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員工培訓管理制度8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企業員工培訓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企業員工培訓管理制度1
一、總則
為提升員工工作技能和職業素質,使之適應公司可持續發展的需要;為促進公司培訓工作穩定、規范、系統地進行,使培訓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圍和原則
1、公司全體員工均享有培訓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2、員工培訓是以提高自身業務素質為目的,須有益于公司利益和企業形象。
3、員工培訓和教育以不影響本職工作為前提,遵循學習與工作需要相結合、講求實效,以及短期為主、業余為主、自學為主的原則。
三、培訓責任
辦公室、各部門部長/主管、員工是培訓工作的主要參與人,承擔著相應的責任。
1、辦公室是公司培訓工作的主管機構,其主要職責是:調查分析培訓需求,制定培訓計劃;組織新員工的崗前培訓,評價培訓效果;監督各部門培訓工作的落實;建立培訓檔案;建設和管理培訓資源。
2、各部門部長/主管擔負本崗位接班人及其下屬的培養責任,負責提出本部門員工的培訓需求,對下屬進行針對性的培訓,為下屬培訓創造條件,檢查下屬培訓效果,督促、幫助下屬在實際工作中應用培訓的知識與技能。
3、員工應明確自身培訓需求,積極參與培訓,并自覺將培訓成果落實到崗位工作中,以提升工作能力及改善工作績效。
四、培訓方式
公司對員工的培訓方式分為外派培訓、外聘培訓和內部培訓三種。
外派培訓是指組織員工到社會上專業培訓機構、院校所接受短期培訓或到大專院校、專業機構接受定向脫產學習培訓。
外聘培訓是指公司選擇邀請社會上專業培訓機構、高等院校及科研機構專家來公司進行的各類培訓。
內部培訓是指由公司組織,指定公司內部培訓師實施的各類培訓。
五、培訓實施和管理
1、公司各部門按公司要求制定出下一年度的部門年度培訓計劃,經部門主管副經理審核批準后,報送辦公室。年度培訓計劃應列明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培訓內容、培訓講師、參訓員工等項目。
2、新員工的培訓包括崗前培訓和崗位培訓:
①、崗前培訓由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時間根據新員工的人數決定,崗前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公司簡介、規章制度、服務意識、職業道德、安全和消防知識、物業管理基礎知識等。
②、崗位培訓由部門部長/主管負責組織實施,需在員工入職后的一個月內完成,崗位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崗位描述、工作程序、工作表單、操作規范、部門規章等。
3、公司內部員工調動,接收部門部長/主管需對調動員工進行轉崗培訓,培訓要求與新員工崗位培訓一致。
4、員工可根據自身崗位的崗位要求及公司的發展需要,向上級提出培訓需求。
5、辦公室負責培訓工作的監督工作,包括是否按計劃落實培訓、員工的出勤等,
①、監督各部門年度培訓計劃和新員工崗位培訓的落實,
②、員工參加培訓時,必須在《培訓記錄》上簽到,學員遲到或早退,一律處以10元罰款。
③、員工因特別公務或其他緊急事宜確實不能參加培訓的.,需填寫《員工假期申請表》,經主管副經理審批后放可執行,未請假或請假未批準而未參加培訓的,按曠課論處,六個月內無故曠課超過3次者,扣發當年年終獎。
6、外派參加培訓的人員在培訓結束后的一周內,需將培訓心得上交辦公室存檔,否則不予報銷相關費用,已報銷費用的將從下月工資中扣除。為保證培訓效果和促進培訓收益最大化,公司會視情況由辦公室組織二次培訓,培訓課程由外派參加培訓的人員共同完成。
六、培訓費用及證書管理
1、公司保障必要的培訓經費。公司組織的培訓,培訓費用由公司支付;個人申請并經公司批準的培訓,培訓費用由公司支付,或由公司與個人分擔。由公司支付的培訓經費統一由辦公室辦理,培訓經費一般包括培訓費、教材費、考試費和證書費。
2、凡由公司出資的培訓,培訓所得證書一律由辦公室保管。在員工離開公司時,根據公司支付的培訓費用和員工在公司服務的年限決定證書的分配,具體分配方式如下:
培訓費用服務年限
600元(含)以下1年
601元-1200元2年
1201元-2500元3年
2501元-5000元4年
5001元-12000元5年
12001元以上6年
①、費用支出以實際報銷的培訓費用為準。
②、達到規定服務年限的,可以無償獲得證書。
③、未達到規定服務年限,但服務年限達到規定服務年限一半以上的,員工需支出一半的培訓費用后方可獲得證書。
④、未達到服務年限一半的,員工需支出全部培訓費用后方可獲得證書。
七、培訓考核
1、培訓考核應根據具體的培訓主題采用以下幾種方法進行:
口頭問答;
現場操作;
書面答卷等。
2、為激勵員工認真聽課,積極做筆記,正式書面答卷考試不合格者每次罰款50元,合格分數由主考單位視卷面題目難易程度確定。
3、員工在培訓過程中的培訓考核結果將納入績效考核之中。
八、培訓檔案管理
1、培訓檔案包括:
①、培訓計劃、方案、員工培訓需求申請;
②、培訓師的聘用、培訓教材、考核資料;
③、培訓記錄、培訓證書、培訓心得、考核結果、培訓工作總結報告;
④、各種表單及其他培訓檔案。
2、辦公室負責培訓檔案的收集、整理、存檔工作。
3、由各部門組織的培訓,由部門自身做好培訓檔案。
九、培訓師管理
負責培訓的培訓師分為外聘培訓師和內部培訓師兩種,培訓師由辦公室統一選聘和確定,內部培訓師確定后由辦公室統一發放聘書,聘為公司內部培訓師;內部培訓師的培訓教材需交一份給辦公室存檔;辦公室應適當組織內部培訓師參加有關培訓,以提高內部培訓師的授課能力;內部培訓師由公司給予一定的培訓補助,培訓補助的標準和核發由辦公室負責,具體補助標準為20元/課時(辦公室員工除外)。外聘培訓時的費用具體由辦公室與培訓機構/培訓師協商確定。
