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fn id="w48us"></dfn><ul id="w48us"></ul>
  • <ul id="w48us"></ul>
  • <del id="w48us"></del>
    <ul id="w48us"></ul>
  •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

    時間:2025-05-20 08:42:26 制度 我要投稿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優秀(15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工程建設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優秀(15篇)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1

      第一部分崗位職責規定

      一、建設單位項目經理:

      1、為公司派駐工程項目施工現場的負責人,隸屬工程部管理,負責工程現場業主方的日常管理及現場工作安排協調,必須嚴格遵循公司管理制度,努力提高現場管理水平和工作質量,樹立公司良好的形象;

      2、根據公司批準的施工總進度計劃,審核、確認工程項目施工組織設計,監督控制工程項目的現場施工進度,確保工程項目按計劃進度完成;

      3、根據合同的約定、設計圖紙及相關規范規程的要求,嚴格監督工程項目施工質量,參加組織工程項目檢查驗收,組織進行材料設備進場檢查驗收,對工程質量負完全責任;

      4、根據公司批準的工程項目總施工預算書,嚴格監督控制工程項目施工成本,參加工程現場的經濟簽證、技術核定單、認價單的審查確認,確保工程項目成本控制目標的實現;

      5、負責進行現場合同管理,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確保合同履約完成,協調處理合同實施執行過程中的糾紛、索賠等事宜;

      6、負責現場業主、監理工程師、承包商之間的信息交流、信息傳遞和信息處理的管理事宜;

      7、負責協調解決工程項目施工中的設計、施工問題以及現場的涉外關系;

      8、負責組織現場項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協調安排各專業工程師的現場配合工作,完成現場施工日志的準確記錄;

      9、負責工程項目竣工至保修期滿時間段內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協調工作;

      10、負責組織參加現場施工協調會議,審核監理工程師現場會議記錄、工程項目管理報告和其他文件資料;

      11、工作中要有工作責任心,有計劃性,不斷提高自己的專業水平和管理素質。

      一般一天的工作流程:

      落實、完成當天的工作計劃——進一步熟悉施工設計圖紙,掌握了解現場各項工作的施工完成情況和需要解決的問題——監督處理協調現場各項工作——對當天工作進行小結,填寫工作日志。

      一般一周(一月)的工作流程:

      總結本周(本月)的工程施工情況,編制本周(本月)工程完成情況統計報表(項目月報),編制下周(下月)的工程計劃安排——準備協調解決相關的設計、施工問題——安排下周(下月)的其他專業工程師的工作;填寫本周(本月)工作考核表,報工程管理部及工程總監進行考核。

      第二部分對總包、分包及監理單位的管理規定

      一、對總包單位的管理

      總包單位應經常同建設單位項目經理、監理單位溝通,在工作流程上、質量控質、進度控制上主要參考第三部分。對于工程的其他分包單位的管理原則上由總包單位統一管理,對于建設單位直接分包的工程,建設單位給總包單位一定的管理費(具體費用根據分包工程項目在施工合同中約定),總包單位應在施工過程中在技術質量等方面配合分包單位。

      二、對分包單位的管理

      1、直接由建設單位分包工程的管理:

      (1)建設單位直接分包的工程主要有:鋁合金門窗、樓宇門、樓梯扶手、外墻涂料工程。

      (2)建設單位委托專業招標公司代理招標,建設單位分管經理、項目經理、材料員及集團公司審計部共同參加,邀請三家以上單位投標,通過開標價格及各家的綜合勢力最終確定分包單位。

      (3)分包單位進場前監理單位應對分包單位資質、施工合同、施工方案等進行審查,合格后分包單位方可進場。

      (4)施工過程中總包單位應對分包單位在技術、質量、進度、協調進行管理,建設單位付給總包單位一定的管理費用,具體價格在總包合同中雙方約定。

      (5)在工程結束后,分包單位報工程簽證及結算至監理單位審核簽字確認后轉建設單位。

      2、由總包單位分包工程的管理辦法:

      (1)總包單位分包的工程主要有:防水、地暖、外墻保溫等。

      (2)總包單位分包的工程由總包單位負責組織三家以上的分包單位進行招標(選擇的分包單位須經建設單位認可),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參與,通過開標價格及各家的綜合勢力最終確定分包單位。

      (3)分包單位確定后,建設單位對總包單位的分包工程確認單價,列入總包單位的工程結算中,不參與取費。

      (4)分包單位進場前監理單位應對分包單位資質、施工合同、施工方案等進行審查,合格后分包單位方可進場。

      (5)總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進度、質量及投資控制負全面責任,并履行保修責任。

      (6)建設單位、監理單位隨時監督分包工程的履行合同情況,如建設單位撥款到位,而總包單位未按照合同的約定及時撥款,并影響了工程進度,建設單位有權直接撥付工程款給分包單位,此款從下次總包單位的應付款中扣除。

      三、對監理單位的管理

      工程施工過程中應以監理單位的管理為主,監理單位熟悉圖紙及現場情況,為建設單位提供合理化建議,并工程的質量、進度、投資控制負責。建設單位應嚴格按照監理規范及監理合同的要求監督監理單位,具體的考核及管理辦法見《駐工地監理工作考核細則》,建設單位每月組織施工單位對監理單位的當月表現進行評比、考核。

      第三部分工作流程規定

      一、現場施工工程例會:

      1、現場施工工程例會一般由監理工程師主持;

      2、現場施工工程例會一般每兩周舉行一次,特殊情況舉行專題協調會議;

      3、現場施工例會規定參加人員:監理單位駐工地代表;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技術及經濟負責人、施工員;建設單位項目經理、材料員及其它相關分包單位;

      4、現場施工工程例會內容:聽取各承包商關于本階段工程項目的施工進度、施工質量等完成情況、下一步工作安排計劃及施工存在問題的匯報;監理工程師總結評價,指出承包商施工中的不足和承包商存在的問題,提出下一步工程項目的工作要點和要求;業主全面意見和要求,并對各單位提出的問題做答復。;

      5、現場施工工程例會在完成后的24小時內,監理工程師必須編寫會議紀要,會議紀要要有各承包商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業主項目經理簽字認可;

      6、承包商根據月度現場施工協調例會要求,完成工程月報表的編制、完成下月工程項目進度計劃的編制,報送監理工程師審核、業主審查、審定、批準。

      二、現場專題技術會議:

      1、現場專題技術會議一般由監理工程師主持;

      2、現場專題技術會議根據工程項目的實際情況不定期舉行;

      3、現場專題技術會議規定參加人員:監理單位駐工地代表;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技術及經濟負責人、施工員;建設單位項目經理、相關承包商;

      4、現場專題技術會議內容:聽取承包商就工程項目某特定技術問題的解決辦法、施工措施的處理意見;監理工程師根據合同約定、國家規程規范要求提出的解決辦法措施;業主項目經理的決定意見;業主、監理工程師、承包商就工程項目某特定技術問題經協商后達成一致意見;

      5、一般現場專題技術會議在完成后的24小時內,監理工程師必須編寫會議紀要,會議紀要有各承包商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業主項目經理報工程部領導審定;

      6、重要的專題技術會議的會議紀要如:設計方案確認、單項施工組織設計審查、涉及合同技術條件變更必須報工程部、公司領導批準。

      三、現場經濟簽證:

      1、辦理經濟簽證原則:凡屬設計施工圖紙修改或變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減少或變更等合同約定之外的工作內容均應辦理現場經濟簽證;

      2、辦理現場經濟簽證程序:

      (1)由承包商提出現場經濟簽證內容

      (2)經專業監理工程師及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認可

      (3)業主項目經理確認簽名

      (4)由建設單位分管領導對現場簽證再次確認;

      3、辦理經濟簽證的相關單位負責人簽字順序:乙方代表、監理單位總監、甲方代表、甲方分管經理。

      4、現場簽證單填寫要求:所有工程量必須經現場測量后填寫,到場人員必須當場在現場簽證單上簽字或當場在記錄的原始數據上簽字,后補簽簽證單。現場簽證單一式四份,甲方工程部兩份(一份自留、一份送審)、監理單位一份(進度結算用)、乙方一份,現場簽證單必須在一個星期之內簽字(或蓋章)完畢,否則簽證單視同無效。簽證原則上不允許簽計時工,如有特殊臨時用工情況,必須列明用工人數及用工時間。

      5、簽證的效力:乙方應予提報簽證的文件,但未經甲方簽證的,均屬無效。已實施未經簽證所產生的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對甲方的指令確有異議,在甲方堅持要求執行時,乙方應予以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因拒不執行指令而造成的損失則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如實填寫簽證單,經查實不符合實際的,監理、甲方有權拒簽。

      6、合同約定之外的工作內容:必須附有設計修改或變更圖紙、技術要求、施工措施、施工計劃等書面資料,相關資料必須符合國家規程規范的要求及合同的約定;

      四、現場技術核定單:

      1、辦理現場技術核定單原則:凡屬設計施工圖紙技術要求的變更均應辦理現場技術核定單;

      2、辦理現場技術核定單程序:由承包商提出現場技術核定單內容,并事前經設計同意,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共同現場核定確認;

      3、現場技術核定單必須嚴格遵循國家規程規范、行業標準和經業主批準的設計圖紙、技術要求,必須嚴格遵循國家建設工程的相關規定和要求;

      4、辦理現場技術核定單的時效性:現場技術核定單必須在事發前現場核定;

      5、現場技術核定單:必須報工程部、工程分管經理核定;為提高工作效率,需建設單位項目經理決定的應在一天內回復,需報至公司討論的,在兩天內回復。

      五、材料價格回執單:

      1、辦理材料價格回執單原則:凡屬設計施工圖未明確的材料設備、工程未計價材料設備、按合同規定允許調差的材料設備、其它特殊材料設備;

      2、辦理材料價格回執單原則:根據批準的現場材料,建設單位材料員在一周時間內做好市場詢價工作,對該現場認質單的材料(設備)的規格、型號、型號、品牌、材質要求按照市場平均價格水平進行認價工作,交材料分管經理、項目經理簽字確認;

      3、辦理材料價格回執單原則:現場認價單必須在承包商采購實施前簽字確認;

      4、辦理現場認價單的規定:材料價格必須通過建設單位材料員、項目經理、分管材料經理共同簽字確認,若單一認可、事后補辦及未經批準均不能作為結算依據;

      5、如遇重大的現場認價,必須事先經由公司領導領導確認認可方可實施。

      六、設計變更:

      1、設計變更的原則:

      (1)、施工中發現設計有錯誤或有嚴重不合理的地方;

      (2)、因業主的要求更改或調整設計;

      2、因設計有錯誤或有嚴重不合理的地方設計變更:

      (1)、承包商應以書面通知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工程分管經理;

      (2)、監理工程師應在兩個工作日內提出設計變更的審核意見;

      (3)、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工程分管經理作出設計變更的審查意見;

      (4)、由工程管理部在三個工作日內與設計單位商定,設計單位作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意見;

      (5)、由監理工程師下達設計變更通知給承包商;

      3、因業主的要求修改、更改或調整設計:

      (1)、工程分管經理下達修改、更改或調整設計要求;

      (2)、由工程管理部在三個工作日內與設計單位商定,設計單位作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意見;

      (3)、由監理工程師下達設計變更通知給承包商;

      七、施工圖紙自審和會審:

      1、施工圖紙自審:

      (1)、根據合同約定、國家規程規范、行業標準,承包商進場前或單項工程施工前,承包商應自行主持施工圖紙自審,寫出施工圖紙自審記錄;

      (2)、承包商的施工圖紙自審記錄,報送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

      (3)、監理工程師對承包商的施工圖紙自審記錄提出審核意見;

      (4)、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施工圖紙自審記錄提出審核意見;

      (5)、建設單位分管經理安排圖紙會審時間。

      2、施工圖紙會審:

      (1)、施工圖紙會審由業主組織,設計單位、監理工程師、承包商共同參加;

      (2)、施工圖紙會審由監理工程師負責進行現場記錄匯總整理工作;

      (3)、施工圖紙會審記錄經工程分管經理審定同意,報公司領導批準;

      (4)、形成施工圖紙會審紀要,由公司正式行文,四方共同會簽并加蓋公章,作為指導工程施工和工程結算的依據;

      3、施工圖紙自審與會審內容:

      (1)、施工圖紙是否完整和齊全,施工圖紙是否符合國家有關工程設計和施工的規程規范;

      (2)、施工圖紙是否與其說明書在內容上是否一致,施工圖紙及其各組成部分間有無矛盾和錯誤;

      (3)、建筑圖與其相關的結構圖,在尺寸、坐標、標高和說明書方面是否是一致,技術要求是否明確;

      (4)、熟悉建設、施工、安裝目的施工生產工藝流程和技術要求,掌握配套施工的先后次序和相互關系,審查設備安裝圖紙與其相配合的土建圖紙,在坐標和標高尺寸上是否一致,土建施工的質量標準能否滿足設備安裝的工藝要求;

      (5)、基礎設計或地基處理方案同建造地點的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是否一致,弄清建筑物與地下構筑物、管線間的相互關系;

      (6)、掌握擬建工程的建筑和結構的形成和特點,需要采取那些新技術;

      (7)、復核主要承重結構或構件的強度、剛度和穩定性能否滿足施工和使用要求;

      (8)、對于工程復雜、施工難度大和技術要求高的分部分項工程,要審查現有施工技術和管理水平能否滿足工程質量和工期要求;

      (9)、建筑設備和加工定貨有何特殊要求;

