了解和掌握搶救過程的人員、車輛損失情況及時處理搶救過程的重大問題修改預案分析處理事故上報處理結果。

      救援行動組

      積極參加傷亡人員的救治幫助其他人員從危險地帶撤離消除現場存在的各種隱患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負責事故發生時的現場保衛、人員救護、搶救車輛等協調工作及時進行救護及運送人員。

      事故處理組

      組織現場作業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查明事故原因現場情況

      協助交警部門處理事故

      協助保險公司進行財產損失及人員傷亡情況的評估在短時間內將事故原因及事故基本情況上報領導小組。

      3應急事件的預防

      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在上下班高峰期間橫穿馬路或超速行駛。

      公司帶車人員嚴禁疲勞駕駛酒后開車應嚴格按規定行車謹慎駕駛。

      通勤班車嚴禁超員超速行駛特別是在繁華街道上下班高峰時應采取耐心、冷靜、謹慎駕駛防止急躁情緒的發生。

      應定期進行書面或口頭安全教育在經常發生事故地段應提醒公司員工注意。

      4應急預案的啟動

      當重大交通事故發生后由當事人或知情人立即向本單位匯報并向應急領導小組匯報時間、地點、傷亡情況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根據情況啟動本應急預案各應急組成員應各就各位參加事故應急處理。

      各應急小組成員接到命令后應迅速到位并全力進行事故搶救。

      5危急事件的應對

      當事故一旦發生時立即報告交警部門積極救護傷員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就近送達醫療部門救治。

      事故發生后救治傷員時應該依照先危重后輕傷的原則進行防止避重就輕延誤救治時機造成二次傷亡事故。

      公司車輛調度時必須按照應急小組的要求保證車輛的使用和救援的急需。

      如通勤班車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應盡快啟動應急車輛保證正常生產、生活用車。

      保護現場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做好標記。

      事故現場勘察清理后應及時做好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在應急領導小組的指揮下完成好下一步任務防止突發事件的發生。

      6總結

      在事故發生后應急領導小組應對該風險事件工作總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全面的總結深入調查分析問題的根源并針對性地對后續的政策提供建議。

      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處理好傷亡家屬及親友的安撫及善后工作。

      對由于個人過錯造成的重大事故應根據公司的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風險應急預案 8

      1.適用范圍

      本指南適用于全省范圍內石油加工煉焦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醫藥制造業等行業企業環境應急預案的編制,其他環境風險單位的預案編制可參照本指南執行。

      本指南不適用于存在生物安全事故和輻射安全事故風險的單位。

      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法律文件和相關標準、技術規范等,制定本指南。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指南。

      3.1危險物質

      指《危險化學品名錄》和《劇毒化學品名錄》中的物質和易燃易爆物品。

      3.2危險廢物

      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危險廢物鑒別技術規范(HJ/T298)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

      3.3環境風險源

      指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源,以及生產、貯存、使用、運輸危險物質或產生、收集、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場所、設備和裝置。

      3.4環境敏感區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規定,指依法設立的各級各類自然、文化保護地,以及對建設項目的某類污染因子或者生態影響因子特別敏感的區域。

      3.5環境保護目標

      指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應對中,企業周邊需要保護的環境敏感區域中可能受到影響的對象。

      3.6環境事件

      指由于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為,以及由于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生態系統受到干擾,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財富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事件。

      指由于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為,以及由于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生態系統受到干擾,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財富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事件。 3.7次生衍生環境事件

      某一突發公共事件所派生或者因處置不當而引發的環境事件。

      3.8突發環境事件

      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和對全國或者某一地區的經濟社會穩定、政治安定構成重大威脅和損害,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環境事件。

      3.9分類

      指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對不同環境事件劃分的類別。

      3.10分級

      指按照突發環境事件嚴重性、緊急程度及危害程度,對不同環境事件劃分的級別。

      3.11環境應急預案

      針對可能發生的環境污染事件,為迅速、有序地開展環境應急行動而預先制定的行動方案。 3.12應急救援

      指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時,采取的消除、減少事件危害和防止事件惡化,最大限度降低事件損失的措施。 3.13應急監測

      指在環境應急情況下,為發現和查明環境污染情況和污染范圍而進行的環境監測,包括定點監測和動態監測。 3.14恢復

      指在突發環境事件的影響得到初步控制后,為使生產、生活和生態環境盡快恢復到正常狀態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動。 3.15應急演練

      為檢驗應急預案的有效性、應急準備的完善性、應急響應能力的適應性和應急人員的協同性而進行的一種模擬應急響應的實踐活動。根據所涉及的內容和范圍的不同,可分為單項演練、綜合演練和聯合演練。 4.預案編制程序

      4.1預案編制基本要求

      環境應急預案包括綜合環境應急預案、專項環境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預案,預案之間應當相互協調,并與所涉及的其他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綜合環境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本指南中的全部內容。專項環境應急預案應當包括環境風險分析、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預警、應急相應和應急保障等內容。現場處置預案應當包括環境風險分析、可能發生的事件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預案應當充分考慮現有物質、人員及環境風險源的具體條件,能及時、有效地統籌指導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行動。

      4.2成立預案編制組

      成立由企業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預案編制工作組,明確編制任務、職責分工和工作計劃。工作組至少應當由企業生產技術、安全環保人員和有關專家組成。

      企業可以委托相關專業技術服務機構編制環境應急預案。 4.3調查和資料收集

      包括廠區內現場調查、廠外環境調查和資料收集等內容。 4.4預案編制

      在現場調查和資料收集的基礎上,通過風險分析和應急能力評估,針對可能發生的環境事件的類型和影響范圍,編制應急預案。對應急機構職責、人員、技術、裝備、設施(備)、物資、救援行動及其指揮與協調方面預先做出具體安排。應急預案應充分利用社會應急資源,與地方政府預案、上級主管單位以及相關部門、單位的預案相銜接。 4.5預案的評估、發布與更新

      預案編制完成后,應當按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暫行辦法》和《河南省環境風險源企業環境應急預案編制指南》有關要求、程序進行評估。預案經評估完善后,由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發布,明確實施時間、抄送相關單位,并按規定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

      企業單位應當根據自身內部因素(如企業改、擴建項目等情況)和外部環境的變化及時更新預案,并重新進行評估、備案等。

      4.6預案的實施

      預案批準發布后,企業組織落實預案中的各項工作,進一步明確各項職責和任務分工,加強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實現應急預案持續改進。

      5.預案主要內容

      5.1總則

      5.1.1編制目的

      簡述預案編制的目的。

      5.1.2編制依據

      預案編制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有關行業管理規定、技術規范和標準等。

      5.1.3適用范圍

      說明預案適用的范圍,以及突發環境事件的類型、級別。 5.1.4工作原則

      說明本單位應急工作的原則,內容應簡明扼要、明確具體。

      5.2基本情況調查

      5.2.1企業基本情況及廠區布置

      (1)企業簡介

      主要包括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法人代碼、詳細地址、郵政編碼、經濟性質隸屬關系、從業人數、地理位置(經緯度)、地形地貌、廠址的特殊狀況(如上坡地、凹地、河流的岸邊等)、交通圖、疏散路線圖及其他情況說明。

      (2)企業總平面布置

      5.2.2企業生產現狀

      (1)企業主、副產品及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中間體名稱及日產量,主要生產原輔材料、燃料名稱及日消耗量、最大容量、貯存量和加工量,以及危險物質的明細表等。

      (2)企業生產工藝流程簡介,主要生產裝置說明,危險物質儲存方式(槽、罐、池、坑、直接堆放等),生產裝置及儲存設備平面布置圖,雨、清、污水收集、排放管網圖,應急設施(備)平面布置圖等。

      (3)企業排放污染物的名稱、日排放量,污染治理設施去除量及處理后廢物產量,污染治理工藝流程說明及主要設備、構筑物說明,其他環境保護措施等。

      (4)企業危險廢物的產生量,儲存、轉移、處置情況,危險廢物的委托處理手續情況(危險廢物處置單位名稱、地址、聯系方式、資質、處理場所的位置、處理的設計規范和防范環境風險情況等)。

      (5)企業危險物質及危險廢物的運輸(輸送)單位、運輸方式、日運量、運地、運輸路線,“跑、冒、滴、漏”的防護措施、處置方式。

      (6)企業危險固廢場的儲存量,三防措施情況。

      5.2.3企業周邊環境狀況及環境保護目標

      (1)企業周邊5公里范圍內人口集中居住區(居民點、社區、自然村等)和社會關注區(學校、醫院、機關等)的名稱、聯系方式、人數;

      周邊企業、重要基礎設施、道路等基本情況;給出上述環境敏感點與企業的距離和方位圖。

      (2)企業產生污水排放去向,接納水體(包括支流和干流)情況及執行的環境標準,區域地下水執行的環境標準。

      (3)企業下游水體河流、水庫名稱、所屬水系、功能區及飲用水源保護區情況,下風向空氣質量功能區說明,區域空氣執行的環境標準。

      (4)企業下游供水設施服務區設計規模及日供水量、聯系方式,取水口名稱、地點及距離、地理位置(經緯度)等;

      地下水取水情況、服務范圍內灌溉面積、基本農田保護區情況。

      (5)企業周邊區域道路情況及距離,交通干線流量等。

      (6)企業危險物質和危險廢物運輸(輸送)路線中的環境保護目標說明。

      (7)企業周邊其他環境敏感區情況及位置說明。

      (8)如調查范圍小于突發環境事件可能波及的范圍,應當擴大范圍,重新調查。

      5.2.4預案關系分析

      明確本應急預案與企業內、外部其他應急預案的關系,并輔相應關系圖,表述預案之間的橫向關聯及上下銜接關系。

      5.3環境風險分析

      (1)環境風險源與環境風險評價

      闡述企業單位的環境風險源識別、重大危險源辨識及環境風險評價內容中可能影響的環境敏感點范圍、環境保護目標分布等內容。此部分內容可參照環評報告相關內容。

      (2)潛在環境風險分析

      說明企業在生產、儲存、運輸等環節可能發生的泄漏、火災、爆炸等潛在環境風險類型和程度,可以結合同類企業已發生過的事故類型、程度進行說明。基本方法可參照《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說明自然災害(高溫、寒冷、暴雨、雷擊、地震)可能引發的環境風險類型程度;應詳細說明(或列表說明)廠區內可能發生重大事故的位置、危險物質名稱等。

      (3)企業應急能力評估

      包括現有事故防范措施分析、應急裝備能力評估、綜合應急能力評估等內容。

      5.4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5.4.1組織體系

      依據企業的規模大小和突發環境事件危害程度的級別,設置分級應急救援的組織機構。企業應當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依據自身情況,成立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車間可成立二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生產工段可成立三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對于環境風險較大的企業,可將外部環境應急專家組納入企業應急組織體系內,并建立聯系。應當以組織結構圖的形式將構成單位或人員表示出來。 5.4.2指揮機構組成及職責

      5.4.2.1指揮機構組成

      明確由企業主要負責人擔任指揮部總指揮,環保、安全、設備等部門組成指揮部成員單位;車間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由車間負責人、工藝技術人員、環保安全管理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組成;生產工段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由工段負責人、工藝技術人員、環保安全管理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組成。

      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根據事件類型和應急工作需要,可以設置相應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并明確各小組的工作職責。

      5.4.2.2指揮機構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當地政府、上級有關部門關于環境安全的.方針、政策及規定;

      (2)組織制定環境應急預案;

      (3)組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隊伍;

      (4)負責預案和安全、消防等其他專業預案、上級預案及其他預案的銜接及聯動;

      (5)負責應急防范設施(備)(如堵漏器材、環境應急池、應急監測儀器、防護器材、救援器材和應急交通工具等)的建設;

      以及應急救援物資,特別是處理泄漏物、消解和吸收污染物的化學品物資(如活性炭、木屑和石灰等)的儲備;

      (6)檢查突發環境事件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督促、協助有關部門及時消除有毒有害物質的跑、冒、滴、漏;

      (7)負責組織預案的審批與更新(企業應急指揮部負責審定企業內部各級應急預案);

      (8)負責組織預案評估;

      (9)批準預案的啟動與終止;

      (10)確定現場指揮人員;

      (11)協調事件現場有關工作;

      (12)負責應急隊伍的調動和資源配置;

      (13)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的上報及可能受影響區域的通報工作;

      (14)負責應急狀態下請求外部救援力量的決策;

      (15)接受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指令和調動,協助事件的處理;配合有關部門對環境進行修復、事件調查、經驗教訓總結;

      (16)負責保護事件現場及相關數據;

      (17)有計劃地組織實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的培訓,根據預案進行演練,向周邊企業、社區(或村落)提供本單位有關危險物質特性、救援知識等宣傳材料。

      在明確企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職責的基礎上,應進一步明確總指揮、副總指揮及各成員的具體職責。

      5.5預防與預警

      5.5.1預防及措施

      (1)環境風險源監控

      明確廠區內監控設備設施、監控內容、監控人員、物資配備等內容。

      (2)預防措施

      明確廠區內生產、儲存、運輸、管理及操作、職業衛生等環節風險預防措施內容。

      5.5.2預警及措施

      明確事件預警的條件、方式、方法以及進入預警狀態后企業各部門,以及報請政府相關部門應當采取的措施等。

      5.6應急響應與措施

      5.6.1響應分級

      針對突發環境事件嚴重性、緊急程度、危害程度、影響范圍、企業單位內部(生產工段、車間、企業)控制事態的能力以及需要調動的應急資源,將企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分為不同的等級。根據事件等級分別制定不同級別的應急預案(如生產工段、車間、企業應急預案),上一級預案的編制應以下一級預案為基礎,超出企業應急處置能力時,應及時請求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明確應急響應級別,確定不同級別的現場負責人,指揮調度應急救援工作和開展事件應急響應。

      5.6.2應急程序

      根據不同響應級別,分級闡述應急程序。給出應急響應程序示意圖。

      5.6.3應急措施

      在環境應急專家組未抵達現場前,企業自身救援隊伍和當地其他應急救援隊伍應做好如下應急工作;待應急專家抵達后,根據專家指導意見進行處理。

      5.6.3.1突發環境事件廠區內現場應急措施

      (1)明確切斷污染源的基本方案;

      (2)明確防止污染物向外部擴散的設施、措施及啟動程序;

      特別是為防止消防廢水和事故廢水進入外環境而設立的環境應急池的啟用程序,包括污水排放口和雨(清)水排放口的應急閥門開合和應急排污泵啟動的相應程序;

      (3)明確減少與處置污染物的措施;

      (4)明確事件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次生衍生污染(如消防水、事故廢水、固態液態廢物、危險廢物等)的處理措施;

      (5)應急過程中使用的藥劑及工具(可獲得性說明);

      (6)應急過程中采用的工程技術說明;

      (7)應急過程中,在生產環節所采用的應急方案及操作程序;

      工藝流程中可能出現問題的解決方案;事件發生時緊急停車停產的基本程序;控險、排險、堵漏、輸轉的基本方法;

      (8)污染治理設施的應急措施;

      (9)危險區、安全區的設定和隔離;

      事件現場隔離區的劃定方式;事件現場隔離方法;

      (10)明確事件現場人員清點、撤離的方式及安置地點;

      (11)明確應急人員進入、撤離事件現場的條件和方法;

      (12)明確人員的救援方式及安全保護措施;

      (13)明確應急救援隊伍的調度及物資保障供應程序。

      5.6.3.2突發環境事件廠區外應急措施

      (1)廢水或泄漏物流出廠外的應急措施

      ①明確廠區內事故廢水三級(車間級、廠區級、流域級)攔截措施,說明三級攔截措施的可靠性。

      ②對于直排入地表水體的企業,根據直排入地表水體的功能、規模、流量等情況,明確事故廢水或廢液流出廠外后進行設壩攔截的可能性;如果可以進行攔截,明確可以設置攔截的地點、攔截后的污水處理方法和措施等。如果不可以進行攔截,根據應急專家、環保等部門意見進行處置,明確可能的應急措施(如其他企業污染物限排、停排、調水、污染水體疏導、自來水廠的應急措施等);③對于通過園區污水管網排入園區污水處理廠的企業,明確事故狀態下廢水或廢液出廠的可能性;若有可能排出廠外,應明確位置、處理措施。若事故廢水或廢液通過管網進入園區污水處理廠,應及時通知園區污水處理廠采取相應措施。

      (2)大氣污染事件應急措施

      ①根據風險評價內容及污染物泄漏預測結果,結合泄漏物質的揮發性、毒性、當時的天氣情況(風向、風速等),明確可能受影響區域和最短響應時間;②明確可能受影響區域單位、社區人員疏散基本保護措施和防護方法。

      ③明確可能受影響區域單位、社區人員疏散的方式、方法、地點;

      ④明確周邊道路隔離或交通疏導方案;

      ⑤明確周圍緊急救援站和有毒氣體防護站的情況。

      5.6.3.4受傷人員現場救護、救治與醫院救治

      企業應結合自身條件,依據事件類型、級別及附近疾病控制與醫療救治機構的設置和處理能力,制訂具有可操作性的處置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明確現場救護程序、現場急救站位置。

      (2)明確不同類型傷員(如燒傷、中毒)現場救護方法;

      (3)根據企業內部或附近急救中心、醫院、疾控中心情況,明確不同類型傷員(如燒傷、中毒)轉運救治方案。列表給出企業內部或附近急救中心、醫院、疾控中心等急救資源聯系方式、位置、距離等內容。

      5.6.4應急監測

      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當地環境應急監測部門或企業內部環境應急監測組應迅速組織監測人員趕赴事件現場,根據實際情況,迅速確定監測方案(包括廢水和廢氣監測布點、頻次、項目和方法等),及時開展應急監測工作,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用小型、便攜儀器對污染物種類、濃度、污染范圍及可能的危害做出判斷,以便對事件及時、正確進行處理。

      企業單位應根據事件發生時可能產生的污染物種類和性質,配置(或依托其他單位配置)必要的監測設備、器材和環境監測人員。

      (1)明確應急監測方案;

      (2)明確主要污染物現場及實驗室應急監測方法和標準;

      (3)明確現場監測與實驗室監測采用的儀器、藥劑等;

      (4)明確可能受影響區域的監測布點和頻次;

      (5)明確根據監測結果對污染物變化趨勢進行分析和對污染擴散范圍進行預測的方法,適時調整監測方案;

      (6)明確監測人員的安全防護措施;

      (7)明確內部、外部應急監測分工;

      (8)明確應急監測儀器、防護器材、耗材、試劑等日常管理要求。

      5.6.5信息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要及時發布準確、權威的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應明確以下內容:

      (1)內部報告程序

      明確企業內部報告程序和人員,主要包括: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事件信息接收、報告和通報程序。

      (2)信息上報

      當事件已經或可能對外環境造成影響時,明確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報告事件信息的流程、內容和時限。

      (3)信息通報

      明確向可能受影響的區域通報事件信息的方式、程序、內容。

      (4)事件報告內容

      事件信息報告至少應包括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類型和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直接經濟損失、已采取的應急措施,已污染的范圍,潛在的危害程度,轉化方式及趨向,可能受影響區域及采取的措施建議等。

      (5)以表格形式列出上述被報告人及相關部門、單位的聯系方式。

      5.6.6應急終止

      (1)明確應急終止的條件。事件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件隱患消除后,經事件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批準后,現場應急結束;

      (2)明確應急終止的程序和措施;

      (3)明確應急狀態終止后,繼續進行跟蹤環境監測和評估工作的方案。

      5.7后期處置

      應明確以下內容:

      (1)受災人員的安置及損失賠償。

      (2)組織專家對突發環境事件中長期環境影響進行評估,提出生態補償和對遭受污染的生態環境進行恢復的建議。企業應根據專家建議,對生態環境進行恢復。

      (3)應急過程評價。

      (4)事件原因、損失調查與責任認定;

      (5)提出事件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

      (6)環境應急預案的修訂;

      (7)維護、保養、增補應急物資及儀器設備。

      5.8應急培訓和演練

      5.8.1培訓

      依據對本企業員工、周邊企業、社區和村落人員情況的分析結果,制定培訓計劃,明確各類人員培訓內容方法、時間地點和頻次等。必要時可以聘請外部人員(如消防專家)進行培訓。主要包括:

      (1)應急救援人員的專業培訓內容和方法;

      (2)應急指揮人員、監測人員、運輸司機等特別培訓的內容和方法;

      (3)員工環境應急基本知識培訓的內容和方法;

      (4)外部公眾(周邊企業、社區、人口聚居區等)環境應急基本知識宣傳的內容和培訓方法;

      (5)應急培訓內容、方式、記錄、考核表。

      5.8.2演練

      明確企業單位根據環境應急預案進行演練的內容、范圍和頻次等內容。

      (1)演練準備內容;

      (2)演練方式、范圍與頻次;

      (3)演練實施過程紀錄;

      (4)應急演練的評價、總結與追蹤。 5.9獎懲

      明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中獎勵和處罰的條件和內容。

      5.10保障措施

      5.10.1通信與信息保障

      明確與應急工作相關聯的單位或人員通信聯系方式,并提供備用方案。建立信息通信系統及維護方案,確保應急期間信息通暢。

      5.10.2應急隊伍保障

      明確各類應急隊伍的組成,包括專業應急隊伍、兼職應急隊伍及志愿者等社會團體的組織與保障方案。

      5.10.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明確應急救援需要使用的應急物資和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責任人及其聯系方式等內容。

