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品應急預案15篇[精品]
在現實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減小事故造成的危害,往往需要預先編制好應急預案。我們應該怎么編制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危險品應急預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危險品應急預案1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迅速、有效地組織和實施救援,防止事故蔓延、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護環境,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1.2 工作原則
根據“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方針,以“避免人員傷亡、減少財產損失、控制事故擴大、降低環境污染、保障車道暢通”為原則,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限度地預防與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充分整合現有的專業和社會應急救援資源、完善工作體系,建設責任明確、反應快速、救援有力的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體系。
1.3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1.4 適應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通過高管中心所屬收費站運輸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險化學品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
2 組織指揮機構及職責
站長是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學危險品泄漏事故應急處置的第一負責人,征稽股是事故處置職能部門,辦公室是事故處置日常管理部門,收費站全體人員都是事故處置的責任人。
2.1 征稽股職責:
(1)在發生化學危險品泄漏等威脅人身安全事件后,根據事故報告立即按本預案規定程序,組織力量對現場進行事故處理并及時向上級管理部門匯報。
(2)負責向上級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事故處理進展情況。
。3)組織和提供在搶險過程中及善后工作的物資及車輛供應。
。4)當危急狀態消除,宣告應急行動結束。
2.2 日常管理辦公室職責
。1)明確本應急預案修訂周期,日常檢查。
(2)組織對本應急預案進行演練。
。3)發生事故(原因、處理經過、人員傷亡情況及經濟損失情況)調查報告的編寫和上報工作。
(4)定期檢查收費現場滅火器、消防箱、防護用品(防毒面具)是否符要求,如發現不符合的應立即更換。
(5)建立經常經過收費站運輸化學危險品車輛臺賬(車牌號、所裝物品、如何處理)。
(6)預案的培訓和演練
1、定期組織針對重大危險源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處置進行培訓和模擬演練。
2、預案的培訓
3、培訓應急救援人員熟悉應急預案和程序的實施內容和方式。
4、確保應急救援人員熟知各自的職責和任務。
5、熟練掌握器材裝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6、熟知災害現場的危害、危險特性,配戴必要的個人防護裝具,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7、發生火災、爆炸事故的模擬演練。
8、發生火災、爆炸事故且存在大量有毒危險化學品泄漏的模擬演練。
9、發生同時具有火災、爆炸、有毒危險化學品大量泄漏的模擬演練。
2.3 應急通訊:
領導、現場組織人員應急電話號碼:
各職能部門主管人員應急電話號碼:
報警電話:110
醫院門診電話:
2.4 危急事件的'表述
危險化學品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主要是火災爆炸、泄漏,易燃化學品的泄漏處理不當,隨時可能轉化為火災爆炸事故,而火災爆炸事故又常因泄漏的蔓延而擴大。有毒有害氣體泄漏,易造成多人中毒事故發生。
2.4.1 當有裝有化學危險品車輛經過收費站發生大量泄漏或火災情況時,當班人員根據以“避免人員傷亡、減少財產損失、控制事故擴大、降低環境污染、保障車道暢通”的原則采取緊急避險措施迅速撤離事故現場并及時上報站長和職能部門。
2.4.2 撤離事故現場時應迅速戴好防毒面具(每個收費亭內都有)往上風、安全處撤離。
2.4.3 職能部門收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上報上級管理部門并報警。
2.4.4 根據司乘人員提供的情況(車輛裝載何種物品、多少數量、如何搶救)或與車輛所屬單位聯系后根據所取得的情況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采取合理措施組織搶救。
2.4.5 當車輛發生火災時,根據司乘人員提供的情況(車輛裝載何種物品、多少數量、燃燒后是否會發生爆炸、如何搶救)或與車輛所屬單位聯系后根據所取得的情況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采取合理措施組織搶救。
2.5 危急狀態消除,由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宣布應急行動
2.6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宣布現場工作是否繼續。
附:
1.當化學危險品發生泄漏后避免明火,防止發生火災和爆炸。
2.當氯氣或氨氣泄漏對人體造成傷害時應采取緊急急救措施:
當大量氯氣或氨氣泄漏,給周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嚴重威脅人身安全應迅速戴上防毒面具撤離現場。吸入:立即將患者移至新鮮空氣處,施行人工呼吸。
3.當濃酸發生泄漏對人體造成傷害時應采取緊急急救措施:
眼部接觸:應迅速用大量清水沖洗,再以0.5的碳酸氫鈉溶液清洗。
皮膚接觸:應迅速用大量的清水沖洗,再用2的稀硼酸溶液,清洗眼睛或用1的醋酸清洗皮膚,并迅速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4.當有人受氯氣輕微中毒后仍能行動者,應立即離開工作現場,口服復方樟腦酊解毒,并在胸部用冷濕敷法救護,中毒較重者應吸氧;嚴重者如已昏迷者,應立即做人工呼吸,并拔打120急救。
5.當氨水發生泄漏對人體造成傷害時應采取緊急急救措施:
眼部接觸:立即用大量水沖洗;
皮膚接觸:立即用水沖洗:吸入:立即將患者移至新鮮空氣處,施行人工呼吸。
危險品應急預案2
為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突發事件應對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要求,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危險品化學運輸適用范圍及工作原則
(一)適用范圍:在本縣道路運輸地段從事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發生交通事故適用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
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和職責
(一)成立組織:
我局按照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特性,成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在廣德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領導下開展工作,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彭常國
副組長:江大國、楊遠祥
成 員:柯德元、王 輝、王迎春、余桂芝
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和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理工作,并確保通訊暢通,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反饋現場處理情況。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王迎春兼任辦公室主任,汪方順為聯絡員。聯系電話:0563-6975211,手機:18297560856。
綜合執法大隊及運管所要相應成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并明確負責人及聯絡人,保持通訊暢通。
(二)道路危化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負責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報告總結調查工作。根據縣應急辦(或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指令和相關部門對事故發生情況的通報,在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后,及時報告組長,通知綜合執法大隊、運管所人員迅速到達事故現場,運管所立即開展車輛和人員的征集工作,組長或組長委托副組長趕赴事故現場,接受縣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及時掌握事故現場動態,積極協助相關部門開展現場傷殘人員、物資的搶救疏運工作。
(三)事故發生各職能單位職責:
綜合執法大隊職責: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人員的疏送,在接到領導小組指令后,快速趕赴事故發生地,接受現場縣應急辦(或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的統一調遣,及時開展事故傷殘人員和物資的搶運及人員疏散工作;
運管所職責:負責制定運輸搶險預案;指定搶險運輸單位。負責監督搶險車輛的保養;負責駕駛人員和所駕車輛從業資質的監管。
(1)接到領導小組通知后,迅速到達現場了解事故發生基本情況,及時了解事故發生地和人員傷亡情況,并及時報告組長或副組長,通知相關單位做好搶運工作準備。
。2)負責搶險物資、人員和事故現場傷殘人員、物資的疏運工作。迅速按照承運要求征集搶險車輛和人員,如果沒有符合資質的`企業、車輛和人員,及時報請省市上級部門協調,在更大范圍內征集車輛和人員。對征集車輛技術狀況和人員的從業資質要按照運輸管理規定嚴格審核,及時開展事故傷殘人員和物資的搶運工作。凡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征集資質和技術條件不符合運輸管理規定的企業的車輛、人員,必須報請現場縣應急辦(或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同意。
。3)建立組建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應急隊伍,做好應急救援車輛及從業人員儲備庫。負責組織全縣道路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監督檢查危貨運輸參營企業的應急演練。
。4)積極配合現場事故處理和事后事故調查取證工作。
(5)積極完成領導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應急救援相應時限
接到領導小組電話后,縣綜合執法大隊及運管所人員如沒有特殊的原因或理由,距事發地30公里范圍內的,應當在30分鐘之內到達事發現場;距事發地30公里至50公里范圍內的,應當在1小時之內到達事發現場;距事發地50公里至100公里范圍內的,應當在2小時之內到達事發現場。
四、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事故調查
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我局將積極協助、配合各級調查組,進行現場勘察,做好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交通事故調查處置工作,并協助開展事故調查。對涉及我縣;愤\輸企業的必須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予以處理。
五、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事故處理的獎勵和處罰
對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過程中做出顯著成績的,我局將以予表彰和獎勵;對事故應急處理過程中玩忽職守、擅離事故現場或無故拖延救援行為者,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損失擴大的,追究責任。
六、本應急救援預案未盡事項,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有關規定執行。
七、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危險品應急預案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快速反應機制,進一步增強政府應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處置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減少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河北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承德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等有關法規制定。
1.3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處置過程中的安全防護。
(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縣直有關部門按照分級分類管理的原則,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要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體系。
(3)整合資源,協同應對。充分發揮政府、企業和社會救援力量的作用,實現組織、資源、信息有機整合和共享,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突發事件應急與預防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切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轄區內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火災突發事件、爆炸突發事件、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或者危險化學品車輛碰撞傾覆等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本預案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系指屬于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的化學品。
本預案不適用于水路、鐵路、航空危險化學品運輸突發事件。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指揮機構設置與職責
2.1.1應急指揮部
建立豐寧滿族自治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愤\輸應急指揮部),作為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2.1.2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人員組成
總指揮:王宇縣政府常務副縣長
副總指揮:劉旭縣政府副縣長、公安局局長
張亞東縣政府副縣長
孫志剛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成員:縣公安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縣應急管理局、縣衛生健康局、縣環境保護分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縣氣象局、縣民政局、縣發改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委宣傳部和事發地鄉鎮(街道、開發區)分管領導組成。
2.2機構職責
2.2.1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負責啟動本預案;
。2)作出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的重大決策,下達命令并進行督察和指導;
(3)向縣委、縣政府報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進展情況;
。4)監督、檢查、指導各鄉鎮(街道、開發區)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制定相關應急預案和建立應急救援體系;
。5)組織協調開展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演練、業務培訓和應急物資儲備;
。6)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2.2.2縣;愤\輸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1)縣公安局:負責受理事故報警;負責突發事件信息的收集、綜合和研判,向縣;愤\輸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本預案應急響應的建議;負責調用相關救援設備(吊車等);組織協調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實施現場警戒、現場勘查與交通管制,實施警戒區域內無關人員的緊急疏散;維護突發事件現場及周邊地區的治安秩序;查明傷亡人員身份和致害因素;控制事故相關責任人員;參與突發事件調查處理。
(2)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事故現場撲救火災,控制和化解易燃、易爆、有毒泄漏,冷卻有關容器,防止爆炸,災情控制后實施洗消;搜救受害人員;參與突發事件調查。
。3)縣應急管理局:指導和參與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事故調查處理;負責聯系危險化學品應急管理專家,組織協調專家到現場參與現場處置工作。
(4)縣環境保護分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現場大氣、土壤、水體的應急監測,測定突發事件污染區域、污染程度;提供污染物清除處置建議和環境恢復建議等相關環保技術支持,做好環境污染處置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引起的環境污染突發事件調查處理。事態控制后指導消除現場遺留危險物質的污染。
。5)縣衛生健康局:確定主要救治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裝備和急救藥品;負責組織協調受傷害人員醫療救治工作;負責突發事件現場醫務人員、器材、藥品調配及傷員轉移和傷亡人員情況統計工作。
。6)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應急救援的運輸車輛,運送搶險人員和運輸救援物資;負責調用危險化學品轉運車輛;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及從業人員特別是運輸車輛和駕駛員的安全監管;參與突發事件調查;建立運輸、倒罐車輛設備企業數據庫,定期檢查測試。做好公路養護工作,確保應急車輛通行;協助清理公路上的突發事件廢棄物。
。7)縣水務局:負責水資源的合理調度,協助環境保護單位做好受污染水體的監測及相關案件調處。
。8)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提出突發事件現場特種設備的處置方案,提供技術支持;參與突發事件調查處理。
。9)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參與燃氣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參與燃氣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
。10)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調度環衛灑水車輛,做好運送水源的保障。
。11)縣氣象局:負責突發事件現場周邊自動站的氣象監測,提供事故現場周邊的風向、風速、雨量等氣象監測資料,制作突發事件現場及周邊地區3小時專題預報,為應急救援提供氣象技術支持。
。12)縣民政局:指導協助事發地鄉鎮(街道、開發區)做好受災群眾的安置、救助等后勤保障工作。
。13)縣發改局:負責組織協調商貿流通企業生活必需品的調撥和應急采購,組織協調電力和通信運營企業做好應急電力和通信保障工作。
。14)縣農業農村局:負責突發事件對農田污染、漁業水域污染的監測,進行受損失農作物、漁業資源損失的評估,并配合做好有關善后工作。
。15)縣委宣傳部:負責協調媒體做好突發事件新聞發布和宣傳報道;組織協調突發事件現場記者采訪活動;指導有關部門在相關媒體上發布應急疏散、區域警戒等重要公告。
。16)事發地鄉鎮(街道、開發區):協助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負責實施突發事件現場控制、人員疏散安置、治安秩序維護、應急救援、后勤保障和善后處理等工作;協調落實事發所在地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處置后的危險化學品暫(轉)存。
2.3辦事機構
縣;愤\輸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主任由縣公安局副局長、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徐瑞文同志擔任。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作為縣;愤\輸應急指揮部的辦事機構,履行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綜合協調職能,負責承擔縣;愤\輸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
。1)修訂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責任與措施的落實;
(2)動態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風險、隱患和事故信息,做好預測和預警,及時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提出是否啟動本預案的建議;
。3)組織或參與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災情統計、核查、上報、新聞發布和突發事件評估、調查處理工作;
(4)根據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性質和嚴重程度,及時向縣;愤\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突發事件信息;落實縣;愤\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的指示、批示;承辦相關綜合協調、請示報告工作;
(5)承辦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4現場指揮部組成和主要職責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設立現場指揮部,F場指揮部作為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具體負責指揮協調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F場指揮部的總指揮由縣;愤\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指定,F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劃定突發事件現場的警戒范圍,實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強制性措施;
(2)綜合專家組等各方面的信息,科學制定應急救援處置方案,并組織實施;
。3)研究判斷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組織控制和消除突發事件危害源;
。4)必要時,調度或征集社會力量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5)組織營救受害人員,轉移受威脅人員和重要財產;
。6)向縣;愤\輸應急指揮部報告現場應急救援進展情況;
。7)向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提出現場應急結束的建議,經縣;愤\輸應急指揮部同意后宣布現場應急結束。
現場指揮部可視現場情況和縣;愤\輸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主要職責靈活設置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警戒疏散組、技術專家組、環境監測組、后勤保障組、宣傳報道組等應急工作組。
3.突發事件分級
按突發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件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個級別,作為突發信息報送和分級響應的依據。
3.1特別重大突發事件(Ⅰ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需疏散轉移緊急安置10萬人以上,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特別重大社會影響;事故事態發展嚴重,且亟待外部力量應急救援。
3.2重大突發事件(Ⅱ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需疏散轉移緊急安置5萬人以上不足10萬人,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或嚴重社會影響等。
3.3較大突發事件(Ⅲ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需疏散轉移緊急安置1萬人以上不足5萬人,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不足5000萬元,或較大社會影響等。
3.4一般突發事件(Ⅳ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需疏散轉移緊急安置需緊急安置不足1萬人,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不足1000萬元,或一定社會影響等。
4.預防預警
4.1預防管理
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按職責加強對轄區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監管,督促、指導其制訂完善應急預案,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人員和器材、設施,并定期進行演練和預案修訂,完善并嚴格執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強化日常安全檢查,做好突發事件隱患的排查和整治。
4.2預測預警
縣;愤\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有關部門應加強監測、預測和預警系統建設,動態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風險、隱患和突發事件信息,做好對已知突發事件的風險、發展趨勢分析,及時發布突發事件預警信息,通知有關方面采取相應預防和應對措施。
5.信息報告
5.1報告程序和時限
各相關部門和單位接到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或險情報告后,按突發事件信息報送相關規定報告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縣公安局)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h;愤\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報后立即向縣;愤\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h人民政府辦公室接報后根據信息報送的規定,及時報告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知縣政府其他相關領導,并按相關規定要求及時報告市政府辦公室。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縣直有關部門在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上報突發事件情況。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5.2報告內容
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突發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已造成的后果、影響范圍、事態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下一步工作意見、領導到現場情況、具體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及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6.應急響應
突發事件發生后,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專業處置”要求,根據突發事件可控性、嚴重性和影響范圍,原則上按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啟動應急響應。