      (10)、防火、消防是否滿足;

      (11)、材料的來源有無保證,能否代換;

      (12)、新材料、新技術的應用有無問題;

      (13)、施工安全、環境衛生有無保證;

      (14)、地質地勘資料是否齊全;

      (15)、圖紙是否符合業主要求;

      4、由監理工程師將批準的施工圖紙會審意見送達承包商實施執行;

      5、施工圖紙會審意見原件應一式五份:設計單位、承包商、監理單位、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存檔;

      八、施工組織設計

      1、根據合同約定、國家規程規范、行業標準和經業主批準設計施工圖紙,承包商進場二周內編制完成工程項目施工組織設計;

      2、施工組織設計內容:

      (1)、工程概況;

      (2)、施工部署和施工方案;

      (3)、施工準備工作計劃;

      (4)、施工進度計劃;

      (5)、總包、分包的分工范圍及交叉施工部署;

      (6)、施工進度計劃包括網絡計劃、橫道圖計劃;

      (7)、技術經濟指標等;

      3、監理工程師在三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核意見;

      4、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在收到施工組織審計三天內提出審核意見;

      5、監理工程師將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送達承包商實施執行;

      6、施工組織設計原件應一式四份:承包商、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存檔;

      7、施工組織設計一經批準,是工程項目管理質量控制的目標計劃,必須嚴格監督管理實施,確保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的實現。

      九、工程進度計劃:

      1、編制原則:根據合同約定、施工設計圖紙;

      2、工程項目進度計劃根據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實施;

      3、承包商根據批準的工程項目進度計劃編制月度計劃或單項工程項目進度計劃;

      4、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內容:月度工程項目計劃的文字形象進度說明、分部分項計劃安排及完成工程量、完成計劃完成投資;

      5、報送監理工程師在二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核意見;

      6、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在一個工作日內審查完成,報送分管經理審核及公司領導批準(一個工作日內);

      7、監理工程師送達承包商實施執行;

      8、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原件應一式四份:承包商、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存檔;

      9、施工總進度計劃一經批準,是工程項目管理進度控制的目標計劃,必須嚴格監督管理實施,確保批準的施工總進度計劃的實現。

      十、施工預算書

      1、編制原則:

      (1)、為加強工程項目預結算管理,規范預結算編制與審核,合理、有效控制工程造價;

      (2)、工程項目預算系指招標標底、施工圖預算、承包合同價;

      (3)、工程結算系指根據合同、合同的調整條件、施工組織設計、設計變更、經濟簽證等工程資料所辦理的工程項目竣工結算;

      (4)、凡進行工程項目預結算編制審核工作,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制度、業主現場管理工作手冊,遵循客觀、公正、誠信原則;

      (5)、嚴格審核工程項目造價,確保工程項目造價的誤差控制在合理范圍內;

      2、工程項目施工預算書由承包商進場十五日內編制完成;

      3、由工程審計事務所進行審查,審查后的施工預算書不作為最終的結算依據;

      4、審查后的施工預算書原件應一式三份:承包商、監理工程師、及建設單位項目經理;

      十一、工程項目月報表:

      1、工程月報表主要要求

      (1)、根據本月工程項目施工完成情況,由承包商根據合同約定、監理工程師條例和工程項目的實際情況,按照工程建設備案制規定的標準工程報表格式編制;

      (2)、工程月報內容:本月工程項目的形象進度、質量情況、分部分項完成的實際工程量;

      (3)、工程月報的時效性:由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在每月28日前編制完成;

      (4)、編制項目月報表應及時報分管經理審核,由分管經理針對月報及現場的情況提出要求。

      (5)、工程項目月報是工程項目月度投資完成情況的統計報表和月度工程進度款的支付依據,必須認真履行職責,嚴格核算、審查,確保業主的投資利益得到保證。

      十二、甲供材的采購及進場管理程序:

      1、采購程序:

      (1)施工圖紙出齊后7天內,工程部應要求施工單位上交材料設備使用計劃,同時考慮生產周期,由工程部、材料部編制《甲供材料(設備)采購工作計劃》,經甲、乙雙方協商后作為招投標的依據。

      (2)工程部、材料部按《招投標管理工作細則》規定要求進行甲供材料(設備)的采購。

      (3)工程部、材料部擬定《招投標文件》、《采購合同》及各廠商的入圍資格請分管經理審批。

      (4)工程部、材料部按經審批的《入圍資格》要求邀請三至五家分供商進行招投標,并封樣存至倉庫,做好標識。

      (5)工程部、材料部、審計部有關人員實施招投標。

      (6)工程部、材料部按《招投標管理工作細則》及招投標結果,與供貨廠商簽訂采購合同并報請審批。

      2、申報程序:

      (1)總包單位對建設單位提包的材料、設備計劃應包括以下內容:工程名稱、材料設備名稱、規格型號、需用數量、需用時間、技術質量等級、供貨地點、編制時間。

      (2)總包單位提報的計劃應先提交監理部,由總監簽訂后轉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報材料部采購。

      2、進場管理程序:

      (1)、在甲供材料(設備)簽約之前,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和監理單位總監必須檢查供貨廠商的法人委托書、地址、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準用證、合格證、檢測報告及其技術指標等資料是否符合《合同》和入圍資格要求。

      (2)、檢查進場材料(設備)的尺寸、規格、型號等是否符合設計及合同要求。

      (3)、進場材料(設備)的檢查、驗收工作必須做到100%,由工程部、材料部負責會同監理公司、總承包公司等有關單位共同參與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支付材料(設備)款。

      (4)、鋼材、水泥等甲供材,材料進場后,監理單位應會同供應商,現場取樣送檢,合格后方可卸貨驗收,并作進場記錄,監理單位在每月25~28日匯總甲供材進場的數量。

      十三、施工用水電的管理:

      1、所有施工及配合施工單位用電、用水均由工程部統一管理,用電單位必須持用電方案經工程部審核批準,用水單位必須掛表,并嚴格按批準方案認真組織施工。

      2、水、電費的收取。抄表日期:每月20-25日,按照供電局電費單及自來水公司的水費單據收取,在每月進度款中予以扣除。

      3、各用電、用水單位對各自的線路、管路負有維護管理責任,應經常對所屬線路進行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即整改。若用電線路存在安全隱患,而不能得到及時整改,工程部將停止供電;發現水管有漏水現象,工程部將停止用水,直至整改完后供水。

      十四、工程項目檢查驗收:

      1、隱蔽工程項目檢查驗收:由監理工程師組織安排,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參加驗收簽字確認;

      2、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檢查驗收:由監理工程師組織安排,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參加驗收簽字確認、備案;

      3、單位工程項目驗收:由監理工程師組織安排,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參加驗收簽字確認、備案;

      4、工程項目初驗:由承包商提出工程項目初驗工作報告和計劃安排,報監理工程師審核同意,建設單位批準,由監理工程師組織實施,嚴格按照工程建設備案制管理規定要求進行;

      (1)、內部初驗參加單位:承包商、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

      (2)、正式初驗參加單位:承包商、監理工程師、設計單位、質檢站等相關單位,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和公司領導;

      5、工程項目竣工驗收:

      (1)、由承包商提出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工作報告和計劃安排,報監理工程師審核同意,建設單位批準;

      (2)、工程項目竣工驗收由業主組織實施;

      (3)、參加單位:承包商、監理工程師、設計單位、質檢站等相關單位,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和公司領導;

      6、一般工程驗收資料由承包商按照工程建設備案制管理規定要求整理準備,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參加現場檢查評定,通過檢查評后簽字確認;

      7、單位工程驗收、工程項目初驗、工程項目竣工驗收按照公司規定要求相關部門、公司領導參加檢查評定,通過檢查評定后簽字確認;

      6、工程項目竣工驗收資料:按照工程建設備案制管理規定要求,承包商提交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簽字確認的工程項目系統技術資料、全部竣工圖和工程技術檔案。

      十五、工程竣工移交:

      1、根據批準的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報告,承包商提出工程項目移交報告;

      2、監理工程師審核同意,報建設單位批準實施;

      3、承包商提供經批準的工程項目竣工驗收資料一式四套;

      4、辦理移交手續,承包商、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進行正式移交;

      4、同時業主和物業公司正式辦理交接手續,參加交接的人員: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及分管經理和公司領導,相關工程竣工驗收資料交二套給物業公司。

      十六、工程款支付:

      1、工程進度款支付:

      (1)、根據審核批準的工程月報表,由承包商提出支付申請單;

      (3)、監理單位、建設單位項目經理簽字確認工程量,審計部門對結算進行核定;

      (4)、監理工程師對工程進度款提出具體審核意見,并簽字確認;

      (4)、由分管經理根據合同約定要求在工程支付申請單上簽字確認;

      2、工程支付申請單三份,分別由承包單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保存。

      十七、工程項目結算:

      1、工程項目結算原則:合同約定、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工程竣工移交報告、竣工驗收資料;

      2、承包商提出工程結算報告,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經理會簽同意后,送至審計部門;

      3、建設單位要求審計部門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完成總體初審工作;

      (1)、嚴格按照合同、設計圖紙、規范進行竣工結算審核,審核竣工結算是否控制在工程項目預算之內;

      (2)、審核竣工結算與工程項目預算差異,嚴格審核工程變更價款的真實性、合規性、合理性;

      (3)、審核完成工程量是否真實、經濟簽證是否確認、工程計價是否嚴格按照合同約定;

      4、工作總監審定同意;

      5、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分管經理在結算上確認簽字:

      (1)、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必須審核工程量的準確性;

      (2)、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必須審核工程量、經濟簽證、合同變更、材料價格回執單等是否嚴格按照業主現場管理手冊的簽字程序確認,對不符合規定的工程量、經濟簽證、合同變更、材料價格回執單堅決不允許進入工程結算中;;

      6、承包商依據工程進度款的結算審查審定批準程序辦理工程結算手續,進行工程結算支付;

      7、工程項目結算書一式四份:承包商、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工程部及財務部;

      8、工程結算付款辦法嚴格按照工程款支付辦法的程序確認,嚴格審核工程項目各階段工程付款的正確性,對最后一次工程結算付款必須按照合同規定抵扣工程預付款、工程質量保證金及水電費、定額管理費等,并由工程分館經理及財務主管人員做付款清單備查。

      第四部分工程資料管理

      一、工程項目資料分類:

      1、文字資料:

      (1)、工程項目合同;

      (2)、監理工程師大綱、規劃、條例,監理月報,指令,通知,函件;

      (3)、承包商報告、函件;

      (4)、建設單位指令、通知;

      (5)、設計圖紙和設計文件;

      (6)、會議紀要;

      (7)、工程質量事故核查處理報告;

      (8)、施工組織設計;

      (9)、施工進度計劃;

      (10)、工程報表;

      (11)、經濟簽證;

      (12)、現場技術核定單;

      (13)、現場材料價格回執單;

      (14)、工程款支付申請單;

      (15)、工程竣工資料;

      (16)、工程檢查驗收資料;

      (17)、公司內部文件資料;

      2、圖片圖象資料:工程項目照片;

      3、電腦部份:現場項目管理資料;

      二、工程項目資料的管理職責:

      1、建設單位項目經理負責現場的資料管理;

      2、現場工程管理人員應及時做好現場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確保工程項目資料的完整、正確和安全;

      三、工程項目資料管理規定:

      1、工程現場每周必須進行工程項目資料整理歸檔工作;

      2、現場檔案資料管理員負責審查檔案資料,整理齊全后保存;

      3、借閱工程資料必須履行手續,不得遺失,更換;

      4、工程項目資料必須建立資料臺帳、資料目錄。

      四、工程項目文件資料的簽收傳遞規定:

      1、設立文件發文簽收登記本,一切文件資料發送、送達時必須要求簽收;

      2、公司內部指令,通知、報告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均具實名;

      3、對監理工程師、承包商所有文件資料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均具實名;

      4、所有對內對外文件資料必須按職責規定權限審查簽發。

      5、工程項目竣工移交后,現場的文件資料按公司規定和要求進行交接。

      以上為《建設單位工程管理辦法》,工程管理人員在工作中應嚴格按照《建設單位工程管理辦法》的規定和要求,履行工程管理人員的工作崗位職責,積極認真負責的完成本職崗位工作。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通信建設工巢全生產監督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明確安全生產責任,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及《建設工巢全生產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通信建設工程的特點,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公用電信網新建、改建、擴建及其配套設施建設等活動,以及實施對通信建設工巢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須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 通信建設工巢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單位主體責任,建立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

      第四條 通信工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以下簡稱安全生產責任主體),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執行保障生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確保通信工程建設安全生產,依法承擔安全生產責任。

      第二章 安全生產責任

      第五條通信工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應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范圍和考核標準等內容,確保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

      第六條 建設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一)建立健全通信工巢全生產管理制度,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二)工程概預算應當明確建設工巢全生產費,不得打折,工程合同中應明確支付方式、數額及時限。對安全防護、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安全生產費用的,應結合工程實際單列出增加項目及費用清單。

      (三)工程開工前,應當就落實保證生產安全的措施進行全面系統的布置,明確相關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四)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及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工巢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五)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七條勘察、設計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一)勘察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應當真實、準確,滿足通信建設工巢全生產的需要。在勘察作業時,應當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采取措施保證各類管線、設施和周邊建筑物、構筑物的安全。對有可能引發通信工巢全隱患的災害提出防治措施。

      (二)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防止因設計不合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設計單位應當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在設計文件中注明,對防范生產安全事故提出指導意見,并在設計交底環節就安全風險防范措施向施工單位進行詳細說明。