      5.10.4經費保障

      明確應急專項經費(如培訓、演練經費,應急物資購置、維護費用和事件處置費用等)來源、使用范圍、數量和監督管理措施,保障應急狀態時單位應急經費的及時到位。

      5.10.5其它保障

      根據本單位應急工作需求而確定的其他相關保障措施,如:交通運輸保障、治安保障、技術保障、醫療保障、后勤保障等。

      5.11預案的修訂、評估和備案

      應當明確預案的修訂條件、評估方式方法、備案部門與時限等要求。

      5.12預案的實施和生效時間

      列出預案實施和生效的具體時間;預案更新的發布與通知,抄送的部門、園區、企業等。

      5.13附件

      (1)環境風險評價文件(包括環境風險源分析評價過程、突發環境事件的危害性定量分析);

      (2)危險廢物登記文件及委托處理合同;

      (3)區域位置及周圍環境保護目標分布、位置關系圖;

      (4)重大環境風險源、應急設施(備)、應急物資儲備及分布一覽表;

      雨水、清凈下水和污水收集管網、污水處理設施平面布置圖;事故廢水處理流程圖。

      (5)企業周邊區域道路交通圖、疏散路線、交通管制示意圖。

      (6)內部應急人員的職責、姓名、電話清單;

      (7)外部(政府有關部門、園區、救援單位、專家、環境保護目標等)聯系單位、人員、電話;

      企業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單。

      (8)各種制度、程序、方案等;

      (9)其他。

      6.格式和要求

      6.1格式

      6.1.1封面

      預案封面主要包括預案編號、預案版本號、企業名稱、預案名稱、編制單位名稱、頒布日期等內容。

      6.1.2批準頁

      應急預案必須經發布單位主要負責人批準方可發布。

      6.1.3目錄

      6.1.4預案內容

      6.1.5附則

      包括名詞與術語定義、預案的管理和更新以及預案的實施日期。

      6.1.6附圖附件

      6.2基本要求

      (1)使用A4白色復印紙或膠版紙;

      (2)正文使用4號仿宋字體,單倍行距;

      風險應急預案 9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機制,提高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環境事件的風險和危害,維護環境安全,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健康、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湖北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襄陽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較大及以上的突發環境事件,或發生在行政區域外但有可能對我市造成影響的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環境事件,超出事發地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處置能力的一般突發環境事件,以及市政府、市生態環境局認定的其他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

      本預案指導全市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重污染天氣應對按照《襄陽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執行,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對按照《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執行,土壤污染環境事件應對按照《襄陽市突發土壤污染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執行,輻射污染突發事件應對按照《襄陽市輻射事故應急預案》執行,核設施及有關核活動發生的核事故所造成輻射污染事件和船舶污染事件的應對工作按照其他相關專項應急預案規定執行。

      1.4工作原則

      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協調聯動,快速反應、科學處置,資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則。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按照事件嚴重程度,立即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

      1.5事件分級

      按照事件嚴重程度,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詳見附件1)。

      2組織指揮體系

      2.1指揮機構

      2.1.1市級應急指揮機構

      (1)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

      市政府設立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協調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由分管生態環境工作的副市長任總指揮(特殊情況下由市長任總指揮),分管生態環境工作的副秘書長(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和市生態環境局局長任副總指揮。成員由市委宣傳部、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市生態環境局、市氣象局、市應急管理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執法委員會、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商務局、市公安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水利和湖泊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紀委監委、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襄陽軍分區、市消防救援支隊、武漢鐵路局襄陽車站、湖北省無線電監測中心襄陽監測站等單位分管負責人擔任。各成員單位及分工職責見附件2。根據應對工作需要,增加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其他有關部門。

      主要職責:統一指揮協調我市行政區域內較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負責重大、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先期處置工作并配合完成上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交辦的任務,指導事發地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處置一般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

      (2)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下設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作為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的日常工作機構。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生態環境局,主任由市生態環境局局長兼任。

      主要職責:負責全市突發環境事件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工作,組織各成員單位和專家對事件級別及其危害程度和范圍進行分析研判,及時向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匯報;根據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的決定,組織實施啟動、變更、信息發布或終止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完成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任務。

      2.1.2縣級應急指揮機構

      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成立相應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負責各自行政區域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的領導、組織和協調。根據有關規定,開展本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新聞發布、事后恢復與重建等工作,并根據上級安排或應急工作需要協助周邊地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對需要市級協調處置的跨縣級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由有關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向市政府提出請求,或由有關縣(市、區)、開發區生態環境分局向市生態環境局提出請求。地方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鼓勵相近、相鄰區域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及其有關部門聯合制定應對區域性、流域性突發環境事件的聯合應急預案。

      2.2現場指揮機構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的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組織指揮工作。參與現場處置的有關單位和人員要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2.2.1市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應急指揮部

      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發展態勢及影響,設立由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相關部門單位組成的市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應急指揮部,并按照《襄陽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規定,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類別和特點,確定現場指揮部負責人。

      企業排放污水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指揮部由事發地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隊等單位組成;

      企業危險化學品火災爆炸、有毒氣體泄漏及陸源溢油次生的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指揮部由事發地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應急管理局、市氣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等單位組成;

      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事故次生的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指揮部由事發地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應急管理局、市氣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等單位組成。涉及鐵路運輸事故次生的突發環境事件,增加武漢鐵路局襄陽車站為現場指揮部成員;涉及高速公路運輸事故次生的突發環境事件,增加高速交警襄陽支隊、事發地高速公路經營業主為現場指揮部成員。

      相關單位負責建立應急聯動工作機制,實現信息交流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通報突發環境事件的環境監測信息、處置信息和可能影響環境安全的安全生產事故、交通事故等信息。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間保證信息通暢,實現信息共享;按照職責制定本單位環境應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應急預案并負責管理和實施;需要其他單位增援時,應向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提出增援要求。

      市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應急指揮部下設技術專家組、現場處置組、應急監測組、醫學救援組、應急保障組、新聞發布組、社會穩定組等工作組,建立運行工作制度,分工協作,有序開展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

      (1)技術專家組

      由市生態環境局牽頭,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需要,聘請環境監測,化工,環境影響評估,水、大氣、土壤、地下水以及生態環境污染防治,固體廢物處理與處置,水利,水文,地質,農林,氣象,礦山等領域的專家,組成市突發環境事件技術專家組。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建立完善襄陽市環境應急專家庫并定期維護和更新。

      主要職責:指導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對污染處置、應急監測等提供技術指導,收集匯總相關數據,組織技術研判,開展污染源、污染途徑、處置措施等相關分析,為突發環境事件的科學處置提供決策建議。

      (2)現場處置組

      由市生態環境局或現場總指揮指定單位牽頭,事發地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應急管理局、襄陽軍分區、武漢鐵路局襄陽車站等參加。

      主要職責:組織開展現場調查,收集匯總相關數據,組織技術研判和事態分析;分析污染途徑,明確防止污染物擴散的程序;組織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切斷污染源,消除或減輕已經造成的污染;明確現場處置人員的個人防護措施;組織落實相關企業停、限產措施;組織建立現場警戒區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防護區域,確定受威脅人員疏散的方式和途徑,疏散轉移受威脅人員至應急避災場所;協調軍隊有關力量參與應急處置。

      (3)應急監測組

      由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氣象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襄陽軍分區等部門參加。

      主要職責:組織開展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物種類、性質以及當地氣象、自然、社會環境狀況等的調查;根據現場情況明確相應的應急監測方案及監測方法,確定污染物擴散范圍,明確監測的布點和頻次;做好大氣、水體、土壤等應急監測及數據匯總分析,明確污染物性質、濃度和數量,會同專家組確定污染程度、范圍、污染擴散趨勢和可能產生的影響,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決策提供依據;必要時,協調軍隊有關力量參與應急監測。

      (4)醫學救援組

      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參加。

      主要職責:組織開展傷病員醫療救治、心理援助;指導并協助開展受污染人員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護公共衛生的措施建議;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飲用水的生產、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發環境事件造成集體中毒等。

      (5)應急保障組

      由市應急管理局牽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襄陽軍分區、武漢鐵路局襄陽車站、湖北省無線電監測中心襄陽監測站、國網襄陽供電公司等部門參加。

      主要職責:指導做好事件影響區域有關人員臨時安置工作;統籌規劃全市應急物資儲備點和應急避災場所;組織做好環境應急救援物資及臨時安置重要物資的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及時組織調運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和市場供應;對受威脅群眾進行臨時基本生活救助;保障城市公共供水、供電供應;為現場應急處置工作人員提供食宿等基本生活保障,以及必要的交通、通訊、防護等工具器材;開展應急測繪。

      (6)新聞發布組

      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等部門參加。

      主要職責:嚴格落實“5·24”要求,即:5小時內發布權威信息,24小時內召開新聞發布會;收集分析市內外輿情和社會公眾動態,加強媒體、電信和互聯網管理,正確引導輿論;通過多種方式,通俗、權威、全面、前瞻地做好相關知識普及;及時澄清不實信息,回應社會關切。

      (7)社會穩定組

      由市公安局牽頭,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襄陽軍分區等部門參加。

      主要職責:組織受威脅人員按規定的途徑、方式疏散到安全緊急避難場所,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哄搶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做好受影響人員與涉事單位、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防止出現聚集性事件,維護社會穩定;加強對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管和調控,打擊囤積居奇行為。

      2.2.2縣級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應急指揮部

      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參照市級層面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應急指揮部組成和職責分工,由各縣(市、區)、開發區相應部門組建,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

      3預防、預警和信息報告

      3.1預防

      3.1.1監測和風險分析

      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開展對市內(外)環境信息、自然災害預警信息、例行環境監測數據、輻射環境監測數據的綜合分析、風險評估工作。

      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和信息監控。

      (1)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環境污染事件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和預警信息監控,會同水利、農業、氣象等部門負責水體富營養化導致的藻類污染的處理及預警信息監控;

      (2)交通、公安部門負責交通事故、危險品運輸引起的污染事件(包括船舶、港口污染事件,危險品運輸過程中泄漏、爆炸事件)、漢江溢油事件信息的接收、處理及預警信息監控;

      (3)農業農村部門負責農業環境污染突發事件和農業重大有害生物、農業外來生物入侵、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突發事件、畜禽動物病毒泄漏事件信息的接收、處理及預警信息監控;

      (4)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負責林業生態破壞事件和林業外來生物入侵突發事件信息的接收、處理及預警信息監控;

      (5)衛生健康部門負責人體健康有關的實驗室及其實驗活動泄漏事件、飲用水環境衛生事件信息的接收、處理及預警信息監控;

      (6)應急管理和消防部門協助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的接收、梳理、分類,并向各責任部門提出預警通報。

      3.1.2風險預防

      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開展環境風險隱患排查和治理,健全風險防控措施,消除環境風險隱患。按照《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管理辦法(試行)》(環發〔20xx〕4號)要求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進行報備。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環境隱患排查的監督管理,做好突發環境事件預防工作。

      3.1.3預防職責

      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組成部門、各級政府按照各自職責開展突發環境事件的預防工作。

      (1)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應根據國家、省和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編制或修訂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2)開展污染源和生物物種資源調查和普查。掌握環境污染源的產生、種類及地區分布情況;依法組織對容易引發突發環境事件的企事業單位及其周邊環境保護目標進行調查、登記、風險評估,定期檢查、監控,并責令有關單位落實各項防范措施;

      (3)開展突發環境事件的預測、分析和風險評估工作,完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4)加強源頭防控,在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過程中,重點加強對環境風險評價的審查,檢查環評及其批復要求的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和設施落實情況,以及針對周邊環境敏感目標變化的環境風險隱患防范措施補充完善情況;對已建成投入生產的建設項目,凡未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環境風險評價或已做過評價現已不可行的,應開展環境影響后評價;加強對企業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的日常監管,督促各項整改措施落實到位;

      (5)統籌協調與突發環境事件有關的其他突發事件的預防與應急措施,防止因其他突發事件次生或處置不當而引發突發環境事件;

      (6)統籌安排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所必需的設備和基礎設施建設,合理確定應急避難場所;

      (7)加強環境應急科研和應急指揮技術平臺的建設工作。

      3.2預警

      按照“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及突發環境事件的等級、發展趨勢、危害程度,及時發布預警信息或提出相應的預警建議,組織實施相應的預警響應措施。

      3.2.1預警分級

      按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大小、緊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預警分為四級,由高到低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表示。

      紅色預警:情況危急,或根據監測信息,可能發生或引發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或事件已經發生,可能進一步擴大影響范圍,造成重大危害的事件。

      橙色預警:情況緊急,或根據監測信息,可能發生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我市行政區域范圍外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可能造成我市大部分區域受到影響時;或事件已經發生,可能進一步擴大影響范圍,造成更大危害的事件。

      黃色預警:情況比較緊急,或根據監測信息,可能發生或引發較大突發環境事件;我市行政區域范圍外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可能造成我市大面積受到影響時;或事件已經發生,可能進一步擴大影響范圍,造成較大危害的事件。

      藍色預警:存在重大環境安全隱患,或根據監測信息,可能發生或引發突發環境事件;我市行政區域范圍外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可能造成我市局部受到影響時;或事件已經發生,可能進一步擴大影響范圍,造成公共危害的事件。

      3.2.2預警信息發布

      (1)發布主體

      紅色、橙色預警由省政府發布。

      黃色預警信息由市政府發布,具體由事發地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會同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編制,報請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批準后,由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發布,并報市政府。

      藍色預警信息由事發地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組織編制、發布,并報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政府。

      (2)發布內容

      基本情況、事件類別、預警級別、預警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的范圍、可能污染的后果、警示事項、應采取措施、發布機關、發布時間等。

      (3)發布方式

      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網站、微博、微信公眾號、短信、電子顯示屏等,及時向社會發布應對工作提示。

      3.2.3預警狀態

      (1)藍色預警

      落實24小時帶值班制度,加強信息監控、收集和監測;組織對重點防控區域、環境風險隱患單位應對措施準備等工作進行檢查、督導,責令有關單位整改落實問題;及時準確發布事態最新情況,公布咨詢電話,組織專家解讀;加強相關輿情監測,做好輿論引導;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護性措施。

      (2)黃色預警

      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事發地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在采取藍色預警響應措施基礎上,針對即將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特點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調度有關應急隊伍趕赴事發現場,調查核實有關情況;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專家,及時進行分析評估,預測影響范圍、強度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的級別;通知環境應急救援隊伍、相關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做好應急處置準備;調集、準備應急處置所需物資、工具、設備設施。

      (3)橙色預警

      在采取黃色預警響應措施基礎上,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的應急救援隊伍、相關人員趕赴事發現場,采取必要控制措施;加強對重點環境敏感點的安全保衛、監控;轉移、疏散或撤離易受突發環境事件危害的人員并妥善安置、轉移重要財產;采取必要措施防范次生事件,確保供水、排水、供電、交通等公共基礎設施安全并正常運行。

      (4)紅色預警

      在采取橙色預警響應措施基礎上,采取以下措施:關閉或限制使用易受到突發環境事件危害的場所,控制或限制容易導致危害擴大的公共場所活動;其他必要措施。

      3.2.4預警級別的調整和預警解除

      市政府或市生態環境局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及專家加強跟蹤分析,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適時調整預警級別;發布黃色預警后根據事態發展和專家分析研判建議,適時啟動應急預案;當判斷不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或危險已經消除時,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3.3信息報告與通報

      3.3.1報告時限和程序

      企事業單位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或判斷可能引發突發環境事件時,應立即向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相關信息。市生態環境局或各縣(市、區)、開發區生態環境分局在發現或得知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后,應當立即進行核實,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和類別作出初步認定。

      對初步認定為特別重大或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市生態環境局或各縣(市、區)、開發區生態環境分局應當在2小時內向本級政府和上一級生態環境部門報告,同時上報生態環境部。

      對初步認定為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市生態環境局或各縣(市、區)、開發區生態環境分局應當在2小時內向本級政府和上一級生態環境部門報告。

      對初步認定為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市生態環境局或各縣(市、區)、開發區生態環境分局應當在4小時內向本級政府和上一級生態環境部門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過程中事件級別發生變化的,應當按照變化后的級別報告信息。

      發生下列一時無法判明等級的突發環境事件,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或各縣(市、區)、開發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應當按照重大或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程序上報;

      (1)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造成或可能造成影響的;

      (2)涉及居民聚居區、學校、醫院等敏感區域和敏感人群的;

      (3)涉及重金屬或類金屬污染的;

      (4)有可能產生跨市影響的;

      (5)因環境污染引發聚集性事件,或社會影響較大的;

      (6)事發地生態環境部門認為有必要報告的其他突發環境事件。

      上級政府及其生態環境部門先于下級政府及其生態環境部門獲悉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的,可以要求下級政府及其生態環境部門核實并報告相應信息。下級政府及其生態環境部門應當依照相關規定報告信息。

      3.3.2報告內容與方式

      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終報。

      初報在發現或得知突發環境事件后首次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事件發展情況后隨時上報;終報在突發環境事件污染影響消除后上報。

      初報應當報告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主要污染物和數量、監測數據、人員受害情況、飲用水水源地等環境敏感點受影響情況、事件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議等初步情況,并提供可能受到突發環境事件影響的環境敏感點的分布示意圖。

      續報應當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處置進展情況或需要補充報告的情況。

      終報應當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突發環境事件的措施、過程和結果。

      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應當采用傳真、網絡、郵寄和面呈等方式書面報告;情況緊急時,初報可通過電話報告,但應當及時補充書面報告。

      書面報告中應當寫明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單位、報告簽發人、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內容,并盡可能提供地圖、圖片以及相關的多媒體資料。

      3.3.3信息通報

      突發環境事件已經或可能涉及相鄰行政區域的,市政府、市生態環境局或各縣(市、區)、開發區生態環境分局應當及時通報相鄰區域同級政府、生態環境部門或縣(市、區)、開發區生態環境分局。接到通報的政府及生態環境部門或縣(市、區)、開發區生態環境分局應當及時調查了解情況,并按照相關規定報告突發環境事件信息。

      3.3.4信息報告追責

      在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工作中遲報、謊報、瞞報、漏報有關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的,給予通報批評;造成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依紀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應急響應

      4.1響應分級和啟動

      4.1.1分級響應機制

      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響應堅持屬地為主、分級響應的原則,發生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突發環境事件,按照有關規定相應啟動Ⅰ級、Ⅱ級、Ⅲ級、Ⅳ級應急響應。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在易造成重大影響的地區或重要時段時,可適當提高響應級別。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事件損失情況及其發展趨勢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4.1.2分級響應啟動

      按照突發環境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根據預警級別的劃分,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響應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

      Ⅰ級、Ⅱ級響應:初判發生重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由市政府負責組織先期處置,結合本地實際,調集相關應急力量,在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的領導下,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工作。

      Ⅲ級應急響應:初判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由市政府負責啟動Ⅲ級響應。具體由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批準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動事發地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事發單位,以及相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同處置。

      Ⅳ級響應:初判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由事發地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啟動Ⅳ級應急響應,組織調動事發單位、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同處置。根據事發地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請求和實際需要,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啟動部門預案配合、指導處置一般突發環境事件。

      4.2響應措施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及涉事單位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采取以下措施。

      4.2.1先期處置

      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企事業單位,應當立即啟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擴散。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涉事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要立即組織力量進行先期處置,根據事件嚴重程度和污染物性質,采取必要的關閉、停產、封堵、圍擋、噴淋、轉移等措施,迅速切斷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擴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質和消防廢水、廢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處置工作。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加強對事件現場的管控,立即向有關部門和當地政府報告情況。

      當地政府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決定是否啟動相關專項應急預案或總體應急預案,并及時協調可能影響到的下游及相關地區政府聯合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2.2現場污染處置

      市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制定并實施污染處置工作方案。采用監測和模擬等手段追蹤污染氣體擴散途徑和范圍;采取攔截、導流、疏浚等形式防止水體污染擴大;根據污染物質的性質,分別采取必要的隔離、吸附、打撈、氧化還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臨時收貯、微生物消解、調水稀釋、轉移異地處置、臨時改造污染處置工藝或臨時建設污染處置工程等方法處置污染物。必要時,要求其他排污單位停產、限產、限排,減輕環境污染負荷。

      當涉事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不明時,由現場處置組對污染來源開展調查,查明涉事單位,確定污染物種類和污染范圍,及時切斷污染源。

      4.2.3應急監測

      加強大氣、水體、土壤等應急監測工作,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物種類、性質以及當地自然、社會環境狀況等因素,明確應急監測方案,確定監測內容,調配應急監測設備、車輛,及時準確監測,根據檢測結果與技術專家組的分析研判,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4.2.4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

      信息發布應當遵循依法、及時、準確、客觀原則,在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第一時間通過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渠道向社會發布基本情況,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事態進展、應對措施和公眾安全防范措施等,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市政府或市生態環境局負責處置的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發布,由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會同市新聞宣傳主管部門負責發布具體事宜。一般突發環境事件處置信息由事發地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發布。

      4.2.5轉移安置人員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及事發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建立現場警戒區、交通管制區域和重點防護區域,確定受威脅人員疏散的方式和途徑,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轉移受威脅人員和可能受影響地區居民,確保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轉移人員安置,注重做好老年人、兒童、殘疾人士關愛工作,確保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和有必要醫療條件。

      4.2.6醫學救援

      迅速組織當地醫療資源和力量,對傷病員進行診斷治療,根據需要及時、安全地將重癥傷病員轉運到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加強救治。指導和協助開展受污染人員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建議。視情況增派醫療衛生專家和衛生應急隊伍、調配急需的醫藥物資,支持事發地醫學救援工作,做好受影響人員的心理援助。