、艏墤表憫哼m用于處置一般突發事件,或突發事件危害自突發事件發生以后即停止,造成危害較小的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發生此類突發事件時,按本應急預案組織實施。如果事發地跨縣(市、區)行政區,由縣政府報請市政府牽頭處置。
、蠹墤表憫哼m用于處置較大突發事件,或突發事件危害自發生以后即停止,但還可能產生嚴重后果的,超出我縣應急救援能力的危險化學品的突發事件。發生此類突發事件時,啟動本預案進行先期處置,然后報市政府,由市政府牽頭進行后續處置。
、瘛ⅱ蚣墤表憫哼m用于處置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或突發事件危害并未隨突發事件發生而結束,有蔓延擴大危險,超出我縣應急救援能力的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發生此類突發事件時,啟動此預案進行先期處置,報市政府、省政府,請省政府、市政府牽頭進行后續處置,縣政府全力配合。
6.1先期處置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后,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調度公安、消防、應急、交通、環保、衛生等有關部門或社會力量趕赴突發事件現場進行先期處置,控制災情,防止次生、衍生突發事件發生,切斷突發事件災害鏈。
如事態比較嚴重,符合下列條件的,迅速向市政府報告,要求啟動更高級別響應:
。1)已達到較大事故(Ⅲ級)以上級別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
。2)超出縣政府應急處置突發事件災難能力的;
。3)跨縣(市、區)行政區發生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
符合上述條件的,縣政府認為須啟動更高級別響應的,向市政府進行報告。
6.2預案啟動
縣;愤\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縣政府辦收到報告后,相互溝通確認信息,第一時間進行研判,認為事態已達到啟動預案條件,向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提出啟動預案建議。
預案啟動的決定:預案啟動建議按上述方式提出后,縣;愤\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及時作出是否啟動預案應急響應的指示。
6.3指揮調度
經批準啟動預案應急響應,縣;愤\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下達啟動預案應急響應的指令?h;愤\輸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如沒有特殊的原因或理由,應當第一時間到達事發現場。同時,縣;愤\輸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收到應急響應指令后,要迅速按指令要求調集有關專家、救援隊伍和相關救援設備趕赴事發現場,進行應急處置。
6.4現場處置
根據突發事件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設立現場指揮部,指定現場總指揮。現場指揮部實行總指揮負責制,統一組織、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突發事件現場的所有應急救援人員包括事發地鄉鎮(街道、開發區)有關人員必須服從總指揮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綜合協調組、技術專家組、搶險救援組、環境監測組、警戒疏散組、后勤保障組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采取切實的緊急措施,開展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
。1)突發事件搶險救援。公安、消防及現場處置的各職能部門在組織搶險時,應按應急救援的原則實施搶險救援。首先要采取切實措施控制災情,在摸清險情、保障救援人員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先實施救人,然后救災。在人員得到救援后,迅速查清突發事件車輛裝載物質的化學成分品種、數量和突發事件現場狀況,F場的`應急專家針對車輛裝載的物質特性和現場事故狀況,制定應急處置方案,公安消防及現場處置部門在總指揮的指揮下,針對火災或爆炸或泄漏突發事件的不同特征,在應急專家的現場指導下,采取相應的科學的應對方案實施處置。
搶險救援現場涉及需要進行倒罐過駁作業的,罐車及相關設備由突發事件車輛業主單位調派,突發事件車輛業主單位無法調派的,由交通、應急、公安部門負責向相關單位調用。危險化學品堵漏和倒罐過駁作業等現場處置工作由公安、消防部門、突發事件車輛業主單位和其他應急處置單位實施。若需要調用特種設備工具,由公安、消防部門或市場監管部門負責落實。危險化學品倒罐過駁作業,必須在公安、消防部門現場監護、承壓槽車專業人員指導下,由倒罐作業人員穿戴好防護用具后進行。消防部門在配備相關倒罐專用車后,遇特殊緊急情況,在做好安全防護的前提下,可實施倒罐過駁作業。
搶險救援現場涉及需要圍堤堵截的,由現場總指揮根據環保部門、專家的意見和現場情況,組織有關部門采取合理、有效、科學的措施加以實施。
搶險救援現場牽涉槽罐車翻側的,由公安交警部門調派吊車前來救援。
。2)現場警戒、現場勘查和道路交通管制。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根據危險化學品泄漏擴散、火焰輻射、爆炸涉及的范圍劃定警戒區。公安交警在通往突發事件現場的道路上實行交通管制,警戒區的邊界應設警示標志并由專人警戒,除工程搶險、消防和偵檢等應急救援人員外,其他人員禁止進入警戒區。泄漏的化學品為易燃易爆類的,警戒區內嚴禁各類火種。同時公安交警迅速開展現場勘查,及時收集現場相關證據。
(3)傷員醫療救護。醫療衛生部門選擇突發事件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內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對傷員進行緊急救治,并將重傷員護送至指定醫院做進一步治療。
(4)人員緊急疏散。公安部門會同當地政府及有關單位組織所有可能受到威脅的人員和重要物資有序轉移到安全區域,人員撤離應選擇安全的路線,盡可能從上風側離開,并避免橫穿危險區域。當撤離比就地保護更危險或撤離無法進行時,應組織受到威脅的人員迅速進入建筑物或其他設施內,視情關閉門窗和通風、加熱、冷卻系統,直至危險消除。對人員疏散區域,應組織實施治安巡邏。
。5)后勤保障。發改局牽頭,民政、市場、交通等部門參與,負責做好應急處置的后勤保障工作。
(6)環境污染處置。由環保部門牽頭,組織衛生、農業等部門對突發事件現場的大氣、土壤、水體等環境進行應急監測,測定危險物質的成分、濃度和污染區域范圍及程度,對突發事件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會同相關部門提出環境污染處置方案并指導當地政府組織實施。
6.5擴大應急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引發或可能引發其他次生、衍生突發事件時,現場指揮部或縣;愤\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報告縣;愤\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和縣政府,由縣政府視情況啟動其他相關專項應急預案。
如突發事件危害已經或可能波及鄰縣安全時,縣政府應按規定立即通報鄰縣政府。
如突發事件危害已經或可能超出本級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時,縣政府視情及時報告省政府、市政府,請求應急支援。
6.6安全防護
6.6.1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引發物質的不同以及應急人員的職責,采取不同的防護措施。應急救援指揮人員、醫務人員和其他靠近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一般配備過濾式防毒面罩、防護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搶險、消防等進入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應配備密閉型防毒面罩、防酸堿型防護服和空氣呼吸器等。同時做好現場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員、設備、設施和場所等)。
6.6.2群眾的安全防護。根據不同危險化學品特性,組織和指導群眾就地取材(如毛巾、濕布、口罩等),采用簡易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護自己。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組織、指揮機構、疏散范圍、疏散方式、疏散路線、疏散人員的照顧等)。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域時,應選擇安全的撤離路線,避免橫穿危險區域。進入安全區域后,應盡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繼發性傷害。
6.7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的分析、檢測與后果評估
突發事件發生地和支援的環境監測及化學品檢測機構負責對水源、空氣、土壤等樣品就地實行分析處理,及時檢測毒物的種類和濃度,并計算出擴散范圍等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數據,以確定污染區域范圍,并對突發事件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
6.8信息發布
按照統一、準確、及時的原則,由縣委宣傳部會同縣;愤\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突發事件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工作的信息,具體按有關規定執行。
6.9應急結束
突發事件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次生、衍生突發事件隱患消除后,經突發事件搶救現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現場善后處置工作完成后,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終止應急響應。
7.應急保障
7.1通信信息保障
縣;愤\輸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設置24小時值班電話,保證能夠與有關人員隨時取得聯系。
縣;愤\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應急、公安、消防、交通運輸等部門組織建立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重大危險源、專業應急指揮機構、應急救援力量(含專家)信息數據庫,并組織管理和維護。
縣發改局牽頭電信運營單位制定通信與信息保障方案,保障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相關機構的通訊暢通,確保音頻、視頻、數據等信息實現雙向傳遞。
7.2技術裝備保障
相關單位應裝備特種專業隊伍,儲備有關特種裝備(泡沫車、藥劑車、聯用車、氣防車、化學搶險救災專用設備等),滿足應急救援需要。要依托現有資源,合理補充完善應急救援特種裝備;統一清理、登記可供應急響應單位使用的應急裝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應的保障措施。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裝備。
7.3應急隊伍保障
以消防救援大隊為依托,充分發揮當地其他應急救援隊伍的作用,建立一支適應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救援需要的應急救援隊伍。
7.4交通運輸保障
縣公安局組織對突發事件現場進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通道;為應急救援人員、車輛及應急物資運輸提供交通方便,保證應急需要?h交通運輸局組織和調集交通運輸工具(含轉、倒罐車輛),保證現場應急救援工作需要。
7.5醫療衛生保障
縣衛生健康局組織協調各級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并根據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造成人員傷亡的特點,落實專門救治醫院,配備相應藥品和器材。
7.6社會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組織突發事件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做好交通管制,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必要時,事發地政府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實施治安保衛工作。
7.7資金物資保障
突發事件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各級財政應建立健全應急經費快速撥付機制。發改、財政等部門要根據本轄區實際情況儲備一定數量的常備應急救援物資。應急響應所需物資的調用、采購、儲備、管理,應遵循“服從調動、服務大局”的原則,保證應急救援的需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儲備應急救援物資?h本級常備物資相關經費由縣財政解決;企業常備物資經費列入生產成本。必要時,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動員和征用社會物資。
7.8人員安全保障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當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出突發事件現場的有關規定。
8.后期處置
8.1善后處置
事發地政府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縣直有關部門和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要做好有關協調配合工作。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善后處置經費由突發事件責任單位或突發事件責任人依法承擔。
8.2賠付補償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物資設備損耗和勞務支出等費用,經調用部門審核后由突發事件責任單位負責賠償和補償。必要時,縣政府和事發地政府視情況可先按照管理責任墊付相關應急處置經費,然后向突發事件責任單位追討;突發事件責任單位不支付經費的,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保險機構要在保險責任范圍內及時進行理賠。
8.3調查評估
縣政府成立由市公安、應急、環保、市場監管、消防、交通等相關部門和事發地政府組成的突發事件調理處理組,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查明突發事件原因,認定突發事件性質和責任,提出對責任人員的處理意見,按程序報縣政府。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情況進行總結評估,吸取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并將應急處置評估報告提交縣政府。
9.宣傳、培訓和演練
9.1宣傳
各地、各有關單位要有組織、有計劃向公眾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衛生和應急教育活動,廣泛宣傳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單位要嚴格落實教育培訓制度,從業人員要熟悉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程序,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的基本技能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
9.2培訓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負責指導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培訓相關事宜。每年須組織一次有關部門和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的應急培訓,提高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對員工進行應急培訓。
9.3演練
縣;愤\輸應急指揮部定期組織由相關職能部門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共同參與的應急演練(可采用實戰演習或桌面推演),及時發現應急預案和工作機制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救援預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0.附則
10.1監督檢查
縣;愤\輸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各成員單位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制定和落實應急預案情況進行監督、抽查。
10.2獎勵與責任追究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按有關規定進行表彰、獎勵和責任追究。
縣政府對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對遲報、漏報、瞞報和謊報突發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3預案管理
每三年或必要時由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對預案進行評審、修訂,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同時送有關部門備案。有關部門按照預案的要求履行各自職責,并制定相應的預案和保障計劃。
10.4預案有關解釋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0.5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危險品應急預案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加強全省港口危險化學品(以下簡稱為;罚┦鹿实膽惫芾砉ぷ,建立健全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體制和機制,提高應急救援反應能力,規范應急響應程序,科學、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處置,預防和減少次生事故發生,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港口經營管理規定》《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定》《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水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江蘇省水路交通運輸條例》《江蘇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江蘇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江蘇省港口行政管理部門所轄區域內港口危化品企業所從事的危化品倉儲、裝卸等過程中發生;穾靺^和集裝箱、散雜貨堆場、碼頭以及;沸孤、中毒、燃燒、爆炸、火災等事故應對工作。
。1)特別重大、重大港口危化品事故。
。2)需要省港口;肥鹿蕬敝笓]部處置的港口;肥鹿。
發生在本省港口行政管理部門所轄區域內的港口;肥鹿室l環境事件、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按省其他相關預案執行。
本預案同時指導本省其他各級港口;肥鹿实膽獙ぷ。
1.4工作原則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港口;肥鹿试斐傻娜藛T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省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本級港口;肥鹿实膽惫ぷ鳎瑢嵭蟹旨夗憫⒎旨壺撠、屬地管理、上下聯動的應急管理體制。
(3)科學決策,快速高效。加強港口;肥鹿暑A警和應急技術的研究,建立應急咨詢專家組,充分發揮專家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事故災害的科學決策和技術指揮能力,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形成快速高效的應急反應機制。
(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建立和完善監測、預測和預警體系,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裝備完善、預案演練等工作。
1.5事故分級
港口;肥鹿史譃樗募墸
特別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指揮機構及其主要職責
在省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江蘇省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省港口;窇敝笓]部),負責統一組織領導、指揮協調省有關部門(單位)、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急支持保障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港口;方洜I單位開展港口;肥鹿史婪逗蛻獙ぷ。
總指揮:省人民政府分管交通運輸工作的副省長。
副總指揮:省人民政府協助分管交通運輸工作的副秘書長,省交通運輸廳、公安廳、應急廳、生態環境廳主要負責同志。
成員單位: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省軍區、武警江蘇省總隊、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糧食和儲備局、省人防辦、省消防救援總隊、省氣象局、省通信管理局、江蘇海事局、連云港海事局等。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應根據工作需要及時調整成員單位。成員單位根據應急響應級別,按照省港口;窇敝笓]部的統一部署和各自職責,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省港口;窇敝笓]部主要職責如下:
(1)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人民政府的決策部署,領導、組織、協調全省重特大港口;肥鹿蕬惫芾砗蛻本仍ぷ。
。2)負責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適時發布啟動應急響應程序和終止應急響應狀態的命令。
(3)必要時協調省軍區和武警江蘇省總隊調集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4)向國務院報告事故和救援情況,必要時請求協調支援。
。5)督促、指導設區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做好港口;肥鹿蕬獙ぷ鳌
2.1.1各成員單位職責
。1)省委宣傳部: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新聞發布、報道工作意見,組織指導新聞發布、報道工作,協調解決新聞報道中出現的問題,收集、跟蹤境內外輿情,及時協調有關方面開展對外解疑釋惑、澄清事實、批駁謠言的工作;負責現場記者的采訪管理、服務工。
。2)省委網信辦:負責事故網絡輿情的監測、引導和調控管控工作。
。3)省軍區:根據地方人民政府需求,協調現役專業力量支援協助事故救援。
。4)武警江蘇省總隊:在省委、省政府的統一指揮下參加事故應急處置和救援。
(5)省發展改革委:負責協調安排中央、省級財政投入的重大應急處置項目和災后重建項目,并監督實施;負責協調將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救援體系納入相關規劃。
。6)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應急救援有關物資組織和保障。
。7)省公安廳:負責組織事故區域人員疏散撤離、治安管理以及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
。8)省民政廳:負責事故遇難人員遺體處置工作。
(9)省財政廳:按照事權劃分負責做好省級資金保障。
(10)省自然資源廳:負責組織協調提供相關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測繪地理信息。
。11)省生態環境廳:負責組織協調事故現場環境應急監測、預警和環境損害評估工作,組織制定環境應急處置方案,參與環境損害責任調查。
。12)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組織提供施救所需的施工機械、救援器材和其他特種設備。
。13)省交通運輸廳:負責組織提供應急救援所需的水陸交通運輸保障工作;參與港口;肥鹿实恼{查和處理。
(14)省水利廳:負責港口;肥鹿蕮岆U救援過程中水資源調配。
。15)省衛生健康委:負責事故應急醫療救援和衛生防疫工作,并為地方衛生醫療機構提供技術支持。
。16)省應急廳:協調相關應急隊伍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供應,參與港口;肥鹿实恼{查和處理。
。17)省市場監管局:負責組織協調與;穫}儲、裝卸等相關的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現場施救所需的技術支持和保障。負責提供搶救用藥品和醫療器械的信息,監督搶救傷員所需藥品、醫療器械的質量。
。18)省糧食和儲備局:負責省級應急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動用指令按程序組織調出。
。19)省人防辦:負責指導人防設施和兼顧人防工程的搶修工作;參與應急救援和人員防護保障行動。
。20)省消防救援總隊:負責事故現場火災撲救、爆炸泄漏等險情控制,并組織人員搜救。
。21)省氣象局:負責天氣監測、預報、預測,及時提供氣象信息服務,開展因氣象災害引發的事故災害調查、評估及氣象分析等工作。
(22)省通信管理局:指揮、協調基礎電信運營企業、鐵塔公司為事故應急救援做好公眾通信網的應急通信保障組織工作。
(23)江蘇海事局:負責組織協調長江江蘇段和國家劃定搜尋救助海域的、遇險人員水上搜尋救助、事故現場船舶疏散、水上交通管制,協助開展水上水下打撈救援、水上污染物清除作業等。
。24)連云港海事局:負責組織協調國家劃定搜尋救助海域的水上水下打撈救援、事故現場船舶疏散、水上污染防治和水上交通管制。
2.2辦事機構及其主要職責
省港口;窇敝笓]部辦公室設在省交通運輸廳,作為日常辦事機構,主任由省交通運輸廳分管負責同志兼任,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傳達、落實省港口;窇敝笓]部的決定和部署。
。2)匯總、上報港口;肥鹿屎蛻碧幹们闆r。
(3)負責處理日常事務,辦理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3現場指揮部及職責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港口;肥鹿,省港口;窇敝笓]部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決策和指揮工作。現場總指揮由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或指定負責同志擔任。
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負責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救援與處置的前沿指揮工作;組織制定并實施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救援處置方案;協調、指揮有關單位和個人參加現場應急救援;及時告知事故事態發展、應急救援情況和處置工作進展。
現場指揮部下設工作組,其組成及職責如下:
。1)綜合協調組:由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通信管理局、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密切跟蹤港口;肥鹿蕬碧幹玫倪M展,及時向省港口;窇敝笓]部報告,并組織、協調和指揮各成員單位的應急力量開展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協調與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處置相關的其他工作。
。2)應急行動組:由省消防救援總隊牽頭,武警江蘇省總隊、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公安廳、省水利廳、省氣象局、省通信管理局、江蘇海事局、連云港海事局、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指揮港口火災、爆炸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利用環境監視,對大氣及泄漏物質進行監視監測;負責港口區域清污工作;負責組織事故區域人員疏散撤離、治安管理以及交通管制工作;協調有關力量,及時保護可能受污染的敏感區域,采取適當措施疏散或救助可能受;坊馂摹⒈ā⒂卸練怏w擴散、泄漏污染影響的人員。
。3)醫療救護組:由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公安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糧食和儲備局、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協調傷員的轉移、運送和醫療救治;負責協調有關醫療機構和醫療物資。
(4)后勤保障組:由事發地人民政府牽頭,省財政廳、省通信管理局、省應急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氣象局、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負責統籌相關資源,為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反應工作的開展提供各類保障,包括做好應急物資的供應,組織和協調應急隊伍和其他參與應急的相關人員開展工作;做好公用通信網應急通信保障工作;保障裝備、人員、物資的運輸;為應急行動提供氣象等決策支持保障;做好日常的溝通聯絡工作,并協調開展相關應急資金保障工作。