      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的建設工程和特殊結構的建設工程,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

      (三)設計單位編制工程概預算時,必須按照相關規定全額列出安全生產費用。

      第八條 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一)施工單位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各通信專業操作規程,建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簡稱安管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并應當由通信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對本單位所有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保證相關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同時,建立教育和培訓情況檔案,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以及考核結果等情況。

      使用被派遣勞動者的,應當將被派遣勞動者納入本單位從業人員統一管理,應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訓。

      (三)嚴格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安全生產操作規范進行施工作業。按照國家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現場應由安全生產考核合格的人員對安全生產進行監督。工程施工前,項目負責人應組織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對施工安全重點部位和環節以及安全施工技術要求和措施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進行詳細說明,并形成交底記錄,由雙方簽字確認。

      (四)建立健全內部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明確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職責及權限,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

      (五)作業人員進入新的崗位或者新的施工現場前,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作業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登高架設作業人員、電工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六)應當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井下、高空、用電作業時必須配備有害氣體探測儀、防護繩、防觸電等用具。

      (七)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出入通道口、孔洞口、人井口、鐵塔底部、有害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識。安全警示標識必須符合國家規定。

      (八)在有限空間安全作業,必須嚴格實行作業審批制度,嚴禁擅自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做到“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嚴禁通風、檢測不合格作業;必須配備個人防中毒窒息等防護裝備,設置安全警示標識,嚴禁無防護監護措施作業;必須制定應急措施,現場配備應急裝備,嚴禁盲目施救。

      (九)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術、管理措施,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應當如實記錄,并向從業人員通報。

      (十)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國家鼓勵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第九條 監理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一)監理單位和監理人員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及監理規范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巢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二)監理單位應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監理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單位主要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和安全監理人員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不得上崗作業。

      (三)監理單位應當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及相關監理規范的要求編制含有安全監理內容的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項目監理機構應配置安全監理人員。

      (四)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危險性較的分部分項工巢全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安全生產操作規范,并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巡視檢查。

      (五)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對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向建設單位報告。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三章 安全生產費用

      第十條 通信建設工巢全生產費用是指施工單位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單位或者項目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第十一條 安全生產費應當按照“企業提取、政府監管、確保需要、規范使用”的原則進行管理。通信建設工巢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執行財政部、安全監管總局相關規定。

      第十二條 通信工程建設項目進行招標時,招標文件應當單列安全生產費清單,并明確安全生產費不得作為競爭性報價。

      施工單位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在競標時不得刪減,應列入標外管理。

      工程總承包單位應當將安全生產費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單位并監督使用,分包單位不再重復提取。

      第十三條 施工單位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應當在以下范圍內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支出(不含“三同時”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設施),包括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系統、洞口、臨邊、機械設備、高處作業防護、交叉作業防護、防火、防爆、防塵、防毒、防雷、防臺風、防地質災害、地下工程有害氣體監測、通風、臨時安全防護等設施設備支出;

      (二)配備、維護、保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支出和應急演練支出;

      (三)開展重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產檢查、評價(不包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評價)、咨詢和標準化建設支出;

      (五)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七)安全生產適用的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八)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九)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十四條 施工單位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應當專戶核算,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不得擠占、挪用。年度結余資金結轉下年度使用,當年計提安全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第四章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

      第十五條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本條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第十六條發生通信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所在地省級通信管理局報告。

      第十七條 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事故處理應急預案,或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第十八條對于特別重事故、重事故、較事故,通信管理局應于收到報告后2小時內向工業和信息化部報送通信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報表(見附件,以下簡稱事故報表)。

      第十九條 對于一般生產安全事故,通信管理局應按季度匯總,于每季度第一個月的10日前定期向工業和信息化部報送事故報表。

      第二十條 事故所在地通信管理局應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組織事故搶救、事故調查及事故處理等工作。依照地方人民政府對事故的處理決定(以下簡稱處理決定),監督相關事故責任單位對處理決定的落實,并及時將處理決定及事故責任單位內部處理結果報部(信息通信發展司)。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一條 工業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簡稱通信行政監督部門)負責公用電信網通信建設工巢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通信行政監督部門可以托通信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依法對通信工巢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

      第二十二條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全國公用電信網通信建設工巢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通信建設工巢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標準規范。

      (二)監督、指導全國通信建設工巢全生產工作,依法對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生產安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依法對單位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和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四)建立全國通信建設工巢全生產通報制度,及時通報通信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情況。

      (五)對全國通信建設工程相關企業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簡稱安管人員)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六)建立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信息庫,記錄相關單位的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信息。

      (七)協助有關部門對較以上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第二十三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通信建設工巢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標準規范,制定地方性通信建設工巢全生產管理制度。

      (二)監督、指導本行政區域內通信建設工巢全生產工作,依法對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生產安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對本行政區域內通信建設工程相關企業的安管人員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四)建立省內通信建設工巢全生產通報制度,并定期向部報送省內通信建設工巢全生產情況。

      (五)記錄相關單位的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信息并負責入庫工作。

      (六)協助有關部門對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第二十四條通信建設工巢全生產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工程建設項目是否嚴格按照相關標準規范組織落實,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檢查、隱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安全生產費用是否足額支付。

      (二)相關單位的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實;相關單位是否制定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并演練。

      (三)施工單位是否購置足夠的安全生產防護用具及設施,安全生產費是否專款專用;安全生產培訓、教育是否落實,安管人員是否經考核合格,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第二十五條通信行政監督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供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和資料。

      (二)進入被檢查單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拍照、錄像,向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

      (三)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立即排除;重安全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重安全事故隱患排除后,經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

      (四)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對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依照有關法律、行規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第二十六條 相關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通信行政監督部門應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在行業內予以通報;違其他法律行規的從其規定:

      (一)不配合有關部門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檢查及對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的。

      (二)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未及時上報或對事故調查處理不力的。

      (三)未制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

      (四)施工單位未按規定每年對從業人員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

      (五)未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致使單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解釋。本規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原《通信建設工巢全生產管理規定》(工信部規[20xx]111號)同時廢止。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安全生產,促進施工項目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安全管理體制。

      第二條、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第三條、從事本公司承包的新建、擴建、改建和裝飾裝修等活動的項目部及個人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四條、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第五條、為建設工程提供機械設備和配件的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

      第六條、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第七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

      第八條、建設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第九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第十條、施工單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第十一條、施工單位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應當采取專項防護措施。

      第十二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

      第十三條、施工單位采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并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報廢。

      第十四條、施工單位應當自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設備的顯著位置。

      第十五條、施工單位應當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意外傷害保險費由施工單位支付。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支付意外傷害保險費。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止。

      第十六條、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第三章: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第十七條、施工單位應當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

      第十八條、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具有以下職責:

      (一)宣傳和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

      (二)編制并適時更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三)組織或參與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及演練;

      (四)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培訓與交流;

      (五)協調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六)制訂施工安全生產檢查計劃并組織實施;

      (七)監督在建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

      (八)參與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會;

      (九)通報在建項目違規違章:查處情況;

      (十)建立在建施工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十一)考核評價分包企業安全生產業績及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情況;

      (十二)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十三)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十九條、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檢查過程中具有以下職責:

      (一)查閱在建項目安全生產有關資料、核實有關情況;

      (二)檢查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落實情況;

      (三)監督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責情況;

      (四)監督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的配備及使用情況;

      (五)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違章:違規行為或安全隱患,有權當場予以糾正或作出處理決定;

      (六)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設施、設備、器材,有權當場作出查封的處理決定;

      (七)對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越級報告或直接向建設主管部門報告。

      (八)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四章:施工現場管理

      第二十條、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按規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頜帶。戴安全帽不系下頜帶視同違章:。

      第二十一條、凡從事2米以上無法采用可靠防護設施的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系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不得低掛高用,操作中應防止擺動碰撞,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第二十二條、參加現場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復印證件報工程項目部備案。

      第二十三條、管理者不得違章:指揮,操作者不得違章:作業。

      第二十四條、施工現場各類標牌和警示標志齊全醒目。

      第二十五條、每月定期由施工單位項目部經理組織各部門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第二十六條、對采取新工藝、特殊結構的工程,都必須先進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操作。

      第五章: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第二十七條、安全檢查的內容:

      1、安全管理

      2、機械設備

      3、安全設施

      4、安全教育

      5、操作行為

      6、勞保用品使用

      7、傷亡事故處理

      8、文明施工

      9、消防安全

      第二十八條、安全檢查的形式:

      (一)定期安全檢查: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項目經理部每周檢查一次,每次檢查均要留下記錄。

      (二)專項安全檢查:公司有關部門組織專業人員對某個專項(如施工電梯、腳手架、臨時用電、塔吊等)進行檢查,項目部根據各種設備的搭拆方案進行安拆時并安排關人員進行檢查。

      (三)經常性安全檢查:在施工過程中,進行經常性的預防檢查,能及時發現問題,消除隱患。班組每天要進行班前、班后崗位安全檢查,安全員及安全值班人員要每天巡回檢查,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的同時,必須檢查安全工作。

      (四)季節性及節假日后的安全檢查,防止不良氣候給施工帶來危害和節假日后職工紀律松懈,思想麻痹而造成安全事故。

      (五)施工現場要經常進行自檢、互檢和交接檢查。

      第二十九條、安全檢查的方法及要求:

      (一)根據檢查要求配備足夠力量。特別是大范圍全面性的檢查,要明確檢查負責人抽調專業人員參加,并進行分工,明確個人負責檢查的內容,標準及要求。

      (二)明確檢查的目的和檢查項目,重點、關鍵部位設定保證項目的要重點檢查。對現場管理人員和操作工人,不僅要檢查是否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還要進行應知應會知識的抽查。

      (三)認真細致地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對事故隱患的記錄必須具體。

      (四)認真全面地進行系統分析,定性、定量做出評價。

      (五)認真做好安全隱患整改工作,對事故隱患要按“三定一落實”原則,即定時間、定人員、定措施進行整改,有關部門及時復查,直至隱患消除。

      (六)對安全事故的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即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與群眾不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受到處理不放過。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4

      第一條為加強我市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防止和控制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改善環境質量,促進社會、經濟、環境的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國務院《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我市行政區域內所有新建、改建、擴建等對環境有影響的建設項目。

      第三條凡從事對環境有影響的建設項目都必須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三同時”制度。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所轄地區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參與建設項目的總體評審、檢查及驗收工作;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和環境影響登記表(以下簡稱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負責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建設的監督管理;負責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職能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協同把好建設項目環保審批關。

      第六條建設項目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環境功能區劃的要求;

      (二)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要求;

      (三)禁止在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保護區范圍內建設污染水環境的建設項目,其中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一級保護區范圍內禁止建設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

      (四)禁止在世界遺產地、省級以上重點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地質公園、森林公園范圍內新建使用煤、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的鍋爐;

      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不得批準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政府有關管理部門不得批準其建設。

      第七條建設單位應當根據國家對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實行分類管理的要求,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分類管理名錄》,按照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以及可能對環境的影響程度,確定環境影響評價的形式,組織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環境影響登記表。

      第八條對政府的財政性投資建設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按照下列規定進行分級審批:

      (一)對總投資5000萬元以上,以及跨市建設的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按規定的權限報省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二)對總投資20xx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以及跨區、縣建設的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由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三)對總投資20xx萬元以下(不含20xx萬元)的建設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由區、縣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第九條對非政府的財政性投資建設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按照下列規定進行分級審批:

      (一)對總投資1億元以上(房地產項目2億元以上),以及跨市建設的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按規定的權限報省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二)對總投資3000萬元以上(房地產項目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房地產項目2億元以下)及跨區、縣建設的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由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三)對總投資3000萬元以下(不含3000萬元)[房地產項目5000萬元以下(不含5000萬元)]的建設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由區、縣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條按照國家規定,下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由省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一)凡涉及世界遺產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省級自然保護區、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的項目;

      (二)放射性同位素應用和伴生放射性礦物資源利用項目,電磁輻射建設項目;

      (三)新建危險廢物集中處置場(設施)。

      第十一條化工、印染、釀造、化學制漿、農藥、電鍍以及其他嚴重污染環境的建設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一律由市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二條屯溪區轄區內(含新城區)的建設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由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規定的權限審批。

      第十三條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對政府的財政性投資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可行性研究階段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對鐵路、交通等重大建設項目,經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可以在初步設計完成前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二)對非政府的財政性投資建設項目中屬核準制的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應當在向政府投資主管部門申請核準前,向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批;屬備案制的項目或不需要進行備案的`小型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項目開工前向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批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其中,需要辦理營業執照的,建設單位應當在辦理營業執照前報批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第十四條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自收到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收到環境影響報告表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收到環境影響登記表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分別作出審批決定并書面通知建設單位。

      第十五條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或審查后未予批準的,該項目的審批部門不得批準其建設,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

      第十六條建設單位應當在建設項目的設計、建設過程中,落實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以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在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中提出的環境保護對策措施,并保證環保設施建設的投資。

      第十七條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完工后,需要進行試生產的,試生產前,建設單位應向審批該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試生產申請,報告環境保護設施的建設情況和試生產時間,經環保部門檢查同意后,方可進行試生產。試生產期間,其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試運行,建設單位應當對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或生態修復情況和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進行監測和調查。

      建設項目的試生產期限一般為三個月,確因工藝需要等特殊原因,其試生產期限經審批該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可以適當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八條建設單位應委托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有相應資質的單位編制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或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表)。

