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勞動管理制度1
一、引言
在現代企業中,員工關系管理是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良好的員工關系能夠增強員工的歸屬感和忠誠度,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效率,進而促進企業的穩定發展。因此,建立科學、合理的員工關系管理制度至關重要。
二、制度制定
1. 原則:員工關系管理制度的制定應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確保制度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2. 內容:包括招聘、培訓、考核、薪酬、晉升等方面的規定,確保制度的全面性和系統性。
3. 執行:嚴格執行制度,確保制度的執行力度和效果。
三、溝通機制
1. 建立有效的溝通渠道:企業應建立多種溝通渠道,如定期會議、部門間溝通、員工建議等,促進員工之間的交流和信息共享。
2. 鼓勵員工表達意見:設立意見箱、反饋熱線等,鼓勵員工提出意見和建議,并及時處理員工的問題和關切。
3. 定期溝通會議:定期組織員工溝通會議,了解員工的工作狀況和需求,及時調整和改進工作。
四、培訓與發展
1. 定期培訓:根據員工的職業發展需求,定期組織內部或外部培訓,提高員工的職業和素質。
2. 職業發展規劃:為員工提供明確的職業發展路徑,鼓勵員工制定個人,并提供相應的支持和指導。
3. 獎勵機制:設立獎勵機制,對表現優秀的員工給予表彰和獎勵,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和動力。
五、關懷與福利
1. 員工健康與安全:關注員工的健康與安全,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保障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2. 工作環境改善:為員工提供舒適、安全、便利的工作環境,如改善辦公設施、提供休閑空間等。
3. 員工關懷活動:組織多樣化的員工關懷活動,如節日慰問、生日祝福、團隊建設等,增強員工的歸屬感和凝聚力。
4. 福利制度:提供完善的福利制度,如五險一金、帶薪、帶薪病假等,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
六、沖突解決機制
1. 預警機制:建立預警機制,及時發現和處理潛在的'員工關系問題。
2. 調解與協商:對于較為嚴重的沖突,應組織調解和協商,尋求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
3. 報告與總結:對沖突解決過程進行報告和總結,吸取經驗教訓,不斷完善員工關系管理制度。
七、監督與評估
1. 定期評估:定期對員工關系管理制度進行評估,確保制度的執行效果和持續改進。
2. 反饋機制:設立反饋機制,鼓勵員工提出對員工關系管理制度的意見和建議,不斷優化管理制度。
3. 問責制度:對于違反員工關系管理制度的行為,應按照問責制度進行處理,以確保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總之,構建和諧的員工關系是企業持續穩定發展的關鍵。通過科學、合理的員工關系管理制度、良好的溝通機制、培訓與發展、關懷與福利以及解決沖突等方面的努力,能夠促進員工關系的和諧發展,提升企業的凝聚力和競爭力。
勞動管理制度2
為強化勞動紀律管理,增強員工勞動紀律性,特制定《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制度》,望各車間、各部門嚴格遵守,實時監督,并對各級領導提出以下要求:
1、各級領導負有維護紀律的直接責任。各級領導應當以身作則,嚴于律己,嚴格遵守和執行紀律;經常對部屬進行紀律教育,增強職工的紀律觀念;有針對性地進行紀律整頓,解決本部門在紀律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2、各級領導應當對下級實施紀律監察,并自覺接受上級的.監察以及下級和群眾的監督。對發現違紀行為制止不力或者不予制止的,當給予批評或者給予處分;對帶頭違反紀律的,當從重給予處分。
3、各級領導必須按照《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制度》加強管理,嚴明紀律,因管理不善造成下屬嚴重違紀的,負領導責任,給予批評或者給予處分。
4、《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由管理部負責監督執行,各部門、車間要積極配合執行。
5、辦公行政人員(包含總經辦、總工辦、管理部、采購部、銷售部、技術中心,各經理辦公室)除副總以上級別外,其他人員需全部打卡考勤,沒有考勤卡的人員到人資孔德振辦理考勤打卡手續車間沒有錄入考勤人員同樣補辦考勤錄入手續。沒有考勤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勞動管理制度3
關于加強分公司內部項目部勞動用工及工資支付管理的規定
各項目部:
為進一步規范企業用工制度,把勞動用工及工資支付納入規范化管理,根據《勞動法》、《勞動力市場管理規定》、《浙江省勞動力市場管理條例》及集團公司整合體系《勞務分包控制程序》、浙長城建司第勞(20xx)35號、浙長建司人資(20xx)3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分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如下規定:
一、勞動用工管理
1、任何項目部選擇勞務分包單位必須經集團評價合格的勞務分包名錄內選擇確定勞務分包單位同時分公司與勞務分包單位簽訂正式勞務分包合同。
2、各項目部根據勞務分包要求,督促協助勞務分包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務合同,辦理暫住證,應及時建立勞務人員花名冊,進行動態管理。
3、各項目部使用集團公司所屬分公司人員時,必須及時辦理借用手續,使用集團公司退休或社會退休人員必須經集團公司批準,簽訂退休返聘協議書,方可使用。
4、特殊工種必須持有勞動部門核發的上崗證,方可上崗,嚴禁使用無證、過期或無效上崗證上崗。
5、嚴禁勞務分包單位和項目部招用社會盲流或不滿十六周歲的童工,從事繁重體力勞動不滿十八周歲的勞動者。
二、工資支付管理
1、項目部,勞務分包單位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的'各項條款,按月以法定貨幣形式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不得拖欠民工工資。
2、勞務分包單位、項目部向分公司財務部門領取人工費時,必須憑勞務分包單位人工費發票,不得以其它形式領取人工費,否則財務部門有權拒絕。
3、項目部必須督促勞務分包單位對民工的工資發放管理,嚴格執行《浙江省企業工資支付管理辦法》,分包單位未提供勞動者考勤表,工資發放清單,項目部不予支付人工費。
三、項目部違反勞動用工及工資支付管理規定或被新聞單位及政府部門通報批評的,給企業形象造成影響的,將嚴厲查處并對項目部給予處罰。
四、本規定適用于分公司內部所有項目部。
五、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如與集團公司有關文件相抵觸的,以集團公司文件為準。