。5)信息發布組:由省委宣傳部牽頭,省委網信辦、省應急廳、省交通運輸廳、省生態環境廳、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負責統一發布港口危化品突發事故信息;創建信息溝通和交流平臺,收集輿情信息;負責加強社會公眾的信息溝通,引導社會輿論。
2.4市級組織指揮機構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區域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管理工作的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港口危化品事故的預防、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后處置等應對工作。要建立相應組織指揮機構,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港口;返膽獙ぷ,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對應做好指導。
2.5專家組及職責
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成立事故應急處置專家組,由港口、環保、石油化工、消防、醫療衛生、應急管理、安全管理、氣象、保險、法律等方面的專家組成,為港口;肥鹿暑A防、搶險救援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必要時,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協助事故現場指揮部研判事故危害發展的趨勢、程度,參與應急處置技術方案制定與決策。
2.6港口;方洜I單位主要職責
港口;方洜I單位應落實危化品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制、安全責任制和相關安全管理規定,建立健全港口;肥鹿蕬惫ぷ髫熑沃啤8劭谖;方洜I單位應采取預防和預警措施,健全應急機制,編制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預案,與當地人民政府相關預案銜接,配備應急資源。事故發生時,第一時間向應急救援人員提供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港口企業平面布置圖、專業人員信息、物資儲備情況、生產運行情況與應急處置相關的基礎技術資料,配合現場指揮部做好;肥鹿蕬本仍吞幹霉ぷ。
3預防、監測與預警
3.1預防
對港口危化品經營單位在裝卸、倉儲等過程中發生的火災、爆炸、中毒、泄漏事故風險,港口;方洜I單位應落實危化品安全生產責任制,針對可能發生的;肥鹿侍攸c和危害,進行風險辨識和評估,制定本單位;肥鹿蕬鳖A案,確保本單位;肥鹿蕬鳖A案與各級人民政府頒布的港口;肥鹿蕬鳖A案銜接暢通,提高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并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公布。
各級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應急管理等有關部門應當依據職責針對可能發生的港口危化品事故的特點和危害,進行風險辨識和評估,制定相應的港口;肥鹿蕬本仍A案,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3.2監測和預警
各部門(單位)應加強港口;返膭討B監督管理,定期組織相關部門、專業人員進行會商評估,預測事態發展趨勢,提前做好事故防范和應急響應準備工作。
3.2.1預警信息發布
接到預警信息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突發事件分析評估工作,視評估結果需要,按國家有關規定立即通過本級預警信息發布中心發布預警信息。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及解除程序依據《江蘇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執行。
3.2.2預警信息內容
預警信息主要內容包括:預警區域或場所、險情類別、預警級別、預警期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災情概要、有關預防預警措施,以及工作要求和發布機關等。
3.2.3預警措施
預警信息發布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應當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1)預警響應。立即啟動相關預警響應,相關單位按照分工做好相關工作;發布預警公告,宣布進入預警期,并將預警公告與信息報送同級人民政府;及時收集、報告相關信息,加強對港口;肥鹿拾l生、發展情況的監測、預報和預警。
。2)及時研判。組織有關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及專家及時進行分析研判,預估可能的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
。3)防范處置。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苗頭,在涉險區域設置注意事項提示或事件危害警示標志,增加宣傳頻次,利用各種渠道告知公眾避險和防護的常識、措施;對港口內設施設備及環境狀態預警,組織專業人員對相關設施設備進行檢查,排除故障,做好故障排除前的防范工作。
(4)應急準備。提前疏散、轉移可能受到影響的人員并妥善安置;責令應急救援隊伍、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調集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做好應急保障。
(5)輿論引導。及時準確發布事態最新情況,公布咨詢電話,組織專家解讀,加強輿情監測,做好輿論引導。
3.2.4預警變更和解除
預警信息實行動態管理。發布預警信息的部門(單位)應當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重新發布。當確定事故不可能發生或危險已經解除時,預警信息發布部門按照信息發布渠道,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4應急響應
4.1信息報告
港口;肥鹿拾l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事發地人民政府和港口行政管理部門接到港口危化品事故的信息后,應當立即核實有關情況、及時分析處理,并按照分級管理的程序逐級上報至上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
信息初報或報警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故涉及的;贩N類及數量、簡要經過、影響范圍和損害程度的初步估計、現場救援情況、事故已采取的措施等。
當情況發生變化時,需及時進行信息續報。信息續報的內容包括:人員傷亡、事故影響最新情況、事故重大變化情況、采取應對措施的效果、檢測評估最新情況、下一步需采取的措施等。
港口危化品事故中傷亡、失蹤、被困人員涉及港澳臺僑、外籍人員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相關部門、涉外機構通報。
4.2先期處置
港口;肥鹿拾l生后,事發單位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響應,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
(1)迅速控制危險源,組織搶救遇險人員。
。2)根據事故危害程度,組織港口現場人員撤離。
。3)及時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響的單位和人員。
。4)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擴大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
。5)根據需要請求臨近的應急救援隊伍參加救援,并向參加救援的應急隊伍提供相關技術資料、信息和處置方法。
(6)維護事故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和相關證據。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急救援措施。
事發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迅速組織相關部門立即開展應急救援,第一時間搶救受傷受困人員,研判事故發展趨勢及可能造成的傷害;組織實施港口周邊交通管制、事故現場隔離、秩序維護及受威脅人員疏散;加強現場監測和應急防護,防止事故危害擴大和次生、衍生事故發生,及時向上級人民政府報告;及時掌握輿情動態,堅決制止謠言散布行為,防止信息倒流,以免造成群眾不必要的恐慌。
4.3啟動響應
發生重特大以及其他需要省港口;窇敝笓]部處置的港口危化品事故,由省港口;窇敝笓]部依據本預案啟動應急響應。
國務院及有關部門啟動應急響應后,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及相關部門應當服從統一指揮,全力做好救援工作。
4.4響應分級
應急響應級別按港口危化品事故的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將應急響應由高到低設定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四個等級。
4.4.1Ⅰ級應急響應
發生或初判發生特別重大港口;肥鹿蕰r,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特別重大港口;肥鹿蕡蟾婧螅⒓唇M織省有關單位和專家進行分析研判,對事故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報請省港口;窇敝笓]部總指揮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同時報請國務院有關部門。省港口;窇敝笓]部總指揮啟動Ⅰ級應急響應,省港口;窇敝笓]部成立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各應急救援工作組趕赴現場,開展現場搶險救援、危險源控制、現場監測評估、醫療救護、人員疏散轉移等工作。特別重大港口;肥鹿实膽表憫應接受國務院有關部門的指導。
4.4.2Ⅱ級應急響應
發生或初判發生重大港口;肥鹿,省港口;窇敝笓]部辦公室接到重大港口危化品事故報告后,立即組織省有關單位和專家進行分析研判,對事故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報請省港口;窇敝笓]部總指揮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由省港口;窇敝笓]部或其指派的省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負責具體指揮和處置。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成立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向省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報告,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或事故進一步擴大時,請求國務院協調支援。各應急救援工作組趕赴現場,開展現場搶險救援、危險源控制、現場監測評估、醫療救護、人員疏散轉移等工作。事發地人民政府按照省港口;窇敝笓]部的統一部署全力開展應急救援。
4.4.3Ⅲ級應急響應
發生或初判發生較大港口;肥鹿剩掳l地設區市應急指揮機構應立即組織各成員單位和專家進行分析研判,對事故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啟動Ⅲ級應急響應,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和事故處置,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或事故進一步擴大時,及時報請省人民政府協調應急救援工作。省有關部門啟動應急待命狀態,跟蹤事態發展,適時研判,根據應急工作需要或事故發生地設區市港口;窇敝笓]部請求,派出聯合工作組趕赴現場,指導做好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
4.4.4Ⅳ級應急響應
發生或初判發生一般港口;肥鹿剩掳l地縣(市、區)人民政府應急指揮機構應立即組織各成員單位和專家進行分析研判,對事故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啟動Ⅳ級應急響應,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和事故處置,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或事故進一步擴大時,及時報請上級人民政府協調應急救援工作。省有關部門跟蹤事態發展,適時研判,視情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指導做好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
4.5處置措施
在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現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事發地人民政府各司其職、協同配合、科學處置,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工作。
。1)制定方案。根據港口;肥鹿暑愋,研判現場狀況,制定應急處置方案。
(2)搜救、疏散人員。立即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組織開展人員搜救工作,疏散、撤離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受危害區域內的其他人員。
。3)搶險救援。組織開展事故處置、工程搶險、港口設施搶修和事故現場清理等工作;迅速控制危險源,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擴大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
(4)現場管制。劃定警戒區域并設置警示標志,將無關人員撤離至安全區域。對通往事故現場的道路、水路實行交通管制,嚴禁無關車輛、船舶進入;清理主要交通干道,保證道路、水路暢通;合理設置出入口,控制、記錄進入事故救援核心區的人員。
(5)醫療救護。組織開展現場緊急醫療救護,及時轉移危重傷員。根據需要向上級衛生健康部門請求派出有關專家和專業醫療隊伍進行指導和支援。
。6)環境監測及環境污染處置。開展事故現場及港口周邊可能受影響區域的環境監測,綜合分析和評價監測數據,預測事故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采取控制污染擴散的措施,提出現場救援工作建議。
(7)洗消和現場清理。在危險區與安全區交界處設立洗消站,根據需要正確使用洗消藥劑,迅速采取洗消措施,最大限度減少對相關人員造成的危害,對受污染的工具和裝備進行洗消;清除事故現場殘留的有毒有害氣體,統一收集處理泄漏液體、固體及洗消廢水。
4.6事故現場處置要點
4.6.1港口危化品火災爆炸事故現場處置要點
(1)現場偵查。在充分做好個人防護的基礎上,對現場被困人員情況,著火部位、蔓延方向、火勢范圍、對毗鄰威脅程度,倉儲設施、裝卸及管線損壞程度,現場及港口周邊污染情況等進行初步偵查。
。2)實施警戒。根據偵查結果研判火災爆炸發生位置、危化品性質,及火勢擴大或二次爆炸的可能性,綜合考慮事故發生區域的周圍環境及可能對周邊的影響,確定警戒范圍。將警戒范圍劃分為重危區、中危區、輕危區和安全區,并設立警戒標志,在安全區外視情況設立隔離帶。對警戒區周邊道路、水路實施交通管制,禁止無關人員、車輛和船舶進入現場,警戒區內停電、停火,并立即有序疏散警戒區內無關人員至安全區域。
(3)制定救援方案,F場指揮部根據燃燒范圍、燃燒物品、周圍物品危險性及火勢蔓延途徑等影響因素,選取合適的滅火劑和滅火方式,制定救援方案。
。4)實施救援。在做好充分的救援準備及安全防護后,進入事故現場實施救援。搜救受傷及被困人員,采取正確的救助方式,將所有遇險人員移至上風或側上風方向空氣無污染地區,對救出的中毒窒息人員、高溫液體燙傷人員、化學燒傷人員等應立即采取相應措施進行現場急救;將傷情較重者及時送往醫療急救機構進行救治。制止泄漏,切斷泄漏源,如若不能有效堵漏時,可采取倒罐輸轉、放空點燃、惰性氣體置換等方式進行泄漏處理。根據需要采取轉移可燃物料、切斷與裝置及管線設施的連通,利用消防水炮或消防水栓對火罐、管線等設備進行冷卻。對周圍受火災威脅設施及時采取冷卻、泄壓,采用沙袋或其他材料筑堤攔截飄散流淌的易燃液體或挖溝導流將物料導向安全地點,采用毛氈、沙袋等堵住雨水口等處等保護措施,防止火焰蔓延并對火場進行控制,當達到滅火條件時實施滅火作業。
。5)現場監測。實時監測事故現場氣象擴散和易燃易爆氣體濃度,監測泄漏物質和消防廢水是否進入大氣、港口前沿水域、雨水口等場所;明確泄漏危及周圍環境的可能性,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并根據現場氣體濃度及爆炸源的情況確定是否有二次爆炸的危險,確定應采取的處置措施。
。6)火災撲救過程中,現場指揮部應根據危險區的危害因素和火災發展趨勢進行動態評估,及時提出滅火指導意見,調整救援方案,并將現場救援情況及時報省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指揮部。
4.6.2港口;酚卸居泻ξ镔|泄漏事故現場處置要點
。1)現場偵查。在充分做好個人防護的基礎上,對現場被困人員情況,容器儲量、泄漏量、泄漏部位、形式,設施、建(構)筑物險情及可能引發爆炸燃燒的各種危險源,現場及周邊污染情況等進行初步偵查。
(2)實施警戒。根據偵查結果研判泄漏的危化品種類及性質、泄漏源的位置及氣象情況,確定警戒范圍,將警戒范圍劃分為重危區、中危區、輕危區和安全區,并設立警戒標志,在安全區外視情況設立隔離帶。對警戒區周邊道路、水路實施交通管制,禁止無關人員、車輛和船舶進入現場,警戒區內停電、;穑赡芤l火災和爆炸的火源,并立即有序疏散警戒區內無關人員至安全區域。
。3)制定救援方案,F場指揮部根據泄漏源的周圍環境(環境功能區、人口密度等),周圍區域重大危險源的分布,以及預測的事故現場泄漏擴散趨勢等情況,確定主要的控制措施(如筑堤導流、堵漏、倒罐轉移、船舶拖帶等),制定救援方案。
。4)實施救援。根據救援方案,在充分做好救援準備及個人防護的基礎上,進入事故現場。搜救受傷及被困人員,采取正確的救助方式,將所有遇險人員移至上風或側上風方向空氣無污染地區,對救出的中毒窒息人員應立即采取相應措施進行現場急救;將傷情較重者及時送醫療急救部門救治。根據現場泄漏情況,采取開閥導流、排貨泄壓、火炬放空、倒罐轉移、應急堵漏、冷卻防爆、注水排險、噴霧稀釋、引火點燃等措施控制泄漏源,防止泄漏物進入雨水口或受限空間。稀釋泄漏物濃度,攔截、導流和蓄積泄漏物,防止泄漏物向重要目標或環境敏感區擴散。對于貯罐區發生液體泄漏時,要及時關閉雨水閥,防止貨物外流入水。
。5)泄漏物清理。當存在大量殘液時,用防爆泵抽吸或使用無火花器具收集,集中處理;少量殘液用稀釋、吸附、固化、中和等方法處理。入水的泄漏物采用圍控裝置圍控、吸收等方法處理。
(6)現場監測。加強對現場水質、大氣、土壤、氣象信息的監測,并采取措施防止泄漏物質進入大氣、附近水源、雨水口造成二次污染。
。7)現場指揮部應根據危險區的危害因素和泄漏物質濃度擴散趨勢進行動態評估,及時提出指導意見,調整救援方案,并將現場救援情況及時報省港口;肥鹿蕬敝笓]部。
其他港口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與處置,綜合參照上述現場處置要點,及時、科學、有效開展現場處置工作。
4.7信息發布
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全面、客觀。發生重特大港口;肥鹿,設區市人民政府在省委宣傳部的指導和事發地黨委宣傳部門協調組織下,第一時間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發布權威簡要信息,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根據事故處置情況做好后續信息發布工作。一般或較大港口;肥鹿市畔⒌陌l布,由事發地人民政府根據相關規定具體負責。
4.8應急結束
港口危化品事故處置結束后,經專家分析論證,現場監測、評估和鑒定后,確定事故已得到控制,由原啟動應急響應的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終止應急響應。
對于Ⅰ、Ⅱ級應急響應,由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省有關單位和專家進行評估后,向省港口;窇敝笓]部總指揮提出終止響應的建議,由總指揮決定后,宣布終止應急響應。對于Ⅲ、Ⅳ級應急響應,由事發地應急指揮機構辦公室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和專家進行評估后,提出終止響應的建議,由事發地應急指揮機構宣布終止應急響應。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港口;肥鹿实纳坪筇幹霉ぷ饔墒掳l地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事發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配合。善后恢復主要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與補償、社會救助、衛生防疫、保險理賠、環境恢復等。及時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盡快恢復正常秩序,保證社會穩定。
5.2保險賠償
港口;肥鹿拾l生后,事發地保險監管部門指導和督促轄內保險公司積極做好應急處置和理賠服務工作。當地保險行業協會及時統籌做好承保排查統計和后續理賠服務工作。保險機構按照急事先辦的原則,優先處置重特大事故,確保及時撥付賠款。事發地設區市人民政府為保險機構順利開展查勘定損提供必要的指導和便利條件。
5.3事故調查
事故調查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規和有關規定進行。重大港口;肥鹿视墒∪嗣裾撠熃M成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
5.4總結分析
發生重大港口;肥鹿,由省人民政府組成事故調查組,分析總結評估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
6應急保障
6.1應急隊伍保障
省港口;窇敝笓]部負責全省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力量的統一協調和指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掌握港口區域內所有危化品應急救援隊伍資源信息情況,組織開展對港口;肥鹿蕬本仍犖榈南嚓P知識和技能培訓,建立聯動協調機制,提高應急處置和現場救援能力。
港口;方洜I單位應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定期進行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強化應急配合功能,增強應急實戰能力。
6.2應急資金保障
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處置和救援經費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無力承擔的,由有關人民政府協調解決。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救援費用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確保?顚S。
6.3裝備物資保障
省相關部門應當掌握港口;返木仍b備情況,根據部門職責,配備救援和搶險物資裝備。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港口危化品應急救援物資、應急處置裝備和生活必需品等儲備制度,保障應急救援需要。
港口;方洜I單位根據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儲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及時更新和補充。
6.4醫療衛生保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急救醫療服務網絡建設,掌握本行政區域內醫療衛生資源信息,配備相應的醫療救治藥物、技術、設備和人員,提高醫療衛生機構對事故傷員的救治能力。
6.5交通運輸保障
事發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根據需要對港口周邊現場道路交通管制,確保救援物資、器材和人員及時運送到位,并保障人員疏散所需車輛。
6.6通信與信息保障
通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基礎電信運營企業、鐵塔公司做好港口;肥鹿侍幹眠^程中公用通信網應急通信保障工作,盡快恢復受破壞的公用通信網設施。
6.7技術支持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建立港口危化品應急信息數據庫,充分發揮大專院校、科研院所應急救援專業技術的研發能力,研發或引進;窇本仍录夹g和新裝備,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
7監督管理
7.1宣傳教育
各級人民政府組織和指導相關企業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努力提高企事業單位對港口危化品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港口;肥鹿实陌l生。
7.2培訓與演練
港口;方洜I單位加強;窇睂I技術人員的日常培訓,培養一批訓練有素的港口危化品應急處置專業人才。
按照本預案的要求,港口危化品經營單位定期或不定期組織進行不同類型的港口;肥鹿蕬睂崙鹧萘暎岣叻婪逗吞幹酶劭谖;肥鹿实募寄,增強實戰能力。做好實施應急處置的各項準備,確保一旦發生港口;肥鹿,能迅速投入應急救援中。原則上本預案每2年至少進行1次應急演練。
7.3責任與獎懲
。1)港口;肥鹿蕬本仍ぷ鲗嵭行姓I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2)對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3)對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重要情況或者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附則
8.1名詞術語解釋
危險化學品: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港口危化品事故:指危化品在港口倉儲、裝卸等作業過程中,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毀損的火災、爆炸、毒物泄漏事故。
本預案中危化品的范圍采用《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定》第八十七條的危險貨物的范圍。
8.2預案管理
省交通運輸廳負責本預案的編制和日常管理,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修訂完善,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本預案由省政府辦公廳負責解釋。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危險品應急預案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管理,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安全生產法》《鐵路法》《反恐怖主義法》《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危險貨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蝕、放射性等危險特性,在鐵路運輸過程中,容易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毀損或者環境污染而需要特別防護的物質和物品。
國家鐵路局制訂并公布鐵路危險貨物品名表。未列入鐵路危險貨物品名表,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或者標準確定為危險貨物的,按本規定辦理運輸。
已分類為危險貨物的物質或物品,根據有關規定,作為鐵路車輛或者集裝箱的組成部分,以及用于貨物監測或應急處置的裝置和器材,不受本規定限制。
第三條禁止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生產和運輸的危險物品、危險性質不明以及未采取安全措施的過度敏感或者能自發反應而產生危險的物品。高速鐵路、城際鐵路等客運專線及旅客列車禁止運輸危險貨物,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條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鐵路運輸企業、專用鐵路、鐵路專用線等危險貨物運輸相關單位(以下統稱運輸單位)的主體責任。運輸單位應當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標準等規定,落實運輸條件,加強運輸管理,確保運輸安全。
第五條國家鐵路局負責全國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負責轄區內的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國家鐵路局和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統稱鐵路監管部門。
第六條國家鼓勵采用有利于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的先進技術和管理方法,鼓勵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和發展專用車輛、專用集裝箱運輸危險貨物。支持發揮鐵路運輸在危險貨物運輸方面的優勢,開展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技術以及對安全、環保有重大影響的項目研究。
第二章運輸條件
第七條運輸危險貨物應當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標準規定,具備相應品名辦理條件的車站、專用鐵路、鐵路專用線間發到。鐵路運輸企業應當將辦理危險貨物的車站名稱、作業地點(貨場、專用鐵路、鐵路專用線名稱)、辦理品名及鐵危編號、裝運方式等信息及時向社會公布,并同時報送所在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發生變化的,應當重新公布并報送。鐵路危險貨物品名表規定不作為危險貨物運輸的物質或物品,辦理運輸可不受前款公布信息的限制,但其包裝、標志等須符合本規定。