      第十九條建設單位應當在試生產期滿前,依據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或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表),向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自收到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之日起30日內完成驗收。對不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的,環境保護驗收不予通過。建設單位應當按照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的整改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組織整改,重新申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建設項目通過環境保護驗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產。

      第二十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國務院《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罰。

      建設單位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可依法申請復議或提起訴訟。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十一條違反建設項目分級審批、分類管理規定,違法審批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一律無效,建設單位應按規定重新辦理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手續;對違法審批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除進行通報批評外,還應追究其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違反本辦法規定,造成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導致國家、集體和公民財產重大損失或者人身傷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其它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在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循私舞弊、索賄受賄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由市環境保護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黃政[ ]36號《市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實施辦法》自本辦法發布之日起廢止)。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5

      一、施工現場的消防工作,應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4號《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規章規定開展消防安全工作。

      二、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應向總承包單位負責,并應服從總承包單位的管理,同時應承擔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消防責任和義務。監理單位應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實施監理。

      三、施工單位應根據建設項目規模、現場消防安全管理的重點,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及義務消防組織,建立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嚴格執行統一管理分片包干和個人崗位責任制。并應確定消防安全負責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同時應落實相關人員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

      四、施工單位應針對施工現場可能導致火災的施工作業及其他活動,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消防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

      2、可燃及易燃危險品管理制度;

      3、用火、用電、用氣管理制度;

      4、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5、應急預案演練制度。

      五、施工單位應編制施工現場防火技術方案,并應根據現場情況變化及時對其修改、完善。防火技術方案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施工現場重大火災危險源辨識;

      2、施工現場防火技術措施;

      3、臨時消防設施、臨時疏散設施配備;

      4、臨時消防設施和消防警示標識布置圖。

      六、施工單位應編制施工現場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應急滅火處置機構及各級人員應急處置職責;

      2、報警、接警處置的程序和通訊聯絡的方式;

      3、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4、應急疏散及救援的程序和措施。

      七、施工人員進場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向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防火安全教育和培訓應包括下列內容:

      1、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技術方案、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的主要內容;

      2、施工現場臨時消防設施的.性能及使用、維護方法;

      3、撲滅初起火災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4、報火警、接警的程序和方法。

      八、施工作業前,施工現場的施工管理人員應向作業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技術交底。消防安全技術交底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火災的部位或環節;

      2、施工過程應采取的防火措施及應配備的臨時消防設施;

      3、初起火災的補救方法及注意事項;

      4、逃生方法及路線。

      九、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負責人應定期組織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進行檢查。消防安全檢查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可燃物及易燃危險品的管理是否落實;

      2、動火作業的防火措施是否落實;

      3、用火、用電、用氣是否存在違章操作,電、氣焊及保溫防水施工是否執行操作規程;

      4、臨時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

      5、臨時消防車道及臨時疏散設施是否暢通。

      十、施工單位應依據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定期開展滅火及應急疏散的演練。施工單位應做好并保存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的相關文件和記錄,施工現場必須建立健全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檔案和資料:包括消防設施平面圖;消防制度、方案、預案;消防組織機構、負責人、義務消防隊;消防設施、器材等維修驗收記錄;電氣焊人員持證上崗記錄及復印件;施工現場消防檢查記錄。

      十一、施工人員要正確使用消防設施器材,熟練掌握滅火器的操作。遇到火情,不要慌張,立刻撥打大廈消防中心電話(83913323),報告著火地點、火勢大小;就近使用消火栓箱內滅火器實施撲救。發生火災時,嚴禁乘坐電梯,有就近的消防通道迅速撤離大廈。

      十二、施工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施工現場的義務消防隊員,要定期組織教育培訓,并將培訓資料存入內業檔案中。

      十三、施工現場必須設置臨時消防車道。保證臨時消防車道的暢通,禁止在臨時消防車道上堆物、堆料或擠占臨時消防車道。施工現場實行封閉管理,施工區與非施工區應設置圍檔隔開,不得遺撒、阻塞、占用公區走道及消防通道入口,保持施工現場道路平整、暢通。

      十四、施工現場必須配備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要害部位應配備不少于4具的滅火器,要有明顯的防火標志,并經常檢查、維護、保養,保證滅火器材靈敏有效。

      十五、施工現場消火栓應布局合理。消防干管直徑不小于100毫米。消火栓處晝夜要設有明顯標志,配備足夠的水龍帶,周圍3米內不準存放物品。地下消火栓必須符合防火規范。

      十六、高度超過24米的建筑工程,應安裝臨時消防豎管。數量不少于2根,管徑不得小于100毫米,每層設消火栓口,配備足夠的水龍帶。消防供水要保證足夠的水源和水壓,嚴禁消防豎管做為施工用水管線。消防泵房應使用非燃材料建造,位置設置合理,便于操作,并設專人管理,保證消防供水。消防泵的專用配電線路,應引自施工現場總斷路器的上端,要保證連續不間斷供電。

      十七、電焊工、氣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用火前,要對周圍及焊渣能夠掉落到地方的易燃、可燃物進行徹底清除,采取隔離等措施,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器具,作業后必須確認無火源隱患后方可離去。用火證當日有效。用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證手續。

      十八、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于5米,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米。建筑工程內禁止氧氣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

      十九、施工現場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火要求。施工期間如使用臨時電源,必須憑相關許可手續,辦理臨時用電申請單。配備合格的臨時用電設施,臨時用電必須安裝過載保護裝置,電閘箱內不準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施工現場嚴禁私搭、亂接電線,嚴禁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施工現場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庫房、木工加工場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業場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熱強光燈具。

      二十、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有嚴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二十一、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應符合防火要求。庫房應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電符合防火規定。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烯料。

      二十二、施工現場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廢棄材料應及時清除。

      二十三、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密目式安全網、密目式防塵網、保溫材料,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使用時施工單位保衛部門必須嚴格審核,凡是不符合規定的材料,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使用。施工現場搭建的辦公、宿舍等房屋應當使用不燃材料做填充的彩鋼板。

      二十四、嚴格按照《關于進一步明確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消防監督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使用符合要求的外保溫材料,在外保溫施工前將材料送有關部門進行檢測,檢測報告存檔備查。

      二十五、施工現場嚴禁吸煙,禁止在大廈外圍及大廈內部任何位置吸煙。不得在施工現場設置宿舍。施工現場和生活區,不得使用電熱器具。嚴禁工程中明火保溫施工及宿舍內明火取暖。從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險作業時,要有具體的防火要求,必要時派專人看護。

      二十六、生活區的設置必須符合消防管理規定。嚴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設,宿舍內不得臥床吸煙,房間內住20人以上必須設置不少于2處的安全門;居住100人以上,要有消防安全通道及人員疏散預案。

      二十七、生活區的用電要符合防火規定。用火要經保衛部門審批,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須符合使用規定,用火點和燃料不能在同一房間內,使用時要有專人管理,停火時要將總開關關閉,經常檢查有無泄漏。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海青鐵路及相關工程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預防火災事故,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鐵路消防管理辦法》以及路局《消防管理辦法》,結合本工程特點,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參與本工程建設的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均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各參建單位應當按照消防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堅持專職安全人員檢查管理與其他人員群防群治相結合的原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第四條各參建單位及人員都有遵守消防法規、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立即處置和參加有組織的應急處置的義務。

      第二章消防安全責任

      第五條指揮部對工程建設消防安全實行領導、檢查、監督和管理。各參建單位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監理單位負有檢查、監督責任。

      第六條指揮部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公司總經理(指揮長)、黨總支書記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小組成員由各部門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指揮部,負責日常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其主要職能是:貫徹執行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和上級消防工作指示、規定;定期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組織開展防火檢查,總結分析消防安全工作;研究制定消防管理制度、措施,決定消防工作重大事項。

      第七條各參建單位的第一管理者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各參建單位應當設置或者確定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確定專職或者兼職的消防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條各參建單位應建立消防領導小組,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九條各參建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領導小組、分工管理職能部門、消防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和各項管理制度措施等,報指揮部核備。

      第十條各參建單位應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制定完善消防安全制度;

      (二)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確定本單位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三)針對本單位的特點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四)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五)按照國家和鐵道部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七)制定本單位消防安全應急預案,并實施演練;

      (八)建立消防安全臺帳,做好日常檢查記錄。

      第三章預防與管理

      第十一條指揮部按建設程序向公安消防部門申報設計防火審查,送達建筑工程的消防設計圖紙以及有關資料。承擔鐵路消防工程設計、施工的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消防專業資格。未經消防審核的工程不得開工,未經檢測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二條指揮部、監理、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公安消防部門審核批準的防火設計圖紙進行建設和施工,不得擅自變更。如需變更設計時,必須及時與設計單位協商,并經原審核批準的公安消防部門同意后實施。

      第十三條指揮部、監理、施工單位辦公場所的滅火器材按國家《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配備,并指定專人做好消防器材的使用、維修保養和管理等工作。嚴禁將消防器材、設備挪作他用,嚴禁阻塞消防通道。

      第十四條各參建單位應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參建員工消防安全意識和滅火救災的技能。對上崗人員應組織消防安全培訓與考核,合格方可上崗;對參建員工每半年組織一次消防安全培訓與考核。

      第十五條對從事易于引起火災爆炸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消防專業的知識培訓,達到"三懂三會''(懂得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會撲救初起火災),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第十六條設計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及鐵道部的消防技術規范,不得降低消防設計標準。對重點工程、重點部位應作消防設計詳細說明,編制消防設計專冊,并做好現場人員自身的消防管理工作。

      第十七條施工單位在工程開工前,應做好火災、易燃、易爆等危險源的識別,制定詳細的防范和應急處理措施,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第十八條在施工組織方案中,要有專門的消防技術措施和應急預案,經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后,指揮部或監理單位方可簽發開工報告,否則不予開工。

      第十九條各參建單位所采用的材料、設備應符合國家消防強制性標準要求。施工、監理單位施工中做好建設工程成品與半成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條各參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配置的滅火器進行檢查、維護保養,建立臺帳資料,記錄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第二十一條施工現場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因施工需要搭設的臨時建筑,應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工程建設中通信、信號、電力線兩側不得引火燒荒,水平距離2.5米之內嚴禁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二)使用電氣設備和化學危險物品,必須符合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嚴格落實防火措施,嚴禁違章作業。

      (三)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材料必須專庫儲存;化學易燃物品和壓縮可燃氣體容器等,應按其性質設置專用庫房分類存放,其庫房的耐火等級和防火要求應符合公安部制定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使用后的廢棄物料應及時消除。施工現場不準積存易燃、可燃材料。

      (四)安裝電器設備、進行電氣切割作業等,必須由持證合格的專業技術人員操作。

      (五)冬季施工使用的電熱器等設備,須有工程技術部門提供的安全使用技術資料,并經施工現場防火負責人同意。冬季施工用的保溫材料,必須達到防火阻燃等技術要求。

      (六)施工中使用化學易燃物品時,應限額領料。禁止交叉作業;禁止在作業場所分裝、調料。

      (七)施工現場的消防器材和設施不得埋壓、圈占或挪作他用。冬季施工,須對消防設備采取防凍保溫措施。

      (八)參建單位人員辦公、居住等場所嚴禁使用電爐子、亂拉電線,使用電器、電褥子必須經專人檢查斷電后方可離開,使用火爐取暖應符合消防、人身安全要求。施工現場伙食團灶間必須單獨設置,加強燃氣、電器設備管理。

      第二十二條施工現場應根據工程規模和特點配備消防管理人員和義務消防員,組織義務消防隊。消防管理人員和義務消防隊在施工現場防火責任人組織領導下,負責日常消防工作。

      第四章事故的處理與調查

      第二十三條發生火災事故后,現場人員應在第一時間向所在單位報告和報警。在消防人員到達前,現場應立即采取措施撲救,制止事故進一步擴大,救助遇險人員,排除險情,鄰近單位應予以支援。

      第二十四條發生火災事故,責任單位應及時向指揮部報告,24小時內應提交書面報告。

      第二十五條指揮部、監理單位與相關部門根據事故的程度,有權封閉現場,下達停工令。

      第二十六條發生事故的單位應按要求做好現場保護,如實提供相關材料,接受消防管理部門及指揮部的`事故調查和處理。

      第五章檢查與監督

      第二十七條各參建單位要加強消防安全的日常檢查,每月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易燃、易爆等消防重點部位應進行經常性防火巡查,監理單位對施工單位消防安全檢查,實施監督。

      第二十八條消防安全檢查的內容應包括:

      (一)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用火、用電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

      (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四)滅火器材配置及管理情況;

      (五)作業人員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六)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七)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專庫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八)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九)防火巡查情況;

      (十)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防火檢查應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九條各參建單位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人員應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第三十條指揮部每季度對參建單位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

      第六章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一條指揮部對各參建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日常檢查、季度考核和考核評價。

      第三十二條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由指揮部予以通報表彰和獎勵;對違反本辦法規定或未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單位,將予以通報批評,并給予經濟處罰;對發生火災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有關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各參建單位要按本辦法要求,結合各自實際情況,制定消防安全管理細則。

      第三十四條本辦法由指揮部負責解釋。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7

      1、目前我國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監理規范基本情況

      雖然目前我國實現了建設工程的項目法人制,但大多水利工程項目業主人員組成依然不完善,多為政府機構人員或退休返聘人員。他們大多對工程建設施工過程缺乏實際經驗,對監理規范及工程建設相關法律、法規了解不到位,對監理定位認識上存在誤區,在工作中大多以一個政府官員的角色出現,行事大多按自己意愿進行,削弱了監理指令在工程建設中的效應,很大程度影響了監理規范的執行力度。一位優秀的監理工程師應該是懂法律、經濟、合同管理、技術且具有相當協調能力的綜合性高素質人才,而國內目前監理人員的總體情況與國際同行相比還是有一定的差距。