勞動管理制度4
總則
第一條、為有效規范企業人事作業程序,促進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化、正軌化,使人事工作有章可循,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的制訂,充分體現了公司“尊重人、理解人、以人為本”的企業文化理念。
第三條、本公司各級及員工均應遵守本管理規定。
第一章招募甄試
第一條、本公司招募人員實行平等競爭、公開招聘、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條、行政人事部門根據公司經營狀況、部門職位需求、職位分析體系、員工流動率等規劃人力資源需求,制定人力資源需求表,報總經理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三條、行政人事部門招募實施前,須將擬招募崗位、工作職責、工作人員條件制訂“職務說明書”作為人事招募的依據。
第四條、公司錄用員工,必須具備下列相關資格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質,敬業精神強、為人誠實、工作踏實,
具有一定忠誠度。
(二)、招募一般職員需具有中專以上學歷,相關工作經歷兩年以
上;招募需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相關工作經歷三年
以上。
第五條、招募人員應根據人員需求種類不同,而選擇適宜的招聘信息發布渠道,如新聞媒體、網絡、人才市場等。
第六條、招募信息發出后,會收到應征資料,經審核后,對合格應征者發出“初試通知單”通知前來本公司接受甄試。
第七條、不合格應征資料,歸檔一個月后銷毀,但有要求退件者,可予以退還。
第八條、人事行政部門對應征者組織初步考核,考核的方式根據職責、崗位的不同,采取相宜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包括下列:
1.專業測試(由職能部門擬訂試題);
2.心理測試(適合)。
(二)、面試
面試可采取結構化面試和非結構化面試兩種形式。
第九條、經初試合格的應征人員由人事行政部門組織復試。經復試合格報總經理審批后正式錄用。
第十條、經核定錄用人員,由人事行政部門辦理相關入職手續,發給《報到通知單》請新錄用員工報到時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照片2張,辦理報到手續。
第十一條、人事行政部門組織新員工進行職前教育及訓練,引領新進人員熟悉公司各部門。管理人員管理人員
第二章試用
第一條、新進人員根據工作性質不同,試用期為1-3個月,屆滿前由人事行政部提供考核表,依分管權限劃分,逐級考核。
第二條、試用期滿,員工需提出書面轉正申請連同考核表上交人事行政部。
第三條、一般人員轉正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公司人事行政部門批準;部門主管以上人員轉正,由人事行政部組織考核,報總經理批準。
第四條、員工轉正后享受相應的工資及福利待遇。
第三章任命變動
第一條、公司遵循“重能力不重學歷”、“任人為賢”的用人原則,充分根據員工的績效表現、個人特征,予以員工相應職位。
第二條、主管以下的員工任命變動,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依據員工的考核業績,填寫《人事變動申請表》,并報人事行政部門批準;主管級以上員工任命變動,人事部門組織考核后,由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
第三條、調職由申請人填寫《人事異動申請表》,送調職單位會簽,轉人事部門簽注意見后,呈總經理批準。
第四條、員工異動及薪資調整者,由行政人事部門出具薪資調整通知單,呈總經理批準后,交財務部作業。
第四章終止/解除合同
第一條、員工因故辭職,必須提前半個月向人事行政部門申請,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由所在部門簽署意見后,報人事行政部審批同意并呈交總經理批準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第二條、員工離職手續辦妥,相關物品、資料移交后,財務部門方可辦理結帳手續。
第三條、收到員工離職申請書時,人事行政部門應即時與離職人員面談,探詢將離職員工之離職原因,并避免不必要之離職。
第四條、資遣
因公司經營方針政策變更,需對在職人員進行重新調配,某些不能或不適合其他職位的正式員工,公司將提前一個月通知與其協商解除勞動關系,并將按每工作一年補一個月薪水為補償金,6個月以內的正式員工給予半個月補償金,予以適當經濟補償。符合資遣規定者,人事行政部門將通知其辦理離職手續,辦妥后始可發給資遣費。
第五條、解聘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公司可予以解聘:
a.職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后仍不能勝任本職
工作;
b.嚴重違反公司管理制度及有關規定者;
c.觸犯有關刑事法律者。
(二)、凡解聘者,由人力資源部門安排離職面談,并處理好相關
續后工作。
第六條、移交
(一)、員工離職時,應將所負責的辦公用品、檔案資料、相關業
務函件列具清交。
(二)、員工離職時,應造具相關清冊。
第五章薪資
第一條、公司根據經濟效益、經營狀況,制定相關工資政策。
第二條、工資為月薪制,當月工資于次月十五日發放,遇節假日提前一日發放。
第三條、工資由崗位工資、生活補貼、工齡工資、效益工資、全勤工資五部分組成。
第四條、凡全月請事假、病假三天以上者,取消當月全勤獎,并扣除按底薪比例計算的當天薪資。
第五條、薪水評估:薪水回顧為每年之中國農歷年初,各職工會因上一年表現而獲公司薪水調整。
第六章員工福利
第一條、休假:
(一)、員工每年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休假由公司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及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二)、員工結婚時間可享受七天婚假,婚假僅適用于初婚,婚
假期內薪水照發。
(三)、試用期滿的女員工,生育可享受正常產假90天。
(四)、員工及配偶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予喪假3天。
(五)、凡工作滿1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每年享受帶薪年假1天,
以此累加5天封頂。
第二條、員工轉正后可享受相應生活補貼。生活補貼包括:住房補貼、交通補貼、午餐補貼等。
第三條、員工生日公司將按50元以下標準計發生日禮物。
第四條、員工及其直系親屬生病、住院時,由公司組織探望,探望費用每次不超過100元的開支。
第七章考勤及請假
第一條、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禁止他人代為打卡。
第二條、如因公外出、病事假等原因未能及時打卡,事后應及時報人事行政部門,作注明。
第三條、每周工作時間五天半,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
下午13:00---18:00。周六:9:30---13:00。