第八條運輸危險貨物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其他有關規定使用專用的設施設備。依法應當進行產品認證、檢驗檢測的,經認證、檢驗檢測合格方可使用。
第九條危險貨物裝卸、儲存場所和設施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ㄒ唬┭b卸、儲存專用場地和安全設施設備封閉管理并設立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設施設備布局、作業區域劃分、安全防護距離等符合規定;
(二)設置有與辦理貨物危險特性相適應,并按要求經相關部門驗收合格的倉庫、雨棚、場地等設施,配置相應的計量、檢測、監控、通信、報警、通風、防火、滅火、防爆、防雷、防靜電、防腐蝕、防泄漏、防中毒等安全設施設備,并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保證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維護、保養應當作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
(三)裝卸設備符合安全要求,易燃、易爆的危險貨物裝卸設備應當采取防爆措施,罐車裝運危險貨物應當使用棧橋、鶴管等專用裝卸設施,危險貨物集裝箱裝卸作業應當使用集裝箱專用裝卸機械;
。ㄋ模┓、行政法規、標準和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條運輸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本單位危險貨物裝卸、儲存作業場所和設施等安全生產條件進行安全評價。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委托相關機構進行安全評價的,運輸單位應當委托符合國家規定的機構進行。
新建、改建危險貨物裝卸、儲存作業場所和設施,在既有作業場所增加辦理危險貨物品類,以及危險貨物新品名、新包裝和首次使用鐵路罐車、集裝箱、專用車輛裝載危險貨物的,應當進行安全評價。
第十一條裝載和運輸危險貨物的鐵路車輛、集裝箱和其他容器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ㄒ唬┲圃臁⒕S修、檢測、檢驗和使用、管理符合標準和有關規定;
(二)牢固、清晰地標明危險貨物包裝標志和警示標志;
。ㄈ╄F路罐車、罐式集裝箱以及其他容器應當封口嚴密,安全附件設置準確、起閉靈活、狀態完好,能夠防止運輸過程中因溫度、濕度或者壓力的變化發生滲漏、灑漏;
。ㄋ模〾毫θ萜鲬敺蠂姨胤N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制訂并公布的移動式壓力容器、氣瓶等有關安全監管要求,并在經核準的檢驗機構出具的壓力容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內;
(五)法律、行政法規、安全技術規范和標準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運輸危險貨物包裝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包裝物、容器、襯墊物的材質以及包裝型式、規格、方法和單件質量(重量),應當與所包裝的危險貨物的性質和用途相適應;
。ǘ┌b能夠抗御運輸、儲存和裝卸過程中正常的沖擊、振動、堆碼和擠壓,并便于裝卸和搬運;
(三)包裝物、容器,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由專業生產單位生產,并經具有專業資質的檢測、檢驗機構檢測、檢驗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檢測、檢驗機構對檢測、檢驗結果負責;
(四)危險貨物運輸包裝不得重復使用。盛裝氣體的鋼瓶、放射性物品包裝容器等有特殊要求的另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ㄎ澹┌b外表面應當牢固、清晰地標明危險貨物包裝標志和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伞⑿姓ㄒ帯踩夹g規范和標準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三條運輸新品名、新包裝或改變包裝的危險貨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標準尚未明確安全運輸條件的危險貨物運輸時,發送貨物的鐵路運輸企業應當組織托運人、收貨人和貨物運輸全程涉及的其他鐵路運輸企業共同商定安全運輸條件,簽訂安全協議并組織試運,試運方案報所在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備案并抄送相關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危險貨物試運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試運結束后,需要制定或者修改危險貨物運輸安全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技術規范的,由組織試運的鐵路運輸企業將試運結論及相關資料報送所在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國家鐵路局根據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意見,按職責分工組織或協調相關部門制修訂相應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技術規范。
第三章運輸安全管理
第十四條托運人應當按照鐵路危險貨物品名表確定危險貨物的類別、項別、品名、鐵危編號、包裝等,遵守相關特殊規定要求。
依據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規范需采取添加抑制劑或者穩定劑等特殊措施的危險貨物,托運人應當采取相應措施,保證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穩定,并將有關情況告知鐵路運輸企業。
第十五條托運人應當在鐵路運輸企業公布辦理相應品名的危險貨物辦理站辦理危險貨物托運手續。托運時,應當向鐵路運輸企業如實說明所托運危險貨物的品名、數量(重量)、危險特性以及發生危險情況時的應急處置措施等。對國家規定實行許可管理、需憑證運輸或者采取特殊措施的危險貨物,托運人應當向鐵路運輸企業如實提交相關證明。不得將危險貨物匿報或者謊報品名進行托運;不得在托運的普通貨物中夾帶危險貨物,或者在危險貨物中夾帶禁止配裝的貨物。
托運人托運危險化學品的,還應當提交與托運的危險化學品完全一致的安全技術說明書,并在貨物運輸包裝上粘貼(涂打)安全標簽。
托運人托運危險廢物的,應當主動向鐵路運輸企業告知托運的貨物屬于危險廢物。運輸時,還應當提交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發放的電子或者紙質形式的危險廢物轉移聯單。
第十六條危險貨物的運單應當載明危險貨物的托運人、收貨人,發送運輸企業及發送站、裝車場所,到達運輸企業及到達站、卸車場所,貨物名稱、鐵危編號、包裝、裝載數量(重量)、車種車號、箱型箱號,應急聯系人及聯系電話等信息。
運輸單位應當妥善保存危險貨物運單,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4個月。
第十七條托運人應當在危險貨物運輸期間保持應急聯系電話暢通。
第十八條鐵路運輸企業應當實行安全查驗制度,對托運人身份進行查驗,對承運的貨物進行安全檢查。不得在非危險貨物辦理站辦理危險貨物承運手續,不得承運未接受安全檢查的貨物,不得承運不符合安全規定、可能危害鐵路運輸安全的貨物。
下列情形,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查驗托運人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并留存不少于24個月:
。ㄒ唬﹪覍ιa、經營、儲存、使用等實行許可管理的危險貨物;
。ǘ﹪乙幎ㄐ枰獞{證運輸的危險貨物;
(三)需要添加抑制劑、穩定劑和采取其他特殊措施方可運輸的危險貨物;
。ㄋ模┻\輸包裝、容器列入國家生產許可證制度工業產品目錄的危險貨物;
(五)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家規定的其他情形。鐵路運輸企業應當告知托運人有關注意事項,并在網上受理頁面、營業場所或者運輸有關單據上明示違規托運的法律責任。
第十九條運輸單位應當建立托運人身份和運輸貨物登記制度,如實記錄托運經辦人身份信息和運輸的危險貨物品名及編號、裝載數量(重量)、發到站、作業地點、裝運方式、車(箱)號、托運人、收貨人、押運人等信息,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丟失或者被盜;發現爆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劇毒品丟失或者被盜、被搶的,應當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第二十條運輸放射性物品時,托運人應當持有生產、銷售、使用或者處置放射性物品的有效證明,配置防護設備和報警裝置。運輸的放射性物品及其運輸容器、運輸車輛、輻射監測、安全保衛、應急預案及演練、裝卸作業、押運、職業衛生、人員培訓、安全審查等應當符合《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管理條例》、《放射性物品安全運輸規程》等法律、行政法規和標準的要求。托運時,托運人應當向鐵路運輸企業提交運輸說明書、輻射監測報告、核與輻射事故應急響應指南、裝卸作業方法、安全防護指南,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查驗、收存。托運人提交文件不齊全的,鐵路運輸企業不得承運。托運人應當在運輸中采取有效的輻射防護和安全保衛措施,對運輸中的核安全負責。
第二十一條鐵路運輸危險貨物的儲存方式、方法以及儲存數量、隔離等應當符合規定。倉庫、雨棚等專用設施,應當由專人負責管理。劇毒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貨物,應當單獨存放,并實行雙人收發、雙人保管制度。
第二十二條危險貨物運輸裝載加固以及使用的鐵路車輛、集裝箱、其他容器、集裝化用具、裝載加固材料或者裝置等應當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技術規范和安全要求。不得使用技術狀態不良、未按規定檢修(驗)或者達到報廢年限的設施設備,禁止超設計范圍裝運危險貨物。
貨物裝車(箱)不得超載、偏載、偏重、集重。貨物性質相抵觸、消防方法不同、易造成污染的貨物不得同車(箱)裝載。禁止危險貨物與普通貨物混裝運輸。
第二十三條危險貨物裝卸作業應當遵守安全作業標準、規程和制度,并在裝卸管理人員的現場指揮或者監控下進行。
第二十四條運輸危險貨物時,托運人應當配備必要的押運人員和應急處理器材、設備和防護用品,并使危險貨物始終處于押運人員監管之下。托運人應負責對押運人員培訓教育。押運員應了解所押運貨物的特性,熟悉應急處置措施,攜帶所需安全防護、消防、通訊、檢測、維護等工具。
鐵路運輸企業應當告知鐵路運輸安全規定,檢查押運人員、備品、設施及押運工作情況,并為押運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
押運人員應當遵守鐵路運輸安全規定,檢查押運的貨物及其裝載加固狀態,按操作規程使用押運備品和設施。在途中發現異常情況時,及時采取可靠的應急處置措施,并向鐵路運輸企業報告。
第二十五條鐵路運輸企業應當與辦理危險貨物運輸的專用鐵路、鐵路專用線產權單位、管理單位和使用單位共同簽訂危險貨物運輸安全協議,明確各方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作業內容及其安全保證措施等。
運輸單位間應當按照約定的交接地點、方式、內容、條件和安全責任等辦理危險貨物交接。
第二十六條危險貨物車輛編組、調車等技術作業應當執行相關技術標準和管理辦法。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途中停留時,應當遠離客運列車及停留期間有乘降作業的客運站臺等人員密集場所和設施,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裝運劇毒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和氣體等危險貨物的車輛途中停留時,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派人看守,押運人員應加強看守。
第二十七條裝運過危險貨物的車輛、集裝箱,卸后應當清掃洗刷干凈,確保不會對其他貨物和作業人員造成污染、損害。洗刷廢水、廢物處理應當符合環保要求。
第二十八條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按規定通過定位系統對運營中的危險貨物運輸工具實行監控,建立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管理信息平臺,可對危險貨物運輸全程跟蹤和實時查詢,按要求與鐵路監管部門共享數據。
第二十九條運輸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職業衛生有關規定配備符合國家防護標準要求的勞動保護用品和職業防護等設施設備,開展從業人員職業健康體檢,建立從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預防人身傷害。
第三十條運輸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管理、崗位安全責任、教育培訓、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安全投入保障、勞動保護、責任追究、安全例會、應急管理等制度,完善危險貨物包裝、裝卸、押運、運輸等操作規程和標準化作業管理辦法。
第三十一條運輸單位應當對本單位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進行經常性安全、環保、法制教育和崗位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開展危險貨物運輸技術培訓應當制定培訓大綱,設置培訓課程,明確培訓具體內容、學時和考試要求并及時修訂和更新。危險貨物運輸培訓課程及教材、資料應當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運輸單位應當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以及考核結果等情況,培訓記錄應當保存36個月以上。
第三十二條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具備必要的安全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知悉自身在安全方面的權利和義務,掌握所運輸危險貨物的危險特性及其運輸工具、包裝物、容器的使用要求和出現危險情況時的應急處置方法。
第三十三條運輸單位應當定期開展危險貨物運輸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應當如實記錄,重大隱患治理情況要向所在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
第三十四條運輸單位在法定假日和傳統節日等運輸高峰期或者惡劣氣象條件下,以及國家重大活動期間,應當采取安全應急管理措施,加強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檢查,確保運輸安全。必要時可采取停運、限運、繞行等措施。
國家鐵路局根據需要,在特定區域、特定時間,可以決定對屬于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物品的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實施管制。
第三十五條運輸單位應當針對本單位危險貨物運輸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和危害,制定鐵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并與相應層級、相關部門預案銜接。應急預案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評審或論證、公布,并至少每半年組織1次應急演練。鐵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及應急演練情況應當報送所在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運輸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應急救援隊伍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設施和物資,并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保證正常運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應急值班制度,配備應急值班人員。
第三十六條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燃燒、爆炸、環境污染、中毒或者被盜、丟失、泄漏等情況,押運人員和現場有關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報告,并按照應急預案開展先期處置。運輸相關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報告當地應急管理、生態環境、公安、衛生健康主管部門以及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遲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第三十七條鐵路運輸企業應當實時掌握本單位危險貨物運輸狀況,并按要求向所在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報告危險貨物運量、辦理站、設施設備、安全等信息。
第四章監督檢查
第三十八條鐵路監管部門依法對運輸單位執行有關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重點監督檢查下列內容:
(一)危險貨物運輸安全責任制、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建立、完善情況;
。ǘ┪kU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安全、環保培訓及考核情況;
。ㄈ┍WC本單位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生產投入情況;
。ㄋ模┪kU貨物運輸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ㄎ澹┪kU貨物運輸設施設備配置、使用、管理及檢測、鑒定和安全評價情況;
。┪kU貨物辦理站信息公布情況;
。ㄆ撸┏羞\危險貨物安全檢查情況;
(八)危險貨物運輸作業環節安全管理情況;
。ň牛┲卮笪kU源安全管理措施落實情況;
(十)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制定、應急救援設備和器材配置、應急救援演練等情況;
。ㄊ唬┪kU貨物運輸事故報告情況;
(十二)依法應當監督檢查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九條鐵路監管部門進行監督檢查時,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ㄒ唬┻M入鐵路危險貨物運輸作業場所檢查,調閱有關資料,向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
。ǘ┘m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危險貨物運輸安全違法違規行為;對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ㄈ┴熈盍⒓磁懦kU貨物運輸事故隱患;重大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撤出危險區域內的作業人員,責令暫時停運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
。ㄋ模┴熈盍⒓赐V故褂貌环弦幎ǖ脑O施、設備、裝置、器材、運輸工具等;
。ㄎ澹┮婪ú榉饣蛘呖垩河懈鶕J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產的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設施、設備、器材,并作出處理決定;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措施。
第四十條鐵路監管部門行政執法人員應當忠于職守、秉公執法,遵守執法規范;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應當出示有效執法證件。
被監督檢查單位和個人對鐵路監管部門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應當予以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情況或者資料,不得拒絕、阻撓。
第四十一條鐵路監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監督檢查制度,加強行政執法人員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知識培訓,配備必要的安全檢查裝備,應用信息化手段和先進技術,不斷提高監管水平。
鐵路監管部門監督檢查時,可聘請熟悉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化學化工、安全技術管理、應急救援等的專家和專業人員提供技術支撐,可依法委托安全技術機構對危險貨物運輸安全實施監督檢查。
第四十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向鐵路監管部門舉報危險貨物運輸違法違規行為。
鐵路監管部門接到舉報,應當及時依法處理;對不屬于本部門職責的,應當及時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第四十三條鐵路監管部門應當建立危險貨物運輸違法行為信息庫,如實記錄運輸單位的違法行為信息,并將行政處罰信息及時歸集至國家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依法向社會公示。對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監督檢查、故意隱瞞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材料以及受到行政處罰等違法情節嚴重的企業予以公告。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運輸危險貨物的,按照《違反<鐵路安全管理條例>行政處罰實施辦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實施處罰;依法應當由其他部門實施處罰的,應當通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運輸危險貨物,造成鐵路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事故的,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工作人員的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十五條鐵路運輸企業違反本規定運輸危險貨物,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所在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ㄒ唬┻`反規定在高速鐵路、城際鐵路等客運專線及旅客列車運輸危險貨物的;
(二)辦理危險貨物的車站名稱、作業地點、辦理品名及編號、裝運方式等信息未按規定公布,或者未向所在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報送的;
。ㄈ┻\輸新品名、新包裝或者改變包裝的危險貨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標準尚未明確安全運輸條件的危險貨物時,未按規定組織開展試運,或者試運方案未報所在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備案、未抄送相關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的;
。ㄋ模┪kU貨物車輛編組、調車等技術作業違反技術標準和管理辦法,或者未按規定對危險貨物車輛途中停留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
。ㄎ澹┪锤嬷羞\人有關托運注意事項,或者未在網上受理頁面、營業場所或者運輸有關單據上明示違規托運的法律責任的;
。┪窗匆幎ㄏ蛩诘貐^鐵路監督管理局報告危險貨物運量、辦理站、設施設備、安全等信息的。
第四十六條托運人違反本規定運輸危險貨物,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所在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或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ㄒ唬┰诓痪邆湎鄳访kU貨物辦理條件的車站、專用鐵路、鐵路專用線發到危險貨物的;
。ǘ┩羞\危險貨物未如實說明所托運的貨物的危險特性、采取添加抑制劑或者穩定劑等特殊措施情況、發生危險情況時的應急處置措施,或者未按規定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或提交虛假證明材料的;
。ㄈ┪窗聪嚓P標準確定危險貨物的類別、項別、品名、鐵危編號等的;
。ㄋ模┪窗匆幎ㄌ峁⿷甭撓等思奥撓惦娫,或者應急聯系電話不暢通的;
(五)押運人員未落實押運職責或未遵守鐵路運輸安全管理規定的。
第四十七條運輸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所在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或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新建、改建危險貨物裝卸、儲存作業場所和設施,在既有作業場所增加辦理危險貨物品類,以及危險貨物新品名、新包裝或者首次使用鐵路罐車、集裝箱、專用車輛裝載危險貨物,未按本規定進行安全評價的,或者安全評價報告過期的;
(二)未對安全評價報告提出的安全生產條件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仍進行危險貨物運輸的;
。ㄈ┪kU貨物的運單未按規定載明相關信息,或者未按規定期限保存的;
(四)未按規定簽訂危險貨物運輸安全協議,或者未按照約定的交接地點、方式、內容、條件和安全責任等辦理危險貨物交接的;
(五)使用技術狀態不良、未按規定檢修(驗)或者達到報廢年限的設施設備,或者超設計范圍裝運危險貨物的;
。┴浳镅b車(箱)違反本規定及相關技術規范和標準;
。ㄆ撸┭b運危險貨物的車輛、集裝箱,卸后未按規定清掃洗刷干凈的;
。ò耍┪窗匆幎▽Ρ締挝晃kU貨物運輸從業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和考核的。
(九)未按規定建立危險貨物運輸相關制度和操作規程的;
。ㄊ┪窗匆幎ㄩ_展危險貨物運輸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或者重大隱患治理情況未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的。
第四十八條鐵路監管部門工作人員在鐵路危險貨物運輸監管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九條在緊急情況下,為保障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國家鐵路局公布應急運輸的危險貨物,不受本規定限制。需在未公布危險貨物辦理信息的辦理站辦理時,發送貨物的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會同托運人、收貨人和到達貨物的鐵路運輸企業制定運輸方案,采取保證安全的措施,并報所在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
第五十條軍事運輸危險貨物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五十一條本規定自x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危險品應急預案6
為了進一步加強危險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的領導和組織指揮,提高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理能力,使事故發生后能迅速得到控制并盡可能排除事故造成的危害,將事故對人民生命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現結合單位實際,特制定寧國交運局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一、應急處置和救援的指導思想和原則
指導思想:堅持“以人為本,救人第一”和“快速有效救援”的思想,對轄區發生的危險品運輸事故能夠盡快有序的實施處置和救援,及時搶救和疏散人員,控制事故發展,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
處置原則:預防為主,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條塊結合,自救為主,局部服從大局,下級服從上級。
二、組織領導
1.為了做好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確保轄區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交運局專門成立了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成立應急救援小分隊。聽從指揮部統一指揮,迅速進行現場救援工作
第一小分隊:
隊長:
副隊長:
成員:
第二小分隊:
隊長:
副隊長:
成員:
三、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基本內容
1.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及分布
種類:爆炸物品,助燃氣體,易燃氣體,易燃液體,有毒氣體,腐蝕品
分布:江南、政捷;饭炯巴獾赝ㄟ^我市區域危化品運輸
2.事故的主要類別:爆炸、泄漏、著火。
3.事故應急和救援的主要措施:堵漏、滅火、抑爆、疏散、冷卻、隔離、中和、回收。
四、各種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的具體措施
1.銨油炸藥
消防方法:燃燒或爆炸后著火可用水撲救。
急救:對外傷,要及時做好止血、包扎、固定和護送工作;危重燒傷病人,要保持呼吸道暢通,防止出現燒傷性休克。
2.爆破用非電管
消防方法:爆炸若起火,可用可用大量水撲救,但必須保持一定安全距離,充分利用掩蔽物,嚴禁擊打壓蓋。