十、附則
公司倡導員工之間相互交流、協調互補、共同分享知識文化和工作經驗的氛圍。
本制度由辦公室制定并負責解析。
本制度自xx年4月1日起施行,如與公司其他制度有抵觸,按此制度執行。
企業員工培訓管理制度2
一、公司著眼于員工綜合素質的提高,對每位員工進行各種形式的培訓、教育,提供充分的機會,使每位員工都能開發出自己的潛能,更好地實現個人自我職業發展。
二、培訓形式包括:
1、崗前培訓。新入職員工在到崗前要接受人力資源中心組織的崗前培訓。使新員工了解企業的歷史、發展、前景、企業精神,以及公司的管理制度和人力資源政策等,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培訓。
2、在崗培訓。在崗員工每年要進行1-2次的培訓,培訓不僅著眼于員工知識與技能方面的補充或提高,而且要培訓員工的新觀念和良好的工作作風。
3、資格培訓。 公司在開拓新項目時,需對員工進行專業培訓,通過適當的`教育培訓項目或課程,使員工獲得相應的任職資格或技術等級。
三、員工培訓方式
1、集中和日常培訓相結合;
2、外派和聘請專家培訓相結合。
(1) 因工作需要,必須參加國家、省、市、區組織的各類專業培訓班的,須經各部門領導核準后,報人力資源中心審核,常務執行總裁批準。
(2) 外派培訓人員,須按規定辦理出差手續。
(3) 外派培訓人員返回后,應將培訓教材、結業證書復印件、文件及成績單等交人力資源中心歸檔,統一管理。
(4) 外派培訓人員應將培訓內容視需要整理成冊,向部門或公司有關人員適當傳授。
四、培訓實施步驟
1、每年經濟工作會議后,各部門根據實際需要提出員工培訓計劃,經各部門領導核準后,報人力資源中心。
2、人力資源中心根據公司人力資源開發總體目標和各部門培訓計劃編制培訓大綱,制訂公司年度培訓計劃。
3、各部門臨時追加培訓計劃,須填寫《培訓追加計劃表》,部門領導核準后報人力資源中心審核,經常務執行總裁批準,列入本年度培訓計劃。
五、人力資源中心是公司職業培訓的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公司培訓活動計劃,并負責處理與社會有關部門在職業培訓方面的有關事宜。
六、凡公司認為有必要的,員工在接受培訓前均需與公司簽訂培訓合同。
七、經公司批準參加的培訓,培訓費可以報銷,工資待遇不受影響;訂立培訓合同的,按合同條款執行。
八、員工的各類培訓、考試成績,將作為年終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記錄在案,并作為員工獎勵、晉升的一個重要條件。
九、培訓檔案
1、培訓實施后必須建立完整的培訓檔案,由參加培訓人和人力資源中心共同建立。
2、培訓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① 培訓計劃;
② 培訓人員花名冊;
③ 考試、測試卷;
④ 培訓成績單;
⑤ 培訓教師、教材情況;
⑥ 培訓總結;
⑦ 培訓成果報告。
3、培訓檔案由人力資源中心定期轉入公司檔案室。
企業員工培訓管理制度3
一、 培訓宗旨
1、 培訓在企業活動中的地位
培訓是企業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進入公司的新員工,必須接受公司的崗前培訓,員工上崗后要進行崗位專業技能培訓,培訓工作在企業中始終是一項長期、持續的造血工程。通過形式多樣、務實有效的培訓,有利于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提升管理者的管理水平,促進企業整體實力的增強。
2、 培訓目的
(1) 幫助經理及時掌握公司內、外部環境條件的變化。了解公司員工的思想狀況與工作情況和對相關知識基本技能的掌握狀況。
(2) 使基層管理人員盡快掌握必要的管理技能,明確自己的職責,改變自己的工作觀念,熟悉工作環境,習慣新的工作方法。
(3) 使專業人員熟練掌握本企業的知識和技能,及時了解各自領域里的最新知識與社會發展相適應。
(4) 為員工提供再學習和深造的機會,以實現其個人的價值。
(5) 對一般員工的培訓是使其了解公司及產品概況,掌握工作規范,必要的工作技能,明確責權界限,以求按時完成本職工作。
(6) 提高員工整體素質和業務水平,改善公司人才結構,為企業培養和儲備人才,使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提供保障。
(7) 激發員工求知欲、創造性、發掘員工知識更新、能力更新的潛力。
(8) 達到合格的管理者必須是合格的培訓者的要求。
(9) 加強企業內部的團隊修練,增加企業自身的凝聚力,增進員工對企業文化、經營理念的理解。
通過培訓減少員工工作失誤,避免事故,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
3、 培訓原則
(1) 經常鼓勵員工積極參加學習和培訓。
(2) 預先制訂培訓后期要求達到的標準。
(3) 積極指導員工的培訓和學習。
(4) 培訓和學習應是主動的而不是被動的。
(5) 參加培訓者能從培訓中有所收獲。
(6) 采用適當的培訓方式、方法、培訓方式要力求多樣化。
(7) 對不同層次,不同類別的培訓對象要采取不同的培訓方式。
(8) 通過培訓為員工提供晉升機會。
二、 培訓分類
1、 按培訓制定周期可分為:年度培訓和月度培訓。
培訓工作由各部門按年度制訂計劃,經總經理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匯總后并根據公司總體的培訓任務制訂公司年度和月度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和考核,各相關部門配合培訓師實施。
2、 培訓按時間可分為:不定期培訓與定期培訓。
3、 培訓按方式可分為:分階層脫產培訓和不脫產培訓。
4、培訓按培訓對象可分為: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監級人員的培訓;部門經理和主管級以上人員的培訓;一般員工的培訓;特殊崗位人員的培訓;新聘人員的培訓等。