第四條、員工因公外出,應填寫《外出單》送人事行政部門核準,交前臺登記。
第五條、員工請假,除因急病等特殊原因不能親自呈核,可由家屬或同事代為之外。必須本人以書面形式向人事行政部門提出,因病請假,需持有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醫療證明。
第六條、員工請婚假、喪假、公假、工傷假、產假等假,需事先出具書面請假申請表,并經相關部門批準。
第七條、假期核準權限:一般員工請假1-3天以內由人事行政部門批準,3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主管以上人員請假1天以內由人事行政部門批準,1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
第八條、遲于規定時間上班五分鐘為遲到,每遲到一次:十五分鐘以內扣工薪20元;十五分鐘以上到半小時者,扣工薪30元。每月遲到、早退超過三次,取消當月全勤獎。
第九條、凡曠工一天取消當日出勤工資,并罰款100元。全月無故曠工三天以上者,予以開除。
第八章考核
第一條、考核目的`
(一)、對員工履行本職工作的態度、能力和實績等方面進行考核,
以達到提高員工工作績效的目的;
(二)、為工資、獎勵、升降、調動與教肓培訓提供人力資源信息
與依據;
(三)、通過考核,加強上下級之間的溝通,進一步引導、激勵和
管理員工。
第二條、考核原則
(一)、以客觀事實為依據;
(二)、以考核制度規定的內容、程序與方法為準繩;
(三)、考核力求公平、公正、公開。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考核分為試用考核、平時考核、晉升考核、年終考核四種。
第四條、考核圍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細化為具體指標進行考核。
第五條、上崗、轉崗、晉升員工應以“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第六條、員工考核結果,將作為晉級、工資晉升、獎勵的依據。
第七條、員工考核結果,將存于個人資料檔案中,并予以登錄。
第八條、員工培訓考核成績也將作為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管理人員
第九章培訓
第一條、培訓是提高企業員工素質及工作技能,增強團隊凝聚力的重要措施,每位員工都有責任、有義務接受培訓。
第二條、培訓管理工作應努力做到制度化、層次化、標準化、系列化、有效化。
第三條、培訓考核成績將作為考核重要依據,優秀者頒發證書,并予以獎勵;不合格者予以通報批評,重新參加培訓,直到合格為止。
第四條、培訓內容
(一)、新進員工必須接受崗前培訓、企業文化知識、員工手冊培
訓以及崗位專業知識培訓;
(二)、員工轉崗、晉升必須接受轉崗、晉升培訓;
(三)、公司管理人員必須定期接受管理培訓;
(四)、全體人員定期接受職業道德培訓;
(五)、成功學培訓、員工潛能培訓;
第五條、公司鼓勵員工利用休息時間自修本崗位專業知識。
第六條、人事行政部門應根據公司具體情況,分析開發新的課程,并組織講授;培訓完畢要進行跟蹤調查。
第七條、培訓采取在職培訓、崗位輪訓、封閉培訓、實地工作培訓、函授、請外訓、送培等多種形式進行。
第十章員工檔案
第一條、員工檔案是公司人事部門招用、調配、培訓、考核獎懲和任用中形成的在職員工的個人文件材料,是考察員工的重要依據。
第二條、員工檔案由歷史地、全面地反映員工情況材料組成,其必備材料包括:
1.招工、錄用、聘請、畢業分配報到材料;
2.學歷和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材料;
3.員工登記表、個人履歷表;
4.身份證復印件、擔保書;
5.工資待遇審批表、保險福利冊;
6.員工考核表、獎勵、處分材料;
7.勞動合同書、離職手續辦理表等。
第三條、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借用或借閱本人及其系親屬檔案。
第四條、外來單位需查閱檔案的,必須有相關手續,并經人事部門主管同意后,方可查閱。
第十一章附則
第一條、本管理制度經總經理批準之日起執行。
第二條、本制度解釋權為本公司人事行政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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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促進公司對外經濟活動開展,規范公司的經營行為,減少和避免合同糾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各部門及下屬分公司、子公司與公司外各類法人、自然人、其它組織進行各類經濟活動和非經濟活動所簽訂的各類合同、協議、章程等均遵守本辦法。
公司內部簽訂的各種協議及勞動合同的管理,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合同管理是指合同從準備、談判、簽署、生效、履行、變更、解除直到解決糾紛、救濟權利的整個過程中所進行的一系列民商事法律行為,包括:合同管理的部門及其職責、合同的簽署、合同的審查、合同的履行、違約情況的處理、合同檔案的管理。
第四條合同管理實施“依法管理、全程管理、專人管理”的原則。
第二章合同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辦公室為本公司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監督指導公司合同的制定,對合同進行審核,避免出現法律漏洞;
2、協助公司顧問律師對合同進行可行性分析,并提出書面報告;
3、對公司各類合同的簽訂及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對合同履行中出現的糾紛提出處理意見,并向公司領導匯報;
5、負責對公司簽訂的各類合同及其糾紛處理資料的匯總歸檔保管,調閱登記等日常合同檔案管理工作;
第六條合同承辦部門的職責
1、根據授權依法組織合同的簽訂、變更、解除等事宜;
2、負責初審合同承辦人草擬的合同可行性報告,并提出審查意見交辦公室備案,供公司領導參考;
3、依法履行合同,及時以書面形式向公司通報合同履行中發生的重問題及其解決方案;
4、在顧問律師的指導下及時收集整理出現問題合同所涉及的證據材料,并提交辦公室備案;
5、負責本部門合同文本管理及歸檔移交工作。
第七條、合同承辦人員的職責
1、根據授權辦理簽訂、變更、解除合同事宜;
2、草擬合同,并向合同承辦部門提供合同草稿、可行性論證及對方經營范圍、資信情況及履約能力的調查材料,并對其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3、認真履行生效合同,隨時檢查合同履行情況;
4、及時向合同承辦部門匯報合同履行中出現的問題。
第八條財務部門在合同管理中的職責
1、對確屬我公司簽訂并合法生效的合同,財務部門應及時結算、報銷付款。
2、對不按規定使用合同專用章或以部門名義對外簽訂的合同,財務部門可暫不予結算并及時通知顧問律師對合同的有效性進行審查。
3、我方先履行付款義務,有預付款或分批付款的合同,未見我方簽字、蓋章的書面合同原件及合同管理部門的審查意見,財務部門不予付款。
4、對方需先履行義務,我方主要是付款義務的合同沒有充分證據表明對方已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的,財務部門不予付款。