急救:對外傷,要及時做好止血、包扎、固定和護送工作;危重燒傷病人,要保持呼吸道暢通,防止出現燒傷性休克。
3.導火索
消防方法:爆炸若起火,可用可用大量水撲救,但必須保持一定安全距離,充分利用掩蔽物,嚴禁擊打壓蓋。
急救:對外傷,要及時做好止血、包扎、固定和護送工作;危重燒傷病人,要保持呼吸道暢通,防止出現燒傷性休克。
4.石油氣、液化氣
泄露處理:首先切斷一切火源,戴好防毒面具和手套,勿使其燃燒,同時關閉閥門等措施,制止滲漏,并用霧狀水保護關閉閥門的人員,對殘余廢氣或鋼瓶泄露出來的氣體用排風機排送至空曠地方。
應急處置: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上風處,并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靜電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盡可能切斷泄漏源。用工業覆蓋層或吸附/吸收劑蓋住泄漏點附近的.下水道等地方,防止氣體進入。合理通風,加速擴散。噴霧狀水稀釋。漏氣容器要妥善處理,修復、檢驗后再用。
滅火方法:切斷氣源。若不能切斷氣源,則不允許熄滅泄漏處的火焰。噴水冷卻容器,可能的話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滅火劑:霧狀水、泡沫,二氧化碳。
急救:皮膚接觸:若有凍傷,就醫治療。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5.汽油
泄漏處理:隔離泄漏污染區,限制出入。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面具(全面罩),可防酸堿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揚塵,用潔凈的鏟子收集于干燥、潔凈、有蓋的容器中。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洗水稀釋后放入廢水系統。
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滅火方法:用水、砂土撲救,但須防止物品遇水產生飛濺,造成灼傷。
急 救:皮膚接觸: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洗至少15分鐘。就醫。食入:用水漱口,就醫。
6.氧氣
應急處置: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上風處,并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一般作業工作服。避免與可燃物或易燃物接觸。盡可能切斷泄漏源。合理通風,加速擴散。漏氣容器要妥善處理,修復,檢驗后再用。用水保持容器冷卻,以防受熱爆炸,急劇助長火勢。迅速切斷氣源,用水噴淋保護切斷氣源的人員,然后根據著火原因選擇適當滅火劑滅火。
急救: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7.氯氣
應急處置: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上風處,并立即進行隔離,小泄漏是隔離150m,大泄漏是隔離450m,嚴格限制出入。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毒服。盡可能切斷泄漏源。合理通風,加速擴散。噴霧狀水稀釋、溶解。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產生的大量廢水。如有可能,用管道將泄漏物導至還原劑溶液。也可以將漏氣鋼瓶浸入石灰乳液中。漏氣容器要妥善處理,修復,檢驗后再用。
滅火方法:消防人員必須佩戴過濾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隔離式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風向滅火。切斷火源,噴水冷卻容器,可能的話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滅火劑:霧狀水、泡沫、干粉。
應急:皮膚接觸,立即脫去污染衣物,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就醫。眼睛接觸,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呼吸心跳停止時,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按壓術,就醫。
8.氫氧化鈉(液體堿)
泄漏處置:隔離泄漏污染區,限制出入。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面具(全面罩),可穿防酸堿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楊晨,用潔凈的鏟子收集于干燥、潔凈、有蓋的容器中。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洗水稀釋后放入廢水系統。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滅火方法:用水、沙土撲救,但須防止物品遇水產生飛濺,造成灼傷。
急救:皮膚接觸,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洗至少15分鐘,就醫。食入,用水漱口,就醫。
五、危險品道路運輸事故報告
1、發生事故后,事故單位負責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向市交運局報告,聯系電話:0563-4016629,聯系人:周懇新13905639737,然后再以書面形式及時補報。
2、做好事故的有關續報工作。
3、書面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發生時間和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的進展情況和措施;報告單位和時間。
六、應急救援現場組織
1、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迅速組織現場人員采取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保護好現場。
2、交運局接到報告后,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和分隊必須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迅速開展事故救援工作。
3、應急救援指揮部應做好以下工作:
。1)組織有關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根據事故現場制定具體措施。
(2)統一安排部署應急救援的各項工作。
。3)根據事故情況變化及時修改、調整和補充應急預案。
。4)負責緊急調集各類救援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
(5)負責事故地點的人員、物資疏散工作。
。6)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七、有關要求
1、局屬各單位、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危險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專人負責。
2、根據行業特點、單位性質,配備必要的救援設施。
3、加強宣傳,積極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交通行業預防意識。
4、局屬各單位要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報市交運局辦公室備案。
危險品應急預案7
1、目的
為了在發生化學危險品泄漏事故時,能迅速對事故進行應急處理和救援,避免或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能在最短時間內處理好事故,特制定本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適用范圍
適用于項目部發生化學危險品泄漏事故時的應急救援處理。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組織機構
化學危險品泄漏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組員:
3.2職責分工
3.2.1組長職責
(1)統一指揮事故發生后的應急救援處理。(2)負責向項目處、項目部領導匯報事故情況。(3)負責聯系當地醫院、公安、消防等有關部門,進行事故現場各部門之間的協調等工作。
3.2.2副組長職責
(1)負責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指揮工作。(2)負責與組長、各救援部門之間的'聯系。(3)負責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并進行監督。3.2.3組員職責(1)協助副組長對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處理。(2)負責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具體實施。(3)負責指揮事故應急救援狀態下的生產和物資投入使用。(4)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監護工作。(5)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6)負責向副組長反映救援物資使用情況。
4、應急處理程序(1)發生化學危險品泄漏事故后,發現者立即報告應急救援小組組員。(2)組員立即匯報組長。(3)組長立即組織人員趕赴事故現場,同時準備好車輛等搶救物資。(4)立即將遭化學危險品泄漏事故傷害的患者送往醫院進行搶救。(5)如發生大范圍化學危險品泄漏事故時,立即撥打急救電話120、119,請專業人員來現場進行急救。(6)組長負責向上級領導匯報和對外救援聯系。(7)組長組織人員和車輛,對遭受化學危險品泄漏事故的患者邊救治邊送往醫院搶救。(8)應急救援小組組員在事故發生后,立即疏散場內無關人員,并禁止與應急救援無關車輛和人員的進入,防止造成人員傷亡和交通堵塞。
5、物資儲備
序號物資/設施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備注1急救箱個12擔架副13小雙排卡車輛34日本豐田4500輛1
6、通訊錄
序號聯系單位聯系人職務聯系電話1項目部2項目部3項目部4項目部5項目部6項目部7項目部8項目部9.項目部10.項目部11.庫爾勒人民醫院12012.庫爾勒消防大隊119
危險品應急預案8
1 總則
1.1目的
為了及時有效地開展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的法律和法規,制定本預案。
1.2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體現“以人為本”的安全理念,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確保一旦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在第一時間、第一空間內有序地實施救援,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點,維護生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1.3基本原則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應堅持以下原則:
1.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分級實施、快速反應;
2.事故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
3.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組織救援為主;
4.事故發生單位承擔救援費用;
5.全社會廣泛支持、配合事故救援。
1.4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法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廣西壯族自治區安全生產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辦法》等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省(市、區)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框架指南》、《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西壯族自治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港北區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導則。
1.5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港城街道行政區域內發生各類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2 全區危險化學品行業的現狀和趨勢
我街道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眾多,經濟類型復雜,危險化學品品種繁多,涉及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使用等各個環節,主要有硫酸、酒精、液氨、液氯、溶解乙炔、農藥、松節油、成品油等。我街道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特別是生產企業存在一些工藝落后、裝備老化、隱患較多的情況。隨著化學工業等國民經濟各行各業的不斷發展,全街道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危險化學品品種和數量將不斷增多,加之在役危險化學品生產設備和裝置逐年老化,今后幾年全街道仍將難于杜絕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發生。
3 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別及處置措施
3.1 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別。危險化學品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災(爆炸)兩大類。其中火災又分為固體火災、液體火災和氣體火災。主要原因又分為人為操作失誤和設備缺陷。
3.2 危險化學品事故處置措施。針對事故不同類型,采取不同的處置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包括:滅火、點火、隔絕、堵漏、攔截、稀釋、中和、覆蓋、泄壓、轉移、收集等。
4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成立港北區港城街道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4.1 港城街道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組成
指 揮 長:黃益秀黨工委副書記、街道辦事處主任
副指揮長:邵曄霖街道辦事處副主任(分管領導)
成 員:企業辦主任
企業所在村(社區)支書、主任
4.2 港城街道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職責
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總指揮或總指揮委托副總指揮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成立現場指揮部,批準現場救援方案,組織現場搶救,疏散人員。負責組織全街道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監督檢查應急演練。
4.3 港城街道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單位的職責
黨政辦公室:承接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請示總指揮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通知指揮部成員單位趕赴事故現場;協調各成員單位的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區委、區人民政府報告事故和搶險救援進展情況;落實街道黨工委、辦事處領導關于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街道安監辦:負責全街道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急救援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監督檢查轄區內企業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組織;肥鹿蕬本仍M演習;建立;肥鹿蕬本仍畬<医M,組織有關的專家開展應急救援咨詢服務工作;組織開展事故調查處理。
港城派出所:負責制定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預案。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街道民政辦:負責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救災物資,配合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4.4 街道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內設機構及職責
為了確保及時、有效、順利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港城街道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內設應急救援辦公室和現場警戒組。其職責和組成人員如下:
4.4.1 應急救援辦公室
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街道安監辦,負責日常管理工作,協調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救援工作。
4.4.2 現場警戒組
由街道綜治辦、派出所組成,綜治辦的負責人任組長。
。1)負責劃定現場的警戒區并組織警戒,維護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
。2)負責疏散事故區域內的無關人員;
。3)負責救援運輸車輛的暢通。
4.5 應急聯動機制
發生重大、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后,中央駐貴港有關企業、解放軍駐貴港部隊、武警部隊和地方各級公安消防部隊根據港北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提出的支援請求,按有關規定報經批準后,參加重大、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5 報告、預警
5.1 報告
5.1.1 事故情況報告
為了及時掌握危險化學品事故情況,傳遞信息,下達港北區港城街道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指令,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單位及事故所在地的村(社區)必須將事故單位、時間、地點、事故原因、損失程度及搶險情況迅速與下列單位電話聯系。
5.1.2 事故相關信息反映
一旦發現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出現重大事故隱患或事故苗頭時,監測部門、知情單位或個人都有義務立即通過110、119、120、122等公用報警電話的途徑盡快將有關隱患或事故信息反映到事故所在地人民政府和安監部門。
5.1.3 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單位聯系電話
1、貴港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中隊
聯系電話:
2、貴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值班室
3、港北區公安消防大隊
聯系電話:119
5.1.4 危險化學品事故實行分級報告制度。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不同的預警級別和響應級別,街道安監辦負責向街道辦事處和區安監局報告。情況特別緊急或者重大時可以越級上報。報告時限為接到報警1小時內。
5.2 預警
5.2.1 預警級別
按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嚴重性和緊急程度,我街道將危險化學品事故預警級別分為四級:特別嚴重(I級)、嚴重(II級)、較重(III級)和一般(IV級)。
5.2.2 預警級別的識別
街道安監辦接到報告后,要立即組織力量對報告事項調查核實、分析判斷和進行綜合評估,迅速識別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預警級別。
6 應急響應和預案啟動
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按照一般危險化學品事故、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特大和特別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分三級響應,分級啟動相應預案。
I級響應:當我街道行政區域內發生一次死亡10人及其以上或者一次急性中毒50人及其以上的特別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或者性質特別嚴重、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時,立即請求港北區、貴港市人民政府啟動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事故單位三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II級響應:當我街道行政區域內發生一次死亡3 -9人或者一次急性中毒10人-49人的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時,立即啟動市本級預案、事故單位二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請求港北區、貴港市人民政府可啟動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III級響應:當我街道行政區域內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一次急性中毒10人以下的一般危險化學品事故時,立即啟動事故單位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港北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 新聞報道
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宣傳報道嚴格執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國內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報道工作的通知》(中辦發[20xx]22號)和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自治區黨委宣傳部關于改進和加強區內突發事件新聞報道工作的實施辦法>的通知》(桂辦發[20xx]42號)的規定。
8 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后期處置
8.1 善后處置
1.街道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協調、指導有關部門做好有關人員的安置、救濟、撫恤,物資和勞務的征用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現場清理與處置等工作。
2.做好災民安置和災民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
3.街道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對重大、特別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危害情況和當地重建能力以及可利用資源等進行初步評估后,迅速采取各種有效措施,開展賑災和恢復重建等工作。
4.街道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對在應急過程中緊急征(調)用的物資、設備等按國家、自治區和市、區有關規定予以歸還;造成損壞或無法歸還的,依據國家、自治區和市、區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或作其他處理。
8.2 調查和總結
1.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依法成立聯合調查組全面開展事件調查、統計、評估、核實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情況以及開展救援工作的綜合情況,在規定時間內寫出調查報告并按規定程序上報。
2.危險化學品事故責任單位應當配合事故調查組開展事件調查,并認真吸取教訓、排查隱患和積極整改。
9附則
9.1 預案管理與更新
港城街道安全生產應急辦應當根據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的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適時修訂完善本預案,經街道辦審定后頒發實施。
有關部門應當按照本預案的要求及各自職責,及時修訂、完善相應專項預案、部門預案和行動方案。
本預案和配套實施的專項預案、行動方案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修訂、完善。
9.2 獎勵與責任追究
9.2.1 獎勵
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搶救事故災難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免受或者減少損失,挽救群眾生命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獎勵的具體實施按有關規定執行。
9.2.2 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其中,對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分別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制定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按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災難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4)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
。5)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
9.3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危險品應急預案9
為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結合我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實際,制定《平羅縣交通運輸行業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在全縣范圍內建立起統一、規范、科學、高效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體系以及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優勢互補、常備不懈的保障體系,確保一旦發生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能快速反應,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點,維護運輸安全與保護環境。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損失。在處置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時,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處置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中的職責分工和權限,分級負責,協調有序地開展搶救、事故處理和善后工作。
3、預防為主,常備不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處置與預防工作相結合,落實預防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的各項措施,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范。
4、快速反應,處置得當。建立應對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快速反應機制,快速反應,快速得當處置。
5、依法行政,合法處置。在實施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中,必須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辦事,啟動干預措施,嚴格遵守有關規定。
6、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征集、調用相關物資、車輛時,各相關企業和個人應服從統一指揮,保障救援供給。
二、事故定義及事故類型
(一)事故定義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是指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過程中,因道路交通事故或裝載原因,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環境污染的事故。
(二)事故類型及處置措施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主要分泄漏(中毒和窒息)、火災(爆炸)兩種情況。