      2、監理組織及監理人員行為的規范研究

      2.1 監理組織規范

      監理組織包括監理單位和監理機構。監理機構是監理組織單位依據監理合同派駐工程現場,全面履行監理合同的現場臨時組織機構,隨著工程項目監理工作的結束而撤銷。規范應明確監理單位和監理機構的職責、權利和相互關。監理單位應通過投標競爭獲取監理業務, 并依照《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合同示范文本》與發包人簽訂監理合同。監理合同應明確監理范圍和任務、服務期限、監理報酬等;監理單位依據監理合同建立監理機構,派出監理人員。

      2.2監理工作人員規范

      監理工作人員規范應強調發包人、承包人及監理人員崗位責任制的規范,承包人的規范上崗(如“五大員”的到位、特殊工種的持證山崗等)直接影響工程的質量水平,監理人員的規范影響工程建設的控制力度,發包人的專職、規范有利于工程的有序實施。各方參建人員職責分明、規范上崗是監理規范實施的重要基礎。

      2.3監理日常工作規范化

      (1)水利工程監理應主要劃分為設計、施工兩大階段。施工階段的監理其主要內容為:施工準備階段的監理、施工階段的監理和完工驗收階段的監理。這一階段的監理工作重點應放在事前監理上,即盡量把質量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中。

      (2)監理業務規范,就是在進行監理活動時一切事有依據,每項監理活動都有程序,每項監理活動都有標準。無論是監理人員行為的規范和監理業務的規范都要通過程序和標準這兩個要素來實現,也就是要通過程序化控制來實現。

      3、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監理規范的原則

      3.1合法性原則

      規范必須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規定》,以及安全施工、質量事故處理等的規定, 并與其他相關標準和合同示范文本相銜接, 包括水利工程驗收、 工程質量評定等.

      3.2科學性原則當前建設項目管理已逐漸形成一門融合工程施工、管理、法律、經濟等多門學科交叉的邊緣性學科,建設監理包括質量控制、進度控制、投資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組織協調等多方面內容。制定監理規范,應首先科學界定建設項目管理學科在規范中應反映的內容和深度,其次應充分反映各相關內容當前已取得的研究成果,以保證規范的.科學性.

      3.3可操作性原則

      制定監理規范的目的,在于為監理的實施和監理行為的監督提供依據和準則,相對于法律、 法規和規章,在監理工作程序、方法、準則等方面,應更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根據實踐總結制定的大量表格列入規范,應是一種增加可操作性的有效措。

      4、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監理規范的內容

      4.11施工準備階段的監理工作

      施工準備階段的監理工作,從主體的不同,可分為監理機構的準備工作、發包人的準備工作和承包人的準備工。監理規范應明確相關各方的施工準備,以及因施工準備不足造成工程不能如期開工或開工后工程不能順利進展的責。

      4.2施工實施階段的監理工作

      施工實施階段的監理工作主要包括工程質量控制、工程進度控制、工程投資控制、施工安全與環境保護、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信息管理、工程驗收與移交等方面內容, 是監理的主要階段,在突出質量、安全的同時,規范應全面規定上述各方面的監理工作內容、職責。

      4.3工程質量控制

      主要包括對承包人的人員、設備、材料、施工方法、施工環境等可能影響工程質量的因素實施全面控制,并貫穿于工程質量形成的全過。施工過程質量控制的具體工作包括對上述質量因素的審核、檢驗以及施工圖紙的核查,工程質量檢驗,工程質量評定,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

      4.4工程進度控制

      主要包括開工條件的控制、施工進度計劃的審批、實際施工進度的檢查與協調、施工進度計劃的調整、停工與復。對于進度計劃的重大調整、停工等,均應取得發包人的同。

      4.5工程投資控制

      是指監理機構依據施工合同約定,進行的工程施工費用的控制和管理,而不涉及工程本身概算投資的控制和管。主要包括審核工程量,審核工程付款申請,簽發付款證書。根據支付內容, 規范應對預付款支付、工程價款月支付、工程變更支付、計日工支付、保留金支付、完工支付、最終支付、施工合同解除后的支付、價格調整等分別予以規定;根據授權處理工程變更所引起的工程費用變化和索賠中的費用問題;審核完工付款申請,簽發完工付款證書;審核最終付款申請, 簽發最終付款證書。

      5、對水利工程建設監理規范化工作的建議

      5.1加強工程質量驗收工作

      嚴把工程質量驗收關是工程質量事后控制的重要工作,雖說對工程質量只有“亡羊補牢”的作用,卻能避免質量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和再發生,同時也能對施工方的違規作業起到警示作用,有利于后續質量控制工作的進行。監理人員應通過檢查和檢測手段,規范進行工程質量評定,并對出現的質量事故積極配合事故調查組進行質量事故調查、分析,參與處理意見工作,指示、監督施工方按照批準的質量事故處理意見對事故進行處理,通過嚴把最后的驗收關口,確保工程質量符合設計、規范要求。

      5.2對監理單位體系進一步的改革

      盡管部分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隨著市場的發展,在不同程度上進行了體制改革,但從總體而言,大多數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普遍存在著產權關系不清晰、法人結構不健全、管理制度不科學的現象,缺乏高素質人才和資金積累,缺乏持續發展、自我發展的內在動力和活力,缺乏抵御風險的能力,制約了監理事業的進一步發。

      結束語:

      水利工程建設監理作為保證工程質量、提高工程效益的智力密集型服務行業,自試點以來,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使其在水利工程建設中的地位日益提高,在工程質量、投資、工期方面的控制效果發生著巨大的變化,而且所發揮效益日益顯著。如果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監理再進一步規范,將會給水利工程施工帶來很多便利之處,繼續深化我國水利事業。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明確安全生產責任,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通信建設工程的特點,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公用電信網新建、改建、擴建及其配套設施建設等活動,以及實施對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須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 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單位主體責任,建立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

      第四條 通信工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以下簡稱安全生產責任主體),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執行保障生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確保通信工程建設安全生產,依法承擔安全生產責任。

      第二章 安全生產責任

      第五條通信工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應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范圍和考核標準等內容,確保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

      第六條 建設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一)建立健全通信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二)工程概預算應當明確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不得打折,工程合同中應明確支付方式、數額及時限。對安全防護、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安全生產費用的,應結合工程實際單獨列出增加項目及費用清單。

      (三)工程開工前,應當就落實保證生產安全的措施進行全面系統的布置,明確相關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四)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及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五)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七條勘察、設計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一)勘察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應當真實、準確,滿足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需要。在勘察作業時,應當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采取措施保證各類管線、設施和周邊建筑物、構筑物的安全。對有可能引發通信工程安全隱患的災害提出防治措施。

      (二)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防止因設計不合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設計單位應當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在設計文件中注明,對防范生產安全事故提出指導意見,并在設計交底環節就安全風險防范措施向施工單位進行詳細說明。

      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的建設工程和特殊結構的建設工程,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

      (三)設計單位編制工程概預算時,必須按照相關規定全額列出安全生產費用。

      第八條 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一)施工單位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各通信專業操作規程,建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簡稱安管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并應當由通信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對本單位所有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保證相關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同時,建立教育和培訓情況檔案,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以及考核結果等情況。

      使用被派遣勞動者的,應當將被派遣勞動者納入本單位從業人員統一管理,應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訓。

      (三)嚴格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安全生產操作規范進行施工作業。按照國家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現場應由安全生產考核合格的人員對安全生產進行監督。工程施工前,項目負責人應組織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對施工安全重點部位和環節以及安全施工技術要求和措施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進行詳細說明,并形成交底記錄,由雙方簽字確認。

      (四)建立健全內部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明確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職責及權限,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

      (五)作業人員進入新的`崗位或者新的施工現場前,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作業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登高架設作業人員、電工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六)應當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井下、高空、用電作業時必須配備有害氣體探測儀、防護繩、防觸電等用具。

      (七)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出入通道口、孔洞口、人井口、鐵塔底部、有害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識。安全警示標識必須符合國家規定。

      (八)在有限空間安全作業,必須嚴格實行作業審批制度,嚴禁擅自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做到“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嚴禁通風、檢測不合格作業;必須配備個人防中毒窒息等防護裝備,設置安全警示標識,嚴禁無防護監護措施作業;必須制定應急措施,現場配備應急裝備,嚴禁盲目施救。

      (九)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術、管理措施,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應當如實記錄,并向從業人員通報。

      (十)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國家鼓勵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第九條 監理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一)監理單位和監理人員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及監理規范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二)監理單位應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監理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單位主要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和安全監理人員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不得上崗作業。

      (三)監理單位應當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及相關監理規范的要求編制含有安全監理內容的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項目監理機構應配置安全監理人員。

      (四)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安全生產操作規范,并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巡視檢查。

      (五)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對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向建設單位報告。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三章 安全生產費用

      第十條 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用是指施工單位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單位或者項目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第十一條 安全生產費應當按照“企業提取、政府監管、確保需要、規范使用”的原則進行管理。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執行財政部、安全監管總局相關規定。

      第十二條 通信工程建設項目進行招標時,招標文件應當單列安全生產費清單,并明確安全生產費不得作為競爭性報價。

      施工單位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在競標時不得刪減,應列入標外管理。

      工程總承包單位應當將安全生產費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單位并監督使用,分包單位不再重復提取。

      第十三條 施工單位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應當在以下范圍內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支出(不含“三同時”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設施),包括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系統、洞口、臨邊、機械設備、高處作業防護、交叉作業防護、防火、防爆、防塵、防毒、防雷、防臺風、防地質災害、地下工程有害氣體監測、通風、臨時安全防護等設施設備支出;

      (二)配備、維護、保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支出和應急演練支出;

      (三)開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產檢查、評價(不包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評價)、咨詢和標準化建設支出;

      (五)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七)安全生產適用的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八)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九)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十四條 施工單位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應當專戶核算,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不得擠占、挪用。年度結余資金結轉下年度使用,當年計提安全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第四章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

      第十五條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本條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第十六條發生通信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所在地省級通信管理局報告。

      第十七條 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事故處理應急預案,或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第十八條對于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通信管理局應于收到報告后2小時內向工業和信息化部報送通信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報表(見附件,以下簡稱事故報表)。

      第十九條 對于一般生產安全事故,通信管理局應按季度匯總,于每季度第一個月的10日前定期向工業和信息化部報送事故報表。

      第二十條 事故所在地通信管理局應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組織事故搶救、事故調查及事故處理等工作。依照地方人民政府對事故的處理決定(以下簡稱處理決定),監督相關事故責任單位對處理決定的落實,并及時將處理決定及事故責任單位內部處理結果報部(信息通信發展司)。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一條 工業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簡稱通信行政監督部門)負責公用電信網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通信行政監督部門可以委托通信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依法對通信工程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

      第二十二條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全國公用電信網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標準規范。

      (二)監督、指導全國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依法對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生產安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依法對單位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和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四)建立全國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通報制度,及時通報通信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情況。

      (五)對全國通信建設工程相關企業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簡稱安管人員)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六)建立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信息庫,記錄相關單位的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信息。

      (七)協助有關部門對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第二十三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標準規范,制定地方性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二)監督、指導本行政區域內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依法對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生產安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對本行政區域內通信建設工程相關企業的安管人員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四)建立省內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通報制度,并定期向部報送省內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情況。

      (五)記錄相關單位的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信息并負責入庫工作。

      (六)協助有關部門對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第二十四條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工程建設項目是否嚴格按照相關標準規范組織落實,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檢查、隱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安全生產費用是否足額支付。

      (二)相關單位的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實;相關單位是否制定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并演練。

      (三)施工單位是否購置足夠的安全生產防護用具及設施,安全生產費是否專款專用;安全生產培訓、教育是否落實,安管人員是否經考核合格,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第二十五條通信行政監督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供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和資料。

      (二)進入被檢查單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拍照、錄像,向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

      (三)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排除后,經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

      (四)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對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第二十六條 相關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通信行政監督部門應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在行業內予以通報;違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從其規定:

      (一)不配合有關部門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檢查及對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的。

      (二)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未及時上報或對事故調查處理不力的。

      (三)未制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

      (四)施工單位未按規定每年對從業人員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

      (五)未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致使單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解釋。本規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原《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工信部規[20xx]111號)同時廢止。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1.1、為加強公司所屬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進一步落實監管措施,理順監管職責,有效控制一般事故,杜絕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規程。

      1.2、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意識。 1.3、本管理規定適用于本公司所屬各項目部

      1.4、公司安全質量監督中心為各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本制度的執行和監督。五、本制度由公司工程部組織宣傳與實施。

      第二章人員職責

      2.1、公司總經理作為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全面負責;公司技術總監作為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直接責任人,保證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程在公司傳達、貫徹、落實、執行,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和工作特點,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公司安全質量監督中心為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具體監管執行部門,負責對公司所屬各工程日常安全生產管理的監管,落實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執行,及時發現問題處理問題,按時向公司技術總監匯報工作情況;及時收集國家、省、市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管理的法律、法規、文件。