第三章合同的托代理
第九條下列人員有權代表公司簽訂合同:
1、公司法定代表人;
2、公司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托的人。
第十條各法人托人的具體帶來權限由法定代表人在簽發《法人托書》中注明。法人托人必須嚴格按照授權范圍行使簽約權,禁止超越代理權限對外簽約。
第十一條法人托人的主要職責
1、在授權范圍內負責談判、簽訂合同,既不能違章越權,也不能消極推諉;
2、對所簽訂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負責;
3、所簽合同應及時上報;
4、認真履行已生效的合同,發現問題的及時上報并提出處理意見;
5、保管好本人所簽訂合同的一切資料,并及時上交歸檔。
第十二條授權托書不得轉借他人或涂改,凡調離本單位或改做其它工作失去代理條件的,應主動向合同主管部門繳銷授權托書;不繳銷證書者,人事部門不得辦理調動手續。
第四章合同的簽署
第十三條公司對外發生經濟往來,除標的額較小或能即時清結的外,均須簽訂書面合同;雖能即時清結但屬批量、交易額較,或當時難以監測產品內在質量和技術性能及容易引起糾紛的交易,也應簽訂書面合同。
第十四條凡有國家或行業示范文本的,應當優先使用,但在選用時,對涉及權利義務關系的條款經辦人和辦公室要重點審查,必要時可以進行修改。無示范文本的合同采用辦公室提示的示范文本。
第十五條簽訂合同應當使用主管部門監制的合同統一文本或參照規范文本,具體份數按實際情況確定,但我方至少留存三份,合同主管部門一份、財務一份、承辦部門一份。
第十六條合同承辦人應當參加合同談判,并做好文字記錄。文字記錄應當同合同文本一起上交辦公室歸檔備案。
第十七條當事人協商一致的'修改、補充合同的文書、電報、傳真、圖表、會議紀要、備忘錄等都是合同的組成部分,應隨合同文本一起叫辦公室歸檔備案。
第五章合同的審查與審批
第十八條合同審查應當在合同正式簽訂前進行。合同審查包括專業部門審查、財務審查和法律審查,由不同部門分別進行。
第十九條公司合同審批的常規流程:
1、合同承辦人應填寫“合同審批表”并連同合同草案上報合同承辦部門負責人;
2、合同承辦部門負責人負責對合同的業務內容進行審查,并簽署意見;
3、財務部門負責對合同的財務條款進行審查,并簽署意見;
4、公司顧問律師對合同的法律條款進行審查,并簽署意見;
5、如該合同牽涉其他業務部門,由辦公室分送該業務部門負責人進行審查,并簽署意見;
6、由辦公室將以上意見匯總后報分管副總進行審查,決定批準與否。
第二十條、專業部門對合同審核的內容主要包括:
1、合同的技術性(技術可行性分析、技術措施是否合理、技術難題和風險)
2、合同的安全性(對公司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是否采取保密措施、不得損害公司的商業信譽和其它利益)
3、業務部門認為必須審核的其它內容。
第二十一條、財務審查內容包括
1、資金、資產的合法性(資金來源合法,資產的所有權明確、資金使用和資產動用的審批手續齊備、.資金、資產的用途及使用方式合法)
2、價款、酬金和支付方式合法(價款、酬金的數額符合市場價格、價款、酬金的支付方式符合財務紀律、與資金、資產有關的其它事項)
3、財務風險控制(合同的簽訂與履行在融資方面的要求應符合公司資產負債率指標要求。該指標是經國家電力公司批準的考核指標或者公司制定的預算指標、合同的簽訂與履行在融資方面的要求應符合公司發展戰略中企業信用等級要求。合同貨款結算方式的合理選用)
4、保函內容的合理性及風險性;
5、索賠條款的合理性;
6、資金財務部認為需要審核的其它內容。
第二十二條法律審查應當由辦公室將合同文本及其相關材料交由公司顧問律師進行審查。
第二十三條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據各審核部門的審核意見決定是否簽約。決定簽約時,應當在合同文本上簽字,并加斧司法人印章。
第七章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四條合同依法生效后,既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和人員,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二十五條合同執行部門應負責記錄和監督對方的'履約情況,保存好相關單據、信函、會議紀要、鑒定報告、檢測結果等資料。對于出現問題的產品還要進行保存、拍照。
第二十六條合同執行部門還應按月填寫“對方合同執行情況監控說明”,其中必須列明和驗證對方各項履約行為和承諾(如質量、進度等),并將該說明報辦公室備案。
第二十七條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現對方履約能力及資信程度下降應及時通知辦公室并向分管副總和匯報,及時想對方出具不安抗辯書,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第二十八條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遇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的變更解除事由,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變更、解除合同的審批權限和程序與原合同訂立的審批權限和程序相同。
第七章違約及糾紛處理
第二十九條、發生合同糾紛后,承辦部門應首先及時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在規定的期限內以書面形式上報主管領導和合同主管部門。
第三十條對于需要應訴或起訴的案件,經公司領導批準后,由辦公室協助公司顧問律師進行證據收集、談判、參加調解和出庭。
第八章合同的登記、備案與歸檔
第三十一條合同文本必須至少一式四份,其中二份交給對方,其余原件必須在合同簽訂之后三個工作日內報送辦公室和財務部。合同簽訂部門、合同履行部門因工作需要使用原件時,向辦公室辦理暫借手續。
第三十二條合同的檔案管理是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辦公室應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合同臺帳、報表,并按時填報。
第三十三條辦公室應對公司內所有合同文本以及與合同相關的往返法律文件進行匯總,并編號登記,制作月度合同簽訂情況一覽表,映公司合同的簽訂以及由合同引起的訴訟情況。
第三十四條合同簽訂部門的負責人對已生效的合同應當編號登記,分類歸檔,并建立合同臺帳。合同的統計報表實行季報制,各部門于每季度第一個月前三個工作日內填報上季度報表報送辦公室。辦公室應于每季度的前十個工作日內匯總,并報公司主管領導。
第三十五條合同簽訂后三個工作日內,合同承辦部門應將合同檔案原件整理裝訂送交辦公室存檔。合同檔案的范圍包括:信譽調查報告、意向接觸報告、合同文本草稿、合同簽訂審批表及審批修改意見、法人授權托書、對方資質證明文件、各種審批管理表格、合同談判記錄、合同正本及附件、合同簽訂、變更、解除過程中的信函、電報、電話記錄、傳真資料、票據憑證以及其他有關資料、文件(合同簽訂后取得的資料,應在取得資料后三個工作日內歸檔)。
第三十六條合同履行完畢后,合同承辦部門的應于五個工作日內將合同文本以及合同執行期間所有的往來信件、變更協議、收(付)款記錄、請示報告等有關資料交辦公室歸檔。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本制度有關條款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合同管理機關有關規定相抵觸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八條本制度由辦公室指定并負責解釋。