      4.2.7維護社會穩定

      密切關注受事件影響地區市場供應情況及公眾反應,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哄搶救災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做好受影響人員與涉事單位、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

      4.3響應終止

      4.3.1終止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由啟動響應的政府終止應急響應:

      (1)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發生條件已經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釋放已經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經基本消除,無繼發可能;

      (4)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經無繼續的必要;

      (5)已經采取一切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于合理且盡量低的水平。

      4.3.2終止程序

      (1)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應急指揮部向啟動應急響應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提出響應終止建議;

      (2)啟動應急響應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下達響應終止命令;

      (3)應急狀態終止后,啟動應急響應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開展后期工作。

      5后期工作

      5.1事件調查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應按《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辦法》成立調查組,對突發環境事件的原因、性質、責任調查處理。在查明突發環境事件基本情況后,編寫突發環境事件調查報告,向同級政府和上一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提交調查報告,啟動響應的政府應當依法向社會公開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結論、環境影響和損失的評估結果等信息。涉密信息管理嚴格按照國家相應管理要求執行。

      5.2損害評估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后,啟動響應的政府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環境影響和損失評估工作,并依法向有關部門報告,為事件調查處理、損害賠償、環境修復和生態恢復重建等提供依據。

      污染損害評估所依據的環境監測報告及其他書證、物證、視聽資料、當事人陳述、鑒定意見、調查筆錄、調查表等有關材料應當符合相關規定。

      突發環境事件損害評估辦法按照生態環境部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

      5.3善后處置

      事發地政府要根據本地區遭受損失的情況,制定救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和受污染水體、大氣、土壤環境恢復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妥善解決因突發環境事件引發的矛盾和糾紛。保險機構要及時開展相關理賠工作。

      5.4總結評估

      有關部門及事發單位要查找事件原因,防止類似問題的重復出現。

      特別重大、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由省生態環境廳按照有關程序組織實施應急過程評價。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編制較大環境事件總結報告,并于應急終止15天內報省生態環境廳。報告依據環境應急過程記錄、現場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總結報告、市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應急指揮部掌握的應急情況、環境應急救援行動的實際效果及產生的社會影響及公眾反應等。總結報告應涵蓋以下內容:一是環境事件等級;二是環境應急總任務及部分任務完成情況;三是是否符合保護公眾、保護環境的總要求;四是采取的重要防護措施與方法是否得當;五是出動環境應急隊伍的規模、儀器裝備的使用、環境應急程度與速度是否與任務相適應;六是環境應急處置中對利益與代價、風險、困難關系的處理是否科學合理;七是發布的公告及公眾信息的內容是否真實,時機是否得當,對公眾心理產生了何種影響;八是需要得出的其他結論等。

      事發地縣(市、區)、開發區分局負責編制一般環境事件總結報告,并于應急終止15天內報市生態環境局。

      6應急保障

      6.1預案保障

      按照《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國辦函〔20xx〕119號)和《湖北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鄂政辦函〔20xx〕1號)中有關框架和內容的要求,組織督促制定、完善各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做到責任落實、組織落實、方案落實、保障落實。

      6.2人力資源保障

      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及各縣(市、區)、開發區要加強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提高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建立一支常備不懈、熟悉環境應急知識、掌握各類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技能的預備應急力量,協調組織轄區所屬大中型化工企業的消防、防化等應急分隊進行培訓,形成由各級政府和相關企業組成的環境應急網絡,保證在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能迅速參與并完成搶救、排險、消毒、監測等現場處置工作。

      建立突發環境事件社會保險機制,對環境應急工作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可能引起環境污染的企業事業單位,依法辦理相關責任險或其他險種。鼓勵保險公司根據生態環境部門要求、地區環境風險評估情況和企業需求,做好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產品的開發工作,為環境風險提供保險保障,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定損、賠償等服務。

      6.3裝備物資保障

      各級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根據工作需要和職責要求,加強危險化學品,各類常規和特殊污染物檢驗、鑒定及監測設備建設;增加應急處置相關裝備和物資的儲備,加快建立專業化物資儲備倉庫,提升應對能力。

      建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物資儲備制度,加強對儲備物資的動態管理,保證及時補充和更新。建立重要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物資監測網絡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體系,保障應急處置和恢復治理工作的需要。

      6.4技術保障

      支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和監測先進技術、裝備的研發,建立科學的環境應急指揮平臺,加快引進環境保護大數據技術,實現環境應急信息綜合集成、分析處理、污染評估的智能化和數字化,提高環境應急決策的科學性。加強環境應急專家庫的建設,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后恢復與重建提供技術支撐,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加強環境應急專業技術隊伍建設,保證隨時投入應急的后續支援和提供技術支持,為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提供技術保障。

      6.5醫療衛生保障

      各級地方政府及其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應當掌握本行政區域內的醫療衛生資源信息,制定區域醫療衛生規劃,指導醫療衛生機構做好醫療救治準備,建設專業救治機構網絡,組建專業救治隊伍,配備相應的醫療救治設施、設備、藥品和器械,提高突發環境事件的醫療救治能力。

      6.6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積極與鐵路部門溝通聯系,健全水運、公路、航空緊急運輸保障體系,保障應急響應所需人員、物資、裝備、器材等的運輸。公安部門要加強應急交通管制,保障運送傷病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器材車輛優先通行。必要時可依法對相關道路采取交通管制,確保應急物資、器材和人員運送及時到位。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需要及時協調民航、鐵路和交通等部門提供交通運輸保障。

      6.7通信保障

      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部門應建立和完善環境安全應急指揮系統、環境應急處置全市聯動系統和環境安全科學預警系統,提升環境應急信息化水平;配備必要的有線、無線通信器材,確保本預案啟動時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和成員單位及現場應急隊伍間的聯絡暢通。

      6.8基本生活保障

      事發地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提供事件影響地區人員應急避難需要的場所,保障轉移群眾和救援人員所需的食物、飲品供應,提供臨時居住場所及其他生活必需品。

      6.9聯動保障

      建立完善部門聯動機制,有關部門在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如果判斷可能引發突發環境事件,要及時通報生態環境部門;實行信息共享,充分發揮部門專業優勢,共同應對突發環境事件;建立健全社會應急動員機制,充實救援隊伍,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

      根據環境風險防范的要求,加強與相鄰市生態環境部門的互動,健全風險防范和應急聯動機制;加強溝通,密切合作,建立及時、有效的聯動機制,穩妥處置突發環境事件。

      6.10宣傳培訓與演練

      加強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積極做好突發環境事件預防,重點環境敏感區域和場所環境危險因素辨識以及突發環境事件避險、自救、互救等應急處置知識的普及工作,切實提高公眾環境應急意識和能力。充分發揮報刊、網站、廣播、電視等媒體的主渠道作用,廣泛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宣傳教育,擴大覆蓋面和影響力。

      市政府應結合環境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的典型經驗、教訓總結,定期組織環境應急演練,吸引公眾參與,通過體驗性、感知性的宣傳教育活動,不斷增強宣傳教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充分利用“世界環境日”和“防災減災日”等契機,通過舉辦培訓班、講座、論壇等形式和制作宣傳欄、板報等方式,開展貼近基層、貼近群眾的環境應急管理宣傳教育工作。

      加強突發環境事件專業技術人員和相關工作人員的培訓和管理,按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相關專項預案,定期(不低于每年一次)組織不同類型的環境應急實戰演練,提高防范和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并對現有應急預案存在的問題進行總結與完善。

      6.11資金保障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經費首先由事件責任單位承擔,各級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和分級負擔的原則,根據突發事件應對需要,保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經費。

      7獎勵與處罰

      按相關規定對在突發環境事件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工作人員進行表彰。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對本預案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對應急處置工作推諉扯皮、不作為,現場處置中失職、瀆職,以及應急準備中對責任應盡未盡并造成嚴重后果及其他不履行或不當履行法定職責的,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8附則

      8.1名詞術語

      環境事件:是指由于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群眾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突發性事件。

      突發環境事件: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等因素,導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質等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環境質量下降,危及公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或造成生態環境破壞,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需要采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氣污染、水體污染、土壤污染等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和輻射污染事件。

      環境應急:是指為避免環境事件的發生或減輕環境事件的后果,所進行的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后恢復與重建等應急行動。

      先期處置,是指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在事發地第一時間內所采取的緊急措施。

      應急監測:是指環境應急情況下,為發現和查明環境污染情況和污染范圍而進行的環境監測。包括定點監測和動態監測。

      應急演練:是指為檢驗應急預案的有效性、應急準備的完善性、應急響應能力的適應性和應急人員的協同性而進行的一種模擬應急響應的實踐活動。根據所涉及的內容和范圍的不同,可分為單項演練和綜合演練。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2預案管理

      按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預案管理。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結合應急處置和演練總結評估情況,適時組織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完善預案持續改進。

      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參照本預案,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或修訂本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8.3預案解釋權

      本預案由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8.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原《襄陽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襄政辦發〔20xx〕76號)同時廢止。

      風險應急預案 1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國家標準為依據,正確應對突發性環境污染、生態破壞等原因造成的局部或區域環境污染事故,確保事故發生時能快速有效的進行現場應急處理、處置,保護廠區及周邊環境、居住區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防止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制度適合本廠區的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應急救援預案的指導思想:體現以人為本,一旦發生突發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快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最大限度減少對環境的影響。

      二、適用范圍

      本廠區突發環境污染事故,包括廢水、廢氣、危險廢物事故排放等對河水造成污染、對當地大氣環境造成污染、對廠區員工或周圍居民的生命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環境污染事故。

      本預案適用于在本廠區范圍內人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廢水、廢氣、固廢(包括危險廢物)、破壞事件,因自然災害造成的危急人體健康的環境污染事故等。

      三、危險辨實與評估

      廠區如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從物質的屬性上分主要有污水、大氣。從事故的類型分主要有危險品泄露、火災、廢水事故排放、大氣事故排放等。

      最易發生環境污染事故的單位是化學品存儲區、輕柴油儲罐、生產區、廢水處理區等,是防范事故的重點區域。人的操作失誤、防護不力、管理措施不到位和工作場所的'設備設施存在隱患是造成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四、指揮機構、職責和分工

      (一)指揮機構

      1、專項指揮部:組建一個針對環境污染事故的專項指揮機構。

      2、現場指揮機構:機構內含現場指揮機構,負責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指揮工作。

      總指揮:

      副總指:

      成員:

      3、日常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應急救援的日常工作。

      組長:

      成員:

      4、物業管理(行政):協助事故報警及事故處理工作,包括保衛治安、醫療、消防、物質供應等。

      組長:

      成員:

      5、應急救援專家組織。

      6、根據發生事故的特點,組建應急救援專家組,由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建。

      組長:

      成員:

      風險應急預案 11

      一、目的

      為維護患者與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保障醫療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醫療差錯事故,根據國務院頒布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礙政策法規,特制定本預案。

      二、防范預案

      1、本科室醫護工作人員必須圍繞“患者第一、醫療質量第一、醫療安全第一”宗旨,完善醫療質量保障工作,落實各項規章制度。

      2、各種搶救設備要處于良好狀態,保證隨時投入使用。3、從維護全局出發,科室之間、醫護之間、臨床醫技之間、門診與急診之間、門、急診與病房之間應相互配合;嚴禁在患者面前誹謗他人與他科,抬高自己等不符合醫療道德的行為。

      4、任何情況下,進修及實習醫師均不得獨立參加各種會診。

      5、加強對下列重點患者的關注與溝通:

      (1)低收入階層的患者;

      (2)孤寡老人或雖有子女,但家庭不睦者;

      (3)在與醫務人員接觸中已有不滿情緒者;

      (4)預計手術等治療效果不佳者;

      (6)對交代病情中表示難以理解者;

      (7)有發生征兆或已發生院內感染者;

      (8)病情復雜,各種信息表明可能產生糾紛者;

      (9)住院預交金不足者;

      (10)已經產生醫療欠費者;

      (11)需使用貴重自費藥品或材料者;

      (12)由于交通事故有可能推倭責任者;

      (13)患者選醫師診療者;

      (14)特殊身份的患者。

      6、對于已經出現的醫患糾紛苗頭,科室主任必須親自過問與決定下一步診治措施。安排專人接待患者及家屬,其他人員不得隨意解釋病情。

      7、各項檢查必須具有嚴格的針對性,合理安排各項檢查的程序及順序。重視對于疾病的轉歸及預后有重要指導意義的各項檢查及化驗,其結果要認真分析,妥善保管。

      8、合理使用藥物,注意藥物配伍禁忌與藥物不良反應,特別關注老年人與兒童的用藥安全,禁止將喹諾酮類藥物使用于8歲以下人群。嚴格掌握藥物的.適應證,嚴禁濫用抗生素,第三代頭抱類抗生素一般不得預防性使用。

      必須親自書寫或審閱手術記錄并簽字。

      (15)搶救記錄如未能及時書寫完善,須在搶救結束后6h內據實補記,并加以注明。

      (16)各種檢驗報告、影像、病理報告及各種簽字單等資料必須妥善保存,不得遺失。借閱時必須登記備案,及時返還。

      (17)杜絕患者及親屬未經許可,隨意接觸病歷現象。

      (18)禁止病房醫師私自借出與復印病歷。

      (19)保管好住院病歷,防止丟失。

      門診病歷:

      (1)必須包含主訴、病史、體檢、診斷、處理等內容。

      (2)處方必須符合相關規定。

      (3)門診病歷交由患者保管。

      (4)門診醫護人員不得私自扣留患者病歷,以防丟失。

      11、收治病人

      (1)收治患者落實急診優先、專病專治的原則。禁止科室之間盲目搶收患者造成延誤診斷治療與醫療糾紛。

      (2)對于慢性病與危重患者,各科必須以病情與患者利益為出發點,不得以種種借口拒收患者。

      (3)凡具備空床的業務科室或病區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接受他科借床患者。

      (4)患者在辦理住院手續時,簽署《住院知情同意書》與委托書,負責代理患者履行在院期間的知情權及選擇權。

      12、三級查房及會診

      (1)三級查房制度是保證醫療安全,防范醫療風險的重要措施,各級醫師必須嚴格執行。

      (2)對于普通患者,住院醫師每日查房2次,主治醫師每日查房1次,主任問主任醫師)每周查房1~2次。

      (3)對于重點(危重)患者,必須及時查房與巡視。

      (4)對于危重患者與病情復雜的病例,以及具有潛在醫療糾紛的患者,必須及時報告醫務處,組織院內會診,必要時請院外專家會診。

      (5)收治14歲以下患者術前必須請兒科會診。

      (6)各科急診值班醫師必須是高年資住院醫師以上的人員。

      (7)急會診必須在10min內到位。

      13.術前討論:

      (l)住院期間的大、中手術病例必須經過術前討論(急診、搶救手術病例除外),病歷中要有詳細記錄,手術者必須參加。

      (2)禁止以術前討論代替三級查房。

      14.患者的知情同意內容如下:

      (1)疾病的診斷、擬實施的檢查、治療措施、預后、難以避免的治療矛盾,門診治療中藥物的毒副作用;

      住院患者的主管醫師、主治醫師及相應的科主任(或副主任醫師)。

      (2)檢查、治療措施有可能產生的不良后果以及為矯正不良后果可能采取的進一步措施,住院治療中必用藥物的毒副作用。

      (3)手術中需留置體內材料。

      (4)醫療費用中自付費用情況。

      (5)手術、麻醉及其他侵襲性操作的實施情況。

      (6)手術過程中發現與術前診斷不一致病灶。

      (7)術中需切除術前未曾向患者交代的器官組織時。

      (8)危重患者因特殊檢查需進行搬動有可能造成危險時。

      (9)輸血、造影、介入、射頻、氣管切開、化療等。

      (10)其他需患者或家屬了解的內容。

      上述第3~10條均應有文字記載以及患者或受托人簽字。

      三、應急預案

      1、一旦發生醫療差錯事故,需立即通知上級醫師與科室主任,同時報告院醫政管理人員,白天為院醫務處,夜間為院總值班人員,不得隱瞞。并積極采取補救措施,避免或減輕對患者身體健康的進一步損害,盡可能挽救患者生命。由護理因素導致的差錯事故,除按上述程序上報外,同時按照護理體系逐級上報。

      2、由醫政職能部門組織科室負責人查找原因。

      3、由醫政職能部門組織多科會診,參加會診人員為當班最高級別醫師。

      4.科室主任與醫政職能部門共同決定接待病人家屬的人員,指定專人進行病情解釋。確定經治醫師與科室負責人力差錯、事故或糾紛第一責任人,其他任何醫務人員不得擅自參與處理。

      5、醫政職能部門結合情況,是否封存《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中所規定的病歷內容。

      6、疑似輸液、輸血、注射、藥物引起的不良后果,在職能部門人員、患者或家屬共同在場的情況下,立即對實物進行封存,實物由醫院保管。

      7、如患者死亡,應動員家屬進行尸解,并在病歷中記錄。 8、如患者需轉科治療,各科室必須竭力協作。

      9、當事科室須在24h內就事實經過寫出書面報告,同時提出初步處理意見,上報醫務處。

      10、任何科室與個人不得私自減免患者住院費用。

      風險應急預案 1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健全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機制,科學高效應對突發環境事件,預防、減輕和消除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國辦函〔2014〕119號)、《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17號)、《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32號)、《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34號)、《湖北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鄂政辦函〔2021〕1號)、《武漢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武政〔2020〕27號)等。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行政區域內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以及跨區或者超出事發地區人民政府處置能力的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

      供水突發事件應對按照《武漢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武政辦〔2014〕205號)執行。重污染天氣應對按照《武漢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武政規〔2020〕4號)執行。核與輻射污染事件應對按照《武漢市輻射事故應急預案》(武政辦〔2018〕63號)執行。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污染事件應對按照有關專項預案執行。

      1.4工作原則

      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協調聯動,快速反應、科學處置,資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則。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各級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按照事件嚴重程度,依據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

      1.5事件分級

      按照突發環境事件嚴重程度,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詳見附件)。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組織體系

      設立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指揮長,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生態環境局局長、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長和市應急管理局局長擔任副指揮長;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執法委、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園林和林業局、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市氣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通信管理局、武漢警備區、武漢海事局、武漢供電公司、武漢新港管委會和各區人民政府(含開發區、風景區管委會,下同)相關負責人為成員。市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市生態環境局辦公,辦公室主任由市生態環境局局長兼任。

      設立現場指揮部,負責事故現場的應急指揮工作。

      設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技術專家組,由市生態環境局牽頭,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需要,聘請環境監測、化工、環境影響評估、環境污染防治、固體廢物處理與處置、水利、水文、地質、農林、氣象、礦山等領域的專家組成,由市人民政府統一聘請,任期5年。

      2.2主要職責分工

      (1)市指揮部:決定應急預案的啟動和終止;負責全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揮;發生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環境事件時,組建現場指揮部,及時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置或者先期處置;加強突發環境事件應急信息的分析、研判,及時了解掌握突發環境事件情況,根據需要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處置建議;協調各區、市直各相關部門和單位提供技術援助。

      (2)市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市指揮部日常工作;及時傳達市指揮部的決策部署,組織落實市指揮部作出的決策;收集、評估和整理事件信息,提出應急預案啟動和終止的建議;根據市指揮部的決定,啟動應急響應,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報告或者通報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情況;組織修訂市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3)現場指揮部:負責具體組織實施、統籌協調突發環境事件現場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下設由市生態環境局(或者市指揮部指揮長指定單位)牽頭負責的現場處置組、由市生態環境局牽頭負責的應急監測組、由市衛生健康委牽頭負責的醫學救援組、由市應急管理局和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牽頭負責的應急保障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的新聞發布組、由市公安局牽頭負責的社會穩定組等6個工作組。根據工作需要,上述工作組設置可作適當調整。

      (4)各成員單位

      市委宣傳部:負責配合有關事件處置部門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市委網信辦:負責收集分析輿情和社會公眾動態,指導有關事件處置部門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的網絡輿情監控和應對處置,配合做好網絡輿論引導工作。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參與陸上石油管道事故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參與事件善后恢復重建;組織協調儲備糧食和食用油的調撥供應。

      市科技局:負責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監測技術和裝備的研發,為有效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提供技術支撐。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協調突發環境事件救援裝備、應急處置物資的生產。

      市公安局:負責危險化學品公共安全管理,參與因劇毒化學品造成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中相關涉嫌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根據現場指揮部的要求,對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區域實施治安警戒,維護現場秩序,配合事發地所在區人民政府做好群眾疏散工作,保障突發環境事件現場周邊的主要救援公路暢通。

      市民政局:負責會同事發地區人民政府做好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配合處理遇難人員善后事宜。

      市司法局:負責協調部門之間在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過程中實施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爭議和問題,組織、指導法律援助、司法鑒定、公證、基層法律服務行業積極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提供法律服務。

      市財政局:負責為突發環境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處置工作提供資金保障。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參與做好因突發地質災害次生環境污染、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與應急處置工作;根據應急工作需要提供地理信息,開展應急測繪。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組織污染源排查,制訂環境應急處置和生態重建方案;開展事故調查、定級;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組織對應急處置后遺留危險廢物進行處置以及污染場地的修復。

      市城鄉建設局:負責協調提供開展應急處置所需的工程機械設備、技術人員及相關工程技術支持。

      市城管執法委:負責參與因城鎮燃氣、環衛設施、城市橋隧等突發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協調開展城鎮燃氣、環衛設施、城市橋隧的恢復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指導協調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應急運輸工作;參與因道路運輸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協調所轄水系航道造成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調查和處置工作;協調鐵路主管部門參與因鐵路行車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協調民航主管部門參與因航空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