三、 不同培訓對象的培訓方法
(一) 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監級人員的培訓
1、 董事會決定總經理的培訓,總經理決定副總經理、總監級人員的培訓。
2、 部經理、總監級人員的培訓方式主要有:外出學習考察、外出進修、聘請有關專家培訓。
3、 對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監級人員的培訓可以就下列內容進行:
(1) 學習考察本行業先進企業的先進管理經驗及先進技術。
(2) 學習考察知明企業的先進管理經驗。
(3) 到知名管理學校或研究機構進修。
(4) 參加資深培訓機構或操作性較強的院校組織的有關總經理的素質培訓和經營研討班。
4、 根據情況可以與培訓人員簽訂教育培訓合同。培訓費用xxxxxx_元以上者須簽訂合同。
5、培訓結束后,總經理、副總經理或總監級人員必須整理出學習材料,一份交辦公室存檔,一份交人力資源部作為公司培訓教材。
6、 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監級人員的培訓至少每一年定期組織一次。
(二) 部門經理和主管級以上人員的培訓
1、 部門經理和主管級人員的培訓主要通過人力資源部組織實施,也可以聘請專家培訓。
2、 部門經理或主管級人員的培訓一般就下列情況進行:
(1) 公司重大改革、政策調查等;
(2) 重大的技術改進或質量體系變更;
(3) 新的管理模式的建立和運行;
(4) 不斷發展的企業文化;
(5) 最前沿的管理理論和經營理論;
(6) 部門經理和主管級人員的培訓考核結果將納入績效考核評估記錄;
(7) 部門經理和主管級人員的培訓至少每半年定期舉辦一次。
(三) 一般員工的培訓
1、 一般員工的培訓由人事部配合組織協調公司相關部門負責人進行培訓。
2、 一般員工的培訓就一列內容進行:
(1)《員工手冊》、相關規章制度的`培訓;
(2)崗位技能培訓、業務知識培訓、新技術培訓;
(3)工作程序的培訓;
(4)新開發的產品培訓;
(5) 不斷發展的企業文化培訓;
(6) 綜合素質培訓。
3、 一般員工的培訓根據工作需要每半個月安排組織一次。
(四) 特殊崗位人員的培訓
1、 公司某些重要崗位的在崗人員應對其進行特殊培訓,如財務人員、人事職員、專業營銷人員等。
2、 特殊崗位人員的培訓可以采取外部脫產培訓和內容培訓的方式。培訓內容應主要是本崗位專業技能培訓。
3、 特殊崗位人員在進行脫產培訓前,公司須與其簽訂培訓教育合同。
4、特殊崗位人員在外部培訓結束后必須整理出學習材料,一份交辦公室存檔,一份交人力資源部作為公司培訓教材。外出參加培訓人員應持有培訓單位的考核證明與資料。
(五) 新聘員工的培訓
1、 新聘錄用的員工在上崗前必須統一接受人力資源部組織的新員工崗前培訓,未經過統一崗前培訓的新員工不能上崗。
2、 人事負責對新聘人員進行企業文化、員工手冊、規章制度、經營理念、管理模式、安全教育、素質教育等方面的培訓。
3、新聘人員所在試用部門配合人力資源部開展新員工崗前培訓,由其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對新員工進行部門職能、崗位描述、工作流程和程序、業務規范以及專業技能等方面的必要培訓。
4、 新聘員工經崗前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到所在部門上崗試用。
四、 培訓內容與責任部門
內容 責任部門
企業文化培訓 人力資源部
員工手冊、規章制度培訓 人力資源部
部門職責、崗位描述培訓 人力資源部、所在部門
業務素質、專業技能培訓 人力資源部、所在部門或相關部門
管理培訓 人力資源部、所在部門或相關部門
新政策、新技術培訓 人力資源部、所在部門或相關職能部門
產品知識培訓 人力資源部、相關職能部門
崗位班前培訓 所在部門
培訓者培訓 人力資源部、所在部門
五、 培訓計劃
(一) 培訓計劃的制訂與審核
1、 各部門依照人力資源部劃定的培訓內容與責任部門,按年、按月擬訂“培訓計劃”送人力資源部審核,并作為培訓實施依據。
2、 人事部就各部門所提出的年度、月度培訓計劃匯編年/月培訓總計劃,呈報上級領導核鑒。
3、 各項培訓課程由人力資源部培訓師審核或編制,并填寫“培訓實施計劃表”提報呈核后,通知有關部門及人員。
(二) 培訓計劃的內容
培訓對象、內容、時間、目的
六、 培訓實施的運行規則
(一) 實施規則
1、人力資源部培訓師應依“培訓實施計劃”,按期實施并負責全部培訓事宜,如場地安排,有關教材分發、教俱借調,通知受訓單位。
2、 如有補充培訓教材應于開課印刷完成,以便培訓師上課時發給學員。
3、各項培訓結束時,應舉行考核測驗,由培訓師負責監考,考核測驗題目由培訓師于開課前遞交人力資源部審核。特殊專業培訓應安排有關專業人員協助、配合。
4、 對受訓學員應有簽到記錄,以便人力資源部檢查上課人員出席狀況。
5、 受訓人員應準時出席,因故不能參加培訓者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
6、 人力資源部定期召開檢查會,評估各項訓練課程實施效果,并記錄評估內容,遞交各有關部門參考,予以改進。
7、 各項培訓考核測驗因故缺席者,事后可以參加補考,補考測驗不到者,一律以零分計算成績。
8、 培訓測驗成績列入績效考核積分,對于成績不合格者,培訓師報人力資源部經理履行“人事建議權”。
(二)培訓的管理過程
“計劃 實施 評價 處理”循環過程
(三)培訓方法
1、 傳授式培訓方法:
(1) 個別指導
(2) 開辦講座
2、 參與式培訓方法:
(1) 會議研討
(2) 小組培訓
(3) 角色扮演
(4) 案例分析
(5) 模擬演練
(6) 腦力風暴會
(7) 參觀訪問
(8) 事故處置訓練
(9) 影視法
(10)業務游戲
3、 其它方法
六、培訓職責
(一) 部門職責
1、 擬訂培訓政策、培訓方案、編制培訓預算。
2、 選定培訓對象。
3、 安排新職工崗前培訓計劃。
4、 完成培訓工作分析。
5、 提出培訓建議,協助公司領導確定培訓項目。