勞動管理制度6
為預防、控制和消除我公司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有毒有害物質引起的職業病,保護全體勞動者的健康及相關權益,促進生產經營快速、穩定發展,根據《職業病防治法》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勞動者職業健康監督管理制度。
一、督促并協助公司行政,利用會議、板報、專題學習討論等形式,經常開展職業衛生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二、動員、組織勞動者積極參與本礦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有程序地對職業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參與公司職業病防治領導機構,并就勞動者反映的有關職業病防治的.問題與行政協調、督促解決,制定防治措施。
四、對本公司違反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為,行使要求予以糾正的權利。
五、對產生職業病嚴重危險時,行使要求公司行政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或向政府有關部門建議,采取強制措施的權利。
六、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行使參與事故調查的權利。
七、發現危及勞動者身心健康的情形時,行使向作業現場管理干部直至經理建議組織勞動者撤離危險場所的權利,有關
領導應立即做出處理。
八、督促公司行政為勞動者發放防暑降溫費和冬委取暖費,提出工會意見。落實每年防暑降溫和各級冬季取暖措施。
九、督促公司行政為勞動者提供符合防治職業病要求的防護用品。教育勞動者遵守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講究個人衛生,搞好自我防護。
十、督促公司行政定期請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對勞動者職業健康狀況進行檢查,對確診有較嚴重職業病的勞動者除發放藥物,安排給予治療外,建議對其崗位盡可能地進行調整。
十一、積極協助、支持公司行政推進科技進步,開發新產品,采用新技術,不斷改進生產設備,改善勞動者作業環境和條件,從根本上防止職業病,減少職業病危害,確保勞動者健康。
勞動管理制度7
食品公司勞動防護用品(具)和保健品發放管理制度
(一)勞動防護用品的概念
勞動防護用品是防護勞動者扎起勞動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必需配備的一種預防性裝備,勞動防護用品有稱個體防護用品。
(二)勞動防護用品的作用
勞動者在生產、建設、運輸、服務和科學研究中由于作業環境條件異常而超過人體的耐受力,防護裝備缺乏或缺陷,以及其他突發原因,往往容易造成塵、毒、噪音、強磁輻射、觸電、靜電反應、爆炸、燒燙、凍傷、淹弱、腐蝕、打擊、墜落、絞輾和刺割等急慢性危害或工作事故,嚴重的甚至危及生命,為了預防上述傷害,保證生產的'順利進行,采取各種勞動安全和衛生技術措施來改善條件,防止傷亡事故,預防職業病和職業中毒的發生,準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三)勞動防護用品的類別
發放生產許可證的勞動防護用品的主要分類:
(1)頭部防護類(如:安全帽等);
(2)呼吸器官防護類(如:復式防塵罩、防毒面具等);
(3)聽力器官防護類(如:耳罩、耳塞等);
(4)眼、面部防護類(如:護目鏡、電焊面罩等);
(5)防護服類(如:防靜電工作服等);
(6)手、足防護類(如:絕緣手套、絕緣皮鞋、耐酸堿鞋、保護足趾安全鞋等);
(7)防墜落類(如:安全帶、安全網等)。(四)使用中的管理
使用單位應建立健全勞動防護用品的購買、驗收、保管、發放、使用、更換和報廢管理制度,保證勞動防護用品質量和正確使用,保障勞動者的安全和健康。
(1)正確選用和采購勞動防護用品;
(2)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3)及時更換報廢勞動防護用品;
(五)本公司遵守勞動部于1963年頒布試行的文件《國營企業職工個人防護用品發放標準》規定了'應當按照勞動條件發給員工防護用品,屬于在生產過程中保護工人安全、健康所必需的則發,否則不發','在不同企業中勞動條件相同的同類工程,應發給相同的防護用品','以及免費發給'等原則,并且要求企業單位'建立健全必要的發放、保管、使用、回收等制度,還應教育工人節約使用'還規定了地方和企業對防護用品發放標準的管理問題。
(六)保健品發放管理:
本公司在高溫季節,對工人發放毛巾、洗發水、肥皂、風油精、人丹、六滴水,并有門衛負責。公司買一臺冷凍水機器,專做冷飲水,用礦泉水、青梅湯24小時提供,由食堂里發放棒冰,1天發放3次,中午13:00時還專門做冷凍綠豆湯,提供車間員工,由公司領導發放。飲用工具全部在蒸箱消過毒,以確保衛生工作,讓每位員工放心飲用。本公司確保夏天做好一切防暑、降溫工作,讓車間員工安全生產工作,車間正常運轉。
勞動管理制度8
1、教師必須按課表規定準時上課,準時參加教研活動,準時參加教職工大會、政治學習及其他通知規定應該出席的會議和活動。切實遵守《職業道德規范》,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班主任必須堅持全方位管理,全面處理班級事務;職員、職工必須堅守工作崗位。
2、教職工因事、因病請假,必須事先按程序辦理書面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離崗,否則視為曠工曠課。如因特殊情況來不及事先書面請假的,事后應說明情況,補辦書面請假手續。如無正當理由或無書面假條的,仍按曠工曠課處理。
3、教師不得擅自調課,如因工作或其它原因,需要調課的,須經教導處同意,否則私調雙方均以事假缺課處理。
4、教師上課必須準備好教案(紙質教案或電子教案),按《教學工作常規》規定的數量和質量要求布置作業,要注意教態、儀容、儀表,一般不坐著講課,上課不會客、不接聽手機、不吸煙、不做任何與教學無關的事;夏天不得穿背心、超短裙、拖鞋上班。
5、教師必須按規定上好輔導課,按時上交教學計劃、成績統計、工作總結及學校要求的其他材料。認真制卷、監考、閱卷、統計、分析。學期結束接受學生測評及學校考評。
6、因公需外出,須提前1天報告分管領導和相關部門,以便提前安排工作。
7、教職工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因拖拉積壓的工作任務,在工作時間外突擊者一律不作加班處理,不發加班費,貽誤工作視為失職或教學事故。
(二)考勤制度
1、教職工凡因病、事、喪、產等原因,確需請假者必須履行請假手續,未經批準,不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2、教職工請假一天以上,請假條經各處室主任和領導審批同意后需交辦公室備案,返校后及時到辦公室銷假,一天之內的請假可先由各處室登記備案,月底交辦公室。
3、教導處堅持逐節進課堂考勤。凡通知臨時代課或調課的教師,未經準假登記且不能及時到崗者,一律按正課的遲到或誤課論處。