      市水務局:負責沿江沿河涵閘排水調度和供水設施調度工作;參與影響集中供水安全的突發環境事件、突發水污染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

      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參與農業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配合做好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農業資源破壞、漁業資源損害的評估和調查工作;開展農業生態修復工作;指導農業恢復生產。

      市商務局:負責參與因成品油特殊流通行業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加強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狀態下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場運行和供應情況的監控,協調組織主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

      市衛生健康委:負責組織協調醫療衛生資源開展應急醫療救援工作;突發環境事件可能危及區域內生活飲用水的衛生監督;參與因醫療污水、醫療廢物導致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根據工作需要組織評估突發環境事件所導致的健康危害的性質及其影響人數和范圍;突發環境事件所涉公共場所的衛生監測檢驗和衛生學評價。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參與因生產安全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涉危險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根據工作需要組織協調突發環境事件的火災撲救和搶險救援,配合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的現場處置工作;組織協調受災群眾的災害救助工作;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按權限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群眾和受災群眾生活救助;指導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參與因特種設備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提供特種設備專業技術支持;負責協調搶險救援過程中的食品藥品的安全監督和供應保障;在應急處置中做好食品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監管,保障食品藥械安全;禁止或者限制受環境污染的食品和桶裝飲用水的生產、加工、流通和食(飲)用。

      市園林和林業局:負責參與涉及森林、林地、草原、濕地、陸生野生動物及主管的自然保護區內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參與因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林業資源損害的評估和生態恢復重建工作。

      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負責協調全市政府和公共服務數據資源的整合應用及共享開放,支持突發環境事件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

      市氣象局:負責密切監測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地及周邊的氣象實況,及時提供有關氣象數據;開展有針對性的氣象監測和氣象預報工作;根據需要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參與火災事故等次生環境污染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對火災、爆炸現場以及危險化學品泄漏的搶險救援,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和污染蔓延;應急終止后的洗消工作。

      市通信管理局:負責加強對通信系統的維護,制訂通信系統備用方案,配合做好應急通信保障工作。

      武漢警備區:負責根據上級指令和突發環境事件的需要,協調部隊參加應急救援工作。

      武漢海事局:負責長江干線武漢段事故現場的交通管制;長江干線武漢段船舶污染事故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配合做好由陸源污染造成的長江武漢段污染的應急處置工作,組織長江水上應急救援;支持地方交通運輸部門在內河的應急救援工作。

      武漢供電公司:負責保障應急電力供應。

      武漢新港管委會:負責參與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

      其他部門和單位負責按照本部門、本單位職責并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做好應急處置的相關工作。

      (5)各區人民政府:負責建立本轄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制度,制訂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做好應急隊伍建設和應急人員培訓工作,加強應急值守和信息上報工作;做好本轄區內的環境風險防范和監測預警工作;指揮、組織、協調本轄區內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配合開展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現場處置、應急保障、新聞發布、后期處置與重建等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6)技術專家組:負責參與指導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對污染處置、應急監測等提供技術指導,收集匯總相關數據,組織開展技術研判,開展污染物識別、污染途徑、處置措施等相關分析,為突發環境事件的科學處置提供科學依據及技術支撐。

      3預防和預警

      3.1預防

      3.1.1監測和風險分析

      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對市內(外)環境信息、自然災害預警信息、例行環境監測數據進行綜合分析、風險評估。

      市直有關部門、各區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和信息監控;各區人民政府應當在居(村)委會和有關單位建立專職或者兼職信息員隊伍,承擔突發事件信息收集、報告任務。

      (1)生態環境部門負責企業排污引起的環境污染事故信息的接收、處理及監控,會同水務、氣象等部門負責水體富營養化導致的藻類污染的`處理及預警信息監控。

      (2)交通運輸部門、公安機關協調長江航運公安局,并會同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水陸交通事故、危險品運輸引起的污染事件及長江和漢江溢油事件信息的接收、處理及預警信息監控。配合海事、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監管部門處置涉及長江流域的污染事件。

      (3)農業農村部門負責農業重大有害生物、農業外來生物入侵、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突發事件、高致病性動物病原微生物泄露事件信息的接收、處理及預警信息監控。

      (4)園林和林業部門負責林業生態破壞事件和林業外來生物入侵突發事件信息的接收、處理及預警信息監控。

      (5)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負責地質礦產生態破壞事件信息的接收、處理及預警信息監控。

      (6)衛生健康部門負責人體健康有關的實驗室及其實驗活動中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露事件、飲用水環境衛生事件信息的接收、處理及預警信息監控。

      (7)應急管理和消防救援部門負責自然災害和生產安全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接收、處理及預警信息監控。

      3.1.2風險預防

      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企事業單位應當依法制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報生態環境部門備案;開展環境風險隱患排查和治理,健全風險防控措施,消除環境風險隱患。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環境風險隱患排查的監督管理,做好突發環境事件預防工作。

      3.1.3預防職責

      市指揮部成員單位、各區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職責開展突發環境事件的預防工作。

      (1)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預測、分析和風險評估,完善轄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專項預案。

      (2)開展污染源和生物物種資源調查和普查。

      (3)加強源頭防控,督促落實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

      (4)統籌協調與突發環境事件有關的其他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防止因其他突發事件次生或者因處置不當而引發突發環境事件。

      (5)統籌安排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所必需的設備和基礎設施建設。

      3.2預警

      3.2.1預警分級

      按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社會危害程度,將預警級別分為四級,由高到低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紅色預警:可能發生或者引發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

      橙色預警:可能發生或者引發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

      黃色預警:可能發生或者引發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

      藍色預警:可能發生或者引發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

      3.2.2預警信息發布

      (1)發布權限

      紅色預警和橙色預警信息,以及因一個流域或者2個以上地市同時發生(可能發生)自然災害并危及環境安全,需要預警的,按照規定由省人民政府發布。

      黃色預警信息由市人民政府發布;涉及跨區的一般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由市人民政府發布。

      藍色預警信息由區人民政府發布。

      (2)發布制度

      生態環境部門研判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應當依據發布權限向同級人民政府提出預警信息發布建議,同時通報同級相關部門和單位。根據同級人民政府授權,生態環境部門及時通過廣播、電視、互聯網、手機短信、電子顯示屏等通信手段和傳播媒介,采用公開播送、逐戶通知等方式發布預警信息,并通報可能影響到的相鄰區域。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及醫院、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采取足以使其知悉的有效方式發布預警信息。

      (3)發布內容

      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內容主要包括:發布機關、發布時間、突發環境事件的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預警級別、應對常識、警示事項、事態發展、相關措施和咨詢電話等。

      3.2.3預警措施

      進入預警狀態后,視情況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對預警信息進行分析研判,預估可能影響的范圍和危害程度。

      (2)防范處置。在危險區域設置提示或者警告標志,告知公眾采取避險措施。采取必要措施,確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的安全。可能威脅飲用水安全時,要及時做好儲水和啟用后備水源的準備工作,并通知下游所涉地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做好監測監控和儲水避峰等準備工作。

      (3)應急準備。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發事件危害的場所,提前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并進行妥善安置;責令應急救援隊伍、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物資、設備和工具,準備應急設施和避難場所,做好應急保障工作;加強對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發展情況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工作;對可能導致事件發生的有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加強環境監管,必要時,實行停運、限產、停產等相應措施,封閉、隔離和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或者限制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

      (4)輿論引導。公布咨詢電話,及時準確發布事態更新情況,組織專家解讀。加強輿情監測,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3.2.4預警級別調整和預警解除

      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后,應當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適時調整預警級別。當判斷不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或者危險已經消除時,由發布單位宣布解除預警,終止響應措施。預警信息發布、級別調整或者解除預警,按照規定程序備案。

      3.3信息報告與通報

      3.3.1突發環境事件報告時限和程序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涉事企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積極采取應對措施,并立即向生態環境部門和屬地人民政府報告,同時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群眾。

      相關部門發現突發事故(事件)有可能產生次生、衍生突發環境事件時,應當及時將信息通報同級生態環境部門。

      生態環境部門接到信息報告或者監測到相關信息后,應當立即核實,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和類別作出初步認定。

      對初步認定為特別重大或者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在2小時內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生態環境部門報告,同時上報生態環境部。

      對初步認定為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在2小時內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生態環境部門報告。

      對初步認定為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在4小時內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生態環境部門報告,并按照規定報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備案。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過程中事件級別發生變化的,應當按照變化后的級別報告信息。

      發生下列一時無法判明等級的突發環境事件,應當按照重大或者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程序上報:對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響的;涉及居民聚居區、學校、醫院等敏感區域和敏感人群的;涉及重金屬或者類金屬污染的;有可能產生跨省影響的;因環境污染引發聚集性事件,或者社會影響較大的;事發地的市、區生態環境部門認為有必要報告的其他突發環境事件。

      上級人民政府及其生態環境部門先于下級人民政府及其生態環境部門獲悉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的,可以要求下級人民政府及其生態環境部門核實并報告相應信息。下級人民政府及其生態環境部門應當依照相關規定報告信息。

      3.3.2突發環境事件報告方式與內容

      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終報。初報在發現或者得知突發環境事件后首次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事件發展情況后隨時上報;終報在突發環境事件污染影響消除后上報。初報應當報告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主要污染物和數量、監測數據、人員受害情況、飲用水水源地等環境敏感點受影響情況、事件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議等初步情況,并提供可能受到突發環境事件影響的環境敏感點的分布示意圖。續報應當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處置進展情況或者需要補充報告的情況。終報應當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突發環境事件的措施、過程和結果。

      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應當采用傳真、網絡、郵寄和面呈等方式書面報告;情況緊急時,初報可通過電話報告,但應當及時補充書面報告。書面報告中應當寫明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單位、報告簽發人、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內容,并盡可能提供地圖、圖片以及相關的多媒體資料。

      3.3.3信息通報

      突發環境事件已經或者可能涉及相鄰行政區域的,事發地人民政府及其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及時通報相鄰區域的同級人民政府及其生態環境部門。

      3.3.4信息報告追責

      在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工作中遲報、謊報、瞞報、漏報有關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的,給予通報批評;造成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依紀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啟動

      Ⅰ級、Ⅱ級響應啟動。初判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突發環境事件,市指揮部立即組織開展先期處置工作。Ⅰ級或者Ⅱ級應急響應啟動后,在省人民政府、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Ⅲ級響應啟動。初判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根據市指揮部決定,由市指揮部辦公室啟動Ⅲ級應急響應,向各有關單位和相關區人民政府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

      Ⅳ級響應啟動。初判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有關區人民政府啟動Ⅳ級應急響應。市指揮部根據需要組織有關工作組赴事發地指導應急處置工作。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在易造成重大影響的地區或者重要時段時,可適當提高響應級別。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事件損失情況及其發展趨勢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者響應過度。

      4.2指揮協調

      4.2.1指揮和協調機制

      啟動Ⅰ、Ⅱ、Ⅲ級響應后,由市指揮部按照本預案,指揮協調有關部門及其應急機構、救援隊伍和事發地區人民政府實施應急救援。

      一般環境事件發生后,由市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實際需要,組織有關部門協助事發地區人民政府做好指揮協調工作。

      4.2.2指揮協調的主要內容

      (1)提出現場應急行動要求。

      (2)派出專家和專業人員參與現場指揮部工作。

      (3)協調各級、各專業應急力量實施應急救援行動。

      (4)協調受威脅地區做好危險源的監控工作。

      (5)建立現場警戒區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防護區域。

      (6)根據現場監測結果,確定轉移、疏散群眾的時間和范圍。

      (7)及時向上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報告應急響應的實施情況。

      (8)指導開展事件原因調查及損害評估工作。

      (9)研究決定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提出的請求事項。

      4.3響應措施

      4.3.1先期處置

      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企事業單位應當立即啟動本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救援力量營救受害人員,做好現場人員疏散和公共秩序維護;控制環境風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擴大的必要措施,控制污染物進入環境的途徑,盡量降低對周邊環境的影響。按照規定向屬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相關信息。

      現場指揮部派出前,事發地區人民政府應當堅決、迅速地實施先期處置,果斷控制或者切斷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態勢,避免污染物向環境擴散,嚴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指揮協調區屬應急救援隊伍開展救援行動,組織、動員和幫助群眾開展安全防護工作;先期處置的情況應當隨時報告市指揮部辦公室。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地的街道(鄉鎮)應當調動轄區應急救援力量,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事發地居(村)委會等基層組織應當組織群眾開展自救和互救,協助維護社會秩序,采取適當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涉事企事業單位及其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及時主動提供應急救援有關的基礎資料和必要的技術支持。生態環境、應急管理、自然資源和規劃、農業農村、園林和林業、水務、海事、交通運輸等負有監管責任的部門提供事件發生前的有關監管檢查資料,供實施和調整應急救援和處置方案時參考。

      4.3.2現場污染處置

      涉事企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生產經營者要立即采取關閉、停產、封堵、圍擋、噴淋、轉移等措施,切斷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擴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質和消防廢水、廢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處置工作。當涉事企事業單位、其他生產經營者不明或者事故發生地屬于公共區域時,由生態環境部門組織對污染來源開展調查,查明涉事單位,確定污染物種類和污染范圍,切斷污染源。

      現場指揮部應當組織成立現場處置組,會同技術專家組,充分發揮應急專家的專業優勢,制訂綜合治污方案,追蹤污染物擴散途徑和范圍,采用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擴大和消除環境風險。必要時,要求其他排污單位停產、限產、限排,減輕環境污染負荷。

      4.3.3應急監測

      加強大氣、水體、土壤等應急監測工作,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物種類、性質以及當地自然、社會環境狀況等,結合技術專家組的研判,明確應急監測方案,確定監測內容,調配應急監測設備、車輛,及時準確監測,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4.3.4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

      通過政府授權發布新聞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組織專家解讀等方式,借助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等多種途徑,主動、及時、準確、客觀向社會發布突發環境事件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信息發布內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響范圍、應對措施、需要公眾配合采取的措施、公眾防范常識和事件調查處理進展情況等。

      4.3.5人員轉移安置

      首先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根據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及事發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建立現場警戒區、交通管制區域和重點防護區域,確定受威脅人員疏散的方式和途徑,及時并有組織、有秩序地疏散轉移受威脅人員和可能受影響地區居民,確保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轉移人員安置工作,確保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必要的醫療條件。

      4.3.6醫學救援

      迅速組織當地醫療資源和力量,對傷病員進行診斷治療,根據需要及時、安全地將重癥傷病員轉運到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加強救治。指導和協助開展受污染人員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建議。視情增派醫療衛生專家和衛生應急隊伍、調配急需醫藥物資,支持事發地開展醫學救援工作。禁止或者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飲用水的生產、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集體中毒等。做好受影響人員的心理援助。

      4.3.7維護社會穩定

      密切關注受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地區市場供應情況及公眾反應,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哄搶救災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管和調控。做好受影響人員與涉事單位、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

      4.4響應終止

      環境污染事件得到控制,緊急情況解除后,根據現場指揮部提供的應急調查、應急監測結果,由市指揮部辦公室提出環境污染事件應急終止的建議,報市指揮部確定后,終止應急狀態,同時撤銷現場指揮部,并根據實際需要指派有關單位繼續組織開展環境監測和評價工作。

      5后期處置

      5.1事件調查

      成立由生態環境部門牽頭的突發環境事件調查組,及時對突發環境事件原因、性質、責任等問題進行調查,編寫調查報告。屬于責任事件的,應當對負有責任的部門(單位)和個人依法提出處理意見。調查報告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生態環境部門。生態環境部門應當依法向社會公開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結論、環境影響和損失的評估結果等信息。涉密信息管理嚴格按照國家相關管理要求執行。

      5.2損害評估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后,根據啟動響應的人民政府統一部署,由生態環境部門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污染損害評估,并將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評估結論作為事件調查處理、損害賠償、環境修復和生態恢復重建的依據。

      5.3善后處置

      事發地區人民政府要及時制訂善后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做好受災人員的補助、撫慰、撫恤和安置工作,確保社會穩定;組織有關專家對受災范圍及后期環境影響進行科學評估,提出補償和對遭受污染的生態環境進行恢復的建議,盡快恢復正常秩序。被征用的防治污染設施、設備、器材以及其他物資等財產使用完畢后,應當及時返還,財產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毀損、滅失的,要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償。保險機構要及時開展相關理賠工作。

      5.4評估總結

      5.4.1分級評估總結

      特別重大、重大突發環境事件評估總結權限歸省級生態環境部門。

      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由市生態環境局組織有關專家,會同事發地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評估總結。

      一般環境事件的評估總結工作由事發地區生態環境部門組織實施。

      5.4.2評估總結要求

      依據環境應急過程記錄、現場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總結報告、現場工作小組掌握的應急情況、環境應急救援行動的實際效果及產生的社會影響和公眾反應等,客觀、公正、全面、及時地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評估,并編寫評估總結報告,主要涵蓋以下內容:一是環境事件等級、發生原因及造成的影響;二是環境應急任務完成情況;三是是否符合保護公眾、保護環境的總要求;四是采取的重要防護措施與方法是否得當;五是出動環境應急隊伍的規模、儀器裝備的使用、環境應急程度與速度是否與任務相適應;六是環境應急處置中對利益與代價、風險、困難關系的處理是否科學合理;七是發布的公告及公眾信息的內容是否真實,時機是否得當,對公眾心理產生了何種影響;八是需要得出的其他結論等。

      評估總結報告應當于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結束后15日內報上一級生態環境部門。

      6應急保障

      6.1預案保障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各責任主體組織制訂、完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做到責任落實、組織落實、方案落實、保障落實。

      6.2隊伍保障

      加強環境應急隊伍建設,建立一支常備不懈、熟悉環境應急知識、掌握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技能的應急力量,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素質和能力。

      建立市、區和相關企業組成的環境應急網絡,對化工企業的消防、防化等應急分隊進行培訓演練,確保在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能迅速參與并完成搶救、排險、消毒、監測等現場處置工作。

      建立突發環境事件社會保險機制,對環境應急工作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可能引起環境污染的企事業單位,應當依法辦理相關責任險或者其他險種。

      6.3物資和資金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會同有關部門制訂環境應急物資儲備計劃,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物資儲備制度,加強對儲備物資的動態管理,保證及時補充和更新。建立重要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物資監測網絡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體系,保障應急處置和恢復治理工作的需要。

      緊急情況下,市、區人民政府可以向單位和個人征用應急救援所需設備、設施、場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資并于應急結束后依法給予補償;可以要求生產、供應生活必需品和應急救援物資的企業組織生產、保證供給;可以要求提供醫療、交通運輸等公共服務的單位組織提供相應的服務。

      各相關專業部門及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和職責要求,配備危險化學品檢驗、鑒定和監測設備,增加應急處置、快速機動、自身防護裝備物資的儲備,不斷提高應急監測和動態監控的能力,保證在發生環境事件時能有效開展應急工作。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經費首先由事件責任單位承擔,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和分級負擔的原則,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對需要,保障應急處置所需經費。

      6.4技術保障

      支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和監測先進技術、裝備的研發,建立科學的環境應急信息化管理系統。加強環境應急專家組、專業技術隊伍建設,保證隨時投入應急后續支援,為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

      6.5醫療衛生保障

      區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衛生健康部門應當掌握本轄區內的醫療衛生資源信息,制定區域醫療衛生規劃,指導醫療衛生機構做好醫療救治準備,建設專業救治機構網絡,組建專業救治隊伍,配備相應的醫療救治設施設備、藥品和器械,提高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醫療救治能力。

      6.6交通運輸保障

      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后,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對事故現場進行道路交通管制,保障運送應急救援人員、物資器材所需的車輛和道路的暢通;必要時,依法對相關道路采取交通管制措施。交通運輸部門負責應急物資、器材和人員運送及時到位,滿足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必要時,市指揮部根據應急需要及時協調民航、鐵路和交通運輸等部門提供交通運輸保障。

      6.7通信保障

      建立和完善環境安全應急指揮系統、環境應急處置聯動系統和環境安全科學預警系統,配備必要的有線、無線通信器材,保障各級環境應急指揮機構和有關部門及現場各專業應急分隊間通信和遠程視頻指揮系統暢通。

      6.8基本生活保障

      事發地區人民政府負責提供應急避難需要的場所,保障轉移群眾和救援人員所需的食物、飲水供應,提供臨時居住場所及其他生活必需品。

      6.9部門聯動保障

      建立完善部門聯動機制,有關部門在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如果判斷可能引發突發環境事件,要及時通報生態環境部門。實行信息共享,充分發揮部門專業優勢,共同應對突發環境事件。建立健全社會應急動員機制,充實救援隊伍,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

      6.10宣傳培訓演練

      加強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普及突發環境事件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應急處置知識。通過舉辦培訓班、講座和設置宣傳欄、板報等形式,廣泛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宣傳教育。新聞媒體、電信運營商應當無償開展突發環境事件預防與應急、自救與互救知識的公益宣傳。加強環境事件專業技術人員和重要目標工作人員的培訓和管理,按照相關預案要求,每年不少于1次組織不同類型的環境應急實戰演練等,提高防范、處置和實戰能力。

      7獎勵與處罰

      對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給予獎勵。對玩忽職守、保障不力,給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損失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附則

      8.1名詞術語解釋

      突發環境事件:系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者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等因素,導致污染物或者放射性物質等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突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環境質量下降,危及公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或者造成生態環境破壞,或者造成重大社會影響,需要采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

      風險源:系指可能導致傷害或者疾病、財產損失、環境破壞或者這些情況組合的根源或者狀態。

      環境應急:針對可能或者已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動,以避免事件發生或者減輕事件后果的狀態,也稱為緊急狀態;同時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動。