6、 組織安排培訓工作,承擔培訓任務。
7、 衡量、評價培訓工作。
8、 管理培訓師日常工作。
9、 管理各種培訓設施。
(二) 領導職責
1、 負責擬定公司的總體培訓政策、方案、預算。
2、 協助或獨立策劃項目。
3、 組織制訂培訓計劃。
4、 審核培訓教材、教案及相關資料。
5、 負責培訓工作總結與分析考評。
6、 負責培訓業務對外聯絡事務。
7、 協助培訓講師實施培訓課程。
(三) 培訓師職責
1、 制訂、匯總培訓計劃。
2、 編寫、購買、整理培訓教材、教案、相關資料。
3、 負責培訓課程的實施與管理。
4、 負責學員的培訓效果考核(試卷編印、考試評卷)包括培訓后工作績效考核統計。
5、 負責校對各種打印、分發培訓資料。
(四) 其他工作人員職責
1、 協助培訓師做好種項培訓準備。
2、 管理學員參加培訓的日常考勤。
3、 協助打印、管理各種培訓資料。
4、協助培訓師進行培訓效果分析統計。
5、 負責教學書籍與器材的管理。
6、 協助處理培訓活動的接待事務。
7、 做好培訓的服務與保障工作。
七、 培訓教材與器材的管理
1、 每次培訓要有完整而系統的教材。
2、 建立健全教材的檔案資料、備查并妥善保存。
3、 每次培訓的考核題與成績統計資料都要存檔保存。
4、 建立健全考核的檔案資料。
5、 教學器材要登記上帳,明確器材使用交接手續,使用人員要妥協保管,出現問題及時上報。
6、 教材與器材的保管工作由其它工作人員負責保管和管理,暫時無其他工作人員時,由培訓師負責。
八、 培訓的考勤與課堂管理
1、 學員要愛護培訓場地一切設施。
2、 學員應遵守各項培訓制度。
3、 學員上課時應將手機關掉、BP機調到振動。
4、 課堂上不作與培訓無關的事情,不得隨意出入,認真做好筆記。
5、 參加培訓人員都要嚴格遵守考勤制度,不應遲到、早退、曠課。
6、 培訓考勤列為考核一項,考勤不合格者,不能參加培訓考核。
7、 如有特殊事情不能參加培訓,必須向人力資源部請假,不請假者按曠課處理。
8、 考勤與課堂管理由培訓師或其他工作人員負責。
九、 培訓評估、檢查、反饋
(一) 培訓評估
1、培訓期間或培訓結束后,人力資源部經理負責組織多方面、多角度的評估活動,并將評估結果記錄存檔(含合格和不合格者),必要時反饋給培訓師、培訓對象和相關人員。
2、培訓評估的考核結果將與績效考核掛鉤,員工接受培訓的情況將列入員工績效考核的內容之一,其培訓考核的成績、成果將按照一定的核算方式計入績效考核的匯總評估結果。對于有明確專業技術規范、標準或有特殊需要規定的培訓考核,應嚴格按相關的標準,要求組織考核,成績不合格者,應參加下一輪培訓、考核、直至合格通過。多次培訓考核仍不合格者,應重新考慮其工作安排。
3、除了對參加培訓的員工進行必要的考核之外,部門負責組織和培訓者也要地培訓工作的實際效果進行考核、評估,以不斷改善、提高培訓工作的技巧和水平。
4、 評估原則:培訓效果應在實際工作中得到檢驗(而不是在培訓過程中)。
5、 評估方法:
成本收益評估法
匯報方式評估法
調查法、問卷評估法
試卷評估法
培訓工作程序評估
6、 評估記錄:健全培訓工作結果的檔案資料。
(二) 檢查、反饋
1、各部門應對參加培訓的員工,在工作崗位上進行嚴格的督導檢查、考查員工培訓后在工作態度和工作績效的表現,將結果反饋人力資源部。
2、 人力資源部將學員在培訓期間的表現、出勤、成績及時反饋各部門。
十、 培訓的獎懲規定與標準
1、 對于培訓效果佳,培訓后員工業績有明顯提高的培訓師,公司應給予獎勵。
2、 對培訓項目設計、開發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的人員,公司應給予獎勵。
3、 對積極參加培訓、表現突出、成績優秀,在工作崗位上業績突出者,公司應給予獎勵。
4、 對培訓態度不認真、不認真準備培訓教案、課堂實施差,培訓效果差的培訓師,公司應給予懲罰。
5、 對參加培訓的員工、課堂表現差、培訓后考核成績差、工作業績無提高的,公司應給予懲罰。
6、 獎懲標準,應根據情況由部門經理制定,報總經理批準。
因培訓管理制度直接為管理服務,因此,它必然地要涉及到培訓整個過程中的方方面面以及與人力資源管理結合的方方面面。故而,完善的企業員工培訓管理制度總是稍顯龐雜。但培訓管理直接關系到培訓的效果,因此,負責企業培訓的主管們,一定要更加重視對企業員工培訓管理制度的制定,切不可因其龐雜而敷衍了事,或者疏漏了某個環節。
企業員工培訓管理制度4
第一章 總則
1.1 目的
為配合公司的發展目標,提升人力績效,提升員工素質,增強員工對本職工作的能力與對企業文化的了解,并有計劃地充實其知識技能,發揮其潛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進而發揚本公司的企業精神,特制定《員工培訓管理制度范本》(以下簡稱本制度),作為各級人員培訓實施與管理的依據。
1.2 適用范圍
公司各層級員工以及各職能部門開展的各類培訓及相關活動均適用于本制度,員工參加或組織相關培訓的情況,將納入部門和個人的績效考核范疇,作為個人薪資及崗位(含職級)調整的依據之一。另人力資源部為本制度實施的協調、監督及管理部門。
第二章培訓需求與實施管理
2.1 培訓需求的確定
2.1.1 公司整體培訓需求的確定
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整體經營戰略,經較為充分的培訓需求調研后,擬定公司年度培訓需求分析報告,或將相關內容在年度工作計劃中予以體現,報公司審核確認。
2.1.2 部門培訓需求的確定
各職能部門在制定年度工作計劃中,應根據本部門現狀和未來1~2年內的工作及崗位需求,提出本部門的培訓需求。另對于階段性或臨時性培訓需求,應及時向人力資源部反饋或上報主管部門負責人。
2.2 擬定培訓方案或計劃
2.2.1 年度培訓計劃的擬定
每年1月30日前,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整體經營戰略,并結合各職能部門的年度工作計劃,擬定公司年度培訓計劃,計劃中應包括全年擬計劃實施的培訓項目、培訓形式、預計開展時間、培訓經費等相關細則。
2.2.2 季度培訓計劃實施方案的擬定