1、泄漏事故主要是指運載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等危險性氣體或液體化學品的車輛,在運輸途中,車輛的容器氣體或液體發生大量釋放、泄漏,導致重大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等事故,造成嚴重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污染等后果。
2、火災可分為固體火災、液體火災和氣體火災。由于裝載危險化學品的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將有可能引起火災(爆炸)。危險化學品在燃燒、爆炸時會放出有毒氣體或煙霧,造成人員中毒、窒息,灼傷。此外,危險化學品發生火災事故的.同時往往伴隨著爆炸。
主要措施包括:滅火、點火、隔絕、堵漏、攔截、稀釋、中和、覆蓋、泄壓、轉移、收集等。
三、事故現場區域劃分
危險化學品事故根據危害范圍分為3個:
(一)事故中心區域。中心區即距事故現場0 一500m 的區域。此區域危險化學品濃度指標高,有危險化學品擴散,并伴有爆炸、火災發生,建筑物設施及設備損壞,人員急性中毒。
(二)事故波及區域。事故波及區即距事故現場500 一1000m 的區域:該區域空氣由危險化學品濃度較高,作用時間較長,有可能發生人員或物品的傷害或損壞。
(三)受影響區域。受影響區域是指事故波及區外可能受影響的區域,該區域可能有從中心區和波及區擴散的小劑量危險化學品危害。
四、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和職責
(一)組織領導機構
按照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特性,成立平羅縣交通運輸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馮斌
副組長:徐敬、王新林、陳江
成員:萬隨山、張興和、朱建忠、任志平、王民武、靳明、朱志軍、郭永峰、談學軍、馬躍明、段吉東。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局安委辦,由陳江任辦公室主任,統一組織和對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理工作,并確保通訊暢通,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反饋現場處理情況。聯系電話:0952-6095346、6095330
(二)領導小組職責
1、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后,組長或組長委托副組長趕赴事故現場,接受區、市、縣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及時掌握事故現場動態,啟動《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征集車輛和人員,積極開展現場傷殘人員和物資的搶救疏運工作。一是負責承接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報告。及時了解事故發生地和人員傷亡情況,并及時報告領導小組組長,通知相關單位做好搶運工作準備。二是負責搶險物資、人員和事故現場傷殘人員、物資的疏運工作。根據區、市、縣指令和相關部門事故發生情況的通報,及時報告領導小組組長,迅速開展車輛和人員的征集工作,對征集車輛技術狀況和人員的從業資質要按照運輸管理規定嚴格審核,快速趕赴事故發生地,接受現場事故指揮部的統一調遣。及時開展事故傷殘人員和物資的搶運工作。三是負責做好事故搶險車輛、人員的安全保障工作。加強對搶險隊員、車輛的監管,嚴格審核搶險人員和所駕車輛相應從業資質和車輛技術等級,對不符合從業資質人員和技術等級的車輛,及時更換。對承運有放射、劇毒、爆炸等危害的危險化學品,認真做好車輛和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凡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征集資質和技術條件不符合運輸管理規定的企業的車輛、人員,必須報請區、市、縣現場救援指揮部同意。
2、負責組織全縣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監督檢查轄區危貨運輸企業的應急演練。
五、等級設定
為有效處置突發危險化學品運輸突發事件,依據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圍、影響力大小等情況,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個級別。并依次采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來加以表示。
(一)特別重大事件(Ⅰ級)
是指一次事件死亡30人以上;或造成50人以上受傷(中毒、灼燙及其它傷害);或需5000人以上疏散或轉移:或有可能造成嚴重環境污染。
(二)重大事件(Ⅱ級)
是指一次事件死亡10-30人;或造成30人以上受傷(中毒、灼燙及其它傷害);或需3000人以上疏散或轉移;或有可能造成重大環境污染。
(三)較大事件(Ⅲ級)
是指一次事件造成3-9人死亡;或造成10人以上受傷(中毒、灼燙及其它傷害);或需500人以上疏散或轉移;或有可能造成一定的環境污染。
(四)一般事件(Ⅳ級)
是指一次事件死亡3人以下的事故。
六、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當事件符合Ⅰ、Ⅱ級,由上級主管機關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啟動預案。
當事件符合Ⅲ、Ⅳ級時,由局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啟動預案。我縣轄區應急力量無法有效控制事態發展或無法滿足應急需要可能導致重大社會災害的,或事件影響范圍跨市、縣的,可提請上級主管機關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啟動預案。
七、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報告制度
凡發生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時,事故發生地的鄉(鎮)政府、車輛所屬單位或經營業戶應立即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化學危險品屬性、傷亡情況和初步估計的事故發生原因及經濟損失情況報告我局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0952-6095361、6095330),領導小組接到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報告后,立即通知安監、公安、消防、衛生等相關部門和應急救援人員趕赴現場,按照職責分工,開展現場搶險、施救工作,防止危險化學品向外擴散,保護周圍環境。
八、危貨企業危險化學品的登記和事故應急救援
1、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應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登記制度,及時到負責危險化學品登記機構辦理危險化學品登記,為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提供技術、信息支持。
2、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應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定期組織演練,隨時為應急救援提供保障。
3、發生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交通事故,危貨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啟動組織救援,并立即報告領導小組及相關部門。
4、發生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按照危險化學品貨物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實施救援,不推諉、不拖延,采取必要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化學危險品蔓延、擴散,并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的其他人員。二是迅速控制危害源,協助有關部門對危險化學造成的危害進行檢驗、監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三是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協助有關部門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四是協助有關部門對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監測、處置,直至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
九、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事故調查
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我局將積極協助、配合各級調查組,進行現場勘察,做好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調查處置工作,并協助開展事故調查。必須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一是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二是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嚴肅處理不放過;三是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四是防患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十、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事故處理的獎勵和處罰
轄區危貨運輸企業的負責人和有關人員應盡職盡責,認真履行法定的職責和義務,對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過程中做出顯著成績的,我局將以予表彰和獎勵;對事故應急處理過程中玩忽職守、擅離事故現場或無故施延救援行為者,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損失擴大的,追究有關運輸企業負責人和人員的行政責任;
十一、本應急救援預案未盡事項,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執行。
危險品應急預案10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進一步完善我市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機制,確保應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提高應急處置能力,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保高速公路運輸安全,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浙江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實施辦法》《嘉興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市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當發生此類突發事件時,應及時啟動應急響應,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1.4 工作原則
。1)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發揮政府在應急處置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加強各部門應急聯動,確保高速公路的安全和暢通。
。2)以人為本,科學防御。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處置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建立健全預警和預防體系,做到早預測、早預警、早防御。
(3)快速反應,果斷施策。著眼快速處理事故,各相關單位要及時響應,迅速開展工作,全力化解事故,盡快恢復正常運輸秩序。
。4)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專業人員作用,有效整合資源,采用先進的監測預測、預警技術及設施,加大信息共享力度,全面提高監測、預警、預防能力。
2. 組織指揮體系及其職責
2.1 領導機構及其職責
2.1.1 領導機構
成立嘉興市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指揮長:市政府分管副市長
常務副指揮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應急管理局局長
副指揮長: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嘉興市高速交警支隊、市消防救援支隊分管領導。
成員: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衛生健康委、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嘉興市高速交警支隊、市消防救援支隊、各縣(市、區)政府、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國際商務區)、嘉興港區、滬杭高速嘉興管理處、嘉興市嘉通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嘉興市乍嘉蘇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等單位分管負責人。根據應對工作需要,必要時增加市級有關部門(單位)為成員單位。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應急管理局,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值班電話:0573-82130915
2.1.2 指揮部職責
。1)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預案體系。
。2)確定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等級和啟動相關應急響應。
。3)領導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4)領導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演練和宣傳教育等工作。
2.1.3 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組織編制、修訂和評審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2)分析研判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發展態勢,為指揮部提供決策服務。
(3)指導督促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建設。
。4)指導開展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演練及相關宣傳、教育工作。
(5)協調指揮各成員單位參與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6)協調相關職能部門開展事故的后續處理工作。
(7)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2.1.4 成員單位職責
。1)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做好社會救援力量組建、訓練和演練工作;協調市道路危險化學品救援專業骨干隊伍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揮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的相關工作,負責組織專家開展應急救援咨詢服務工作。
。2)市公安局:負責事故相關治安、交通管理、施救等處置工作,適時疏散事故周邊人員,對高速公路進出口相接的地方道路進行交通秩序的維護等。
。3)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監測事故現場空氣及環境質量;對事故現場環境污染物控制、清理情況進行監督;對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區域提出環境修復建議。
(4)市衛生健康委:負責指令120做好事故中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后續處理工作。
。5)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做好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的管理教育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救援、資質的認證和事故后期處理等工作。
。6)市市場監管局:做好事故中特種設備的鑒定和管理工作,配合做好現場救援和處置工作。
(7)嘉興市高速交警支隊:做好事故先期應急處置,實施交通管制和外圍交通疏導,收集匯總現場情況,并逐級上報,及時發布信息。做好事故涉案人員的先期管控和交通事故的調查取證工作。非交通事故案件,及時移交相關主管部門。
。8)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高速公路;愤\輸事故消防救援工作;做好危險化學品泄露的相關處置和火災撲救等工作;負責事故得到控制后相關人員、車輛的洗消工作。
。9)各縣(市、區)政府、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國際商務區)和嘉興港區:負責搜集事故具體情況并及時上報;組織開展一般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現場應急救援工作;指揮協調做好事故后續相關工作。
(10)滬杭高速嘉興管理處、嘉興市嘉通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嘉興市乍嘉蘇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負責管轄區域事故信息的收集和上報;協助做好事故先期應急處置工作,協助開展對事故的調查取證;協助做好人員的疏散撤離工作。
2.2 專家咨詢機構及其職責
2.2.1 專家咨詢機構
組建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專家組。專家組由市應急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消防救援支隊有關專家及外聘專家組成,市應急管理局分管負責人兼任專家組組長。
2.2.2 專家組職責
專家組負責開展危險化學品重要信息研判,參與事故處置、評估等工作,為指揮部提供決策依據和工作建議。
3 應急處置
3.1事故分級。
一般(Ⅳ級)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受傷的事故。
較大(Ⅲ級)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受傷的事故。
重大(Ⅱ級)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受傷的事故。
特別重大(I級)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受傷的事故。
上述表述中,“以上”包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3.2 分級處置
(1)對于一般(Ⅳ級)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由事發地縣(市、區)政府、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國際商務區)和嘉興港區按照有關規定啟動相關應急響應,并組織指揮轄區各方面力量進行應急救援和事故處置。對于死亡人數未達到較大級別但出現危險化學品嚴重泄漏或爆炸起火的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市應急管理局應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指導協助地方政府開展現場處置工作。當確定事故不能很快地得到有效控制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時,事發地縣(市、區)政府、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國際商務區)和嘉興港區應立即向指揮部辦公室請求支援,經指揮部批準,啟動相關應急響應。
。2)對于較大(Ⅲ級)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由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啟動應急響應的建議,經指揮部批準后,組織各方面力量開展應急處置及救援工作。
。3)對于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由市政府報請省政府啟動相應應急響應,同時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啟動應急響應的.建議,經指揮部批準后,啟動應急響應,組織各方面力量進行先期處置,并配合上級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3處置程序
。1)在發生一般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后,各縣(市、區)政府、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國際商務區)和嘉興港區應急管理(安監)、交通運輸、生態環境、消防救援等單位應調派力量及時趕赴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2)及時收集事故現場動態信息,對初步判斷屬于較大規模以上級別的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由各地應急管理(安監)部門負責人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3)指揮部辦公室接報后,根據事故特性和現場動態信息,及時通知相關成員單位,相關成員單位應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由市應急管理局統一協調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4)各成員單位組織專業人員趕往事發現場后,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依據各自的職責,做好詳細的應急處置方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5)在應急救援過程中,由現場指揮部統一協調,相關單位應共享應急救援現場監測數據、應急救援資源分布、氣象、化學品物質安全數據等信息。
3.4 處置要點
。1)找準事故發生的具體位置,了解造成事故發生的危險化學品類別、特性等,以及是否已對周邊環境產生影響;探查周圍環境,確定處置辦法。
。2)處置過程中,在確保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前提下,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范圍、清理污染物、消除或減輕環境影響,避免事故造成環境污染次生災害。
3.5 后期處置
。1)應急處置結束后,由當地政府和相關單位負責組織人員安置、補償、保險理賠等工作。
。2)事故發生地縣(市、區)政府、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國際商務區)和嘉興港區將收集和整理的應急記錄、方案、文件等所有相關資料報指揮部辦公室。
。3)參加應急救援的各成員單位負責做出相關的書面總結報告,及時報指揮部辦公室。
。4)指揮部辦公室總結和評價應急救援實施情況、保障情況等,對應急預案的適用性和操作性進行評估。
4 應急保障
4.1 應急隊伍
市消防救援支隊、市道路危險化學品救援骨干隊伍作為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的主要力量,平時應加強訓練和裝備建設,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4.2 資金保障
按照有關規定和相關保障預案組織實施。
5附則
5.1 預案修訂
指揮部公室根據相關規定及工作實際,及時會同各成員單位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5.2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都闻d市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預案》(嘉應急委辦〔20xx〕2號)即行廢止。
危險品應急預案1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市鐵路安全和事故恢復應急工作機制,最大程度地減少我市境內鐵路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對公共安全的影響,協助鐵路部門及時有效處置鐵路安全事故,盡快恢復鐵路運輸正常秩序。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國家處置鐵路行車事故應急預案》、《岳陽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岳陽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編制管理辦法》、《岳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規范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市范圍內國家鐵路、合資鐵路、市內企業專用鐵路和鐵路專用線發生特別重大和重大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程度地減少鐵路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盡快恢復運輸?焖贀屚ň路,盡快恢復通車和運輸秩序。
。3)實行分工負責。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單位)積極協助鐵路部門做好鐵路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4)堅持預防為主。積極采用先進的預測、預防、預警和應急技術,提高行車事故防范水平。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應急組織機構
設立岳陽市鐵路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由市交通局局長任組長,市交通局分管副局長任副組長,市鐵路專線辦、市交通局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
鐵路安全事故發生后,市人民政府設立岳陽市鐵路安全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任指揮長,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交通局局長任副指揮長,市交通局、市安監局、市公安局、市衛生局、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市武警支隊、市消防支隊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
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局,由市交通局分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2.2.1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
市內國家鐵路發生Ⅰ、Ⅱ級安全事故時,具體負責事故現場群眾疏散安置、社會救援力量支援等方面的現場指揮和后勤保障工作;市內企業專用鐵路和鐵路專用線發生Ⅰ級、Ⅱ級安全事故時,全面負責應急處置工作。
2.2.2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
落實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鐵路事故應急救援決策,負責鐵路安全事故應急處置中的組織、協調。
2.2.3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單位
市交通局:負責鐵路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和處理;組織修訂鐵路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對鐵路事故信息進行分析,提出應急處置方案和建議,供領導決策參考。
市安監局:參與指揮、指導、協調鐵路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市公安局:指導、協助鐵路公安維護事故現場社會治安秩序,協助組織群眾從危險地區安全撤離,依法對事發地道路實施交通管制;負責組織、協調、指揮火災事故滅火救援工作,負責消防力量、資源的統一調配;指導事故發生地公安機關配合當地政府做好維護社會穩定工作。
市衛生局:協調鐵路安全事故傷病員的醫療救護和事故現場的衛生防疫工作。
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負責事故現場的通信保障工作,確保應急指揮聯絡暢通。
市武警支隊、市消防支隊:組織武警、消防部隊參與鐵路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協助事發地公安部門維護現場秩序和疏散、轉移群眾等工作。
3.應急響應
根據《湖南省鐵路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規定,國家鐵路安全事故應急響應是在國務院領導下,由發生事故的'鐵路運輸企業、鐵道部、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單位)按照各自職責開展救援工作。