      2.2、項目部經理作為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全面負責,根據本項目部實際情況和工程特點,編制和實施本項目部安全管理規定,組織對本項目部所屬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檢查,收集有關安全生產的事例、圖片,每月組織本項目部工作人員和所屬工程的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2.3、公司安全質量監督中心設安全監管員兩名,負責對公司所屬各工程日常安全生產管理的監管,落實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執行。每一個項目部根據情況配備一致兩名安全監管員,負責本項目部所屬建設施工現場的日常安全監管工作,檢查各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狀況,施工單位應根據所承建的工程規模配備相應數量的專職安全員,大型工程、復雜工程、特殊工程可根據實際情況設多位安全員,負責所施工樓層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4、安全監管員、安全員應經過云南省建設委員會有關部門培訓,取得上崗資格,并應定期參加云南建設委員會組織的培訓。項目部的安全監管員應配備一臺數碼相機,隨時記錄施工過程中違章作業的人與事。

      第三章安全制度

      3.1安全檢查制度

      3.1.1、公司按《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組織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每月至少一次,施工項目部半日至少一次,班組一周不少于一次。對特殊施工項目,煙囪、水塔、梁、基礎、大型砼、預制構件吊裝等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安全部門要經常深入現場巡回檢查。

      3.1.2、各種安全檢查做到每次有記錄,對查出的事故隱患應做到定人、定時、定措施,落實資金全面整改。

      3.1.3、施工員和安全員應對整改結果進行復查,合格后才可繼續施工。一時難以整改的,簽發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并進行復查。 3.1.4、檢查結果及整改情況的有關資料應及時歸檔。

      3.2施工機具進場驗收與保養維修制度

      3.2.1、進場施工機具必須有廠家生產許可證,合格證或當地建筑安全監督部門頒發的準用證,否則不準入場。

      3.2.2、施工機具安裝后必須經企業安全管理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驗收記錄,驗收人員履行簽字手續,嚴禁使用倒順開關控制機具。

      3.2.3、日常檢查:機械設備每次運行都要進行逐點檢查,主要由操作人員進行,可與日常保養結合起來,如果發現較大問題,應立即報告,及時組織修理。

      3.2.4、定期檢查:由專業的維修工人負責,操作工人參與檢查,按計劃規定的時間,全面檢查設備的性能及實際磨損程度,以確定修理的時間及修理的種類。

      3.2.5、對于施工機具的修理,一般可由現場施工隊建立維修組,全面負責各施工工地的機械設備的維修工作,對于技術復雜的大修理工作由專業的機修部門負責。

      3.2.6、每次的檢查情況及修理情況均應做好記錄,并有檢查或維修人員簽字。

      3.3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為了進一步提高項目工人的安全意識,提高安全技能,掌握安全操作技術規范,提高工人的自我保護意識,杜絕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各項目部根據如下原則制訂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3.3.1、嚴格執行國家、市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有關規定,適時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并向安全部門或主管部門通報情況;認真落實國家和市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及有關人員的勞動保護待遇,并監督實施情況;

      3.3.2、項目部建立三級安全教育檔案:規定新入公司工人的教育,調換新工種,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工人的安全教育和特種行業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及發證。建立現場職工安全教育卡、對新進場工人必須進行安全施工基本知識、安全紀律和操作規程的三級安全教育。

      一級安全教育由工程處會同質安部門對新入公司的人員進行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法規、方針、政策、安全規章制度、安全紀律和遵章守紀教育,時間累計為15學時。

      二級安全教育由項目部負責,對經過教育的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知識,結合施工性質進行安全規章制度、高空作業、現場安全用電、事故報告、勞動紀律教育,時間累計為15學時。

      三級安全教育由班組負責,教育內容是現場安全注意事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本工種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的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的知識、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時間累計為20學時。

      職工“三項”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才能進入操作崗位;并將考核內容列為工人考工、評級內容之一,并附考試卷;

      3.3.3、特殊工種培訓:

      電工、電焊工、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塔吊司機、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由培訓中心(或培訓班)進行專業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訓,上述特殊作業人員都必須經市勞動部門考試發證,持證上崗。無證上崗者,按安全生產獎懲條例罰款;

      3.3.4、采用新的施工(生產)方法、新設備、新材料時,各項目部要組織制訂新的安全措施、新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崗位安全知識教育。

      3.3.5、調換新工種必須進行現場安全注意事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本工種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知識的教育。 3.3.6、本制度由項目部實施,公司質安部負責解釋。

      3.4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3.4.1、安全技術交底必須與下達施工任務同時進行,各工種各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固定作業場所的工種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業場所的工種對不同作業部位,不同作業內容,進行分單位、分部、分項工程定期交底,并要有交底人簽字。

      3.4.2、安全技術交底內容應包括工作場所的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注意事項等,既要針對性,又要簡單明了。

      3.4.3、班組長每天的班前會根據當天的施工任務、特點,做好針對性的書面安全交底,并要有書面記錄。

      3.4.4、新進場班組必須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再上崗。

      3.5、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3.5.1根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規定,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人員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業。

      3.5.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3.5.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的條件:

      (1)、年滿18周歲;

      (2)、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相應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備相應工程的安全技術知識,參加國家規定的安茜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考核并成績合格;

      (4)、符合相應工種作業特點需要的其他條件。

      3.6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3.6.1防火制度的建立:

      (1)、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

      (2)、建立義務消防隊,人數不少于施工總人數的10%;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10

      一、建筑施工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安全問題

      隨著經濟的發展,建筑行業的支柱地位越來越得到體現,國家對建筑施工安全也越來越重視,加大了對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管力度,使我國建筑業的事故總量、死亡人數和重特大事故都有所下降,建筑業總的安全狀況趨于好轉。但是,我們對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的形勢仍然不容樂觀,由于國內建筑市場,目前大都采用項目經理為主要責任人的項目承包責任管理體制。采用項目承包責任制,層層分包,在安全管理方面,不盡如人意,建筑施工領域中的各種大小安全事故此起彼伏、層出不窮就說明了這個問題。

      施工企業在生產中的安全與否,已經引起了媒體及社會的廣泛關注。企業安全生產,漸漸成了一塊形象招牌。如何使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跟上社會經濟發展的時代脈搏,已是一個十分迫切的問題。現主要介紹建筑施工中存在以下幾個安全問題:

      (一)建設單位安全管理問題

      將建筑工程的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層層分包給不同單位,導致施工管理不嚴格、安全培訓不到位和安全投入不足或基本沒有。為了中標,只能把利潤降低,而包工頭又要追求最大利潤,所以會減少他的一切不必要的金額開支,導致安全隱患和安全事故的不斷出現。

      (二)勘察、設計、監理等單位主要的安全問題

      勘察、設計單位不按要求進行勘察或設計,或改變勘察設計文件、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使勘察設計成果存在缺陷,不能保證建筑物和施工人員的安全;或是某些老板為了逃避更多的報建費,要求設計單位出雙份圖紙,增加了安全隱患。監理單位未對施工單位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安全施工方案進行認真的審查,在施工工程中也沒有對施工單位落實安全措施的情況進行認真監理,發現事故隱患時,也未采取果斷措施予以整改和消除。

      二、抓好安全教育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標準是建筑施工企業內部實施施工現場安全全過程的管理。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標準堅持“以人為本”,從人、機、料、法、環五個不同的方面制定了完整而系統的管理和控制模式要求。從目前建筑業的人員素質來看,在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80%以上來自農村,其素質和自我防護意識較差,從業人員必須通過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達到的以下要求:

      首先是必須掌握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知識。法律法規中有很多關于安全生產的內容,這些內容是建筑施工企業搞好安全生產的工作指南和行為規范,從業人員必須了解和掌握。

      其次是必須掌握有關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知識。建筑施工是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到安全生產過程的危險源也非常多,對任何一個危險源未進行識別和評價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都可能導致事故發生。從業人員作為建筑施工企業活動的具體操作者,必須掌握與生產有關的安全知識,只有這樣,才能保障建筑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保障從業人員本身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最后是必須掌握有關的事故應急救援和逃生知識。在可能導致從業人員生命危險的緊急情況下,從業人員應當了解掌握有關事故應急救援和逃生知識。

      (一)安全教育的現狀

      1、缺乏適合市場經濟的建筑安全管理體制

      我國工程建設投資體制的變化使原有的建筑生產安全管理己經不適應現在的建筑生產方式,因此一直由政府主導的安全管理出現了很多管理漏洞,再加上有關建筑安全的法律法規不健全,政府監管效率低,社會監督體系不完善,致使安全管理不到位,適合市場經濟規律的、法律手段與經濟手段并行的建筑安全管理體制尚未形成。

      2、法律法規多而不全,執行力不夠

      我國法律的“環境與健康”過于薄弱。對建筑活動中“環境與健康”的重視,己經成為國際普遍關注的話題。工程建設的目標體系已經由傳統的“成本—造價—質量—工期”體系,轉向“成本—造價—質量—工期—環境與健康”體系。國際標準化組織也己制定了環境管理體系。

      3、管理部門職能轉變滯后,管理出現真空

      隨著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深化,國家機構改革,企業改制,企業逐漸脫離了行業行政管理的束縛,成為了市場中獨立的行為主體。與此相適應,建設部及地方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成為國家建筑安全專項監督職能的履行者,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及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則成為國家安全生產綜合監督職能的履行者。

      4、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與專業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分開

      目前我國建設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實際上處于分散管理狀態,并未真正做到行業管理。這就形成了建筑安全管理標準、管理模式不一致,傷亡事故統計數據失真,管理工作職責交叉不清。

      5、監理、設計等單位的監管不到位

      建設項目工程有時需要多家施工單位及多工種密切協作,作業工序復雜,作業條件及環境差異性大,導致危險源復雜多變,存在大量不確定性,以及監理單位,設計單位的監管部到位,這些都給安全施工帶來極大困難。

      (二)安全教育實施措施

      1、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①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教育培訓體系,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做好安全檢查工作;

      ②做好施工組織設計工作,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合理組織施工安全作業;

      ③做好技術交底工作,在施工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做好季節性施工準備工作;

      ④經常進行預防性試驗,對機械設備做好經常性維護保養和定期檢修,確保設備性能符合安全標準要求;

      ⑤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筑物應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應當采取專項防護措施;

      ⑥及時發放和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作業人員應當遵守安全施工的強制性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等。

      2、冬季施工安全措施

      ①冬季施工宿舍內采用燃煤取暖應防止住宿施工人員一氧化碳中毒,宿舍應保證足夠的通風條件;每間宿舍根據房間大小設置通風漏斗,通風漏斗尺寸:長不小于50cm、下口寬不小于30cm、上口寬不小于5cm,每間設置的通風漏斗至少不少于3處。

      ②每日熄燈前設專人封火,燃煤采暖設施嚴禁敞口,應將爐盤、爐蓋扣嚴;如爐盤、爐蓋不能完全扣蓋嚴密的,應用黃土泥將其抹嚴,以防煤氣滲漏。

      ③取暖設施排煙管道安裝,每節管道承口應朝介質流通方向安裝,接口處并用膠帶封好;排煙管道出口探出房檐不得少于50cm,立管不得少于2。0m,水平管距房屋頂棚不得少于50cm,其朝向也不得朝向冬季季風吹來的東北方向。

      ④排煙管道上面不得烘晾衣物等易燃物品,取暖設施附近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易揮發的有毒物質。

      ⑤封火時清出的沒有燃盡的燃煤應清出室外,并用清水將未燃盡燃煤熄滅。

      ⑥進行安全教育杜絕燙傷、煤氣中毒等事件發生,并進行突發事件發生的醫療搶救、緊急處理教育。

      3、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①全面增強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

      要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第一的方針。以專業安全知識為內容用行政獎勵、法律、法規為手段,全面增強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不斷提高施工人員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明確自己安全生產責權、利的關系,以達到施工安全效益最佳的目的。主要包括:加強專業安全知識、技術的日常教育與培訓,用安全典型事例和事故教訓進行教育,對照法律!法規認真地進行分析、討論。將安全法律、法規逐件公示在安教宣傳欄中。積極組織各類管理人員,參加好的安全講座和參觀受表彰表揚的項目工程。通過重視人員的管理、機制的建立、系統的完善、營造出施工企業的安全文化。

      ②明確建筑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責任人

      在施工中,明確安全控制由項目經理全面負責,要制定安全管理工作的要點。明確施工安全的承諾與目標,要編制工程項目安全計劃,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安全保證體系。工程項目部要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把安全責任目標分解到崗,落實到人。并針對不同的建設項目和施工條件,合理地組織人力、財力、物力,確保施工生產中的安全。

      ③抓好施工前與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工程施工安全產生于生產過程中,必須要以“預防為主”,做好施工前的準備和施工過程中的監督與管理。施工前,要循序漸進,分步驟、分階段地進行。

      三、建立安全預警機制

      (一)抓好施工現場安全綜合管理

      施工安全管理是多方面的.,必須對各方面進行綜合管理:

      1 、安全管理與文明施工相結合

      做好施工現場文明施工。辦公、宿舍、食堂、工棚、硬地施工、施工場地圍護、環境衛生等按有關要求、標準組織施工,做到宿舍與施工現場分開:工地設置文化室、宣傳欄、乒乓球室等文化娛樂設施,并配置保健藥箱,有利于工人生活、休息。同時也提高了施工安全綜合管理。

      2安全管理與安全考評相結合

      實行施工現場安全考評。采取對項目經理、管理人員、工人進行定期安全考核。對達不到要求的進行教育批評、直至辭退。在施工過程中,項目部管理人員經常進行檢查,作業人員自查、班組互查、使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到各個單位、各個崗位、各個部位,達到施工現場綜合考評的全面要求。并在工地出入口處設置“五牌一圖”,履行安全職責,接受社會和上級的監督考評。