人力資源部根據年度培訓計劃,結合當期各部門工作實際情況,擬定季度培訓計劃實施方案,在方案中,應體現出本季度擬開展的培訓項目、參訓對象、項目責任人、開展時間、費用預算、培訓目的等相關內容。
2.2.3 月度培訓計劃的實施
人力資源部不單獨擬定公司月度培訓培訓計劃,但在人力資源部經理的月度工作計劃中,應對本月開展和實施的培訓項目進行闡述,并在工作中對相關細節予以落實。
2.3 培訓方案或計劃的審批
2.3.1 年度培訓計劃的審批
人力資源部擬定的年度培訓計劃,須報公司年度經營計劃會議審議通過,公司總經理簽字確認后執行。期間如實際情況發生變化,需要對計劃內容進行調整,則在季度培訓計劃實施方案中予以體現。
2.3.2 季度培訓計劃實施方案的審批
人力資源部擬定的季度培訓計劃實施方案,須報上級主管領導和總經理批準后予以實施,如實施過程中需要對有關內容或項目進行調整,須經上級主管領導同意;如涉及費用超過5000元的調整,須報公司總經理同意后方可執行。
2.4 培訓方案的實施
2.4.1 人力資源部負責的培訓的實施
對于按季度培訓計劃開展、以人力資源部為實施主體的各類培訓,由人力資源部培訓主管填寫《培訓項目審批表》(附件1),人力資源部經理和行政人事總監審核確認,其中培訓費用在5000元以上,或參訓人員為部門經理及以上層級人員,須報總經理審核確認后方可實施。
2.4.2 其他部門負責的培訓的實施
對于公司各部門自行組織業務學習或相關培訓活動,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如涉及其他部門人員(含兼職講師),則須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備案;
對于各部門因工作需要,派本部門人員外出參加相關商業培訓,或邀請外部專家到公司開展相關商業培訓,須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培訓項目審批表》,按表格要求填寫后提交至人力資源部,按2.4.1規定的程序辦理。
2.5 培訓時間的安排及管理
由公司組織安排的各類專業技能培訓,在時間安排上,盡可能安排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并兼顧培訓對日常工作的影響降低到最低的程度;對于有公司駐外人員參加的集中式培訓,盡可能與公司有關會議相結合,以節省時間和費用。另如因綜合因素,需利用非工作時間開展的培訓,對于參訓人員,則不計為加班。
第三章培訓方式及內容管理
3.1 關于培訓方式
3.1.1 企業內訓
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安排的公司內部培訓,由公司的內部兼職講師主持或授課,培訓對象也均為公司內部各層級員工。在有相關培訓需求時,此類培訓為第一選擇,如因各方面因素限制,公司不具備開展的條件,則可選擇其他方式的'培訓。
3.1.2 外聘培訓師或培訓機構開展的企業內訓
對于需要外聘培訓師或管理咨詢機構到公司開展實施培訓項目或活動,一般情況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聯系和組織。對于專業性較強的培訓,則相關業務部門可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推薦培訓師或培訓機構。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培訓需求及與對方聯系情況,填寫《培訓項目審批表》,按2.4.1規定的程序辦理。
3.1.3 外派人員參加相關培訓
對于因公須外派人員參加相關專業培訓,則派出人員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培訓項目審批表》,按要求填寫,注明培訓時間、內容、費用等,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后,報總經理審核后,至人力資源部備案,并按3.5.3相關要求,與公司簽訂培訓協議后參加相關培訓。
3.2 關于培訓的分類
3.2.1 新員工入職培訓
公司新入職的員工須接受入職培訓,培訓內容主要包括公司簡介、企業文化、規章制度、行為規范等相關內容,以幫助新入職員工增進對公司及工作環境的了解,迅速進入工作狀態。新員工培訓一般采用內訓方式,人力資源部根據當期新員工的數量,不定期開展。
3.2.2 員工在職培訓
公司員工在職期間,每年須接受一定時間的培訓和學習。其中原則上要求普通職員每年接受公司提供培訓的時間不小于40學時,部門主管接受公司提供培訓的時間不小于50學時,部門經理接受公司提供培訓的時間不小于60學時。
員工在職培訓的內容應包括專業技能(含市場營銷、生產技術等)、通用管理技能、職業發展與心態等方面的內容。采用外訓和內訓相結合的方式開展進行。
3.2.3 關于員工外訓
對于因工作需要,公司派出員工參加相關培訓機構組織的商業培訓,屬于員工外訓(時間不超過30天)。外訓費用超過xx元/人,脫產時間超過5天以上的,須報公司總經理批準方可執行。其他情況須經總監層級以上管理人員確認后執行。
參加外訓的人員受訓完畢返回公司后,須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交受訓總結和培訓教材備案,方可到財務部門核銷相關費用(培訓費、差率費等)。
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培訓所涉及的費用及培訓內容,在員工派出參訓前確定是否與員工簽訂《培訓協議》(附件2),明確相關責任。
3.2.4 關于委托培養
因公司發展需要,對于部分關鍵崗位所需的經營管理或技術性人才,可以采用委托相關培訓機構或院校培樣的方式進行培訓(培訓時間超過30天)。委托培養的人選須公司董事會認可同意,并與公司簽訂培訓協議,明確委培人員須在公司服務的年限、委培費用的承擔等相關事宜,具體情況參見公司《培訓協議》(附件2)相關條款。
第四章內部培訓講師的管理
4.1 內訓講師的選聘與培養
4.1.1 內訓講師選聘流程 (部門推薦,人力資源部門審核,總經理確認)