      應急監測:環境應急情況下,為發現和查明環境污染情況和污染范圍而進行的環境監測。包括定點監測和動態監測。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2預案管理

      預案實施后,市指揮部辦公室要組織對預案開展宣傳、培訓和演練,并根據實際情況實施組織評估和修訂。

      8.3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生態環境局負責解釋。

      8.4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于2015年7月23日印發的《武漢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武政辦〔2015〕108號)同時廢止。

      風險應急預案 13

      一、活動前的準備工作

      一、制定活動方案,有活動的組織機構。認真做好各項安排和應急措施,有學校領導帶隊和足夠的。教師負責管理。

      二、對活動場地進行實地勘察。

      三、召開帶隊教師會議,落實安全教育措施。

      四、配帶常用衛生藥品,如紅藥水、止血貼等。

      五、召開學生秋游專題會議,并與家長聯系溝通,共同教育孩子注意安全。

      二、活動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1、對帶隊老師的安全教育:

      (1)召開帶隊教師會議,進行安全教育的'總動員,強調組織紀律。

      (2)帶隊人員一律與學生一起前往,緊跟隊伍,堅守崗位,始終繃緊安全這根弦。

      (3)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置,及時報告。

      2、對學生的安全教育:

      (1)在出游前,利用分班和集中相結合的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2)加強組織紀律性,一律在校集中,排隊前往。

      (3)注意飲食衛生,注意礦泉水的有效期和保質期。

      (4)注意環境衛生。

      三、活動中突發事件的應急措施:

      1、帶隊人員立即向帶隊領導報告。

      2、根據事態嚴重程度,帶隊領導邊處置情況邊向有關領導匯報。

      3、如有人員受傷,立即送往就近醫院進行治療。

      4、帶隊人員要保證通訊設備暢通以便及時妥善處置偶發事件。

      四、注意事項

      1、遇事一定要冷靜,果斷采取措施。

      2、處理群體性,事件的原則是:迅速平息、減輕傷亡、保護學生、控制事態。

      3、各類人員不得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風險應急預案 14

      1.0目的

      通過建立本應急預案,確保春、秋季風沙天氣來臨之前做好各項應急準備,并在大風、沙塵暴來臨之時啟動相應的應急處理措施,以保證物業設施安全和環境衛生整潔。

      2.0范圍

      適用于春、秋季風沙天氣的應急準備和應急處理。

      3.0職責

      3.1保潔主管負責風沙天氣應急準備工作的計劃和落實情況檢查;

      3.2設備主管負責安排工程人員進行室外設施、裝置的檢查和加固;

      3.3保潔領班負責應急人員的組織和監督應急措施落實;

      3.4保潔員負責按照本預案進行應急措施的具體實施。

      4.0處理預案

      4.1應急準備

      4.1.1風沙季(每年10月至第二年5月)來臨之前,管理處應準備擋風布袋(長條狀,內裝木屑),并保證可隨時取用;

      4.1.2設備主管應安排人員檢查樓宇公共區域外門窗的完好狀況,對關閉不嚴或破損門窗進行維修;檢查室外燈箱、標識牌及其它設施并進行必要的加固;

      4.1.3保潔主管注意每日收集北京市氣象臺36小時天氣預報,一旦接收到4級以上大風預報,應于第一時間通報管理處經理,以便做好防風沙各項準備工作;

      4.1.4管理處可將大風預報提前張貼于公告欄,提醒業戶注意關閉門窗,防止風沙侵襲造成損失。

      4.2大風、沙塵暴來臨應急措施

      4.2.1大風、沙塵暴來臨之前,區域保潔員和巡樓安保員提前檢查樓層公共通道的門窗并及時關閉,防止大風刮進樓內,使樓層積塵或打碎玻璃;

      4.2.2各出入口玻璃門、卷簾門下鋪放擋風布袋;

      4.2.3外圍擺放的.交通指示牌示及其它可移動標牌統一收放到避風處,或放倒于適當位置,避免損壞或大風吹倒砸傷行人、車輛;

      4.2.4外圍設施如大堂外門禁設施、停車場計費機等進行適當遮蓋以防沙塵侵入;

      4.2.5室外擺放綠植盡可能移入室內;

      4.2.6提示業戶檢查、關閉外門和外窗,搬走外窗附近置放于高處的物品等。

      4.2.7大風來臨之際,大堂玻璃門向內開啟,避免風大刮碎玻璃;

      4.2.8隨時檢查外圍燈箱、標識牌及高大綠植,必要時進行臨時加固;

      4.2.9大堂及室內公共區域隨時保潔,清除積塵;

      4.2.10在樓宇周邊作業注意高空墜物。

      4.3大風、沙塵暴后清理措施

      4.3.1全面清除室內外積塵;

      4.3.2外圍保潔員注意清掃窩風地段落葉、雜物等;

      4.3.3已轉移或放倒的標牌等重新豎立或恢復原位;

      4.3.4撤除室外設施遮蓋物;

      4.3.5室外擺放綠植恢復原位;

      4.3.6固定標識、標牌及其他室外設施要進行擦洗除塵。

      5.0相關文件

      6.0工作記錄

      風險應急預案 15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完善生態環境部門突發環境事件應對機制,科學有序高效應對突發環境事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

      1.2 編制依據

      依據《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國辦函〔20xx〕119號)、《安徽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皖政辦秘〔20xx〕6號)、《安徽省生態環境廳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皖環發〔20xx〕38號)、《阜陽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阜政辦秘〔20xx〕35號)等,結合我局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我市境內或發生在市外但對我市有較大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

      放射源和射線裝置生產、銷售、運輸和使用過程中造成的輻射事故、重污染天氣的應對工作按照相應預案執行。

      1.4 工作原則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統一領導、各司其職,分級負責、快速反應、科學處置。

      1.5 事件分級

      按照事件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具體見附件1。

      2 組織指揮機構與職責

      2.1 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市生態環境局設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局應急領導小組”),組成如下:

      組長:市生態環境局局長

      副組長:分管環境應急工作的局領導

      成員:各縣(市、區、園區)生態環境部門,市局辦公室、督察辦、法規科、人事科、科財科、生態土壤科、大氣科、固管科、行政審批科、監測輻射科、宣教科、機關黨委,阜陽環境監測中心、市執法支隊、市環科所(市水環境所)、市環境應急中心、市環境信息中心主要負責同志。成員單位職責見附件2。

      局應急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為:

      (1)指導、協調全市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

      (2)承擔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日常工作,推進全市環境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督促落實環境應急準備工作;

      (3)負責全市突發環境事件預防、監測預警體系建設;組織指導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監測,提出污染控制、消除處置建議;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事件信息發布和調查處理等工作。

      2.2 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環境應急中心,負責市應急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指導協調全市環境應急管理工作,督促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由分管環境應急工作的局領導擔任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3 應急準備

      3.1 預案制定

      各縣(市、區、園區)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制定、完善本部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縣(市、區、園區)生態環境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要做好與本預案和當地政府(管委會)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銜接,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備案。

      3.2 風險控制

      局相關科室、二級機構要結合部門職責和局防范化解環境風險分工,壓實工作責任,把生態環境風險工作納入常態化管理,系統構建全過程、多層次生態環境風險防范體系。各縣(市、區、園區)生態環境部門應按照本級人民政府的統一要求,開展本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工作,分析評估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提高區域環境風險防范能力;檢查企事業單位環境風險防范、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并督促整改發現的問題。

      3.3 應急隊伍

      各縣(市、區、園區)生態環境部門要強化環境應急管理人員配備,明確環境應急工作人員,安排責任心強、業務能力強的人員專職承擔環境應急工作,做到專人專崗。各縣(市、區)生態環境部門要不斷推進環境應急救援能力建設,探索依托社會力量建立專業化環境應急救援隊伍模式;定期開展培訓和演練,提高突發環境事件快速響應及應急處置能力。

      3.4 物資裝備

      各縣(市、區、園區)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健全制度和規劃,配備符合實際需求的應急監測儀器設備和裝備;開展應急資源調查,建立和充實環境應急物資儲備,建立物資儲備信息庫并實行動態管理。有條件的縣(市、區、園區)應設立實物儲備庫。

      3.5 技術支持

      市局負責組建和管理市環境應急專家庫,具備條件的縣(市、區、園區)生態環境部門可根據工作實際建立應急專家庫,充分發揮專家的技術支持作用。

      3.6 聯動機制

      各縣(市、區、園區)生態環境部門根據區域或流域環境風險防范需要,加強與相鄰轄區環境應急管理部門的聯動,健全風險防范、信息通報和應急聯動機制;加強與其他部門的聯動機制建設,協同高效處置各類突發環境事件。

      4 監測預警

      4.1 監測

      構建自動監測、手工監測相結合的監測網絡,提高監測技術水平;通過日常監管、互聯網信息、環境污染舉報等途徑,加強突發環境事件苗頭信息收集;強化部門聯動,及時通報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督促企事業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及時報告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信息。

      4.2 預警

      4.2.1 預警分級

      對可以預警的突發環境事件,按照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大小、緊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預警級別由高到低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突發環境事件預警分級標準見附件3。

      4.2.2預警發布

      各縣(市、區、園區)生態環境部門研判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應當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管委會)提出發布預警信息的建議。

      預警原則上由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或其授權的生態環境部門發布,并及時向市人民政府或市生態環境局報告,必要時可越級上報,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鄰或相關縣(市、區、園區)人民政府(管委會)通報。

      接到三級(黃色)及以上預警信息報告后,經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同志批準,向市政府提出預警發布建議,并提出向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鄰地區的政府或部門通報的建議。經批準后的預警信息可通過局門戶網站、官方微信公眾號等渠道向公眾發布。市人民政府或市生態環境局同時予以發布。其中一級(紅色)、二級(橙色)預警信息還應及時報告省廳,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上報省人民政府預警信息建議。(預警發布及調整、解除審批表見附件4)

      4.2.3 預警級別的調整和預警解除

      根據事件事態發展,做好事件預警的調整、解除建議工作;報經市政府同意后,按照“誰發布、誰解除”的原則,由發布單位宣布解除預警。

      5 信息報告

      5.1 報告流程

      事發地生態環境部門在獲知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后,要立即進行核實、分析研判,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和類別作出初步認定,并依照《阜陽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有關規定,上報事件信息。

      市環境應急中心接到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后,對事發地生態環境部門初判為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立即調度核實,分析研判,并向局領導進行匯報,經局主要負責同志批準后,2小時內報告市人民政府和省生態環境廳,其中重大級別以上突發環境事件,應同時向生態環境部報告;對事發地生態環境部門初判為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及時跟蹤調度,經分管局領導批準后,4小時內報市人民政府和省生態環境廳。

      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過程中事件級別發生變化的,按照變化后的級別及時報告信息。

      5.2 報告內容

      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報告原則上采用書面報告形式,情況緊急的`,可先通過電話口頭報告,并盡快補充書面報告。報告中要包含事件處置的研判與是否啟動應急響應的建議。

      初報在獲知突發環境事件后首次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事件發展情況后隨時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突發環境事件處理完畢后上報。

      初報應當報告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時間、地點、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主要污染物和數量、監測數據、人員受害情況、飲用水水源地等環境敏感點受影響情況、事件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議等初步情況,并提供可能受到突發環境事件影響的環境敏感點的分布示意圖。有條件的同時報送視頻、圖片等信息。

      續報應當在初報的基礎上,完善初報中未提供的信息,按規定的時限報告有關處置進展情況。

      處理結果報告應包括事件概述,處理突發環境事件的措施、過程和結果,突發環境事件潛在或者間接危害以及損失、社會影響、處理后的情況、責任追究等詳細情況。

      5.3 信息通報

      突發環境事件影響或者可能影響相鄰行政區域的,事發地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及時通報相鄰行政區域同級生態環境部門,同時報市生態環境局,并向本地人民政府提出向相鄰行政區域同級人民政府通報的建議。

      突發環境事件已經或者可能涉及鄰市的,市局要及時向鄰市市級生態環境部門通報情況,視情向市政府提出向鄰市人民政府通報的建議。

      6應急響應

      6.1 響應分級

      突發環境事件應對遵循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縣(市、區、園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對本轄區內發生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做好先期處置工作。

      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由縣(市、區、園區)政府(管委會)組織應對(市生態環境局視情予以指導),其中,涉及面較廣、較敏感復雜或處置不當可能造成較大后果的一般突發環境事件,報請市人民政府指導應對。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由市人民政府組織應對,其中,涉及面廣、敏感復雜或處置不當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較大突發環境事件或涉及跨市級行政區域,超出本市生態環境部門處置能力的較大突發環境事件,以及重大、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應當及時向省生態環境廳報告,請省廳提供支援和指導應對。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和發展態勢,將市級層面應急響應設定為一級、二級和三級3個等級。縣(市、區、園區)人民政府(管委會)響應等級可參照市級層面應急響應級別設置,結合本地實際情況予以明確。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在易造成重大影響的地區或重要時段時,可適當提高響應級別。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事件損害情況及其發展趨勢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6.2 先期處置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當地生態環境部門會同公安、交通運輸、應急管理等相關部門組織對污染來源開展排查,查明涉事單位,確定污染物種類和污染范圍,切斷污染源。

      6.3 響應措施

      6.3.1 一級、二級響應

      對初判為特別重大或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根據事件發展事態,經會商研判,及時向市指揮部報告并提出啟動一級應急響應建議;對初判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根據事件發展事態,經會商研判,及時向市指揮部報告并提出啟動二級應急響應建議(審批表見附件5)。

      一、二級響應時,局主要負責同志帶隊趕赴現場,市局實行24小時值班,局領導在崗帶班。

      局應急領導小組組建由局相關科室、二級機構組成的若干工作小組,并通知相關市直單位加入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工作組,參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各工作組職責和應急處置措施按照《阜陽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執行。

      (1)局辦公室、市環境應急中心等加入市綜合協調組;

      (2)局相關要素科室、市執法支隊、市環境應急中心等加入市污染處置組;

      (3)阜陽環境監測中心站加入市應急監測組;

      (4)局科財科、市執法支隊等加入市應急保障組;

      (5)局宣教科加入市新聞宣傳組;

      (6)局相關要素科室、法規科、機關黨委,市執法支隊、市環境應急中心等加入市調查評估組。

      根據市指揮部的要求,局應急領導小組指派相關部門參加醫療救治、社會維穩等工作組的相關工作。

      6.3.2 三級響應

      對初判為涉及面廣、敏感復雜或處置不當將會產生較大后果的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經會商研判,報經局主要負責同志同意后,由市指揮部辦公室(市生態環境局)決定啟動三級響應,同時報告市指揮部總指揮(分管副市長)。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指揮。市指揮部辦公室派出由局領導帶隊,相關科室、二級機構以及環境應急專家參加的工作組趕赴現場。市局實行24小時值班。

      工作組到達現場后,督促指導和支持縣(市、區、園區)人民政府(管委會)開展污染源排查、應急處置、應急監測、原因調查等工作,并根據需要協調有關方面提供隊伍、物資、技術等支持。主要工作:

      (1)了解事件情況、影響、應急處置進展及當地需求等;

      (2)指導事發地制訂應急處置方案;

      (3)根據縣(市、區、園區)請求,組織協調相關應急隊伍、物資、裝備等,為應急處置提供支援和技術支持;

      (4)對跨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進行協調;

      (5)指導開展事件原因調查及損害評估工作。

      6.4 信息發布

      根據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配合做好應急處置信息發布,主動、及時、準確、客觀地向社會發布突發環境事件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做好輿論引導。

      信息發布內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響范圍、應對措施、需要公眾配合采取的措施、公眾防范常識和事件調查處理進展情況等。

      6.5 響應終止

      當事件處置基本完畢、污染物質降至規定限值以內、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時,由啟動響應的應急指揮機構終止應急響應。

      7后期工作

      7.1 損失評估

      事發地生態環境部門可以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期間組織開展與評估相關的資料收集等前期準備工作;應急響應終止后,在事發地政府統一部署下,當地生態環境部門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階段直接經濟損失評估工作。評估結論作為確定突發環境事件等級、行政處罰等工作的依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階段直接經濟損失評估按照生態環境部相關規定執行。

      7.2 事件調查

      應急響應終止后,按照有關規定,局應急領導小組配合生態環境廳開展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組織開展一般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

      7.3 總結評估

      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按照“誰響應,誰評估”的原則,縣(市、區、園區)生態環境部門對相應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評估,形成總結報告或案例分析材料,并報市生態環境局。市局對啟動市級應急響應的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評估。

      7.4 善后處置

      應急響應終止后,市局指導事發地政府及時組織制訂并實施生態環境恢復工作方案。

      8應急保障

      局應急領導小組根據全市環境應急工作的需要,提供必要的資金、裝備、通信、技術保障。

      9附則

      9.1 預案管理

      預案實施后,各縣(市、區、園區)生態環境局要參照本預案和本級政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時制定修訂本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做好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評估和修訂。

      9.2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阜陽市生態環境局負責解釋。

      9.3 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風險應急預案 16

      為使在大風雨雪惡厲天氣下安全工作,確保教育教學安全順利進行。加強樓層、校內道路在大風雨雪天氣下的安全使用,做好事故應急準備工作,一旦發生事故能夠迅速出動,安全有效的進行撲救,力爭將事故消滅在最初階段,最大限度的減少事故損失,保護師生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特制定大風雨雪天氣事故應急預案。

      一、事故應急組織

      1、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辦公室設在保衛科辦公室

      3、突發事故,所有人員立即編入事故救援組織,進行事故撲救工作。

      二、事故應急工作總體要求

      1、以牢固樹立“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安全責任意識為準則。做好事故應急準備工作。一旦發生事故應做到:決策果斷、方案合理、指揮得當、信息暢通、聯系及時、分工明確、各負其責、協調得當、安全撲救。

      2、事故突發,應急組織領導小組應第一時間在現場指揮。

      三、職責分工

      1、組長職責:

      全面負責事故撲救的指揮工作。

      2、副組長職責:

      負責組織事故應急隊伍,進行合理分工,把事故降低到最低點。

      3、組員職責:

      立即投入到事故救援隊伍,在事故應急小組的指揮下,根據實地情況進行現場撲救工作。

      四、事故應急撲救原則與撲救程序

      1、派專人打報警電話(110)及緊急救護電話(120),并迎接救援車輛。事故應急工作立即開展。

      2、事故救援時應遵循“救人重于救災”、“先控制后消滅”、“先重點后一般”的.原則,迅速救援事故,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事故應急小組現場指揮,進行事故救援工作。

      按照事故調查處理程序,同有關部門、事故處理監督部門進行調查處理,查明原因,總結教訓,制定相應防范措施,不讓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風險應急預案 17

      一、組織領導:

      (一)成立xx市檔案館搶險救災領導小組和xx市檔案館搶險救災工作隊(由市檔案館另行發文明確)。

      (二)搶險救災責任人順序:

      1、館長

      2、副館長

      3、管理科科長

      4、技術保護科科長

      5、辦公室

      6、庫管人員

      7、門衛值班人。

      (三)協調指揮:搶險救災領導小組負責搶險救災工作的決策與協調,具體負責救災現場的組織實施與指揮,現場工作人員必須絕對服從,不得各行其是。

      二、檔案館救災應急預案的目標是:

      (一)、在應急的情況下,采取最有效行動消除對館藏檔案、資料的威脅。

      (二)、保護未受損的`檔案、資料。

      (三)、搶救已受損的`檔案、資料。

      三、應急災害的種類:

      災害可以分為自然災害和人為災害兩大類。自然災害是指自然現象引起,如地震、雷電、洪水等;人為災害是指來自于人類的失誤,如漏雨、跑水、電線私拉亂扯和老化短路、起火(包括蓄意縱火、爆炸、戰爭等)。上述災害如果使檔案館的設施、設備、檔案、人員發生威脅,出現險情,應急進行搶救。

      四、搶險救災的重點:

      (一)重點監視區:一樓現行文件庫和查閱室、二樓至六樓十八個檔案庫、檔案整理室、七樓愛國主義教育基地、計算機中心及數字化。

      (二)檔案資料搶救順序:

      1、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

      2、民國檔案;

      3、各局委辦檔案;

      4、名人檔案;

      5、聲像檔案;

      6、圖書資料。

      風險應急預案 18

      一、總則

      做好傳染病宣傳預防知識,定期做好消毒防疫工作,搞好各項衛生,減少傳染病的發生。當發生疫情時,立即啟動“疫情應急預案”及時對發生的疫情進行控制,最大限度地減少疫情的擴散,保障員工、家屬的身體健康。

      二、疫情控制領導小組組成機構及職責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應急設備、物資材料庫:

      口罩、快速紅外體溫測量儀、消毒水或酒精、消毒器具(霧化噴壺等)臨時隔離室:對內人員出現不良反應時財務室:資金

      四、預防措施

      1、室內常通風換氣,保證空氣流通等。

      2、勤打掃環境衛生,垃圾要及時清運。

      3、嚴格遵守深圳市衛生管理條例。

      4、減少到戶外活動,室內鍛煉,增強體質。

      5、保持良好個人衛生習慣,勤洗手。

      6、注意均衡飲食、定期運動、充足休息、減輕壓力、增強身體的抵抗力。

      7、避免前往空氣流通不暢、人口密集的公共場所,不進行聚會及密集開會。

      8、有計劃地備足各種材料、配件,減少不必要的外出機會。

      9、進行開工人員培訓,確保做好防護。

      五、應急處理

      1、當公司內發生疫情時,做到早發現、早隔離、早報告、早治療。

      撥打“120”請求早治療病人,報告疾病控制中心在管區內做終消毒工作。按照當地政府的`疫情防治工作的統一部署,進行全面隔離。

      2、疫情上報登記

      當地政府部門、當地疾病控制中心、人民醫院“120”