      3安全管理與激勵機制相結合

      我們把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納入項目管理辦法,并與獎罰制度掛鉤,形成有利于安全管理的約束和激勵機制。我們采用競賽、表彰、獎勵、升降等有效的激勵機制,更好地鼓勵項目經理、管理人員、作業工人從不同層面上抓好安全生產,重視安全管理,遵守安全紀律。再輔之以宣傳教育,在“指導、監督、獎罰、教育”的共同作用下,糾正施工現場習慣性違章現象,形成一個“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良好氣氛。

      (二)安全警示

      1、安全色

      ①紅色:表示禁止、停止、消防和危險的意思。

      ②藍色:表示指令,必須遵守的規定。

      ③黃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

      2、安全標志

      ①禁止標志:是不準或制止人們的某種行為(圖形為黑色,禁止符號與文字底色為紅色)。

      ②警告標志:是使人們注意可能發生的危險(圖形警告符號及字體為黑色,圖形底色為黃色)。

      ③指令標志:是告訴人們必須遵守的意思(圖形為白色,指令標志底色均為藍色)。

      ④提示標志:是向人們提示目標的方向,用于消防提示(消防提示標志的底色為紅色,文字、圖形為白色)。

      (三)施工安全管理控制

      施工安全管理控制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項目經理部應建立安全管理體系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員應持證上崗,保證項目安全目標的實現。

      1、施工安全管理控制對象

      施工安全管理控制主要以施工活動中的人力、物力和環境為對象,建立一個安全的生產體系,確保施工活動的順利進行。

      2、抓薄弱環節和關鍵部位,控制傷亡事故

      在項目施工中,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是整個安全工作的薄弱環節,總包單位要建立健全分包單位的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交底等制度。對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應層層負責,項目經理要負主要責任。

      傷亡事故大多發生在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觸電、坍塌、機械和起重傷害等方面。所以對腳手架、洞口、臨邊、起重設備、施工用電等關鍵部位發生的事故要認真地分析,找出發生事故的癥結所在,然后采取措施,加以防范,消滅和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

      四、嚴格市場準入,保障安全生產投入

      建筑施工生產一直是安全意外事件和安全事故的高發段。這不僅使群眾的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遭到巨大損失,還給企業和行業的發展帶來負面影響,甚至對社會穩定和國民經濟發展都造成了極大的威脅。對于安全事故的分類及處理,國家有明文規定,但安全事故仍然高居不下,究其原因就是市場準入的門檻太低了。通過對安全事故的統計,現在項目施工時在安全防護設施的投入上不能實現同步。建筑業市場競爭比較激烈,壓低造價是主要的手段。為了降低成本,就只能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管理費、利潤中壓榨,這就影響了生產中安全措施費的投入,使得安全防護不到位,不僅不能防止事故的發生,而且如果事故發生了也不能起到教育和警示的作用。

      五、結語

      總之,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是個系統工程,施工現場點多面廣,規模宏大,是一項重要的、長期的、艱巨的任務,而且時代在發展,社會在進步,情況在變化,要求在提高。針對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涉及的范圍廣、原因多、突發性強的特點,建筑施工企業應該消除僥幸心理,保證防患于未然,從提高思想認識,完善管理機制,健全安全制度,狠抓落實到人到點燈方面,著力構建確保安全生產體系,這樣施工安全事故必將大大減少,這對保證施工項目的順利進行、降低施工成本和提高經濟效益,都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11

      7月27日下午,工程建設管理中心組織召開工程建設監理業務管理制度宣貫會,會議由副經理董新寧主持,各分公司主管工程建設負責人及相關業務人員參加了本次會議。

      按照會議議程,首先由工程建設管理中心施工管理業務負責人李新平就《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工程建設監理業務管理規定》進行了培訓和宣貫,在逐條詳細解讀了管理規定的內容后,隨堂進行了考試,加深了參會人員對制度內容的理解,達到了鞏固效果;隨后,工程建設管理中心相關人員針對工程項目設計、立項及合同、工程檔案及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等方面,并結合近期工作開展情況與分公司相關業務人員進行了交流探討和答疑,同時也對業務推進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做了強調和要求。

      副經理董新寧在會議上就近期工程建設管理工作做了總結,并提出要求,一是強調要認真學習各項規章制度,工程建設管理工作要體現出專業、水準和水平,必須以規章制度為指導,規范各項業務操作流程;二是分公司與工程建設管理中心要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加強施工現場自查、檢查力度,對基礎設施較差、問題隱患較多的`項目要督促整改進程,追蹤整改結果,達到整改效果;三是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和實事求是的態度面對工程建設管理工作,以高標準高起點做要求,嚴把工程質量、進度和安全,力求做到向管理要效益,要成果。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12

      為貫徹落實關于印發建設工程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協作機制文件精神,對縣建設工程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形成齊抓共管合力,特制定建設工程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協作機制。

      一、建立領導機構

      組長:

      成員: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相關科室負責人

      消防救援大隊防火監督干部

      聯絡人: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管科

      消防救援大隊副大隊長

      二、建立聯席會議制度

      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聯席會議,共同研究解決建設工程消防安全監督管理過程中的重大事項,會議召開時間、地點由組長溝通確定,聯絡人負責具體會議事項。

      三、共享信息資源

      經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消防設計審查和消防驗收合格的建設工程,在工程取得審查和驗收合格文書后,5日內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將審批文書移交消防大隊一份存檔,確保消防救援大隊能夠隨時查閱工程審查合格的施工圖紙、竣工圖紙等資料,具體工作的開展由聯絡人具體實施,其他成員配合。

      四、建立信息通報制度

      聯絡人負責對本領域新出臺的涉及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的相關政策、國家標準、地方性標準及其他規范性文件進行收集整理,及時通報相關成員。

      五、明確監管職責

      (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職責

      一是負責對設計單位和施工圖審查機構消防設計和施工圖審查質量的監督。

      二是將施工圖是否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強制性標準納入到年度勘查設計和施工圖審查質量專項檢查的內容。

      三是負責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監督檢查。

      四是配合消防救援大隊對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產品抽樣檢查工作。

      (二)消防救援大隊職責

      一是為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施工現場的消防監督檢查提供技術指導。

      二是負責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產品抽樣檢查工作。

      三是負責將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未取得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的建筑工程通報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依法查處。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13

      建設工程造價,一般是指某項工程建設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即該建設項目有計劃地進行固定資產再生產和形成相應的無形資產和鋪底流動資金的一次性費用總和。它不僅與工程內容有關,還與建設地區的經濟發展程度、建設者的管理和技術水平、國家和當地政府的政策等存在著聯系。正確地編制工程造價對政府和業主的決策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建設項目全過程工程管理的需要,合理確定和有效調控建設工程造價,提高工程造價編制水平,反映工程的實際造價,已經是我們工程造價專業工作者面前的一項十分重大的課題。

      一、工程造價管理的現狀和問題

      我國現行的工程造價管理制度是在五十年代形成、八十年代完善起來的。經過幾十年的發展,應該說我國的工程造價管理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績。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這個體系的許多問題也隨之暴露出來。主要問題有以下幾方面:

      1.1市場供求關系失衡,造成市場競爭不規范,影響了合理定價。近幾年來,在宏觀政策調控下,固定資產的投資規模不斷擴大,同時從事建筑施工的隊伍卻以更大幅度增加,“僧多粥少”的供求局面使得本己激烈的市場競爭更趨激烈。一些施工企業為爭得施工任務不得不面對難以接受的招標條件,如壓價承包、墊資施工、壓縮工期、肢解發包、指定分包。面對這些不規范的市場交易,施工企業只有拼老本,保眼前,長此下去,企業缺少更新改造的后勁,沖擊了正常的工程造價管理,而現行的政策缺乏相應的約束機制。這樣也就更加助長了建筑市場競爭中的不規范行為。

      1.2由于施工企業之間的歷史差異,難以形成公平的市場競爭。市場經濟呼喚公平競爭,然而由于施工企業之間的歷史差異,難以形成公平的市場競爭。國有大中型施工企業曾為國家做出了很大的貢獻,但也背上了沉重的歷史包袱。在與集體企業、鄉鎮企業一起參加競爭時,明顯處于劣勢。在制定工程造價管理政策時正確處理好國有大中型施工企業背負的歷史包袱,是促進建筑市場公平競爭的首要問題。

      1.3工程立項階段和設計階段造價管理薄弱。多年來,我國的建設項目普遍忽視了項目建設前期階段的重要性,造價控制的重點主要放在項目建設的后期階段甚至在工程決算階段,因此經常出現投資超限的現象。有些項目甚至在建成后投資大幅超過計劃,從而建設了大量效益不好的工程。所以,我們必須更新觀念,重新認識,總結出一套完整的工程造價控制與管理方法。工程造價控制應貫穿于建設項目的全過程,但控制重點應轉移到項目建設的前期,即轉移到項目決策和設計階段,而一旦投資決策后,控制的重點應放在設計階段。

      1.4工程肢解發包,行業壟斷嚴重。由于建筑市場缺乏規范的法制管理,某些建設單位在工程發包中不是從工程的整體利益出發,而是肢解工程多方發包。也有某些行業依靠特權壟斷發包。造成現場的總包單位無法協調安排進度和對現場的統一管理,造成施工中的浪費。工程肢解發包和行業壟斷增加了中間環節,抬高了工程造價,影響了市場的公平競爭。

      1.5對業主的不規范行為缺乏約束機制。現階段我國投資體制還不完善,責任機制還不健全,負責工程發包和工程款支配的業主方和工程建設的.效益缺乏直接的利害關系和約束機制,特別是市場供求關系失衡使得業主在建筑市場中居于主導地位。業主的行為直接關系到建設工程的進度、質量和造價。建筑市場能否規范運行,直接取決于業主的行為是否規范。某些業主方的管理人員缺乏必要的專業素質,在建設工程中不遵守有關的規章制度,不嚴格履行合同條約,隨意壓縮工期、壓低造價,在工程發包中片面強調市場經濟就是愿打愿挨,把自己的意愿強加于人,干擾了建筑市場的正常運轉。由此可見建筑市場治亂的首要著眼點,就是要規范業主的行為。

      1.6對造價中介組織管理力度不夠。近年來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標底編制等工作的中介組織發展很快,而相應的管理制度卻不配套,各種中介組織的資格認定和審批未能嚴格執行,造成從業人員素質不一。某些中介組織帶有行政色彩,不按規定辦事,缺乏公正性。中介組織對承擔的咨詢服務不負經濟責任,也沒有完善的賠償制度和回避制度。特別是標底編制中,錯算、漏算時有發生,影響了招投標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深化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改革的舉措

      在建設工程造價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變過程中,無論是體制上還是思想觀念、人員素質上都不可避免地受到舊的習慣勢力的影響。因此,在深化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改革的進程中,既要肯定計劃經濟體制下工程造價管理的重要作用,又要認真分析它不適應市場經濟形勢發展的弊端,要在現有工作的基礎上運用價值規律的原則,適應市場經濟競爭的需要去健全和完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體制。針對當前工程造價存在的問題,造價管理的改革應從加強法制建設入手,健全法制、完善法規。

      2.1加強宏觀調控,完善法制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要依法管理,尤其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時期,更應加強法制建設,要健全法制、完善法規,逐步建立起一個以《建筑法》為核心的建筑法律體系,使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走向有法可依、執法必嚴的法制軌道;要繼續完善建筑施工企業資質管理辦法、招投標法、施工合同法、質量管理法等法規制度;要明確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必須堅持政府的宏觀調控,消除那些認為“愿打愿挨就是市場經濟的定價原則”的錯誤認識,法制建設要結合實際,便于操作,對工程建設的各個階段都要有相應的約束機制。

      2.2理順各方關系,加強配合管理。長期以來,我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主要側重于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和計價方法的管理,實行分階段、分部門的管理,而根據政府職能要求,工程造價管理應該是全過程的管理。因此,必須理順關系、各負其責、加強協調。標準的制定應上下銜接,確保文件的交圈。特別應加強建設項目資金和項目決策的審批關,要建立不同投資主體的資金管理審批制度,對資金不落實無保障的建設項目不予審批立項。各有關部門應嚴格審查建設項目開工前和年度計劃中的建設資金。要把工程造價管理的重點放在工程立項階段和設計階段,加強和規范總概算的編制和管理,發揮總概算對工程投資的控制作用。只有抓住了項目決策建設資金落實這一關,才能從源頭上控制投資,確保工程建設順利完成。各建設施工管理單位都要認真執行造價部門的規定,造價部門應對于執行定額的單位進行抽查監督,形成相互制約機制。

      2.3建立約束機制,規范業主行。在建設工程的全過程中,業主貫穿于建設全過程的始終,建設過程的各個階段離不開業主的參與。因此,業主的行為對工程建設起著很重要的作用,政府各主管部門應對業主在建設階段的行為依法加以規范和約束,要強化施工總承包職能。總承包單位有能力和資質的,應盡量自行承擔水、暖、煤、電、消防和裝修等的施工,嚴禁建設單位強行分包工程任務。工程建設的材料設備應主要由承包單位負責采購,加強驗收。建設單位若需自己采購的應在合同中明確其責任和要求,對可能影響工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材料設備,承包單位有權拒絕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行要求承包單位購買其指定廠家生產的材料、設備。要嚴格審查標書合同,對違反規定明顯不合理的條款如過分壓工期造價及過分要求質量達優的應予以取消。