市內企業專用鐵路、鐵路專用線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由事發地人民政府全面負責,并商請鐵路部門支援,共同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3.1應急響應分級
根據鐵路安全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應急響應級別分為Ⅳ級(一般)、Ⅲ級(較重)、Ⅱ級(嚴重)、Ⅰ級(特別嚴重)四級。
3.1.1未達到Ⅲ級及其以上的鐵路安全事故,為Ⅳ級。
3.1.2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為Ⅲ級:
(1)造成3人以上9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10人以上49人以下中毒(重傷)的鐵路安全事故。
。2)鐵路沿線群眾需要緊急轉移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鐵路安全事故。
3.1.3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為Ⅱ級: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的鐵路安全事故。
(2)直接經濟損失為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鐵路安全事故。
。3)鐵路沿線群眾需緊急轉移5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的鐵路安全事故。
(4)鐵路繁忙干線遭受破壞,造成行車中斷,經搶修24小時內無法恢復通車。
3.1.4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為Ⅰ級: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傷)的鐵路安全事故。
。2)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億元的鐵路安全事故。
。3)鐵路沿線群眾需緊急轉移10萬人以上的鐵路安全事故。
(4)鐵路繁忙干線遭受破壞,造成行車中斷,經搶修在48小時內無法恢復通車。
3.2應急響應行動
3.2.1市內國家鐵路發生Ⅳ級安全事故,由事發地縣市區政府根據鐵路部門的請求和應急需要,負責啟動本級應急預案。市鐵路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指導、協調有關應急救援工作。
3.2.2市內國家鐵路發生Ⅲ級安全事故,由市人民政府根據鐵路部門的請求和應急需要,負責啟動本級應急預案。市鐵路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指導、協調有關應急救援工作。
3.2.3市內國家鐵路發生Ⅱ級、Ⅰ級安全事故,市內企業專用鐵路和鐵路專用線發生Ⅱ級、Ⅰ級鐵路安全事故,在省鐵路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由市交通局報請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啟動本應急預案。
。1)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立即組織應急救援工作。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立即通知各成員單位趕赴事故現場。
(2)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可根據事故災情,設立綜合協調組、醫療救治組、治安保衛組、后勤保障組,通信保障組、信息發布組等工作組。各工作組按照職責分工,各自開展救援工作。
綜合協調組:由市交通局牽頭,向有關成員單位下達現場救援指揮部的指令,并督促落實;與各成員單位、事發地人民政府以及鐵路部門溝通聯絡;收集匯總事故災情情況和救援進展情況。
醫療救治組:由市衛生局牽頭,救治事故現場傷病員,對可能導致疾病發生的安全事故,采取防疫措施。
治安保衛組:由市公安局牽頭,維護事故現場鐵路保護區外的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依法加強對事故現場的治安管理,保障搶險救援工作順利進行,防止次生、衍生新的突發事件和不穩定因素。
后勤保障組:由事發地人民政府牽頭,根據鐵路部門的請求,疏散、轉移事故現場人員、物資,保障搶險救援現場道路通暢。
通信保障組:由市交通局牽頭,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負責事故現場通信保障,確保通信聯絡暢通。
信息發布組:由市安監局、市政府新聞辦牽頭,依據鐵道部或鐵道部授權的路局(集團公司)提供的事故災情情況以及搶險救援進展情況,向新聞媒體及時準確發布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3.2.4市內企業專用鐵路和鐵路專用線發生Ⅳ級、Ⅲ級鐵路安全事故,由事發地的人民政府負責應急處置工作,并根據需要向廣鐵集團公司提出支援請求,市交通局負責有關協調工作。
市內企業專用鐵路和鐵路專用線發生Ⅱ級、Ⅰ級安全事故處置情況,及時向省鐵路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和市人民政府報告,并根據需要向鐵路部門提出支援請求。
3.3緊急處置
3.3.1事故發生后,事發地人民政府根據鐵路部門的災情報告和救援請求,要迅速趕往現場,先行協助應急處置,搶救受傷人員,疏散人員,迅速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故擴大,并立即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
3.3.2事發地人民政府根據鐵路部門的請求和事故現場需要,立即啟動本級應急預案,調集本行政區域內應急救援資源,協助鐵路部門進行現場救援。
3.4應急人員及群眾安全防護
應急救援人員的自身安全防護,必須按設備、設施操作規程和標準執行。參加應急救援和現場指揮的人員,必須配帶有明顯標志并符合防護要求的安全帽、防護服、防護靴等。
需要對旅客進行安全防護、疏散時,由鐵路部門負責,必要時,由事發地人民政府協調武警部隊配合。需要對沿線群眾進行安全防護、疏散時,由事發地人民政府負責。
3.5應急結束
當鐵路安全事故發生現場對人員的危害性消除,傷亡人員和旅客、群眾已得到醫療救護和安置,列車恢復正常運輸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
4.善后工作
4.1善后處置
事發地鐵路運輸企業按國家及鐵路有關規定對受害旅客、貨主、群眾及其家屬進行補償或賠償;對處置事故需要而征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財產,應進行補償;對事故現場殘留物應及時清除,或將其控制在安全允許的范圍內。事發地人民政府協助做好有關工作。
4.2應急救援總結
應急救援結束后,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各成員單位,分析總結應急救援工作,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報送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
5.保障措施
5.1通信保障
市交通局負責組織、協調通信工作,保證應急救援的通信暢通。
5.2物資保障
各相關部門(單位)應配備事故搶險救援的應急設備和器材,專人負責,定期檢查。
5.3人力資源保障
各相關部門(單位)應建立應急處置隊伍,確保搶險救援調用。
5.4醫療衛生保障
市衛生部門應制訂相應的醫療衛生保障應急預案,明確鐵路沿線可用于應急救援的醫療救治資源和衛生防疫機構能力與分布情況,提出可調用方案,檢查督促醫療衛生防疫單位的應急準備保障措施。
5.5治安保障
鐵路安全事故發生后,事發地人民政府負責安排必要的警力,協助鐵路公安維護治安秩序,做好事故現場的治安保衛工作。
5.6專項保障
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針對鐵路安全事故,易造成人員傷害,可能運有易燃易爆及化學危險品,易擴大事故,污染環境和危害周邊人員,需迅速撤離避險;事故發生地有可能在偏僻地區,電訊信號無法覆蓋,沒有道路無法通行等特點進行研究,確保各自專項應急預案能適應事故救援的需要。
6.監督管理
6.1培訓和演練
市有關部門(單位)加強對應急管理救援人員的上崗前培訓和常規性培訓,并適時組織演練和模擬操作演習。
6.2獎勵與責任
對在鐵路應急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因玩忽職守、嚴重失職造成事故的責任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6.3監督檢查
以市交通局、市應急管理辦公室會同市直有關部門對本預案進行監督檢查,保障各項措施到位。
7.附則
7.1預案管理與更新
市鐵路安全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根據情況變化,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危險品應急預案12
1. 總則
1.1 目的
為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快速反應機制,進一步增強政府應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江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
1.3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群眾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鄉鎮政府、縣直有關部門按照分級分類管理的原則,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要履行安全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和完善應急救援體系。
。3)整合資源,協同應對。充分發揮政府、企業和社會救援力量的作用,實現組織、資源、信息有機整合和共享,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切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轄區內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險化學品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或者危險化學品車輛碰撞傾覆事故應對工作:
。1)較大級別危險化學品事故;
。2)超出本級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事故;
。3)跨行政區域、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事故;
。4)縣政府指定的其他相關事故。
本預案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系指屬于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的化學品。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 指揮機構設置與職責
2.1.1 應急指揮部
建立永新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作為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對工作。
2.1.2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人員組成
總指揮:分管公安消防工作的副縣長
第一副總指揮:分管交通工作的副縣長
副總指揮:縣政府分管應急工作的辦公室副主任、事發地鄉鎮政府主要領導。
成員:由縣公安局、縣公安消防大隊、縣安監局、縣衛計委、縣環保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公路局、縣水利局、縣市場質量監督局、縣氣象局、縣民政局、縣工信委、縣農業局、縣海事處、縣委宣傳部和事發地鄉鎮政府分管領導組成。
2.2 機構職責
2.2.1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負責啟動本預案;
(2)作出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的重大決策,下達命令并進行督察和指導;
(3)向縣委、縣政府報告事故應急處置進展情況;
(4)監督、檢查、指導各鄉鎮政府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制定相關應急預案和建立應急救援體系;組織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模擬演習;
(5)組織協調預案演練、業務培訓和應急物資儲備;
(6)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2.2.2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1)縣公安局:負責受理事故報警;負責事故信息的收集、綜合和研判,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本預案應急響應的建議;組織協調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實施現場警戒、現場勘查與交通管制,實施警戒區域內無關人員的緊急疏散;維護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的治安秩序;查明傷亡人員身份和致害因素;控制事故相關責任人員;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2)縣公安消防大隊:負責事故現場撲滅火災,控制和化解易燃、易爆、有毒泄漏和有關容器的冷卻,災情控制后實施洗消;搜救受害人員;參與事故調查;
(3)縣安監局:指導和參與事故應急處置和事故調查處理;組建危險化學品應急管理專家組,組織協調專家到現場參與現場處置工作;
(4)縣環保局:負責組織對事故現場大氣、土壤、水體的應急監測,測定事故污染區域、污染程度;提供污染物清除處置建議和環境恢復建議等相關環保技術支持,指導協助事發地鄉鎮政府做好環境污染處置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引起的環境污染事件調查處理。事態控制后指導消除現場遺留危險物質的污染;
(5)縣衛計委:確定主要救治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裝備和急救藥品;負責組織協調受傷害人員醫療救治工作;負責事故現場醫務人員、器材、藥品調配及傷員轉移和傷亡人員情況統計工作,參與事故污染特定區域的調查和污染程度測定;
(6)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應急救援的運輸車輛,運送搶險人員和運輸救援物資;協助調用危險化學品轉運車輛和相關救援設備(吊車等);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及從業人員特別是危化品車輛和司機的安全監管;
(7)縣公路局:做好公路養護工作,確保應急車輛通行;協助清理公路上的事故廢棄物;
(8)縣水利局:負責所管轄水庫等區域的污染清除。協助做好受污染水源監測和處置工作,負責水資源調度及相關案件調處;
(9)縣市場質量監督局:負責提出事故現場特種設備的處置方案,提供技術支持;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10)縣氣象局:負責事故現場的氣象監測,提供事故現場中心區和可能影響區域的風向、風速、雨量等氣象監測資料,制作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1至3小時專題預報,為應急救援提供氣象技術支持;
(11)縣民政局:指導協助事發地鄉鎮政府做好受災群眾的安置、救助等后勤保障工作;
(12)縣工信委:負責組織協調應急物資的緊急生產、調撥、配送,組織協調電力和通信運營企業做好應急電力和通信保障工作;
(13)縣農業局:負責事故對農田污染的監測和受損失農作物的評估,并配合做好有關善后工作;
(14)縣海事處:負責事故對漁業水域污染現狀監測及漁業資源損失評估;
(15)縣委宣傳部:負責協調境內外媒體做好事故新聞發布和宣傳報道;組織協調事故現場記者采訪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在相關媒體上發布應急疏散、區域警戒等重要公告;
(16)事發地鄉鎮政府:協助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負責實施事故現場控制、人員疏散安置、治安秩序維護、應急救援、后勤保障和善后處理等工作。
2.3 辦事機構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主任由縣公安局分管副局長擔任。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作為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的辦事機構,履行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管理的綜合協調職能,負責承擔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
(1)編制和修訂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預案及其操作手冊,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責任與措施的落實;
(2)動態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風險、隱患和事故信息,做好預測和預警,及時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提出是否啟動本預案的建議;
(3)組織或參與危險化學品事故災情統計、核查、上報、新聞發布和事故評估、調查處理工作;
(4)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性質和嚴重程度,及時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事故信息;落實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的`指示、批示;承辦相關綜合協調、請示報告工作;
(5)承辦縣危運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4 現場指揮部組成和主要職責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設立現場指揮部,F場指揮部作為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具體負責指揮協調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F場指揮部的指揮長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指定,F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劃定事故現場的警戒范圍,實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強制性措施;
(2)綜合專家組等各方面的信息,科學制定應急救援處置方案,并組織實施;
(3)研究判斷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組織控制和消除事故危害源;
(4)必要時,調度或征集社會力量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5)組織營救受害人員,轉移受威脅人員和重要財產;
(6)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報告現場應急救援進展情況;
(7)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提出現場應急結束的建議,經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同意后宣布現場應急結束。
現場指揮部可視現場情況分別設置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警戒疏散組、技術專家組、環境監測組、后勤保障組、宣傳報道組等應急工作組,各應急工作組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成員及成員單位有關人員組成,并賦予相應的工作職責(詳見附件1)。
3.事故分級
按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個級別,作為突發信息報送和分級響應的依據。
3.1 特別重大事故(Ⅰ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或疏散轉移10萬人以上,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特別重大社會影響;事故事態發展嚴重,且亟待外部力量應急救援。
3.2 重大事故(Ⅱ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或嚴重社會影響等。
3.3 較大事故(Ⅲ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較大,或較大社會影響等。
3.4 一般事故(Ⅳ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一定社會影響等。
4. 預防預警
4.1 預防管理
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按職責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監管,督促、指導其制訂完善應急預案,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人員和器材、設施,并定期進行演練和預案修訂,完善并嚴格執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強化日常安全檢查,做好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治。
4.2 預測預警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有關部門應加強監測、預測和預警系統建設,動態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風險、隱患和事故信息,做好對報警事件的風險、發展趨勢分析,及時發布事故預警信息,通知有關方面采取相應預防和應對措施。
5. 信息報告
5.1 報告程序和時限
各相關部門和單位接到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或險情報告后,30分鐘內報告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縣公安局)和縣應急辦(縣政府總值班室)。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報后立即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縣應急辦(縣政府總值班室)接報后根據信息報送的規定,及時報告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知縣政府其他相關領導,并按相關規定要求及時報告市政府應急辦。
各地、各有關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上報事故情況。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5.2 報告內容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故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已造成的后果、影響范圍、事態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下一步工作意見、領導到現場情況、具體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及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6. 應急響應
事故發生后,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專業處置”要求,根據突發事故可控性、嚴重性和影響范圍,原則上按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啟動應急響應。
、艏墤表憫哼m用于處置一般事故,或事故危害自事故發生以后即停止,造成危害較少的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此類事故時,按縣政府制定的應急預案組織實施。如果事發地跨縣(市、區)行政區,或事故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可報請市政府或市危運應急指揮部牽頭處置。
、蠹墤表憫哼m用于處置較大事故,或事故危害自發生以后即停止,但還可能產生嚴重后果的一般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此類事故時,組織先期處置,然后報縣政府或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由縣政府或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啟動Ⅲ級應急響應,并組織實施。
、瘛ⅱ蚣墤表憫哼m用于處置重大、特別重大事故,或事故危害并未隨事故發生而結束,有蔓延擴大危險,超出我縣應急救援能力的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此類事故時,報請省政府、市政府牽頭處置,縣政府先做好先期處置。
6.1 先期處置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后,縣政府和事故單位立即啟動各自相應的應急預案,調度當地公安、消防、安監、環保、衛生等有關部門或社會力量趕赴事故現場進行先期處置,控制災情,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發生,切斷事故災害鏈。
如事態比較嚴重,符合下列條件的,迅速向縣政府或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報告,要求啟動更高級別響應:
。1)已達到較大事故(Ⅲ級)以上級別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
。2)超出本行業應急處置事故災難能力的;
。3)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發生;返缆愤\輸事故的。
符合上述條件的,縣政府認為須啟動更高級別響應,可向市政府或市危運應急指揮部報告。
6.2 預案啟動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縣應急辦收到報告后,相互溝通確認信息,第一時間進行研判,認為事態已達到啟動預案條件,然后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提出啟動預案建議。
預案啟動的決定:預案啟動建議按上述方式提出后,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及時作出是否啟動預案應急響應的指示。
6.3 指揮調度
經批準啟動預案應急響應,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下達啟動預案應急響應的指令。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如沒有特殊的原因或理由,距事發地30公里范圍內的,應當在50分鐘之內到達事發現場;距事發地30公里至50公里范圍內的,應當在1小時15分鐘之內到達事發現場;距事發地50公里至100公里范圍內的,應當在2小時10分鐘之內到達事發現場;距事發地超過100公里范圍的,應當在2小時40分鐘之內到達事發現場。同時,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收到應急響應指令后,要迅速按指令要求調集有關專家、救援隊伍和相關救援設備趕赴事發現場,會同當地政府一起進行應急處置。
6.4 現場處置
根據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總指揮指定現場指揮部的指揮長,F場指揮長迅速組織成立現場指揮部和若干工作組。現場指揮部實行指揮長負責制。事故現場的所有應急救援人員包括事發地鄉鎮有關人員必須服從指揮長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綜合協調組、技術專家組、搶險救援組、環境監測組、警戒疏散組、后勤保障組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采取切實的緊急措施,開展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
(1)事故搶險救援。公安消防及現場處置的各職能部門在組織搶險時,應按應急救援的原則實施搶險救援。首先要采取切實措施控制災情,在摸清險情,保障救援人員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先實施救人,然后救災。在人員得到救援后,再設法用最短的時間弄清事故車輛裝載物質的化學成份品種、數量和事故現場狀況,F場的應急專家針對車輛裝載的物質特性和現場事故狀況,迅速提出一個或多個應急處置方案,公安消防及現場處置部門在指揮長的指揮下,針對火災或爆炸或泄漏事故的不同特征,在應急專家的現場指導下,根據《;肥鹿侍幹眉夹g原則》(詳見附件2),采取相應的科學的應對方案實施處置;
搶險救援現場涉及需要進行倒罐過駁作業的,罐車及相關設備由事故車輛業主單位調派,事故車輛業主單位無法調派的,由交通、安監、公安部門負責向應急救援相關單位調用。危險化學品堵漏和倒罐過駁作業等現場處置工作由公安消防部門、事故車輛業主單位和其他應急處置單位實施。若需要調用特種設備工具,由公安消防部門或質監部門負責落實。危險化學品倒罐過駁作業,必須在公安消防部門現場監護、承壓槽車專業人員指導下,由倒罐作業人員穿戴好防護用具后進行。消防部門在配備相關倒罐專用車后,遇特殊緊急情況,在做好安全防護的前提下,可實施倒罐過駁作業。
搶險救援現場涉及需要圍堤堵截的,由現場指揮長根據環保部門、專家的意見和現場情況,組織有關部門采取合理、有效、科學的措施加以實施。
搶險救援現場牽涉槽罐車翻側的,由公安消防或公安交警通知交通部門調派吊車前來救援。
(2)現場警戒、現場勘查和道路交通管制。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根據危險化學品泄漏擴散、火焰輻射、爆炸涉及的范圍劃定警戒區。公安交警在通往事故現場的道路上實行交通管制,警戒區的邊界應設警示標志并由專人警戒,除工程搶險、消防和偵檢等應急救援人員外,其他人員禁止進入警戒區。泄漏的化學品為易燃易爆類的,警戒區內嚴禁各類火種。同時公安交警迅速開展現場勘查,及時收集現場相關證據;
(3)傷員醫療救護。醫療衛生部門選擇事故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內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對傷員進行緊急救治,并將重傷員護送至指定醫院作進一步治療;