      3、撥打求援電話如:“110”等

      風險應急預案 19

      為了保證企業的正常生產、工作秩序和生命財產的.安全,使公司各種設施在夏季安全度汛。

      一、防汛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搶險救援隊伍:公司所有人員有責任有義務參加抗洪搶險,保護公司財產安全。

      二、防汛組織程序

      在險情發生時,由公司辦公室負責現場指揮,機關各部門及中、西藥車間負責人積極調配本部人員,配合進行搶險救援。險情發

      生在夜間或休息日時,值班人員臨時負責指揮,并及時通知防汛小組其他成員趕赴現場。

      三、汛期工程部防汛措施

      1、防汛器材放在門崗,放防汛器材,主要有編織袋、砂子、鐵鍬等;

      2、公司重點部位:公司所有廠房門口。

      3、險情:

      (1)公司門口向內流水不及。

      (2)排水管道堵塞,廠區內水位上升。

      4、汛期到來之前,辦公室人員應仔細巡查全廠重點部位

      (1)樓頂平臺排水溝是否暢通無阻,同時將樓頂垃圾清運干凈;

      (2)檢查污水井、排水管是否有堆積物,并加以清除,保證排水暢通;

      (3)檢查配電室等重要機房是否有漏雨情況,若有發生應及時處理。

      四、險情處理程序

      1、若廠內出現險情時,要迅速用沙袋堵住重點部位門口,保護公司財產。

      2、險情發生后,要進行全面檢查,統計本次汛情造成的損失和物資消耗情況,并及時補充防汛物資,做好下次防汛準備;

      3、事件處理過程要進行詳細記錄,由辦公室向公司領導及上級部門作出匯報。

      風險應急預案 20

      為認真做好春運期間全區客貨運輸工作,確保達到平安、和諧、有序,預防和最大限度地減少春運期間發生自燃災害所造成的損失,保障公路暢通和運輸安全,制度本預案。

      一、建立組織

      成立潘集區交通運輸局春運突發事件處置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處置小組對全系統春運期間出現突發事件負總責,并領導督促成員單位落實各項措施。如遇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發生交通事故等突發事件,處置小組統一指揮協調救險抗災并進行事故調查,指揮應急救援等工作。

      二、工作職責

      1、運管所負責督促客運企業加強安全意識教育,嚴把“三關一監督”一旦發生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及時發布停運決定,負責搶險運力的`統一調度指揮,維護應急狀態下的運輸市場秩序。

      2、綜合室負責掌握收集春運期間有關信息,做好上傳下達工作,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成員單位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3、客運企業及時掌握道路信息,如遇自然災害、客車停開,要提前告知旅客,及時調整運力,疏散滯留旅客。

      4、縣鄉辦負責建立公路安全防患機制,發現隱患按程序及時上報,對險情地段設立指示標志和警示標志。

      5、局辦公室負責組建公路搶修應急分隊,落實清障人員、設備,組織力量搶修、清理路障,保障公路暢通。

      6、各成員單位確保做好春運突發事件預防處理工作,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保持信息暢通。

      三、車輛保障

      1、應急客車:(平電公司抽調備用)

      2、應急機械:(潘一實業公司抽調各用)

      四、工作紀律

      1、統一領導指揮,按照各自職能,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同作戰。

      2、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對因玩忽職守,工作不力導致嚴重后果的,將追究當事人責任。

      風險應急預案 21

      為做好xx礦庫防洪、防汛工作,預防事故發生,確保我廠各項生產工作順利進行和下游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經研究,特制定我廠xx礦庫防洪防汛應急救援預案。

      一、成立防洪防汛領導小組

      (一)防洪防汛安全技術管理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xx

      (二)防洪防汛巡邏組

      組長:xx

      組員:xx

      二、防洪防汛工作的措施要求

      (一)汛前、汛后由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檢查。

      檢查內容為:尾礦庫周邊山體(包括xx礦庫東側山體公路邊坡)、壩體是否有異常急變、滑坡、裂縫;排水作業系統是否良好;庫內干灘長度以及庫內的`調洪高是否達到要求。如發現隱患立即組織進行整改。

      (二)尾礦庫專職管理員、巡邏組執行24小時監控巡邏。

      發現隱患及時采取措施并向防洪領導小組匯報。同時作好記錄。

      (三)廠保衛科組織好xx人的應急民兵搶險隊伍。

      由xx具體負責,技術措施科組織好xx人的應急民工搶險隊伍,由xx女士具體負責。要求隨喊隨到。如險情重大,應急搶險隊伍人員不足、防汛領導小組從各單位、科室、部門抽調補充。

      (四)機動供應科做好搶險物資的供應工作。

      編織袋xx只以上;鏟子xx把以上;刮子xx把以上。其他工具若需要隨時作好供應。由xx女士具體負責。

      (五)汽車隊做好搶險物資的運輸準備工作。

      做好xx輛以上車輛的準備。如需用鏟車,做好聯系工作。由xx女士具體負責。

      (六)廠辦公室做好通訊暢通。

      由xx女士具體負責。

      (七)廠政工科要保證廠廣播設備良好,由xx女士具體負責。

      三、應急預案的啟動

      檢查人員一旦發現隱情,立即向廠防洪防汛領導小組負責人和廠生產調度科匯報。防洪防汛領導小組負責人接到匯報后,立即通知廠政工科科長xx女士,對全廠職工進行防洪防汛搶險廣播通知(同時通過電話等通汛工具通知各組負責人),各組負責人接到通知后,立即組織搶險人員、物資、車輛趕赴現場進行搶險。同時,廠防洪防汛領導小組指定一人作為搶險總指揮,兩人為副總指揮,負責指揮搶險和協調工作。

      特別的,對防汛搶險檢查不力,發生事故不匯報,搶險隊伍組織不起,搶險物資供應不到位,車輛派不出以及通訊、廣播不暢通的,要追究有關部門責任人的責任。對工作責任心不強,玩忽職守,造成事故的要移交上級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風險應急預案 22

      一、公司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公司總經理副組長: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總經理及其它相關領導成員:公司安全委員會成員和相關人員公司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部,其正、副經理分別任辦公室正、副主任。公司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指導公司下屬車隊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機構的建設。

      2、負責與市交通局、市安監局、市公安局等部門的'聯系和協調,及時將本市和全國近期內發生的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通報到全司,并督導分析事故原因,制訂安全生產隱患排查防范措施。

      3、督查指導下屬車隊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日常工作執行情況。

      4、負責承辦全司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安排、檢查、督導,相關法律、法規、文件等資料收集工作。

      二、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1、事故報告制度

      (1)事故發生后,責任人應在第一時間內電話上報公司,否則,將按規定追究其責任。

      (2)事故上報人應對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型車號、傷亡情況以及事故初步原因準確詳實上報,不準弄虛作假,誤報、錯報。

      2、施救原則

      (1)凡發生事故,公司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必須及時趕赴現場。做到處置有條不紊,措施果斷有力。

      (2)實施搶救中,應先重傷,后輕傷,與有關部門、醫院密切配合,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

      3、事故現場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公司總經理副組長:公司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和分管消防工作的領導成員:公司安委會全體成員和事故部門安全第一責任人職責:發生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時,事故現場救援小組成員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由現場救援領導小組組長,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和通報事故有關情況,如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向董事長報告啟動公司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施搶險。當發生危險化學品泄漏,應迅速建立警戒線,疏散圍觀人群,設法了解化學物品性質,向上級相關部門報告,請求專業搶險,嚴禁冒險蠻干。

      4、事故調查處理事故調查處理領導小組:

      公司安委會全體成員和事故安全第一責任人職責:

      1、查明發生危化品運輸嚴重泄漏、燃燒、爆炸事故的原因。

      2、追究直接責任人,各管理環節管理人應承擔的責任,對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報安委會討論決定。

      3、按“四不放過”原則對責單位進行整改。

      風險應急預案 23

      一、目的

      為明確以運行總監為組長的防寒防凍工作領導小組,對主要設備做好保溫措施。做好冬季正常生產工作。確保污水處理廠生產、設施、員工的人身安全,結合本廠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防寒防凍應急處置預案》。

      他們針對供暖管網有可能凍結的表管都按照質量標準化的要求進行了保溫處理。要求運行人員要在防寒期間加強對設備的巡檢和對運行記錄的規范管理,并作好事故預想。檢修人員加強消缺及缺陷的管理工作,提高消缺的質量和速度,真正做到小缺陷不隔夜,大缺陷連續處理,切實提高設備的運行效率,確保崇明城橋污水處理廠廠的安全渡寒和安全生產。

      二、使用范圍

      本《防寒防凍應急處置預案》僅適合于本污水處理廠防寒防凍事故的防范和和應急救援。

      三、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能

      3.1防寒防凍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構成

      污水處理廠的“應急事故處理領導小組”是防寒防凍應急救援的領導小組。該組織由運行總監、工藝工程師、設備工程師及綜合管理員組成。

      防寒防凍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成:

      在啟動本《防寒防凍應急處置預案》時,由組長任總指揮負責全廠防寒防凍應急工作的組織和指揮。

      3.2防寒防凍應急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負責本《預案》的制定、審查、和修訂。組織實施本《預案》,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和《預案》演練。檢查落實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安排受損設施搶修,恢復生產。

      四、防寒防凍應急反應程序

      1、在防寒防凍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各部門在入凍前由運行總監組織對廠內各類設備、設施進行一次詳細的檢查,同時要求各工種相應成立防寒防凍應急搶修小組。

      2、在檢查中發現有存在凍害可能的設備設施,要及時進行處理。對于不能及時處理的安全隱患和設備缺陷,要立即上報防寒防凍應急小組,由防寒防凍應急小組協調解決。

      3、各部門的檢查重點應為:關鍵設備、水管路以及水表等保溫設施、通信線路、電線電纜、儀表等。

      4、各部門要儲備好冬季線路的必備物資以及做好室內設備的防護措施,一旦發生凍害要保證能立即對設備進行可靠防護,避免設備遭受侵害。

      5、各部門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防寒防凍應急小組統一指揮,實施防寒防凍應急救援工作。

      6、發生凍害事故后,各部門負責人要準確判斷事故性質,利用一切通信手段向防寒防凍辦公室匯報,準確講清人員受傷或設備受損實際情況以及匯報人及通信聯絡辦法。

      7、防寒防凍應急小組值班人員將險情上報防寒防凍應急組長,防寒防凍領導小組立即組織相關人員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出具體搶險方案。

      8、若是設備受到侵害,領導小組應通知檢修人員準備搶修材料,到達現場搶修。

      風險應急預案 24

      一、指導思想

      預防萬一,防患于未然,有效應急處置本轄區內的食品藥品安全事件,確保應急處理工作高效、有序的進行,保障人民群眾過一個祥和、安全的春節。

      二、工作原則

      加強春節期間日常監測,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對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故發展,有效開展應急處理工作,做好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三、組織保障

      成立春節期間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統一組織指揮食品藥品安全事件的應急工作。局主要領導任組長,局班子成員任副組長,各股(室)、分局、所、中心(消委會)主要負責人任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應急與綜合協調股。

      四、應急響應

      (一)建立信息報告制度

      1.食品藥品安全事件發生后,春節值班人員應立即向當天的帶班局領導電話報告請示,并迅速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2.食品藥品安全事件報告分為初次報告、階段性報告和總結性報告。初次報告應在知悉事件后第一時間報告局應急與綜合協調股;階段報告應根據事件處置的進程變化或者按上級要求隨時上報;總結報告應在事件處理結束后即時上報。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的相關機構應將事件報告按照要求及時報送至局應急與綜合協調股。

      (二)指揮和控制

      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指揮食品藥品安全事件處理的.全過程,統一領導、統一安排,各股(室)、分局、所、中心(消委會)按職責分工密切合作。

      (三)應急處置

      1.各股(室)、分局、所、中心(消委會)須服從統一指揮,對食品藥品安全事件現場采取有效措施,開展調查處置工作。

      2.當日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應根據食品藥品安全事件的實際情況,采取相應的應急處理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嚴格執行信息報送制度,執法分局、各所要及時了解和掌握節假日期間市場動態和食品藥品安全動態,遇到各類突發事件或重要緊急情況,應立即向當天的帶班局領導電話報告請示,并迅速開展應急處置,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和諧穩定。

      (二)各股(室)、分局、所、中心(消委會)辦公電話須轉接到主要負責人手機;副股級以上干部以及一線執法人員手機須保持24小時暢通,遇緊急情況處置,必須服從安排。

      (三)應急與綜合協調股、執法分局要聯合做好春節期間食品藥品安全應急處置工作,如接到關于食品藥品事件(故)的情況,應第一時間請示區食安辦專職副主任處置。

      (四)要妥善做好食品藥品安全應急處置工作,加強組織協調,做好原因分析,事件(故)善后,社會穩定等工作,將損害降低到最小。

      (五)要嚴格按規定落實好春節期間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報告制度,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風險應急預案 25

      一、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機制,提高市環保局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意識和應急能力,指導和規范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環境事件的危害,保護環境,維護社會穩定,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和生命安全。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制定本應急預案。

      三、組織機構

      寧國市環保局成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領導組(以下簡稱局應急領導組),負責處理轄區內突發環境事件。

      組長:郭玉峰

      副組長:陳立松、李小農、葉強、朱新民、周安勇

      成員:吳小兵、徐碧暉、周志宏、殷俊、徐鳳鳴、戴成華、韓豐、胡亞廷、張輝、林杰

      事故發生,即自動生成寧國市環保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領導組。局應急領導組視危機情況啟動對應的應急方案,負責對突發環境事件進行緊急響應、救援。

      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局應急領導組第一時間向市政府分管領導匯報,市政府自動生成寧國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通知市政府《寧國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涉及部門、涉案企業,按預案要求進行有序處理。

      局應急領導組下設現場監察小組、技術咨詢小組、環境監測小組、綜合協調小組、檢查督導小組、宣傳教育小組。各小組應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切實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四、工作職責

      在局應急領導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迅速開展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根據危機狀態,統一部署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善后及安撫工作,適時發布公告,將危機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決定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1、現場監察小組

      組長:葉強

      副組長;吳小兵

      責任部門:監察隊、事件所在地分局

      職責:負責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接警、出警工作;保護事故現場,進行污染源現場調查,對事故現場采取緊急處理措施,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執行事故處理決定。

      2、技術咨詢小組

      組長:朱新民

      副組長:周志宏

      責任部門:審批科、污控科、生態科

      職責:負責利用已建立的專家庫資源,為事故處理提供技術支撐;提供突發環境事件中主要污染物的毒性及消解處理方法,分析污染現狀、污染趨勢。

      3、環境監測小組

      組長:李小農

      副組長:徐碧暉

      責任部門:監測站

      職責: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污染源監測工作,制定應急監測方案,實施現場監測,為應急事故的全過程處理提供主要污染物的定性、定量報告及相應擴散模式,為實施現場救援提供科學依據。

      4、綜合協調小組

      組長:陳立松

      副組長:余凱

      責任部門:辦公室

      職責:負責做好與預案涉及部門的溝通,針對現場情況協調其他相關救援力量參加事故處理。

      5、檢查督導小組

      組長:周安勇

      副組長:童俞陽

      責任部門:法規科

      職責:負責對各小組職責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并為事故處理提供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咨詢。

      6、宣傳報道小組

      組長:陳立松

      副組長:余凱

      責任部門:辦公室

      職責:按照領導組的統一部署,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信息上報及宣傳報道工作。

      局應急領導組其他成員職責由領導組組長根據事故發生發展情況視情機動安排。

      局應急領導組設值班電話:

      五、預測預警

      1、預測

      結合日常工作,環保12369舉報中心和值班室對公開舉報受理情況及日常環境監督性監測情況實行定期報告,發現污染隱患,形成預警信息,4小時內報送局應急領導組。

      2、預警

      局應急領導組在得到可能發生污染事故信息后,立即發出預警信息,向監察隊及監測站發出警令,要求30分鐘內組織完畢,出警,并通知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做好應急響應準備。

      當可能出現重大、特別重大污突發環境事件時,局應急領導組將分別啟動II級、I級預警,預警信息立即通報至市政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組所有成員,預案涉及部門做好應急響應準備。

      六、信息報送

      按照《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試行)》有關規定,凡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建立信息報送制度。

      一般(IV級)突發環境事件,在發現或得知突發環境事件后1小時內,向市政府和宣城市環保局報告。

      較大(III級)、重大(II級)、特別重大(I級)突發環境事件,在發現或得知突發環境事件后1小時內,報告市政府、宣城市環保局和省環保廳;特別重大(I級)突發環境事件,同時向國家環保部報告。

      事件報告分為初報、續報、處理結果報告三類。

      初報在發現和得知突發環境事件后上報,可通過電話或傳真直接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類型、發生時間、發生地點、初步原因、主要污染物質和數量、人員受害情況、自然環保區受害面積和瀕危物種生存環境受到破壞程度、事件潛在危害程度等初步情況。

      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后隨時上報,可通過網絡或書面報告,是進展情況一次或多次報告。報告內容包括: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進展情況、危害程度及采取的應急措施、措施效果等基本情況。

      處理結果報告在突發環境事件處理完畢后立即上報,采用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事故的措施、過程和結果,事故潛在或間接的危害及損失、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責任追究等詳細情況。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出具有關危害與損失的證明文件等詳細情況。

      如果突發環境事件影響范圍涉及到轄區外部時,必須立即形成信息報告連同預警信息報市委、市政府,按照政府信息工作有關要求,通報相關省、市。

      如果突發環境事件涉及到外事工作,領導組將迅速通報市政府,按照政府有關規定處理。

      七、響應程序

      1、一般、較大突發環境事件響應程序

      第一步,環保12369舉報中心或值班室接到突發環境事件報警后,立即向局應急領導組匯報,并通知各應急小組30分鐘內到達各自崗位,同時完成人員、車輛及裝備調度。事故處理中心即時成立,由領導組負責指揮調度,下達指令。

      第二步,接到指令后,現場監察小組由組長帶領環境監察人員立即執行環境監察聯動程序,快速出警,到達事故現場,進行調查取證,保護現場,查找污染源,并對事故類型、發生時間、發生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和數量、影響范圍和程度等基本情況進行初步調查分析,形成初步意見,及時反饋局應急領導組。

      應急監測小組由組長帶領同時到達現場,對事故原因、性質進行初步分析、取樣、送樣,并做好樣品快速檢測工作,及時提供科學數據。

      技術咨詢小組由組長帶領有關專家迅速趕到現場,通過對監測數據分析,提供突發環境事件中主要污染物毒性及消解處理方法,提出污染事故定性意見。

      第三步,局應急領導組收到各組信息反饋后,及時召開情況碰頭會,分析研究相關問題,布置下一步工作。

      綜合協調小組按照有關意見協調相關部門進行現場消解、處置工作及采取其它應急措施,控制污染擴散。

      環境監測小組制定詳細跟蹤監測計劃,隨時調整監測項目、監測頻次。

      綜合協調小組按照《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試行)》要求,經局應急領導組研究后,向市政府及上級部門進行初報。

      第四步,在污染事故現場處置妥當后,綜合協調小組按照《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試行)》要求,經領導組研究后,向市政府及上級部門進行續報。

      現場應急工作結束。

      2、重大、特大污染事故響應程序

      按市政府《寧國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要求啟動。

      3、擴大應急響應程序

      當污染事故有進一步擴大、發展趨勢,或因事故衍生問題造成重大社會不穩定事態,局應急領導組將根據事態發展調整應急響應級別,并發布預警信息,同時可向市政府應急救援領導機構請求援助。

      八、新聞報道

      按照及時主動、準確把握、正確引導、講究方式、嚴格把關的原則作好突發環境事件報道工作。宣傳報道小組按照領導組的統一部署,不定期就事故預警信息、事故救援情況、現場調查情況、事故認定意見、應急處理結束等信息進行新聞發布。新聞稿件統一由局應急領導組負責審核。

      九、應急終止

      經現場監察小組連續跟蹤監察,突發環境事件已消除或污染源已得到有效控制,環境監測小組連續跟蹤監測,主要污染物質指標已達到國家規定標準的前提下,可根據專家組意見,經請示領導組簽字同意,發布應急工作終止。

      十、后期處置

      1、善后處置

      根據現場專家組的科學結論及相應監測意見,組織事故應急處理后援力量開展現場處置工作,消除污染隱患。同時,環境監測小組加強跟蹤性監測,現場監察小組加強現場巡查。

      根據現場調查情況及相應技術支撐部門的科學依據,對事故中涉及的損害賠償問題,依據行政調解程序進行。

      根據事故認定結論,下達行政處理意見,并對事故進行通報。

      2、調查總結

      現場監察小組根據調查情況形成現場事故調查報告。

      環境監測小組根據監測情況形成完整檢測分析報告。

      技術咨詢小組根據專家結論及監測意見形成污染事故認定報告。

      以上三份報告報局應急領導組,經審定后,形成完整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報告按照程序上報市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

      十一、培訓演練

      按照規定定期組織不同類型的實戰演練,提高防范和處置突發環境事故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

      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專門的培訓和演練。

      十二、社會宣傳

      利用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應急手冊等多種形式,對社會公眾廣泛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知識專業教育,宣傳環境應急科普知識,指導群眾以科學的行為和方式對待突發環境事件。