內訓講師的工作性質為兼職,即在公司內部開展培訓活動,以不影響其自身的正常工作為原則,或盡量將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
人力資源部根據當年培訓工作開展計劃,確定當年內部講師的數量、專業方向,并在年度培訓計劃中予以體現,報請公司核準后,向公司相關部門發布內訓講師推薦信息。相關部門負責人推薦適合人選至人力資源部審核后,提交公司總經理確認,發放內訓講師聘書。
4.1.2 內訓講師的選聘標準
內訓講師須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同時在相關崗位上具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經驗,工作技能位于中等以上,無重大違規違紀歷史,具有較強的語言及文字表達能力,善于溝通。
4.2 內訓講師的級別評定
公司對內訓講師施行等級管理的辦法,每年將根據內訓講師的工作能力以及當年培訓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級別評定,分為初級、中級、高級。
內訓講師須具備一定的課程開發能力,并全年保持一定的課時總量。如全年經人力資源部認可的授課時間不得低于30課時,或全年開發的課程數量不得小于3門,否則不具備次年晉級資格。
4.3 內訓講師課酬管理
公司將根據內訓講師當月經人力資源部認可并備案的授課時間,計發課酬。其中初級講師60元/課時,中級講師80元/課時,高級講師100元/課時。
另對于內部講師在部門內部開展的屬于本職工作范疇的正常培訓活動(如自營督導到辦事處開展進行工作輔導或培訓)不計發課酬。
第五章培訓檔案及記錄管理
5.1 關于培訓檔案
5.1.1 培訓檔案的建立
公司開展的新員工入職培訓、各類員工在職培訓、員工外訓、委托培訓等活動結束后,人力資源部應建立相應培訓檔案備查。
5.1.2 培訓檔案的內容
培訓檔案的內容包括《培訓項目審批表》、《培訓項目實施情況記錄表》(附件3)、參訓人員名單及出勤記錄、培訓教案(或教材)等相關內容,另對于部分培訓項目,應附有《培訓效果評估調查表》。
5.1.3 培訓檔案的用途
建立培訓檔案,是規范公司培訓管理的重要措施,讓各類培訓均有相對完整詳細的記錄,避免重復培訓,造成不必要的資源浪費。同時,培訓檔案也是公司對于人力資源部組織和開展的各類培訓活動進行評價和考核的重要依據,保證培訓效果及質量的重要手段。
5.2 關于個人培訓記錄
5.2.1 個人培訓記錄的建立
對于公司主管及以上層級的人員、部分專業技術人員,人力資源部將根據其參加培訓的情況,建立個人培訓記錄。
5.2.2 個人培訓記錄的內容
個人培訓記錄應包括《個人年度培訓情況登記表》(附件4)、《培訓協議》、結業考試試卷及成績單、結業證書(復印件)等相關個人培訓資料。個人培訓記錄與員工檔案一并保管備查。
5.2.3 個人培訓記錄的用途
個人培訓記錄為員工參加各類培訓活動的主要證明材料,是公司對員工實施調動、職級調整、績效考核等相關人事活動的依據之一。
企業員工培訓管理制度5
企業(公司)員工培訓管理制度
一、員工培訓實施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辦法依據本公司人事管理規劃第三條的有關規定制訂。
第二條員工培訓的宗旨與目的。
(1)加強人事管理,提高員工的素質。
(2)使員工認識本公司對社會所負的使命,并激發其求知欲、創造心,使其不斷努力充實自己。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的培訓分為不定期教育訓練與定期教育培訓兩種。
第四條本公司所屬員工必須接受本辦法所定的制度。
第二章不定期培訓
第五條本公司員工培訓由各部門主管對所屬員工經常實施。
第六條各部門主管應擬定培訓計劃,并按計劃切實推行。
第七條各部門主管經常督導所屬員工以增進其處理業務能力,充實其處理業務時應具備的知識,必要時要指定所屬員工閱讀與業務有關的專業書籍。
第八條各部門主管應經常利用*,以專題研討報告或個別教育等方式實施培訓。
第三章定期培訓
第九條本公司員工定期培訓每年兩次分為上半期(3月、4月)及下半期(11月、12月)舉行,視其實際情況分別辦理。
第十條各部門由主管擬定培訓計劃,會同培訓部安排日程并邀請各單位干部或聘請專家講課。
第十一條不定期培訓依其性質、內容分為初級班(普通員工)及高級班(主管及以上干部),但視其實際情況可合并舉辦。
第十二條高級干部培訓分為專修班及研修班,由總經理視必要時隨時培訓,其培訓的課程、進度另定。
第十三條普通班其培訓內容包括一般實務(公務概況、公司各種規章、各部門職責、事務處理程序等)、精神教育以及新員工的基本教育。
第十四條普通技術班其培訓內容應包括一般實務外,并重視技術管理,專修計算機的各種知識。
第十五條高級班以其培訓內容為主管必修的知識與技能。
第十六條高級技術班培訓內容為法律法規,了解設計,嚴格督導,切實配合工作進度,控制資材,節省用料,提高技術水準等研修課題。
第十七條各級培訓的課程、進度另定。
第十八條各部門主管實施培訓的成果作為平時考績考核記錄,以作年終考績的資料,成績特優的員工,可選派赴國外實習或考察。
第十九條凡培訓人員接培訓通知時,除因重大疾病或重大事故經該單位主管出具證明申請免予培訓外,應在指定時間內向主管單位報到。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條培訓除另有規定外,一律在總公司內實施。
第二十一條在培訓期間,除提供飲食補貼外,不給其他津貼。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經總經理核準后實施。
二、在職員工培訓制度
第一章目的
第一條為提高本公司從業人員素質,充實其知識與技能,以增進工作質量及績效,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適用范圍
第二條凡本公司所屬從業人員的在職培訓及其有關作業事項均依本辦法。
第三章工作職責劃分
第三條培訓部。