4、大病恢復、帶病工作等特殊情況,學校在其做好常規、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酌情予以短期特殊照顧。
(三)請假制度
1、凡請病、事假(特殊情況除外)均要嚴格按以下程序辦理書面請假手續:
在各處室主任處(行管人員在辦公室,后勤人員在總務處,教師在教務處)領取請假申請單,逐級報各處室主任——分管校長——校長——假條(2份),一份交校長室、一份交相關處室主任保存。1天內由各處室主任批準,1-3天由分管校長批準,4-15天由校長批準,15天以上由學校支委會集體討論報市教育局批準。情況緊急,可先向分管校長請假,但必須在約定時間內按時補辦書面請假手續,假期計算從請假之日起至銷假之日止(含雙修日)。
2、凡不請假者,或無書面假條,或不按程序逐級請假的均視為曠課或曠工。無病假相關證明的,視為事假處理。
3、請假人假期已滿需繼續請假的,應提前一天辦好續假手續,以便安排工作。
4、學校及教研組,處室的各種活動、會議均為考勤時間。婚假、產假、喪假按有關規定執行。
5、請假期滿,應及時向各處室主任銷假。
6、各部門負責人審批時,應全面了解請假人的工作情況,協商工作調整方案(含調課處理意見),并報告上一級主管領導。對準假后造成誤課、誤工的,將追究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請假待遇
1、婚假:職工晚婚的,(女23周歲以上,男25周歲以上)的給假15天,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非晚婚給假3天,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在寒暑假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2、喪假: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及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給假3天,其他非直系親屬不給假;去外地料理喪事的,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最多不超過7天。
3、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的女教職工,給予產假90天(遇寒暑假可順延),其中產前要求安排適當天數休息的,休息天數計算在90天產假之內,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另增加產假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晚育的(女24歲以上初產婦)增加產假30天,難產、剖腹、III度會陰破裂加15天,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加15天。計劃生育嚴格實施一孩上環,二孩結扎的節育措施,帶環受孕,人工流產(不滿四個月)的給假15天。
4、產假期滿后,上班母乳喂養嬰兒的,每天給上下午各半小時的哺乳時間,作正常出勤處理,獨生子女不滿5周歲患病住院可給予夫婦一方3—7天公假陪護。
5、教職工本人生病住院,年內可給7天以內的病假(重大疾病患者,學校將酌情另行處理)。
6、教職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生大病,住院手術,可請護理假2天。另根據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最多不超過4天。
7、因工作調動或拆遷需要搬家的,給予2天以內的搬家假。另根據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最多不超過4天。
8、子女考上外地大學,一次性給予2天以內的.護送假。另根據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最多不超過4天。
注:以上待遇假均為連續假,本市內一律不給路程假。對堅持上班,放棄待遇假的教職員工,學校計入個人年度考核,突出者學校將酌情給予獎勵。
9、在不連續請假,不影響工作(最多只能微調課表)的情況下,工齡10——20年,或工齡20年以上的教職工,每學年可有6天或10天的零星待遇假。
(五)病(事)假期的計算
連續病(事)假中遇假期的,假期后即上崗工作的,病(事)假算至假期前,假期后仍不能上崗工作的,則應將假期計入病(事)假時間。
(六)教學紀律在年終獎和工資津貼的體現
1、教職工病事假一律按30元/天的標準扣發,年終全勤獎按5元/天扣發。
2、職工曠工,月工資津貼扣80元/天,年度全勤獎加扣40元/天。教師誤課、私自調課,工資津貼扣40元/節,年度全勤獎加扣20元/節。教師無故不參加教研活動,教職工無故不參加集會,一律按誤課一節論處。連續曠工15天以上,予以解聘。
4、教師上課無教案、接聽手機和抽煙者,月工資津貼扣10元/次;年終獎加扣10元/次。
5、教師上課遲到10分鐘及其以上,視誤課一節處理;遲到5分鐘以內,月工資津貼扣5元/次;遲到10分鐘以內,月工資津貼扣10元/次。早自習遲到5分鐘以上,停發早自習津貼,無故缺席者視誤課半節處理。遲到時間累計計入年終獎和年度目標考核中。
6、教職工擅自拖延報表或計劃總結等而影響學校工作進度的,月工資津貼扣15元/天;年終獎,視情節一項扣20元—100元。
7、未經授權,任何人私自向學生收取費用的,除退回全部費用外,月工資津貼扣200元,并承擔其行為造成的后果,不享受年終獎。
8、體罰學生,除承擔其行為造成的后果外,視情節輕重,月工資津貼扣50——200元/次;年終獎扣50—200元/次。情節嚴重的,予以解聘。
9、損壞公物(或保管不當造成損失),或收費失誤者照價賠償。
10、吵架、打架的雙方,或在校內罵人、無理取鬧、惡意中傷他人或擾亂會場紀律者,除承擔其行為造成的后果外,工資津貼扣200元/次;年終獎扣50—200元/次。情節嚴重的,予以待崗或解聘。
11、違反計劃生育者按國家計劃生育管理辦法執行。
12、違反操作造成事故者,視情節輕重,月工資津貼扣50—200元/次;年終獎扣50——200元/次;情節嚴重的,予以解聘。
注:違紀行為處理程序:部門調查——書面報告校長室——校辦備案、按章執行。
勞動管理制度9
勞動用品管理制度,旨在規范企業內部勞動保護用品的采購、發放、使用、維護及報廢等環節,確保員工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提升生產效率。
內容概述:
1. 勞動用品的分類與標準:明確各類勞動用品的種類、性能要求和適用工種。
2. 采購管理:規定采購流程、供應商選擇標準、質量檢驗機制等。
3. 發放與使用:制定發放規則、使用指導、個人保管責任等。
4. 維護保養:設立定期檢查、保養制度,保證勞動用品的完好性。
5. 廢舊處理:明確報廢條件、回收程序及環保處理方式。
6. 員工培訓:提供必要的使用培訓和安全教育。
7. 監督與考核:建立監督機制,將勞動用品管理納入績效考核體系。
勞動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規范安全防護用品發放,使用流程,確保員工身心健康。
二、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三、發放條例:
凡屬本公司職工都享有領用安全防護用品的.權利。
安全防護用品按以下規定發放:
布手套(線手套):送貨、安裝、打磨、貼皮職工,每月2付, 由組長或主任到倉庫領取,其他職工每月1付。膠手套:底漆、修色、面漆、刷油漆、擦色職工以舊(爛)換 新,其他職工不得領用。
防塵口罩:下料、木工、打磨等崗位職工,每月3個口罩,由組長或車間主任到倉庫領取。
防毒口罩(活性炭):底漆、修色、面漆崗位職工活性炭。平光眼鏡:下料、木工、每6個月以舊換新,其他人員不得領用。
四、使用條例:
安全防護用品領用后,各職工都必須使用。
機械設備主操作手在操作如下設備時不得戴手套操作。如:平刨、四面刨、立銑機、推臺鋸。
超過領用數量時,須經上級主管同意后方可領用。
五、懲罰條例:
庫管員應按規定:庫房員工應按規定數量發放安全防護用品,且必須以舊(爛)換新,并做好發放記錄,否則將對庫房員工除20元/次罰款。安全防護用品須按規定要求使用,不得隨意挪用做他用,否則取消 其領用安全防護用品的權利并罰款10~50。
六、本安全防護用品防護制度由行政辦公室監督實施執行。
勞動管理制度11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女職工勞動保護的內容、保護措施。
本標準適用于本公司全體在職女職工的勞動保護。
2 引用文件
(92)《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
(94)《中華人民共和國女嬰保健法》
(88)《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
(90)勞安字2號《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的規定》
3 保護的內容
3.1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
3.2女職工在月經、懷孕、在產、哺乳期的保護。
4 保護措施
4.1禁忌保護
4.1.1女職工禁忌連續從事《體力勞動強度分級》標準中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作業(>25kg)。
4.1.2女職工禁忌連續負重(指每小時負重次數在6次以上,每次負重超過20kg;間斷負重每次超過25kg的作業)。
4.2經期保護
4.2.1月經期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
a.冷凍及冷水等低溫作業;
b.《體力勞動強度分級》標準中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作業(20~25kg)
c.《高空作業分級》標準中第二級(含二級)以上作業(5~15m)
4.2.2女職工月經期應暫停前項規定的禁忌范圍內的工作安排。
4.3懷孕期保護
4.3.1女職工自確定妊娠之日期,由本人到戶口所在地的醫院建立孕婦保健卡。
4.3.2懷孕女職工禁忌從事勞動范圍
a.作業場所空氣中鉛及化合物、汞及化合物、苯、鎘、鈹、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已內酰胺、氯丁二烯、氯已烯、環氧已烷、苯氧已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濃度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作業;
b.作業場所放射物超過《放射防護規定》中規定劑量的規定;
c.人力進行的土方和石方作業;
d.《體力勞動強度分級》標準中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作業;
e.伴有全身強烈振動的作業。
4.3.3女職工在懷孕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應調離原從事的勞動強度較強的工作崗位。從事較輕的工作。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算作勞動時間。
4.4產期保護
4.4.1女職工產假為九十天,其中產前休假十五天,產后休假七十五天。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
4.4.2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應根據醫務部門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
4.5哺乳期保護
4.5.1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兩次哺乳(含人工哺乳)時間,每次三十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每次哺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的時間算作勞動時間。
4.5.2女職工在哺乳期內,所在單位不得安排從事《體力勞動強度分級》標準中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哺乳禁忌從事的勞動。不得延長其勞動時間。
5 其他
5.1女工結婚后,到公司工會辦理生育指標,在領取生育指標后,方可懷孕生育。
5.2違反計劃生育條例的按(99)《內蒙古自治區計劃生育條例》處理。
5.3女職工勞動保護由公司工會檢查并進行監督。
5.4本制度未盡事項或與上級規定有抵觸的,按上級規定執行。
勞動管理制度12
1、目的與適用范圍
目的:為規范勞動合同雙方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的行為,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適用范圍:本管理制度適用于集團所有下屬公司及與之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
2、原則
2.1合法原則:合同雙方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以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為基本準則。
2.2誠信原則:合約雙方不得以欺詐、脅迫的'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
2.3平等協商原則:合同雙方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對于合同中爭議以平等協商作為首選處理方法。
3、職責劃分
3.1合同申請人職責:合同續期員工須在收到本人《勞動合同續約申請表》(后附)于15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同意續簽勞動合同決定,并在《勞動合同續約申請表》填寫意見。
3.2用人部門負責人職責:
3.2.1負責對本部門新錄用員工的工作考核:部門負責人應在新員工入職前制定清晰可行的考核標準,并定期與新員工進行溝通,保留完整考核資料(須有被考核人簽字),督辦《新員工月度跟進記錄》(后附)。
3.2.2新員工試用期結束前,部門負責人應及時督辦員工填寫《員工試用期滿轉正評估表》(后附)并簽署明確意見,并于員工試用期結束5個工作日前將該表及全部考核資料移交人力資源管理中心。
3.2.3負責對部門合同期內員工的考核(須有被考核人簽字)。
3.2.4負責對合同期滿員工的表現進行工作評價,并在5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同意申請人續簽勞動合同,并于《勞動合同續約申請表》填寫意見。如不同意員工合同續簽,應及時與人力資源管理中心溝通,并將全部考核資料移交人力資源管理中心。