      2.4規范中介服務,提高競爭能力。中介機構是建筑市場中不可缺少的服務主體,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應提倡服務社會化、市場法制化。造價咨詢、標底編制等就是一種有償的社會化服務,在目前條件下,我們要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高度專業化、功能完備的社會中介服務組織,加強工程造價管理,為工程承發包雙方提供最優質的服務。第一,對中介機構進行清理、整頓,不合格的要清除。中介機構應該以“獨立、客觀、公正”的態度對待中介咨詢,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分級、分別管理。第二,應實行回避制度,咨詢實體應與行業主管部門脫鉤,避免利用行業特權承攬標底。標底編制實行市場競爭、信譽取勝的原則,對中介機構要實行資質年檢、標底抽查,懲罰結合的制度。第三,積極開展業務技能培訓,提高咨詢服務單位人員的技術水平和專業技術資質等級,要求從業人員持證上崗。第四,制定咨詢服務機構的行為規范,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促進工程造價咨詢業隊伍整體素質的不斷提高,以優質的服務配合政府職能部門共同搞好工程造價管理工作。

      2.5提高企業素質,規范承包行為。實行建設工程招投標以來,承包單位承攬施工任務的主要方式是通過投標取得。因此,我們必須規范招投標市場。第一,建立聯合辦公制度,由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造價工程師負責,組成“工程造價審定小組”,組織招標投標、標準定額、合同管理部門負責人定期聯合辦公,參與招標投標評標活動,協調一致,相互配合,各承包單位不得以帶資承包作為競爭手段承攬工程,禁止私下授標,層層轉包;第二,實行工程量清單報價,規范招標投標行為,做好工程量清單報價與招標文件的銜接;第三,嚴把概算審核關,加強概預算人員的培訓考核,把考核與日常管理結合起來,提高概預算人員素質。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14

      第一條為了嚴格執行施工合同,提高建設工程管理水平,保質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務,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山東科技大學校內建設施工管理。

      第三條聘請監理單位實施監理的工程,學校基建部門與承包單位之間進行建設工程合同有關的聯系活動,通過監理單位進行;沒聘請監理單位的工程,本辦法所列條例由學校基建部門實施管理職責。

      第四條工程管理人員的工作職責如下:

      1、認真貫徹與執行國家基本建設方面的政策、法令、法規和要求,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

      2、編制選址報告;

      3、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工作;

      4、認真搜集有關資料,參與調研與技術論證,為編審工作提供依據;

      5、根據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向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征地手續;

      6、負責提供設計資料,進行勘察與設計的招標與委托工作,并經常了解設計文件的編制情況;

      7、做好基本建設的計劃管理。根據批準的建設計劃,合理安排分年度建設的內容和投資;

      8、組織設計、施工及有關單位進行施工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

      9、做好施工前的準備工作,為工程及時開工和順利施工創造必要的條件,及時辦理建設用地的征購、拆遷和清除障礙物;

      10、申請報建手續、規劃許可證、投資許可證和開工許可證;

      11、辦妥水、電源接通,通訊線接通,保證施工道路暢通,做到“三通一平”,場地的地上地下情況清楚,場地動遷情況清楚;

      12、做好施工現場管理,主要是施工技術管理,工程質量的檢查與監督工作;

      13、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和整體施工方案:主要審查是否有工程質量保證體系確保工程質量;是否能達到科學管理,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是否實際;是否采用了先進技術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施工總平面圖、場地對學校是否影響等;

      14、收集了解并及時督促與審查施工單位的工程進度和統計資料,為施工順利進行創造條件,確保按期交工。按期編制各種定期統計、會計報表,上報主管部門;

      15、寫好現場施工日志,做好基本建設技術檔案的搜集整理和保管工作,督促有關單位及時做好竣工圖的繪制和有關施工技術資料的歸檔與移交;

      16、做好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與監督工作,審查施工圖預算,施工中控制工程預算,審批工程進度款的撥付與工程的決算。千方百計降低工程造價,正確編制和執行財務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17、組織落實應由學校基建部門供應的材料、設備等物資的供應,復核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零部件的出廠合格證及督促現場及時化驗,查看化驗報告;

      18、嚴格執行與施工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并及時檢查監督合同的履行;

      19、辦理與做好單位工程的交工驗收。正式驗收前應做好初驗與預驗工作,參加質量評定,辦理工程移交。

      第五條學校基建部門施工管理的重點工作:

      1、保證工程質量,施工管理應當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工程質量的方針政策和施工驗收規范;

      2、組織施工單位認真貫徹保證質量的各項措施與管理辦法;

      3、制定學校基建部門確保工程質量的措施;

      4、貫徹預防為主,加強質量檢查;

      5、積極主動配合施工單位,為施工單位按期交工創造條件;

      6、隨時掌握施工進度,參加各種調度會,發現問題及時與施工單位交換意見,求得解決辦法;

      7、節約投資、降低工程造價。

      第六條施工管理的主要內容:

      1、圖紙會審與技術交底。學校基建部門要組織設計單位對圖紙的設計意圖、工程質量要求向施工單位作出明確的說明。在正式施工前,施工圖紙會審要把圖紙上的差錯和缺陷進行全面的糾正和補充。

      2、施工圖紙會審應當由施工單位、設計單位、工程監理部門、學校基建部門施工現場技術管理及監督人員、物資供應人員、財務人員、預決算人員參加。圖紙會審首先由設計單位的設計人員進行技術交底,詳細說明設計意圖,建筑結構類型及水、暖、電的設計方案,標準構件的選用,建筑材料的性能質量和選用要求,對施工單位在施工步驟、施工方法方面的建議和要求詳細交待,以達到了解設計圖紙的意圖;

      3、圖紙會審的要點:

      ⑴設計圖本身各部尺寸、標高是否統一,是否準確無誤;

      ⑵建筑圖、結構圖、設備安裝圖之間是否碰撞有矛盾;

      ⑶設計圖功能是否滿足使用要求,結構選型及水暖電設計方案是否符合經濟合理的原則,有哪些改進與建議;

      ⑷根據設計圖紙的要求,施工單位的施工條件是否具備;

      ⑸新工藝、新材料的使用,施工單位能否達到設計要求;

      ⑹施工現場條件是否能按設計要求滿足施工需要;

      ⑺室外各種管線布置(供暖、供水、排水、煤氣、供電)是否合理,與總體規劃是否一致,與建筑物或地下設施是否有矛盾。

      4、圖紙會審時應注意的問題:

      ⑴會審時,學校基建部門要做好會審記錄;

      ⑵會審時,提出的問題和建議,屬于設計單位的,由設計單位負責解答與處理;屬于其他方面的由學校基建部門負責處理解答;

      ⑶會審后,由學校基建部門整理會審紀要,參加會審的單位同意后,由設計、施工、學校基建部門蓋章、簽字,以此做為施工依據;

      ⑷會審紀要要有正式格式,要寫明會審時間、地點、主持人、參加單位和參加人,明確處理問題完成時間與完成單位,會審紀要作為該工程施工技術資料存檔。

      5、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定位放線:

      ⑴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如下:

      ①工程施工準備;

      ②組織施工領導機構;

      ③制定工期保證體系;

      ④制定工程質量保證體系;

      ⑤制定施工方案與施工辦法;

      ⑥繪制施工總平面圖;

      ⑦制定工程材料與勞動力計劃;

      ⑧制定安全施工、工地文明施工措施;

      ⑨制定節約措施和冬雨季施工措施。

      ⑵復核施工放線與定位:

      主要是按總平面圖位置進行平面控制與高程控制的核測。

      6、工程質量檢查的依據如下:

      ⑴國家頒布的施工及驗收規范、技術操作規程、技術標準、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⑵施工圖紙及說明、設計變更通知單、技術核定單、會審紀要、會議決定等;

      ⑶當地政府質檢部門規定的細節要求。

      7、工程質量檢查與監督,確保工程質量的措施。

      為了確保建設工程質量,學校基建部門對工程建設應進行宏觀控制與微觀監督檢查相結合。

      ⑴宏觀控制。就是選好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嚴把材料質量關。

      ⑵對工程進行微觀監督。要求甲方代表切實地深入工程施工的各個環節中去進行監督檢查工作。突出以預防為主,把管理工作的重點從事后把關轉移到事先預防上來,從管理結果到管理因素,從依次檢查算總賬改為抓施工過程的管理上來。主要控制好兩個方面:一是施工隊的工作質量;二是工人操作工序質量。

      ⑶把好材料質量關。嚴格材料采購、進貨、質量檢驗程序,實行一票否決制。實行“三參與”,即采購材料選貨源時,參與看樣、取樣;參與檢查產品出廠合格證;參與確定進貨前、后,取樣作出試驗報告。

      8、對建筑物、構筑物地基要組織設計、施工單位、質量監督部門進行驗槽,并對地基檢查處理。

      9、對隱蔽工程進行檢查驗收。經檢查合格后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如隱蔽工程未達到驗收條件,施工單位應采取措施進行返修,合格后,通知學校基建部門重新檢查驗收。如果施工單位未通知隱蔽工程驗收自行隱蔽的,學校基建部門有權提出檢查,其造成的費用及后果由施工單位負責。

      10、對于給排水、采暖、通風、電氣安裝、設備安裝的試壓、試水、試運轉與調試,甲方代表必須參加全過程,并簽證試驗記錄。

      11、對于建筑質量通病要采取防止措施,該漏的就讓它暢通,不該漏的決不能漏水。

      12、工程質量檢驗評定。工程施工時,必須按照規范的規定施工。施工過程中或工程竣工后,必須按標準的規定驗評分項、分部及單位工程的質量等級。

      第七條施工現場及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

      1、現場管理。施工現場“三通一平”,拆遷、清理障礙、道路修建等這些為正式開工創造條件的工作均應由學校基建部門負責,可以委托施工單位施工。

      2、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涉及的方面較多,院內交通、防火、防盜、材料堆放、電線使用與維護;閑雜人員及小孩不能進入施工現場,施工單位的工人不能到院內閑走亂串等等。施工安全管理,主要由施工單位負責,學校基建部門可以配合督促檢查,對于嚴重影響安全生產的現象須協助及時處理。

      3、綜合協調各有關單位互相配合搞好工作。工程建設還與很多單位有密切的聯系,如設計單位、材料設備的供應單位、水電部門、政府規劃部門、施工管理部門、質檢部門等。學校基建部門代表,要將工作做到前頭,不至于影響工程和造成損失。

      第八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學校基建部門負責解釋。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15

      1.為加強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工作的管理,規范招投標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規定》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水利系統工程建設的特點,特制定本制度。

      2. 招標項目:凡是各基層單位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水利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采購等必須進行招標。

      3.招標范圍: 涉及防洪、排澇、灌溉、水力發電、引(供)水、灘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資源保護等水利工程建設項目。

      4.規模標準: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項目,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5-20萬元的各類項目可采用邀請招標方式。

      5.凡是夠招標條件工程項目必須由有資質的招投標代理機構代理招標。

      6.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項目的招標準備工作由項目實施基層單位具體負責。

      7. 水利局負責管理全系統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邀請縣監察、計劃、財政、審計部門等全程行政監督。

      8.項目的招標必須成立招標領導小組,由局一名主管領導任領導小組組長負責招標事宜。

      9. 各項目實施單位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編制招投標實施方案,報有關部門審批。并向水利局提交備案的招投標報告。

      10. 水利局組織人員監督開標、評標、定標等活動。對招標投標活動的違法違規行為,立即責令改正,必要時可做出包括暫停開標或評標以及宣布開標、評標結果無效的決定,對違法的中標結果予以否決。

      11.本制度從20xx年1月5日起執行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工程建設管理制度03-17

    公司建設工程管理制度09-21

    【優】工程建設管理制度03-17

    建設工程管理制度(精選15篇)11-13

    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制度05-16

    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制度06-26

    建設工程項目的管理制度11-21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制度10-06

    建設工程監理在工程管理的應用的建設工程論文10-26

    主站蜘蛛池模板: 精品999在线| 精品视频久久久久| 黑巨人与欧美精品一区 | 自拍偷自拍亚洲精品被多人伦好爽 | 99精品久久久久久久婷婷| 久久精品天天中文字幕人妻| 国内精品视频在线观看| 思思99热在线观看精品| 国产精品9999久久久久| 人妻精品久久久久中文字幕一冢本 | 亚洲AV无码精品色午夜果冻不卡| 精品国精品国产自在久国产应用男| 久久777国产线看观看精品| 2021久久精品国产99国产精品| 亚洲av午夜福利精品一区| 亚洲国产综合精品一区在线播放| 精品久久久久久无码免费| 91精品国产91久久| 国产精品后入内射日本在线观看| 一本精品中文字幕在线| 亚洲&#228;v永久无码精品天堂久久| 国自产精品手机在线观看视| 国产精品推荐天天看天天爽 | 久久er99热精品一区二区| 无码少妇精品一区二区免费动态| 亚洲精品综合久久| 亚洲一区二区三区在线观看精品中文| 亚洲av无码成人精品国产 | .精品久久久麻豆国产精品| 国内精品久久久久久99| 久久99精品久久久久婷婷| 久久精品国产亚洲精品2020 | 亚洲一级Av无码毛片久久精品| 亚洲国产精品嫩草影院久久 | 久久精品无码av| 久久久久久青草大香综合精品| 精品国产福利尤物免费| 欧美在线精品永久免费播放| 久久久久九国产精品| 欧洲精品一区二区三区在线观看| 亚洲精品网站在线观看不卡无广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