(1)全公司共同性培訓課程的舉辦。
(2)全公司年度、月份培訓課程的擬定、呈報。
(3)培訓制度的制訂及修改。
(4)全公司在職教育培訓實施成果及改善對策呈報。
(5)共同性培訓教材的編撰與修改。
(6)培訓計劃的審議。
(7)培訓實施情況的督導、追蹤、考核。
(8)外聘講師。
(9)全公司外派培訓人員的審核與辦理。
(10)外派受訓人員所攜書籍、資料與書面報告的管理。
(11)其他有關人才發展方案的研擬與執行。
(12)各項培訓計劃費用預算的擬定。
第四條各部門。
(1)全年度培訓計劃匯總、呈報。
(2)專業培訓規范制訂及修改,講師或助教人選的推薦。
(3)內部專業培訓課程的舉辦及成果匯報。
(4)專業培訓教材的編撰與修改。
(5)培訓后的督導與追蹤,以確保培訓成果。
第四章培訓規范制訂
第五條培訓部應召集各有關部門共同制訂“從業人員在職培訓規范”,提供訓練實施的依據。
(1)各部門的工作職務分類。
(2)各職務的培訓課程及時數。
(3)各培訓課程的教學大綱。
第六條各部門組織機能變動或引進新技術使生產條件等變化時,培訓部即應配合實際需要修改培訓規范。
第五章培訓計劃的擬訂
第七條各部門依培訓規范及配合實際需要,擬訂“在職培訓計劃表”,經培訓部審核,作為訓練實施之依據。
第八條培訓部位應就各部所提出的'培訓計劃匯編“年度培訓計劃匯總表”,呈報人力資源部核簽。
第九條各項培訓課程主辦單位應填寫“在職培訓實施計劃表”,呈報人力資源部核簽后,通知有關部門及人員參加培訓。
第十條臨時培訓課程,亦需填寫“在職培訓實施計劃表”,呈報人力資源部核簽后實施。
第六章培訓實施
第十一條培訓主辦部門應依“在職培訓實施計劃表”按期實施并負責該項培訓的全部事宜,如培訓場地安排、教材分發、教具借調,通知講師及受訓單位等。
第十二條如有補充教材,講師應于開課前一周將講義原稿送培訓部統一印刷,以便上課時發給學員。
第十三條各項培訓結束時,應舉行考試,由主辦部門或講師負責監考,考試題目分3~4種,由講師在開課前送交主辦部門。
第十四條各項在職培訓實施時,參加受訓學員應簽到,培訓部應了解上課狀況。
第十五條受訓人員應準時出席,因故不能參加者應辦理請假手續。
第十六條培訓部應定期召開檢查會以評估各項培訓課程實施成果,并記錄,送交各有關單位。
第十七條各項培訓考試缺席者,事后一律補考;不補考者,一律以零分計算。
第十八條培訓考試成績,供考核及升遷參考。
第七章培訓成績報告
第十九條每項培訓結束后一周內,講師應將學員的成績評定出來,填入“在職培訓測驗成績表”,連同試卷送人力資源部門,以建立個人完善的培訓資料。
第二十條主辦單位應于每項培訓辦理結束后一周內填報“在職培訓結報表”及“講師鐘點費用申請表”,連同“成績表”及“學員意見調查表”,報培訓部門,憑此支付各項費用及歸檔。
第二十一條如需支付教材編撰費用時,主辦部門應填寫“在職培訓教材編撰費用申請表”,送相關部門核簽后憑此予以支付。
第二十二條各部門對所屬人員應填寫“從業人員在職培訓表”。
第二十三條每三個月,各部門應填寫“在職培訓實施結果報告”,報送人力資源與培訓單位,以了解該部門最近在職培訓實施狀況。
第八章評估
第二十四條每項培訓辦理結束時,主辦部門應視實際需要分發“在職培訓學員意見調查表”,供學員填寫后與考試試卷一并收回,并匯總學員意見,作為以后再舉辦類似培訓參考。
第二十五條培訓部應對各部評估培訓的成效,定期分發“培訓成效調查表”,供各單位主管填寫后匯總意見,形成書面報告后,分送各部門及有關人員作為再舉辦類似培訓的參考。
第九章外派培訓
第二十六條因工作或升遷等任職新工作前的需要,各部門推薦有關人員送培訓部審議后,呈總經理核準后外派培訓,并依人事管理規章辦理出差手續。
第二十七條外派培訓人員返回后,應將培訓的書籍、教材及資格證件等有關資料送培訓部歸檔保管,其培訓成績亦記錄在培訓資歷表。
第二十八條外派培訓人員應將培訓所學知識整理成冊,作為內部培訓教材,并舉辦培訓班,擔任講師培訓有關人員。
第二十九條報銷培訓費時,培訓部應審核其外派培訓的資料是否繳回,并于報銷單據上簽注,如未經審核,會計部門不應予以付款。
第三十條本條款適用于參加公司外的培訓,對因升遷、儲備需要,于任職前可集中委托外協部辦理培訓,但每年以兩次為限。
三、新進員工培訓制度
第一條新員工的培訓,除人事管理規則及員工教育實施辦法另有規定外,均依本制度實施。
第二條本制度所謂新員工系指臨時職員、試用人員、臨時雇用人員及其他認為應接受培訓的員工。
第三條本
培訓的宗旨與目的。
(1)為新員工明了企業機構組織系統,進而了解本公司組織概況、各部門分管事務、經營方針及人事管理規章,使之能恪遵章則,完成本職工作。
(2)使新員工深切體會本公司遠大的抱負,激發其求知欲、創造心,不斷充實自己,努力向上,借以奠定公司基礎。
第四條本培訓根據新進員工每批報到人數的多少另行確定培訓時間,經核準后即可依照本制度實施。
第五條新進員工經培訓后,視其能力給予調派適當職務,但依實際需要得先行調派職務者容后始補訓。
第六條凡經指定接受培訓的人員,除有特殊情況事先經人事主管簽報核準得予請假或免訓者外,一律不得故意回避或不到,否則將從嚴論處。
第七條培訓課程的內容除以公司組織、各種管理章則、各部門掌管的事務及營業方針等一般摹本實務教育外,精神教育同時配合實施。
第八條培訓課程的編排及時間,得依實際需要另行制訂。
第九條本制度經總經理核準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四、各類管理人員培訓制度
第一章高層管理人員培訓
第一條本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必須有創新和開拓的思想觀念,為此應做到以下兩點。
(1)從舊觀念的羈絆中解脫出來,勇于創新。
(2)解除過去經驗的束縛,接受新思想、新觀念,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第二條凡高層管理人員應具有下列意識。
(1)引進新產品或改良原有產品。
(2)掌握新的生產方法,了解公司經營的新技術。
(3)努力開拓新市場、新領域。
第三條每位高層管理人員必須隨時培養自身素質,要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