3.2.5負責部門離職員工的工作交接工作。
3.2.6 新入司的用人部門負責人及以上高層管理人員的工作考核及上述表單督辦事宜,由其上級直接主管領導負責。
3.3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勞動關系專員職責:
3.3.1負責在新員工入職當天與新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并于1個月內到勞動部門備案。
3.3.2負責新員工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辦理。
3.3.3負責合同到期員工《勞動合同續約申請表》的發放、跟蹤與回收。
3.3.4負責公司員工勞動合同檔案的管理。
3.3.5負責離職員工勞動合同的解除、失業手續辦理。
3.3.6負責離職員工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封存手續的辦理。
3.3.7負責公司員工勞動合同信息、社會保險信息、住房公積金信息的更新統計。
3.4人力資源管理中心負責人:負責對勞動關系專員工作的監督,負責對員工合同簽訂工作的審批。
3.5 所有勞動合同須經總裁或授權人批準后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
4、勞動合同訂立
4.1 勞動合同文本公司委托代理人需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
4.2勞動合同文本由人力資源管理中心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擬訂和修改,分管領導審核總裁批準后使用。
4.3新員工須真實填寫《入職登記表》,使用欺詐手段(其中包括提供偽造或過期的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健康證明、及其它《入職登記表》中應提供的應聘信息)入職,公司視為重大違紀處理,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并不支付違約金。
勞動管理制度13
酒店勞動管理制度是確保酒店運營效率和員工權益的重要框架,它涵蓋了員工招聘、培訓、工作時間、薪酬福利、績效評估、獎懲制度、勞動保護以及員工關系等多個方面。
內容概述:
1、招聘管理:規定招聘流程,包括職位發布、簡歷篩選、面試安排及錄用決策等。
2、培訓與發展:設立新員工入職培訓、技能提升培訓和職業發展規劃。
3、工作時間與休息制度:明確每日工作時長、休息日、節假日安排及加班政策。
4、薪酬福利:設定工資標準、獎金制度、福利待遇及薪酬調整機制。
5、績效考核:建立績效評估體系,包括指標設定、評估周期和結果應用。
6、獎懲制度:設定獎勵和懲罰的標準,以激勵員工積極性和行為規范。
7、勞動保護:確保工作環境安全,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設備和健康保障。
8、員工關系管理:處理員工投訴,促進內部溝通,維護和諧的'工作氛圍。
勞動管理制度14
為保障員工安全生產,加強勞動保護,合理使用勞動護品,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類勞動護品由公司統一購買并進行管理,由生產部、庫區集中發放,發放部門要建立個人領用卡(或檔案),領用者要在卡在簽名。
二、購買勞動護品要本著實用、耐用的原則,切實起到保護職工健康的作用。
三、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勞動護品配備標準和時間發放。
四、勞動護品是保障員工健康安全的'維護品,生產崗位必須嚴格按要求合理使用勞動護品,不得將勞動護品變為家庭福利。
五、如遇特殊情況,需用特殊勞動護品時,使用單位要提出申請,經總經理審批后配置。
六、生產部根據崗位不同或崗位調整情況,在規定的范圍內,靈活掌握發放崗位及標準。
七、新入廠員工試用期滿后可享受勞動護品,離職或被辭退員工要將崗位固用勞動護品上交,辦好各項交接手續后方可離廠。
八、本制度可根據實際時行修改完善。
勞動管理制度15
第一條為加強勞動合同管理,保證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保障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我省境內的各類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含在我省境內就業的外國、無國籍及港、澳、臺勞動者,以下統稱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第四條勞動合同的訂立、變更、終止和解除,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第五條各紀動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章勞動合同的訂立和變更
第六條勞動合同的訂立和變更,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七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必須在30日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在30日內以上不簽訂勞動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訂立勞動合同,經協商達成協議后,雙方應在勞動合同上簽名蓋章。勞動合同自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上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無效:
(一)違法律、法規的;
(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實,或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訂立的;
(三)損害國家、集體和社會利益的;
(四)限制或侵害當事人一方基本權利,合同條款顯失公平的。
第十條無效勞動合同不受法律保護。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無效勞動合同由勞動爭議仲裁員會或人民確認。
第十一條用人單位招用的勞動者必須年滿16周歲、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從事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等工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確需招用未滿16周歲的人員除外),從事繁重體力勞動或有毒有害工種的,必須年滿18周歲。招用從事爆破性和煤礦井下瓦斯檢驗人員,年齡不得低于20周歲。未成年工及女工的禁忌勞動范圍,按國家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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