      風險應急預案 26

      為規范我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有效控制和減輕環境污染事件危害,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機制,提高突發環境事件應對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安徽省環境保護條例》、《安徽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環保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安徽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蚌埠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蚌埠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相關法律法規等,結合我局具體工作職責,制定本預案。

      一、預案適用范圍

      本預案主要適用于本市范圍內發生的超出事發地縣(區)政府或開發區管委會(以下簡稱縣區)生態環境部門處置能力的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跨縣區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其他需要市生態環境局指導、協調、指揮處置的突發環境事件或其他突發事件次生、衍生的環境事件;本市范圍外發生但可能對本市造成重大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

      跨市突發環境事件由我局聯合市有關部門,并協調會同相關市生態環境部門調查處置;協調不成的,報請省生態環境廳組織查處。超出本級應急處理能力的,應及時報請市政府啟動市級應急預案。

      二、應急處置工作機構及職責

      市生態環境局成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名單見附件1):負責我市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的組織領導工作。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副局長擔任,組成人員包括市環境應急中心、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水污染防治辦公室、大氣污染防治辦公室、土壤污染防治與自然生態辦公室、宣傳教育科(政策法規科)、局信息中心及市環境監測站負責人。

      市生態環境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應急辦公室”):按照應急領導小組指示,負責突發環境污染事件調查處理的組織協調和具體的領導、指揮、督察督辦和相關保障工作,組織相關單位擬制不同類型事故的具體處置措施。

      應急辦公室設在市環境安全應急中心,辦公室主任由市環境安全應急中心負責人擔任。

      市環境安全應急中心: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的現場調查和現場協調工作,并提出初步處置意見供應急領導小組決策。參與事故應急協調工作,收集、組織和負責應急物資儲備協調保障,在規定的時限內統一向市政府及省環保廳報送事件發生和應急處置進展情況信息。

      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市環境監測站:負責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處理過程中的環境監測工作,成立應急監測小組,負責編制應急監測方案,開展現場環境監測,并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報送監測數據,為應急處置及研判提供支撐。

      水污染防治辦公室:負責涉水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大氣污染防治辦公室:參與核事故、輻射環境污染事故和負責涉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與處置工作。

      土壤污染防治與自然生態辦公室:負責涉固體廢物和生態環境破壞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宣傳教育科(政策法規科):負責參與組織有關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宣傳報道、信息發布、輿論引導等工作,按照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布置,發布關于應急處置的信息;負責為突發環境事件處理提供政策法律支持。

      局信息中心:加強事發相關企業污染物外排口自動在線監控設施的在線監控,及時提供實時在線監控數據;配合宣教部門做好市環保局官方網站信息發布,網絡輿情引導工作等。

      三、應急處置工作程序

      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堅持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協調聯動,快速反應、科學處置,資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則。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和發展態勢,按照《蚌埠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規定,應急響應設定為一級(特別重大)、二級(重大)、三級(較大)和四級(一般)四個等級。

      (一)較大突發環境事件、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必須啟動《蚌埠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按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程序啟動應急工作。

      (二)局應急值守人員接到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后,應第一時間報告應急辦公室進行核實。涉及飲用水水源地的事件,不論事件等級大小,及時逐級上報。

      (三)應急辦公室接到信息報告后,要立即核實事件發生單位、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經濟損失情況、人員受害情況等,并按本預案應急事件的劃分等級初步確定事件等級,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匯報,并提出處理建議,由應急領導小組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若確定啟動則立即對應急辦公室下達啟動指令。

      (四)根據應急領導小組的指令,應急辦公室組織環境執法、環境監測人員赴現場調查取證,工作人員接到應急領導小組的指令后,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并準備好現場調查取證、監測等工具。

      (五)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程度,經局應急領導小組確定后,由市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市政府值班室或省生態環境廳報告,報告時限和要求按照《蚌埠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執行。

      (六)現場應急處置人員在現場調查取證的同時,要協助事發地政府、指導協同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做好污染事件處置工作,督促事發單位和應急處置隊伍采取有效措施,最短時間內切斷,阻隔污染源,防止污染擴散蔓延,減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損失。

      (七)市環境監察支隊(市環境安全應急中心)在調查處理的基礎上及時向局應急領導小組提交調查報告,當日未完成處理的,次日要及時續報調查處理情況;市環境監測站到達現場后,按照事故情況確定需監測的項目,編制應急監測方案,及時向局應急領導小組提交監測報告,供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形成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局機關業務科室在專項負責的突發環境事件完成處理后向市局應急領導小組提交報告,總結事故經驗教訓。局應急領導小組核實突發環境事件有關數據,發生的原因、過程及采取的應急措施等基本情況,經局領導審定后向市政府和省環保廳報告。

      (八)局機關相關業務科室指導現場應急處置人員協助當地環保部門做好污染事件善后工作,落實進一步消除污染、恢復生態的措施。

      (九)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污染源的泄漏或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經基本消除,無繼發可能;事件現場的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由應急領導小組確定是否解除預案。

      (十)預案解除后,最終的等級劃分由應急領導小組確定。事件處理結果報告經應急領導小組批準上報市政府和省環保廳。結果報告的內容明確處理結果,事件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出具有關監測數據等。

      (十一)為了正確引導新聞輿論,保證社會穩定,可按照《蚌埠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要求視情發布事件信息,發布信息須經局應急領導小組批準,統一口徑,由市局宣傳教育科協調組織。

      四、應急處置工作措施

      (一)事發地生態環境部門應立即赴現場調查,指導發生污染事件單位采取有效的應急措施,并及時通報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做好污染事件的處理與污染防治工作,通報下游和可能波及的周邊地區做好防范污染事件危害、蔓延的預防工作。

      (二)要求發生污染事件的單位立即停止向環境排放污染物,必要時實行限產停產等強制措施,啟用應急救援儲備物資,必要時緊急征用所需的物資、設備、設施、工具、場地等。

      (三)禁止或限制使用有關設備設施。關閉或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活動,針對不同的事件類型、不同的污染物、采取相應的有效措施,清理污染現場,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范圍的擴展,減輕污染強度,清除或減輕污染危害。

      (四)根據污染事件的污染強度、范圍、持續時間及可能危害公眾的程度等情況,酌情考慮提請事發地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及時疏散、轉移公眾。

      (五)清除清理事件現場。污染事件得到控制后,及時進行污染現場清理和洗消,監督廢棄危險化學品和危險廢物安全處置,避免二次污染;

      (六)污染事件導致人員中毒時,及時提請事發地政府組織衛生等部門采取救助措施。

      (七)現場應急人員應配備防毒、防酸堿等有毒有害物品的防護衣具,做好自我防護工作。

      五、應急處置工作保障

      (一)根據《蚌埠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有關規定,我局在啟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時,及時報請市政府啟動市級預案。要求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市應急管理、發改、經信、公安、消防、民政、住建、交通、農業、水利、衛計、氣象、自然資源等部門給予支持保障。

      (二)建立市環境應急專家組為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提供決策咨詢和處置建議。

      專家組職責:

      (1)參與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2)為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技術指導,提出決策咨詢和處置建議;

      (3)為公眾提供有關防護知識和技術咨詢。

      (三)應急物資調度

      1、環境應急指揮系統方面,我局作為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利用現有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平臺,兼做固定指揮平臺,包括應急指揮平臺、綜合應用系統、視頻會議系統和視頻指揮調度系統,由市環境信息中心負責管理和運行維護。

      2、環境應急交通工具方面,配備有應急指揮車輛1部(包括照明、攝像、通訊等應急處置器材)和高性能應急監測車1部。

      3、環境應急防護裝備方面,配有氣體致密型化學防護服3套、應急現場工作服2套、易燃易爆氣體報警裝置2套、有毒有害氣體檢測報警裝置及輻射報警裝置共2套、醫用急救箱2套、應急供電照明設備1套、由市環境監測站維護管理。

      4、環境應急調查取證設備方面,應急攝像器材、應急照相器材、應急錄音設備、防爆對講機、無人機由市環境應急中心維護管理;應急監測器材由市環境監測站維護管理。

      5、積極充實市應急救援裝備、應急物資儲備,依托部分企業建立完善部分應急救援物資儲備。

      風險應急預案 27

      一.防臺抗臺領導小組:

      總指揮:xx

      副總指揮:xx

      組員:xx

      二.搶險突擊隊:

      設備科——xx、電工、維修工值班人員(設備科確定);起重組———xx、xx;基建科———xx;行政科———xx、駕駛員;安環部—————全體安全員、保安隊員;各科室———班組長。

      三.準備搶險物資

      在臺風、汛期來臨之前,要組織力量做好搶險物資的儲備。并逐步按時到達船臺應急位置。明確搶險到位的設備物資主要有:

      1。卡吊一輛(制造部準備)

      2。應急汽車一輛(附帶擔架一副)行政科與安環部準備

      3。貨車一輛、叉車二輛、翻斗車一輛;(制造部生產保障科準備)

      4。電焊機二臺(制造部準備)

      5。電筒8盞(制造部準備6盞,安環部準備2盞)

      6。沙袋1000只(制造部生產保障科)

      7。對講機公司內調整不少于8部(制造部4部安環部2部設備科2部,自用);

      8。其他抗臺防汛設備物資備足(倉庫負責)

      四.要求

      1、根據突發事件的先兆立即啟動本預案。

      2、預案啟動時,所有人員要立即上崗到位,所有負責人全力以赴,無條件自覺服從現場搶險指揮、調動。

      3、一旦突發事件來臨,公司由左總帶隊,制造部凌擁軍、設備科xx、基建科xx、行政人事部xx、安環部xx、倉庫xx組成的`檢查組對碼頭、船臺等防臺工作進行檢查。各部門、科室按照責任區的劃分各自組織防臺工作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在臺風來臨前整改完成,同時要求對所有門窗、配電箱做好檢查關閉工作,制造部要做好碼頭船舶的纜繩檢查緊固工作和所有行車在臺風來臨前的錨定工作。

      4、所有防臺抗臺領導小組人員和搶險小組人員在臺風期間手機必須保持24小時開機狀態。

      5、 xx市防臺防汛辦公室熱線電話:xx

      6、xx市第一人民醫院xx,急救中心“120”

      風險應急預案 28

      一、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健全完善十堰市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機制,提高組織、預警、控制和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預防和減輕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湖北省突發事件應對辦法》《湖北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十堰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

      1.3 適用范圍

      1.3.1 實施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十堰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包括其他突發事件次生、衍生的突發環境事件),以及發生在本市行政區域外,但可能造成本市生態環境重大影響需要采取緊急應對措施的突發環境事件。預案主要適用于以下情況:

      (1)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和指揮;

      (2)重大、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前期應急處置和指揮;

      (3)事件影響跨縣(市、區)級行政區,或超出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突發環境事件處置能力的應對工作;

      (4)其他需要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處置的突發環境事件。

      1.3.2 事件類型

      本預案所稱突發環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等因素,導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質等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環境質量下降,危及公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或造成生態環境破壞,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需要采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預案所適用的事件類型主要包括大氣污染、水體污染、土壤污染等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

      因生產安全、交通運輸、自然災害、人為破壞或恐怖襲擊引發以環境污染為次要災害的突發事件,同時啟動其他相關應急預案。

      核設施(裝備)及有關核活動發生的核與輻射事故造成的輻射污染事件、船舶污染事故、重污染天氣、水華暴發、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污染等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按照各自相應的應急預案執行。

      1.4 工作原則

      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協調聯動,快速反應、科學處置,以人為本、減少危害,資源共享、保障有力,公開透明、及時發布的原則。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按照事件嚴重程度,立即自動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

      1.5 事件分級

      根據《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國辦函〔2014〕119號),按照事件嚴重程度,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

      結合我市實際情況,針對轄區內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類型、事件嚴重程度,將突發環境事件分為四級,即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Ⅰ級)、重大突發環境事件(Ⅱ級)、較大突發環境事件(Ⅲ級)及一般突發環境事件(Ⅳ級)。

      1.5.1 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Ⅰ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萬人以上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物種滅絕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市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Ⅰ、Ⅱ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并造成大范圍嚴重輻射污染后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大范圍輻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重大國際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

      1.5.2 重大突發環境事件(Ⅱ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需疏散、轉移人員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群大批死亡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縣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Ⅰ、Ⅱ類放射源丟失、被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較大范圍輻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省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

      1.5.3 較大突發環境事件(Ⅲ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需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上、1萬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國家重點保護的動植物物種受到破壞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Ⅲ類放射源丟失、被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小范圍輻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縣、區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

      1.5.4 一般突發環境事件(Ⅳ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需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性群體影響的;

      (5)Ⅳ、Ⅴ類放射源丟失、被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人員受到超過年劑量限值的照射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廠區內或設施內局部輻射污染后果的,鈾礦冶、伴生礦超標排放,造成環境輻射污染后果的;

      (6)對環境造成一定影響,尚未達到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級別的。

      上述分級標準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6 預案銜接

      十堰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體系由市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縣(市、區)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基層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行動方案、企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等四大類組成。

      (1)市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包括《十堰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十堰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和事故災難類其他涉環境的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等。其中,《十堰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是全市預防和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的指導性文件,是《十堰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一項專項預案。各有關部門(單位)應結合自身職責,制定本部門環境應急行動方案。

      (2)縣(市、區)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是各縣(市、區)預防和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的指導性文件,是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的一項專項應急預案。縣(市、區)級應急預案體系應包括縣(市、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其他涉環境專項應急預案及部門環境應急行動方案等。

      (3)企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是企事業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的應急預案。

      本預案上級預案為《湖北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當涉及跨市、跨省突發環境事件,或發生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時,應在省應急預案的體系下建立應急聯動機制,統一服從《湖北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指揮。

      本預案與十堰市自然災害(地震、臺風、洪水等)、安全生產事故、公共衛生事件(傳染病疫情、食品安全等)、社會安全事件(反恐、宗教、金融危機)互為并列關系,同屬于《十堰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專項應急預案,各專項預案相互之間建立應急聯動機制,服從《十堰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指揮調度。

      本預案下級預案為縣(市、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和部門環境應急行動方案,以及轄區內各企業及工業園區所制定的企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二、組織體系

      十堰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體系由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現場應急處置機構組成。根據突發環境事件影響程度和應急處置工作需要,還包括可能的外部應急救援力量,如上級或周邊地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專業應急組織、應急咨詢或支援機構等。

      2.1 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

      2.1.1指揮部組成

      十堰市人民政府成立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環境應急指揮部),作為我市突發環境事件專項指揮和協調機構。

      總指揮由分管生態環境工作的副市長擔任,發生特別重大(I級)和重大(II級)突發環境事件時,由市長任總指揮。副總指揮由總指揮根據實際情況指定,負責指揮、協調各成員單位的應急處置工作,提出環境應急決策建議。

      成員單位包括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水文水資源勘測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衛健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執法委、市消防救援支隊、市氣象局,武警十堰市支隊,中國電信十堰分公司、中國移動十堰分公司、中國聯通十堰分公司。本預案未列出的其他部門和單位應根據指揮部的指令,按照本部門、本單位的職責和應急處置工作需要,依法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的相關工作。

      2.1.2 指揮部職責

      市環境應急指揮部總指揮負責十堰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的指揮和重大決策。副總指揮負責組織、協調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市環境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為:

      (1)貫徹執行預防和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有關環境應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2)建立和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警機制;

      (3)統一組織、指揮和協調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及重大和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先期處置工作;

      (4)指導、協調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

      (5)部署市環境應急工作的公眾宣傳和教育,依照有關規定統一發布突發環境事件的公開信息,控制傳言、謠言散發;

      (6)及時向省、市人民政府和省生態環境廳相關應急指揮機構報告處置情況;

      (7)完成市人民政府下達的其他環境應急任務。

      2.1.3 成員單位職責

      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按照本預案規定的職責分工,做好突發環境事件預測、預警、報警、處置、終止、善后等環節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按照各自的職責制訂本單位的環境應急處置和保障方面的應急預案或方案,并負責管理和實施。

      (1)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發布和新聞宣傳工作;配合有關事件處置部門收集分析輿情和社會公眾動態,進行媒體輿論引導。

      (2)市委網信辦:負責指導有關事件處置部門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的網絡輿情監控和網絡輿論引導,協調處置屬地網絡平臺突發環境事件相關有害、虛假信息;配合查處違法違規的屬地網絡平臺。

      (3)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按權限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參與因生產安全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涉危險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工作。

      (4)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組織實施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監測、應急處置、調查評估等工作;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經費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和績效評價;組建市級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專家庫,為處置突發環境事件提供技術支持。

      (5)市氣象局:負責監測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地及周邊區域的氣象實況,及時提供有關氣象數據;為污染物擴散評估提供氣象技術支持。

      (6)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提供應急處置所需地理信息資料;配合進行突發地質災害誘發次生環境污染、生態破壞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工作。

      (7)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協調應急物資、裝備和應急人員的運輸工作;參與對道路、水路運輸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工作。

      (8)市水利和湖泊局:負責組織、協調水利應急調度;參與影響城市供水安全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配合進行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工作。

      (9)市水文水資源勘測局:負責提供水文勘測信息,組織、協調實地水文勘測;參與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工作。

      (10)市農業農村局:參與農業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工作;配合相關單位對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農業資源破壞、漁業資源損害進行調查和評估。

      (11)市城管執法委:參與由城鎮燃氣、環衛設施等突發事故引發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工作。

      (12)市發改委:負責組織、協調儲備糧食和食用油等生活物資的調撥供應;對藥品、救災等應急儲備物資項目進行審批服務和政策資金爭取工作。

      (13)市經信局:負責組織、協調有關單位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通信保障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資與技術支持。

      (14)市財政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中的應急經費保障;對應急資金使用情況進行財政監督。

      (15)市民政局:參與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配合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與應急物資供應單位進行應急物資調配。

      (16)市商務局:負責組織、協調有關職能部門和商貿企業,做好豬肉、食糖等生活物資的應急保供工作。

      (17)市衛健委:負責組織、協調醫療衛生資源開展應急醫療救援工作。

      (18)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禁止受污染食品、農產品流入消費市場或進入生產加工企業。

      (19)市公安局: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保障救援道路暢通;指導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工作;指導危險物質在貯存、使用、運輸等環節中的安全處置操作;維護事發地區治安秩序和社會穩定。

      (20)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組織、協調專業應急救援隊伍開展滅火、搶險救援等應急處置及事故救援工作;參與火災事故等次生環境污染事件的調查處理。

      (21)武警十堰市支隊:根據上級指令和事件的需要,負責協調駐地武警力量參加應急救援工作。

      (22)中國電信十堰分公司、中國移動十堰分公司、中國聯通十堰分公司:負責加強對通信系統的維護,制定通信系統備用方案,配合實施應急通信保障工作。

      (2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在市環境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組織本地應急力量參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2.2 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十堰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市環境應急辦)設在市生態環境局,由市生態環境局分管領導擔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成員主要由各相關職能單位負責人及其聯絡人組成。

      市環境應急辦的主要職責為:

      (1)貫徹落實市環境應急指揮部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2)傳達市委、市政府有關決定事項和市領導批示、指示,檢查和督促各地、各單位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3)協調和解決環境應急處置工作中的具體問題;

      (4)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承辦環境應急工作中的文件、文稿;

      (5)向市委、市政府、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報告、通報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6)組織各成員單位和專家對事件級別及其危害程度和范圍進行分析和研判,并及時報告市環境應急指揮部;

      (7)根據市環境應急指揮部的決定,組織實施啟動、變更或終止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

      (8)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總結評估;

      (9)完成市環境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2.3 現場應急組織機構

      2.3.1 現場應急指揮部

      現場應急指揮部是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在突發環境事件現場的延伸,由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組織成立。

      現場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市環境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擔任或經其授權的相關負責人擔任,副總指揮由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擔任。軍地協同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參與應急處置的武警部隊確定1名現場副總指揮。

      市現場指揮部統一協調組織、指揮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現場處置,以及特別重大和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先期現場處置,負責決定、優化現場應急處置方案,組織有關單位參與現場應急處置,指揮、調度現場處置力量,統籌調配現場應急物資,決定依法實施應急征用,提請市政府協調解決現場處置無法協調解決的問題和困難,及時、準確向市委、市政府報告現場處置情況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等。

      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或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尚未成立現場指揮部的,由事件發生地的環境應急相關部門的負責人臨時擔任現場總指揮,履行現場總指揮職責,負責指揮在場應急力量按照各自職責實施搶險救援和處置工作。在市現場指揮部成立后,實時移交現場指揮權。

      2.3.2 現場應急工作組

      根據現場應急處置的需要,市現場指揮部下設污染處置組、專家咨詢組、應急監測組、調查處置組、醫學救援組、應急保障組、新聞宣傳組、社會穩定組等8個工作組,具體開展現場各項處置工作。工作組設置、組成和職責可根據工作需要作適當調整。

      (1)污染處置組

      由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應急管理局、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執法委,武警十堰市支隊等有關部門及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參與。

      主要職責:負責收集匯總相關數據,組織進行技術分析與研判,開展事態分析;對突發環境事件進行處置,對現場應急處置工作進行技術指導;迅速組織切斷污染源,分析污染途徑,明確防止污染物擴散的對策;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減輕已經造成的污染;明確不同情況下現場處置人員須采取的個人防護措施;組織建立現場警戒區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防護區域及受威脅人員疏散方式和途徑,疏散轉移受威脅人員至安全緊急避險場所。

      (2)專家咨詢組

      由市生態環境局牽頭,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需要,會同有關部門聘請環境監測,化工,環境影響評估,水、大氣、土壤、地下水以及生態環境污染防治,固體廢物處理與處置,水利,水文,地質,農林,氣象等領域專家,組成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專家組。