(4)人員緊急疏散。公安部門會同當地政府及有關單位組織所有可能受到威脅的人員和重要物資有序轉移到安全區域,人員撤離應選擇安全的路線,盡可能從上風側離開,并避免橫穿危險區域。當撤離比就地保護更危險或撤離無法進行時,應組織受到威脅的人員迅速進入建筑物或其他設施內,視情關閉門窗和通風、加熱、冷卻系統,直至危險過去。對人員疏散區域,應組織實施治安巡邏;
(5)后勤保障。事發地鄉鎮政府牽頭,縣民政、工信委、交通、公路局等部門參與,負責做好應急處置的后勤保障工作;
、虱h境污染處置。由環保部門牽頭,組織衛生、農業、水利等部門對事故現場的大氣、土壤、水體等環境進行應急監測,測定危險物質的成分、濃度和污染區域范圍及程度,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會同相關部門提出環境污染處置方案并指導當地政府組織實施。
6.5 擴大應急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引發或可能引發其他次生、衍生突發事件時,現場指揮部或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報告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和縣政府,由縣政府視情況啟動其他相關專項應急預案。
如事故危害已經或可能波及鄰縣(市)安全時,縣政府立即通報鄰近相關縣(市)政府。
如事故危害已經或可能超出本級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時,縣政府視情及時報告省政府、市政府請求應急支援。
6.6 安全防護
6.6.1 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引發物質的不同以及應急人員的職責,采取不同的防護措施。應急救援指揮人員、醫務人員和其他靠近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一般配備過濾式防毒面罩、防護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搶險、消防和偵檢等進入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應配備密閉型防毒面罩、防酸堿型防護服和空氣呼吸器等。同時做好現場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員、設備、設施和場所等)。
6.6.2 群眾的安全防護。根據不同危險化學品特性,組織和指導群眾就地取材(如毛巾、濕布、口罩等),采用簡易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護自己。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組織、指揮機構、疏散范圍、疏散方式、疏散路線、疏散人員的照顧等)。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域時,應選擇安全的撤離路線,避免橫穿危險區域。進入安全區域后,應盡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繼發性傷害。
6.7 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分析、檢測與后果評估
事故發生地和支援的環境監測及化學品檢測機構負責對水源、空氣、土壤等樣品就地實行分析處理,及時檢測毒物的種類和濃度,并計算出擴散范圍等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數據,以確定污染區域范圍,并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
6.8 信息發布
按照統一、準確、及時的原則,由縣政府新聞辦會同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事故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工作的信息。
6.9 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事故搶救現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現場善后處置工作完成后,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終止應急響應。
7. 應急保障
7.1 通信信息保障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設置24小時值班電話,保證能夠與有關人員隨時取得聯系。
縣交通運管部門組織開發和建立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重大危險源和應急救援力量信息數據庫,并組織管理和維護;同時建立、維護和更新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各有關部門、專業應急指揮機構以及專家組的通訊聯系數據庫。
縣工信委牽頭電信運營單位制定通信與信息保障方案,保障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相關機構的通訊暢通,確保音頻、視頻、數據等信息實現雙向傳遞。
7.2 技術裝備保障
相關單位應裝備特種專業隊伍,儲備有關特種裝備(泡沫車、藥劑車、聯用車、氣防車、化學搶險救災專用設備等),滿足應急救援需要。要依托現有資源,合理補充完善應急救援特種裝備;統一清理、登記可供應急響應單位使用的應急裝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應的保障措施。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裝備。
7.3 應急隊伍保障
以公安消防部隊為依托,以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為骨干,充分發揮當地其他應急救援隊伍的作用,建立一支適應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救援需要的應急救援隊伍。
7.4 交通運輸保障
縣公安局組織對事故現場進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通道;為應急救援人員、車輛及應急物資運輸提供交通方便,保證應急需要?h交通局組織和調集交通運輸工具,保證現場應急救援工作需要。
7.5 醫療衛生保障
縣衛計委組織協調各級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并根據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特點,落實專門救治醫院,配備相應藥品和器材。
7.6 社會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做好交通管制,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必要時,事發地政府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實施治安保衛工作。
7.7 資金物資保障
事故所需經費由縣財政負擔。必要時,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動員和征用社會物資。
7.8 人員安全保障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當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出事故現場的有關規定。
8. 后期處置
8.1 善后處置
事發地鄉鎮政府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縣級有關部門和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要做好有關協調配合工作。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善后處置經費由事故責任單位或事故責任人依法承擔。
8.2 賠付補償
事故應急處置的物資設備損耗和勞務支出等費用,經調用部門審核后由事故責任單位負責賠償和補償。必要時,縣政府和事發地鄉鎮政府視情況可先按照管理責任墊付相關應急處置經費,然后向事故責任單位追討;事故責任單位不支付經費的,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保險機構要在保險責任范圍內及時進行理賠。
8.3 調查評估
縣政府成立由縣公安、安監、監察、環保、質監、消防、交通、工會等相關部門和事發地鄉鎮政府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查明事故原因,認定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對責任人員的處理意見,按程序報縣政府。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對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進行總結評估,吸取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并將應急處置評估報告提交縣政府。
9. 宣傳、培訓和演練
9.1 宣傳
各地、各有關單位要有組織、有計劃向公眾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衛生和應急教育活動,廣泛宣傳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危險化學品事故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單位要按規定向員工說明危險化學品的危險性,了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程序,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的基本技能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
9.2 培訓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負責指導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培訓相關事宜。每年須至少組織一次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的應急培訓,提高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對員工進行應急培訓。
9.3 演練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定期組織由相關職能部門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共同參與的應急演習(可采用實戰演習或桌面推演),及時發現應急預案和工作機制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救援預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0. 附則
10.1 監督檢查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各成員單位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制定和落實應急預案情況進行監督、抽查。
10.2 獎勵與責任追究
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按有關規定進行表彰、獎勵和責任追究。
縣政府對事故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對遲報、漏報、瞞報和謊報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3 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制定,每兩年或必要時對預案進行評審、修訂,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同時送有關部門備案。負責管理與實施,有關部門按照預案的要求履行各自職責,并制定相應的預案和保障計劃。
10.4 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本預案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10.5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之前縣政府有關預案與本預案不一致處,以本預案為準。
危險品應急預案13
為了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并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吳中區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總體要求,結合我區的實際,特制定《吳中區危險品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預案》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稱危險化學品事故,是吳中區境內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處置過程中,發生的爆炸火災、中毒、泄漏、遺散事故。
二、《預案》指揮系統
1.設立吳中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總指揮由分管安全生產副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安全生產的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擔任,成員由區經貿局、安監局、環保局、公安局、衛生局、交通局(海事處)、質監局、氣象局、民政局、市政公用局、水利局、宣傳部、供電公司等部門領導和相關技術專家組成。
2.指揮部職責:負責全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總體協調和組織指揮;督促檢查各鎮(街道)政府、各職能部門、各從業單位建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發布全區危險化學品事故通報和信息;負責向市政府和市各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危急情況下,負責聯系上級部門,周邊區和駐蘇部隊防化力量的支援。
3.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三、預案啟動
1.報警
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或發現人)必須立即向“119”報警,報警內容:報告人身份姓名、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類型、狀況、化學品名、企業名稱和對外聯絡員,“119”臺指揮員根據事故性質和狀況可對下列報警臺實施聯運報警。
交巡警“110”臺
衛生急救“120”
交通海事“122”
環境保護“65625584”
吳城供電公司“65287995”
供水“65250824”
燃氣“65688699”
“119”臺指揮部實施相關聯運報警后,應立即向區政府值班室和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通報接、出警情況。
2.啟動
接警后,有關部門應按三級預案程序進行啟動。
一級: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和環境污染的。啟動企業應急救援預案或消防部隊的.應急救援預案,由企業負責人或消防指揮員擔任事故現場指揮。
二級: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人員受傷或有限范圍環境污染的。由所在地鎮政府及相關專業救援部門領導決定啟動本級(專業)救援預案,當地政府負責人或消防指揮員擔任事故現場指揮。
三級: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多人傷亡或嚴重環境污染及有毒物質對公共環境,人群安全構成嚴重威脅的。由區政府統一指揮,分管副區長擔任現場指揮。
3.處置程序
。1)各專業救援隊伍接到報告報警后,立即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各相關職能部門做好后續支援準備。
。2)事故單位負責人,應引導各專業救援隊伍進入事故現場,并簡明匯報事故狀況及處置、救援的技術要求和禁忌事項。
(3)現場指揮確定警戒區域和事故處置具體實施方案,并下達事故處置命令。
(4)按照“遵循預案、決策果斷、救人第一、先控后處、降低損失、不留遺患”的原則,對事故進行全面處置。
。5)事故處置結束后由專家組成員和環保部門清理現場,消除廢棄危險化學品及其污染物的危害;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組織相關部門對事故開展調查處理工作。
四、事故現場管理
1.現場指揮。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的現場負責人為第一時段現場指揮員;消防指揮員出警到位,了解情況后為第二時段現場指揮員;總指揮全面負責搶險救援行動的組織指揮。
2.現場管理。現場指揮員應負責:撤離與搶險救援工作無關的人員至安全區域;搶險救援人員穿戴正確、可靠的個體防護裝備,配戴明顯標志;從事故源點向外依序劃定搶險、危險、安全和相關救援隊伍結集區域,并設置警戒標志。嚴禁與搶險救援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危險區域,保持進出事故現場主干道通暢。
五、應急救援隊伍指揮和管理
1.消防、治安、交警救援隊伍:由區公安分局領導指揮,全面負責對危險化學品火災、泄漏、遺散、爆炸等事故的搶險行動;負責人員疏散,現場警戒,道路交通管制和秩序維護。
2.醫療救援隊伍:由區衛生局領導指揮,負責派遺專業醫療救護分隊趕赴事故現場,實施現場搶救傷員;檢查督促搶險人員做好自我防護措施;指導相關醫療單位接收傷員,組織力量開展有針對性地搶救治療工作。
3.環境監測組:由區環境保護局領導指揮,負責派遣環境監測小組趕赴事故現場監測污染情況,提出、指導和督促有關單位落實對污染物的控制,防范措施;向事故發生地鎮(街道)政府通報污染點(區域)監測結論和防護意見,并將監測分析報告和防護意見及時向指揮部報告;對事故現場廢棄危險化學品和受污染環境(物)的處置實施監控。
4.事故善后組:由事故發生地所在鎮(街道)政府主要負責人指揮,負責事故傷亡人員家屬,周邊群眾的安撫和穩定工作。
5.技術咨詢組: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領導負責,組織相關專家對事故現場處置進行技術指導和決策咨詢。
6.氣象信息組:由區氣象局領導負責,提供氣象信息,對事故現場氣象進行監測。
7.新聞發布組:由區宣傳部領導負責,統一組織相關媒體發布事故信息,向社會告知事故和救援簡況及相關區域人們生產、生活應注意的事項。
8.電力組:由區供電公司領導負責,維護電網運行安全,搶修被危險化學品事故毀損的高壓輸變電線路、設施,保障電力供應。
9.水務組:由區水利局領導負責,負責事故發生地水源的供應和調配。
10.后期保障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或企業領導人負責,組織對搶險救援人員的后勤供應。
六、應急救援物資儲備,調用及費用支付
1.各專業救援部門應根據本部門救援的對象、任務,配備必要的救援裝備和充足的救援物資,由本部門實施調用。
2.根據全區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分析情況,區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可指定有關生產、經營企業作為救援物資的應急供應單位,并建立情況信息表;應急救援物資供應單位接到調用通知后,應立即供應救援物資到指定場所。
3.搶險救援過程中所消耗的材料和費用,由事故單位負責支付。國家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七、應急救援隊伍的測練和演習
為提高預案的科學性、系統性、實戰性和有效性,有關職能部門企業應對專業救援隊伍和預案經常組織訓練、演練。
1.公安部隊按訓練計劃組織訓練和演練。
2.從業單位應按本企業《預案》每年至少組織1-2次演練。
3.指揮部每年可安排1-2次實戰演練。
危險品應急預案14
為了加強新龍縣中學化學藥品管理,積極應對化學危險品可能對師生傷害事件的發生,有序地組織開展搶救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及時控制事故擴大。根據上級文件《關于加強中小學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新龍縣中學危險化學品管理和防中毒事故應急預案》。
一、危險化學品管理規定
1、危險化學品包括:爆炸物品、壓縮氣體、易燃易爆物品、氧化劑、有機氧化物、有毒品、腐蝕性物品等。
2、化學危險品管理主要負責人必須保證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符合安全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規定和國家標準的要求,并對學校危險化學品的安全負責。
3、使用或者處臵危險化學品的人員,必須接受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安全知識、專業技術和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二、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和使用要求
1、各類型危險化學品必須遠離教室,食堂、宿舍。避開可能有物體墜落的地方和人員相對集中的地方單獨分類存放。
2、存放地必須有圍欄,存放房要門、鎖齊全。并必須要有相應類別的安全警示標識。
3、建立健全相關的管理制度和檢查監督制度。
三、危險化學品的使用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的領用制度。做到每班領多少用多少,沒有用完的要及時交回倉庫保管。
2、使用時,作業人員應正確穿戴個人安全防護用品。如:眼鏡、手套、口罩、防護服裝等。
3、調配、使用時應將作業現場有可能發生危險的范圍內的雜物、易燃易爆、可燃性物質清理干凈,配備相應的防護器材和急救器材。疏散人員,保障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使用現場必須有專人進行現場監護。
4、調配、使用必須按照相關的規定、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進行。
四、事故應急處理指揮小組
組長:蔡仁國副組長:羅順英成員:高建軍、雷春江職責:
1、組織學校各部門制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一旦發生突發事件,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進行處臵,突發事件發生后,及時準確報告上級有關部門。學校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為最高指揮機構。
2、根據突發事件的情況,學校統一組織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
3、在本學校內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等,事故后應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4、有危及學校和人員險情時,及時溝通情況并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5、做好穩定學校教育教學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6、全面負責各種突發事故的處理;協調各小組的工作,人員配備、監督、檢查小組職責落實情況。
7、向上級領導部門報告突發事件的原因、責任、結果及處理意見。
8、組織成員學習相關知識,明確各小組的職責,不斷提高成員防范應急能力。
下設工作組:組長:登真年扎成員:張燕、阿聰
1、負責突發事件的信息情況收集和報告工作、承辦具體處臵事宜。
2、負責檢查和監督應急救援物資、設備人員:巡警110急救120火警119。
3、牽頭負責事件調查處理工作。
4、協助有關部門對突發事件進行勘察、取證工作。
5、發生大的事故后,要保障對外界的聯絡暢通,并掌握所有成員的通訊方式,最大限度地利用高科技手段迅速做到上通、下達。
6、應做好救災組織與預先人員之間、救災組織與上級領導和救治單位之間的信息,同時當通訊系統被破壞時做好利用其他方式進行聯絡的可能性。
五、幾種傷害發生的原因、預防措施及處理方法。
。ㄒ唬┓阑鸢l生原因:
1.點燃的酒精燈碰翻或酒精噴燈使用不當。
2.可燃物質如汽油、酒精、乙醚、苯、丙酮、氫氣、乙炔等因接觸火焰或處在較高溫度下著火燃燒。
3.能自燃的物質如白磷等由于接觸空氣或長時間氧化作用而燃燒。
4.化學反應引起的燃燒或爆炸。
5.電路故障
預防措施:
1.易燃物和強氧化劑分開放臵。
2.進行加熱或燃燒實驗時,要求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3.使用易揮發的可燃物質,實驗裝臵要嚴密不漏氣,嚴禁在燃燒的火焰附近轉移或添加易燃溶劑。
4.使用酒精噴燈前應先檢查盛酒精的筒有無酒精外漏,酒精蒸氣出口處有無局部阻塞。
5.易揮發的可燃性廢液只能傾入水槽,并立刻用水沖去?扇紡U物如浸過可燃性液體的濾紙、棉花等,不得倒入廢物箱內,及時在露天燒去。不得把燃著的`或帶有火星的火柴梗投入廢物箱內。
6.實驗室內嚴禁吸煙。
7.實驗室內經常備有砂桶、滅火器等防火器材。
8.實驗結束離開實驗室前,仔細檢查酒精燈是否熄滅,電源是否關閉。
處理方法:
1.迅速移走一切可燃物,切斷電源,關閉通風器,防止火勢蔓延。
2.如果是酒精等有機溶劑潑灑在桌面上著火燃燒,用濕抹布、砂子蓋滅,或用滅火器撲滅。如果衣服著火,立即用濕布蒙蓋,使之與空氣隔絕而熄滅。衣服的燃燒面積較大,可躺在地上打滾,使火焰不致向上燒著頭部,同時也可使火熄滅。
3.撲滅化學藥品、試劑造成的失火要注意以下事項:
。1)比水輕的有機溶劑(如苯、石油烴類、醚等)著火,切勿用水撲救,對于這些物質的燃燒用細砂覆蓋或用泡沫滅火器撲滅。
。2)比水重且不溶于水的有機溶劑(如二硫化碳)著火,可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
。3)與水發生劇烈作用的化學藥品著火,如金屬鉀、鈉、鎂、鋁粉、電石、三氯化磷、五氯化磷、過氧化氫、過氧化鈉、過氧化鋇等切勿用水撲救。這些物質小范圍的燃燒可用細砂覆蓋,使之與空氣隔絕而熄滅。若燃燒范圍較大時,應用干粉滅火機撲救。
。4)如果在燒杯、蒸發皿或其它容器中著火時,可用玻璃板、磁板、金屬板甚至木板覆蓋,通常即可使火熄滅。
(二)防爆炸發生原因:
1.點燃未經檢驗純度的氫氣、乙烯、乙炔等氣體,或在檢驗純度時疏忽而引起爆炸。
2.儀器裝臵錯誤,在加熱過程中形成密閉系統,或操作大意,冷水流入灼熱的容器。
3.某些固體試劑混和后研磨發生劇烈化學反應,如誤把紅磷和氯酸鉀混和后進行研磨。
4.氣體通路發生堵塞故障。
5.在密閉容器里加熱易揮發的有機試劑,如乙醚。
6.減壓試驗時使用薄壁玻璃容器,或造成壓力突變。
預防措施:
1.在點燃氫氣、乙烯或乙炔等可燃性氣體前,必須檢驗它的純度。這些氣體的發生器應遠離燈火。
2.固體試劑應分別研磨。
3.蒸餾時,儀器系統不可完全密閉。使用氣體時,應嚴防氣體發生器或導氣管堵塞。
4.在減壓蒸餾時,不可用平底或薄壁燒瓶,所用橡皮塞也不宜太小,否則易被抽入瓶內或冷凝器內,造成壓力的突然變化而引起爆炸。操作完畢后,應待瓶內液體冷到室溫,小心放入空氣后,再拆除儀器。
5.對在反應過程中估計會有爆炸危險的,則使用防護屏和護目鏡。
6.長期靜臵或加熱的銀氨絡鹽溶液是一種強爆炸性物質(存在AgN3疊氮化銀),因此不長期放臵銀氨溶液。加熱或混和這種溶液時,必須十分小心。萬一發生爆炸,如伴有失火,則按照
(一)所述方法處理。如有人身傷害應送醫院治療。遇到大量出血,應先止血。
(二)防中毒發生原因:
1、接觸了有毒物質或吸入有毒氣體。
2、對有些試劑的性質不夠了解,處理不當。如黃血鹽本身無毒性,但若與酸作用,就會分解出劇毒的氰化氫氣體。
3、制備有毒氣體的裝臵不合理或操作不熟練。
預防措施:
1、一切能產生有毒氣體的實驗,必須在通風櫥內進行。必要時戴上防毒口罩或防毒面具。
2、有毒藥品應嚴格按操作規程和規定的限量使用。
3、使用氣體吸收劑來防止有毒氣體污染空氣,如氯氣可以通過氫氧化鈉溶液或活性炭吸收。
4、有毒的廢物、廢液要倒在專設的廢液桶里,由實驗員經過消毒處理后再酌情處理。
5、禁止在實驗室內飲食或利用實驗器具貯存食品,餐具不能帶進實驗室。
6、手上如沾到藥品,應用肥皂和冷水洗除,不宜用熱水洗,也不可用有機溶劑洗手。
7、皮膚上有破傷,不能接觸有毒物質。
8、處理液溴、氯化氫、氯氣、氰化物、甲醇、氯仿、四氯化碳、苯、硝基化合物、苯胺、酚類等藥品時,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必要時,可戴防護目鏡和橡皮手套。
9、實驗室經常注意通風,即使在冬季,也適時通風。在實驗室中發生人身中毒時,必須采取急救措施,應先行急救,再送醫院治療。治療方法為:
。1)吸入毒氣:將其移到空氣新鮮處休息(冬天注意保暖),讓中毒者吸取新鮮空氣,如輕度中毒者會較快恢復正常,如果發生昏迷休克,可給中毒者做人工協助呼吸,保持安靜,注意保暖。
。2)消化道誤服中毒應立即洗胃,使中毒者嘔吐。常用的洗胃液是食鹽水、肥皂水,3——5%的碳酸氫鉀溶液或1:50的高錳酸鉀溶液(千萬不能太濃,防止灼傷胃粘膜)。洗胃液要大量喝,邊喝邊使中毒者嘔吐。如果沒有洗胃液,可以引用大量溫開水,沖淡毒物并使中毒者嘔吐。洗胃藥反復進行多次,直到胃中基本沒有毒物,然后再服解毒劑。常用的有生蛋清、牛奶、淀粉糊、面湯等。
危險品應急預案15
一、目的
為確保物料提升機垂直運輸過程突發長時間停電后,能迅速有效地開展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員工及相關生命安全風險,特制定項目部物料提升機垂直運輸過程突發長時間應急處理和救援預案。
二、組織
本項目部成立應急救援指揮小組,負責指揮及協調工作。
組長:xx
成員:xx
三、職責
1.負責現場指揮,了解掌握物料提升機垂直運輸停置位置情況、組織現場搶救工作。
2.負責現場保護,設立警戒線,維護秩序,疏散人員。
3.負責通知設備單位組織搶救,召集搶救人員,及時安全排除險情。
四、應急救援程序
當物料提升機遇長時間停電,且吊籠在上部不能升降,應采取以下緊急措施。
1.操縱開關至"0"位,切斷總電源;
2.由操作人員或專業維修人員將卷揚機按如下步驟控制:
(1)間斷地用手按住,松開電磁吸鐵,使吊籠通過重力下降,下降速度不得超過額定速度;
。2)如吊籠中裝有貨物時,則將吊籠降至下一層樓層通道時,先把吊籠內貨物卸至樓層內;
。3)按(1)條方法,繼續下降吊籠,直至吊籠降至最低位置。
3.在搶險過程中,發生高處墜落事故,立即執行高處墜落事故應急處理與救援預案。
五、各相關通訊地址
1.公司電話:xxxxx
2.工程管理部電話:xxx
3.設備單位電話:xxx
4.項目經理:手機或電話:xxxx
項目副經理:xxxxx
項目工程師:xxxx
施工員:xx
安全員:xxx
材料設備員:xxx
附附近醫院地址:xxxxxxx
工傷事故是指特色醫院目錄(請根據項目實際情況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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