      主要職責:負責指導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組織技術研判,分析環境污染事故性質和類別、研判環境污染事故發展趨勢,確定環境污染事故級別;研究、評估污染處置、人員撤離等工作方案;對生態修復和恢復重建等提出專業建議。

      (3)應急監測組

      由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水文水資源勘測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參加。

      主要職責:負責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污染物種類、性質及當地氣象、自然、社會環境狀況等,明確相應的應急監測方案及監測方法;確定污染物擴散范圍,明確監測布點和頻次,做好大氣、水體、土壤等應急監測,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4)醫學救援組

      由市衛健委牽頭,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督管局等有關部門參與。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開展傷病員醫療救治、心理援助;指導和協助開展受污染人員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建議;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飲用水的生產、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發環境事件造成集體中毒等。

      (5)應急保障組

      由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牽頭,市應急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等有關部門參與。

      主要職責:負責提供應急救援資金,組織協調應急儲備物資,調集應急救援裝備,保障應急處置通訊暢通;對受威脅群眾進行臨時基本生活救助;保障城市公共供水供應;為現場應急處置工作人員提供食宿等基本生活保障,以及必要的交通、通訊、防護等工具器材。

      (6)新聞宣傳組

      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等有關部門參與。

      主要職責:負責統一制定信息及新聞發布方案,及時向國家、省有關部門上報信息;協調新聞報道,組織對事件進展、應急工作情況等權威信息發布;接待、管理赴現場媒體記者;收集分析輿情和社會公眾動態,加強媒體、電信和互聯網管理,正確引導輿論;通過多種方式,通俗、權威、全面、前瞻地做好相關知識普及;及時澄清不實信息,回應社會關切。

      (7)社會穩定組

      由市公安局牽頭,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有關部門及事發地政府參與。

      主要職責:負責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哄搶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做好受影響人員與涉事單位、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矛盾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防止出現聚集性事件,維護社會穩定;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管和調控,打擊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擾亂市場行為。

      (8)調查處理組

      由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隊等有關部門參與。

      主要職責:負責調查事件發生原因,作出調查結論,督促有關措施的落實;依法實施行政監督、行政處罰,及時移送相關案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2.4 地方環境應急職責

      十堰市下轄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負責制定本轄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確立應急指揮體系,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演練;做好環境應急隊伍建設和應急人員培訓工作,加強環境應急值守和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上報工作;做好本轄區內的環境風險防范和監測預警工作;負責指揮本轄區內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負責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先期處置工作;組織實施突發環境事件事發地的社會穩定工作。

      三、運行機制

      3.1 監測預警

      3.1.1 監測

      (1)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要對市內外環境信息、自然災害預警信息、相關監測數據等開展綜合分析、預警預防、風險評估和整理傳報工作。

      (2)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共享和通報機制。公安、自然資源和規劃、交通運輸、水利和湖泊、農業農村、衛生健康、應急管理、市場監管、城管執法委、氣象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相關突發環境事件信息處理及監控,及時將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通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3)生態環境部門要加強日常環境質量監測和企業污染排放環境監察,并通過多種渠道對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風險信息加強收集、分析和研判。

      (4)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要落實環境安全主體責任,定期排查環境安全隱患,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健全風險防控措施,制定企業環境應急預案。在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立即報告所在地人民政府或生態環境部門。

      3.1.2 預警

      3.1.2.1 預警分級

      按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社會危害程度,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級別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一級為最高級別。

      (1)一級(紅色)預警

      因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原因可能發生或引發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經發生,可能進一步擴大影響范圍,造成特別重大危害的。

      (2)二級(橙色)預警

      因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原因可能發生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經發生,可能進一步擴大影響范圍,造成重大危害的。

      (3)三級(黃色)預警

      因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原因可能發生或引發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經發生,可能進一步擴大影響范圍,造成較大危害的。

      (4)四級(藍色)預警

      存在重大環境安全隱患,可能發生或引發突發環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經發生,可能進一步擴大影響范圍,造成公共危害的。

      3.1.2.2 預警信息處理

      生態環境部門通過多渠道收集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當其他突發事件可能引發環境污染時,市有關單位、各級政府應開展對環境污染信息的收集、綜合分析、風險評估工作,并及時向市生態環境局通報。

      (1)企業事業單位排污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預警信息監控由生態環境局負責。

      (2)生產安全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預警信息監控由應急管理局負責。

      (3)交通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預警信息監控由公安局負責。

      (4)由調引水或水質性缺水引發飲用水源地突發水環境事件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預警信息監控由水利和湖泊局、城管執法委和生態環境局按管轄職能負責。

      (5)自然災害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預警信息監控由應急管理局、氣象局負責。

      3.1.2.3預警信息發布

      (1)發布制度

      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發布遵循“歸口管理、統一發布、快速傳播”的原則執行。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制作,并按規定程序報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批準后,按預警級別分級發布。突發環境事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預警信息,由災害防控主管單位制作,并按規定程序報批后,按預警級別分級發布。

      (2)發布內容

      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內容主要包括:發布機關、發布時間、突發環境事件的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預警級別、應對常識、警示事項、事態發展、相關措施和咨詢電話等。

      (3)發布途徑

      根據預警信息發布有關規定,充分利用現代通信手段和傳播媒介,采用公開播送、派發傳單、逐戶通知等方式發布預警信息。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及醫院、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采取足以使其知悉的有效方式發布預警信息。

      3.1.2.4預警行動

      預警信息發布后,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和預警分級原則,視情況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

      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及專家,及時對預警信息進行分析研判,預估可能的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

      (2)防范處置

      迅速采取有效處置措施,控制事件發展趨勢。包括在涉險區域設置提示或危害警告標志,利用各種渠道增加宣傳頻次,告知公眾避險和減輕危害的常識、必要的健康防護措施等。當突發環境事件可能威脅飲用水安全時,要及時啟用水源地專項應急預案,同時做好啟用備用水源和應急供水的準備工作。

      (3)應急準備

      提前疏散、轉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并進行妥善安置。部署應急救援隊伍、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準備,并調集所需應急物資和設備,做好應急保障工作。環境應急人員立即開展應急監測,隨時掌握并報告污染情況。封閉、隔離或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對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相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加強環境監管。

      (4)輿論引導

      加強相關輿情監測,做好輿論引導工作,包括及時準確發布事態最新情況、公布咨詢電話、組織專家解讀、發布辟謠聲明等宣傳工作。

      3.1.2.5預警級別調整和解除

      發布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的應急指揮機構應當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適時調整預警級別。當判斷不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或者危險已經消除時,應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3.2 應急處置

      3.2.1 信息報告與通報

      企事業單位在大氣、水、土壤監測過程中獲得環境污染事件信息,以及任何知悉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情況的單位、個人、涉事企業事業單位,均有義務立即向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報告。同時,涉事企事業單位要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

      相關行政監管機構發現突發事件有可能產生次生、衍生突發環境事件時,應及時將信息通報給當地和市級生態環境部門。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加強對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收集,及時掌握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情況。

      生態環境部門接到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或監測到相關信息后,應立即組織調查核實,初步認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和類別,按照國家、省、市突發事件信息報告有關規定及時報告,并通報同級其他相關部門。突發環境事件已經或者可能涉及相鄰行政區域的,事發地政府或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及時通報相鄰行政區域同級政府或生態環境部門。

      發生下列一時無法判明等級的突發環境事件,事發地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按照重大或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程序上報:

      (1)對飲用水水源地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響的;

      (2)涉及居民聚居區、學校、醫院等敏感區域和敏感人群的;

      (3)涉及重金屬、高毒性、高致病性物質污染的;

      (4)因環境污染引發聚集性事件,或者社會影響較大的。

      3.2.2 先期處置

      企事業單位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要立即啟動本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向事發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相關信息,組織本單位應急救援力量做好現場人員疏散和公共秩序維護;立即采取措施控制環境風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控制污染物進入環境的途徑,盡量降低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現場指揮部成立前,事發地人民政府必須堅決、迅速地實施先期處置,果斷控制或切斷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態勢,避免污染物向環境擴散,嚴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同時,指揮協調當地應急力量開展救援行動,組織、動員和幫助群眾開展安全防護工作。先期處置過程中的情況應隨時報告市環境應急辦。

      3.2.3 應急響應

      按照突發環境事件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的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和發展態勢等,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級別分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四個等級,與事件等級對應,嚴重程度依次降低。

      3.2.3.1 Ⅰ、Ⅱ級響應

      初判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時,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應立即組織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成員和專家分析研判,對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組織開展先期處置工作,同時上報省政府、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啟動Ⅰ級或Ⅱ級應急響應后,在省政府、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2.3.2 Ⅲ級響應

      (1)初判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時,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應立即組織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成員和專家分析研判,對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由市環境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決定啟動Ⅲ級應急響應,向各有關單位及可能涉及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

      (2)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及時啟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總指揮或受總指揮委托的副總指揮應率應急工作組趕赴現場組織應急處置,必要時調集事發地周邊地區專業應急力量增援。

      (3)市環境應急辦以及突發環境事件所在地的縣區(管委會)環境應急指揮機構實行24小時專人專線值班,隨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向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報告。

      (4)及時向可能涉及的相鄰地市通報情況。

      (5)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突發環境事件基本情況和應急處置的進展情況。

      (6)根據事件的發展,適時向公眾通報事件處置情況。

      3.2.3.3 Ⅳ級響應

      初判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時,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組建的地方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立即組織各單位成員和專家分析研判,對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由應急指揮機構主要負責同志決定啟動Ⅳ級應急響應,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需要有關應急力量支援時,及時向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提出請求。

      3.2.4 指揮和協調

      3.2.4.1 指揮和協調機制

      啟動Ⅰ、Ⅱ級響應后,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在省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按照預案組織相關應急力量實施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

      啟動Ⅲ級響應后,市環境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協調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市環境應急辦根據環境事件的情況,協調有關部門及其應急機構、救援隊伍和事發地毗鄰地區政府應急指揮機構參與應急處置。相關機構按照各自應急預案提供增援或者保障,有關應急隊伍在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救援和采取緊急處理行動。

      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地方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啟動IV級響應,領導和指揮協調事件的本地應急處置工作。市環境應急辦根據需要,組織有關部門協助事發地人民政府做好指揮協調工作。

      有關單位要及時、主動向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提供應急處置有關的基礎資料,生態環境、自然資源和規劃、農業農村、港航、交通、水利和湖泊等有關部門應當充分利用信息化技術和手段,提供事件發生前的有關監管檢查資料,供市環境應急指揮部研究救援和處置方案時參考。

      3.2.4.2 指揮協調主要內容

      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的主要內容包括:

      (1)提出現場應急行動原則要求;

      (2)派出有關專家和人員參與現場指揮部的應急指揮工作;

      (3)協調各級、各專業應急力量實施應急支援行動;

      (4)協調受威脅的周邊地區危險源的監控工作;

      (5)協調建立現場警戒區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防護區域;

      (6)根據現場監測結果,確定被轉移、疏散群眾的范圍和返回時間;

      (7)及時向市政府及上級有關應急指揮機構報告應急行動的進展情況;

      (8)必要時,請求武警力量支援。

      3.2.5 響應措施

      3.2.5.1 現場污染處置

      涉事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要立即開展自救,采取關閉、停產、封堵、圍擋、噴淋、轉移等多種針對性措施,切斷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擴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質、消防廢水、廢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處置工作。

      涉事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不明時,由市現場指揮部組織相關部門開展污染源調查,查明涉事單位,確定污染物種類和污染范圍,切斷污染源。

      市現場指揮部組織污染處置組、專家咨詢組等相關應急工作組制定現場污染處置方案。采用監測和模擬等手段追蹤污染氣體擴散途徑、范圍、可能影響的敏感點和影響程度;采取攔截、導流、疏浚等措施防止水體污染擴大;采取截流、收集、儲存等措施防止危險廢物或危險化學品產生二次污染;協調專業機構對事故現場放射性廢物進行清理。采取隔離、吸附、打撈、氧化還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臨時收貯、微生物消解、調水稀釋、轉移異地處置、臨時改造污染處置工藝或臨時建設污染處置工程等方法處置污染物。必要時,應要求其他排污單位停產、限產、限排,減輕環境污染負荷。

      3.2.5.2 應急監測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污染物的種類、性質、擴散速度以及事發地的氣象、水文、地域特點和周邊敏感區域等實際情況,制定應急監測方案,確定監測方法、布點和頻次,調配應急監測設備、車輛,及時準確開展大氣、水體、土壤、輻射等監測,研判污染物擴散范圍和影響程度,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3.2.5.3 轉移安置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及事發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建立現場警戒區、交通管制區域和重點防護區域,確定受威脅人員疏散的方式和途徑,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轉移受威脅人員和可能受影響地區居民,確保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轉移人員安置工作。

      3.2.5.4 醫學救援

      迅速組織醫療資源和力量,對傷病員進行診斷治療,根據需要及時、安全地將重癥傷病員轉移到有條件的醫療機構進行救治。指導和協助開展受污染人員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防護措施建議。按實際需求,調派醫療衛生專家和衛生應急隊伍、調配急需醫藥物資,支持事發地醫學救援工作。必要時,應做好受影響人員的心理援助。

      3.2.5.5 市場監管和調控

      密切關注受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地區的市場供應情況及公眾反應,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管和調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的生產、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集體中毒等事件的發生。

      3.2.5.6 維護社會穩定

      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哄搶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應急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做好受影響人員的矛盾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防止出現聚集性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3.2.6 社會動員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范圍,廣泛調動社會力量參與突發環境事件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紀委監委、審計部門對捐贈資金與物資的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和監督。

      3.2.7 響應升級

      當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已超出本市自身控制能力,需要國家、省或其他省市提供援助或支持時,由市委、市政府按相關程序報上級領導機關協調處置。當上級應急處置力量到達現場時,應急指揮權相應移交,市環境應急指揮部組織各成員單位全力配合開展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

      3.2.8 信息發布

      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發布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1)信息發布內容主要包括:事件種類、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響范圍、應對措施、需要公眾配合采取的措施、公眾防范常識和事件調查處理進展情況等。

      (2)信息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政府權威發布、發新聞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組織專家解讀等。

      (3)較大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由市環境應急指揮部統一發布;一般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由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統一發布。對于較為復雜的事件,可分階段發布。重大、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信息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應急預案等的規定發布。

      3.2.9 應急終止

      當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條件已經消除、污染物質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且無繼發可能時,按“誰啟動、誰結束”的原則,由宣布啟動應急響應的單位決定降低應急響應級別或終止應急響應。應急狀態終止后,相關類別環境事件專業應急隊伍應根據現場指揮部有關指示和實際情況,繼續進行環境監測和評估工作,直至其他處置措施無需繼續進行為止。

      3.3 后期處置

      3.3.1 善后處置

      應急工作結束后,事發地政府要及時組織制定救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和環境恢復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被征用的防治污染設施、設備、器材以及其他物資等財產使用完畢后,應當及時返還。財產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毀損、滅失的,要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償。保險機構要及時開展相關理賠工作。

      3.3.2 損害評估

      應急響應終止后,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環境應急指揮機構要及時組織開展環境污染損害評估,計算可量化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劃分生態功能喪失程度,并將評估結果向社會進行公開。突發環境事件損害評估方法按照生態環境部的相關規定執行。評估結論應作為事件調查處理、損害賠償、環境修復和生態恢復重建的依據。

      3.3.3 事件調查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根據有關規定,由生態環境部門牽頭,會同相關部門組織開展事件調查,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質,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處理建議。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辦法按照生態環境部的相關規定執行。

      3.3.4 總結評估

      當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處置結束后,市環境應急辦要及時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總結評估,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意見。評估報告應提交至市委、市政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審閱并歸檔。

      發生較大以上突發事件、可能演變為較大以上突發事件,或發生在敏感區域、敏感時段的敏感突發事件,必要時由市委、市政府派出督查組,對應急處置有關情況進行督查。

      四、應急保障

      4.1 隊伍保障

      (1)加強環境應急處置專業隊伍建設

      生態環境部門要加強環境應急專業隊伍建設;各地依托有關部門(單位)組建各類專業應急隊伍,建立本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綜合性隊伍;鼓勵環境風險企業間建立應急救援聯動機制,建立專職或者兼職的應急力量;鼓勵發展和引進突發事件應對特種專業救援隊伍,鼓勵發展多元化社會應急救援服務,建立應急救援志愿者隊伍。

      (2)加強環境應急專家隊伍管理

      建立完善市級環境應急專家庫并定期更新,優化相關咨詢機制和管理程序,及時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提供技術與決策支持。

      (3)加強培訓、定期演練

      加強各級應急隊伍的環境應急知識、技能培訓,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強化部門間應急聯動機制建設,提高突發環境事件快速響應及應急處置能力。

      4.2 資金保障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經費首先由事件責任單位承擔。各級政府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提供資金保障,處置突發環境事件實施中涉及政府職能的經費按照有關財政管理規定執行。

      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的需要,提出預算項目,報市財政局審批后執行。應急處置專項資金主要用于突發環境事件防控準備,包括預防預警系統的建立、開展環境應急技術的研究、應急技術裝備添置、人員培訓、應急演練、應急處置、生態恢復和應急工作獎勵等相關費用及日常工作經費。

      4.3 物資保障

      市發改、民政、生態環境、商務、應急管理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當地環境應急物資儲備信息的動態管理,組織做好環境應急物資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保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和環境恢復治理工作需要。按照規范加強應急物資儲備,鼓勵支持社會化應急物資儲備,保障應急物資、生活必需品的生產和供給。

      4.4 通信保障

      依托市應急指揮技術支撐體系,建立和完善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通信保障系統,確保通訊渠道暢通。市環境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配備必要的有線、無線通信器材,確定負責人和聯絡員,并保持24小時通信暢通。

      4.5 交通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要建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運輸保障機制,負責組織提供應急響應所需的運輸保障。公安部門要保障環境應急狀態下,運送傷病員、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器材車輛的有序優先通行。

      4.6 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健康部門負責健全完善醫療衛生救援體系,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緊急醫學救援、衛生防疫等應急準備。

      4.7 治安保障

      公安機關要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中的重要目標和危險區域實施治安、警戒和交通管制。

      4.8 保險保障

      鼓勵我市各級政府建立政府推動與市場運作相結合的突發環境事件防范、處置及補償機制。鼓勵企業參加污染責任保險,探索對高污染、高環境風險及處于環境敏感地區的企業實行強制保險。鼓勵保險公司根據生態環境部門要求、地區環境風險評估情況和企業需求,做好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產品的開發工作,為環境風險提供保險保障,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定損、賠償等服務。鼓勵社會公眾參與商業保險和參加互助保險,建立突發環境事件風險分擔機制。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特殊性和危險性,我市各級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在有條件的情況下,要為環境應急工作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五、監督管理

      5.1 預案演練

      環境應急指揮機構應當按照環境應急預案及相關應急預案的規定,定期組織不同類型的環境應急演練,提高防范和處置突發環境事件能力。

      5.2 宣教培訓

      環境應急指揮機構要組織開展環境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突發環境事件預防、避險、自救、互救和應急處置知識,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培訓制度,定期開展環境應急管理形勢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宣傳和教育工作。

      5.3 責任與獎懲

      對在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表揚和獎勵。對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有關責任人,應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附則

      6.1 名詞術語

      本預案所稱突發環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等因素,導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質等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環境質量下降,危及公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或造成生態環境破壞,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需要采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氣污染、水體污染、土壤污染等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和輻射污染事件。

      6.2 預案修訂與解釋

      本預案由十堰市人民政府組織修訂,由十堰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堰市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制訂完善相應的應急預案。

      6.3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十堰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十政辦發〔2013〕14號)同時廢止。

    【風險應急預案】相關文章:

    擠兌風險應急預案01-10

    風險防范應急預案12-01

    重大風險應急預案11-15

    企業風險防范應急預案07-18

    醫療風險防范及應急預案11-10

    學校防范風險應急預案09-26

    企業突發環境風險應急預案10-11

    [經典]企業突發環境風險應急預案01-09

    企業突發環境風險的應急預案01-20

    主站蜘蛛池模板: 国产成人精品午夜福利| 久久久九九有精品国产| 精品第一国产综合精品蜜芽| 国自产偷精品不卡在线| 久久精品无码av| 91精品国产91热久久久久福利| 日本五区在线不卡精品| 久久精品9988| 精品久久8x国产免费观看| 亚洲国产综合精品中文字幕| 国产精品片在线观看手机版| 国产精品99久久精品| 久久精品水蜜桃av综合天堂| 精品一区二区三区高清免费观看| 亚洲精品无码久久毛片| 9999国产精品欧美久久久久久| 欧美精品播放| 国产高清在线精品一区二区三区| 国产精品午夜免费观看网站| 国产精品福利在线播放| 日韩精品视频一区二区三区| 亚洲国产精品自产在线播放| 精品久久久久久无码国产| 91精品日韩人妻无码久久不卡| 亚洲精品456播放| 欧美日韩国产精品自在自线| 久久97久久97精品免视看秋霞| 久久亚洲精精品中文字幕| 在线观看自拍少妇精品| 亚洲综合国产精品第一页| 亚洲综合国产精品第一页 | 国产99精品久久| 久久久精品人妻一区二区三区四| 97精品国产自在现线免费观看| 亚洲精品无码专区久久同性男| 91精品国产福利尤物| 亚洲精品无码乱码成人| 亚洲国产一成久久精品国产成人综合| 精品午夜久久福利大片| 国产成人精品久久一区二区三区 | 国产成人精品日本亚洲直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