(1)身為高層管理者的責任心、使命感。
(2)獨立經營的態度。
(3)嚴謹的生活態度。
(4)誠實、守信的經營方針。
(5)熱忱服務社會的高尚品質。
第四條凡本公司高層管理人員須以企業經營效益的提高為目的,培養創造利潤的思想觀念。
第五條高層管理人員應隨時進行市場調查研究,以推進營銷活動,促進效益的提高。
第六條營銷研究的基本步驟。
(1)確定研究主題,決定研究的目標。
(2)決定所需要資料及資料來源。
(3)選擇調查樣本。
(4)實地搜集資料。
(5)整理、分析所收集的資料。
(6)進行總結并寫出報告。
第二章中層管理人員培訓
第七條對中層管理人員進行教育培訓的基本目標。
(1)明確公司的經營目標和經營方針。
(2)培養相應的領導能力和管理才能。
(3)使其具有良好的協調、溝通能力。
第八條凡本公司中層管理人員應堅持以下標準。
(1)是否為下屬的工作、晉升提供了足夠的支持和機會。
(2)是否適當地分派了工作,使下屬有公平感。
(3)所訂的計劃,是否得到了下屬的理解和衷心的支持。
(4)是否信守向下屬許下的諾言。
(5)是否在發布命令、進行指導時,做了妥善的考慮。
第九條中層管理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相關工作的知識。
(2)掌握本公司的管理方法。
(3)熟練掌握教育培訓技術。
(4)努力培養作為領導者應具備的人格。
第十條中層管理人員應具備以下能力。
(1)計劃能力。
①明確工作的目的和方針。
②掌握有關事實。
③以科學有效的方式從事調查。
④擬定實施方案。
(2)組織能力。
①分析具體的工作目標和方針。
②分析并決策職務內容。
③設置機構,制訂組織圖表。
④選任下屬人員。
(3)控制能力。
①制訂執行的客觀標準和規范。
②嚴格實施標準,及時向上級反饋。
第十一條中層管理人員應采用下列指示的方法。
(1)口頭指示。
①條理清楚切合主題。
②明確指明實行的時間、期限、場所等。
③保證對下屬傳達的明確性。
④指出實行時應注意之處,并指明困難所在。
⑤耐心回答下屬的提問。
(2)書面指示。
①明確目標,逐條列舉要點。
②提前指示應注意的問題。
③必要時,以口頭命令補充。
④核查命令是否已被下屬接受。
第十二條中層管理人員貫徹指示的要求。
(1)整理指示內容。
(2)嚴格遵循貫徹程序。
(3)確認下屬已徹底理解指示。
(4)使下屬樂于接受指示,并改進他們的工作態度,提高工作積極性。
第十三條中層管理人員人際關系的處理要求。
(1)善于同其他管理人員合作,彼此協助。
(2)樂于接受批評、建議。
(3)彼此交換信息、情報,不越權行事。
(4)對上級與下屬的關系處理,應以工作效果為原則,不得將個人情緒帶到工作中來。
第十四條中層管理人員接見下屬的要求。
(1)選擇適當的場所,以親切的態度使下屬放松。
(2)涉及私人問題時,確保為下屬保密,使其減少顧慮。
(3)留心傾聽,適當詢問,使下屬無所不談。
(4)應注意不要輕易承諾。
第十五條中層管理人員為維持正常的工作關系應注意的事項。
(1)認識到人是有差異的,尊重下屬的人格。
(2)把握工作人員的共同心理和需要。
(3)公平對待下屬,不偏不倚。
(4)培養下屬的工作積極性,重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并且保留他們的正確意見。
(5)妥善解決下屬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問題。
第十六條中層管理人員配置人力時應注意的事項。
(1)根據每位員工的知識、能力安排合適的職位,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2)給下屬以適當的鼓勵,使其在工作中具有成就感,形成良好的開端,增強工作的積極性。
(3)有效地實施培訓,增強下屬的工作能力。
第十七條中層管理人員對待下屬時應注意的事項。
(1)不要對下屬抱有成見和偏見。
(2)不以個人偏好衡量別人。
(3)冷靜觀察實際工作情況,不要使下屬產生受人監視的感覺。
(4)利用日常的接觸、面談、調查,多方面了解下屬,嚴守下屬的秘密,公私分明。
第十八條中層管理人員發揮下屬積極性應注意的事項。
(1)適時對員工加以稱贊,即使是細微行為也不要忽視,同時不可以忽視默默無聞、踏實肯干的下屬。
(2)授予下屬權責后,不要做不必要的干涉,同時盡可能以商量的口氣而不是下命令的方式分派工作。
(3)鼓勵下屬提出自己的見解,并誠心接受,尊重下屬的意見。
(4)鼓勵并尊重下屬的研究、發明,培養其創造性。
(5)使下屬充分認識到所從事工作的重要性,使之產生榮譽感。
第十九條中層管理人員批評下屬時應注意的事項。
(1)要選擇合適的時間,要冷靜、避免沖動。
(2)在適當的場所,最好是無其他人在場的情況下。
(3)適可而止,不可無端地諷刺、一味指責。
(4)不要拐彎抹角,要舉出事實。
(5)寓激勵于批評中。
第二十條中層管理人員培養后備人選時應注意的事項。
(1)考察后備人選的判斷力。
(2)考察后備人選的獨立行動能力。
(3)培養后備人選的協調、溝通能力。
(4)培養后備人選的分析能力。
(5)提高代理人的責任感和工作積極性。
第三章基層管理人員培訓
第二十一條基層管理人員與公司內部各級的關系。
企業員工培訓管理制度6
不同的企業在員工培訓這一塊培訓的內容是不一樣的,對其不同的性質企業員工所規范條例也不同,下面是企業管理網準備的商業企業員工培訓管理制度,僅供各位參考。
(一)總則
第一條本規則依據本公司章程制定。凡本公司從業人員人事管理,悉依本規則規定辦理。
第二條本公司從業人員職稱規定如下:高級主管——董事長、總經理、執行副總經理、副總經理;部門主管——經(副)理、科(副)長;部門職員——承辦員。
第三條本公司從業人員,按其所任職位職務的繁簡、責任的輕重,分為六職等。
第四條每一職位均設置一“職位說明書”,說明其職責內容及應列職等。人員的列等,應按其所派任的職位,決定其職等。每一職位的列等需得跨二等,初任時,以列較低職等為原則;在該職位工作滿3年,成績優良者,可改列高一等。
第五條各類人員人數應按業務需要,于每年年度開始前編訂“人員編制表”,經總經理核定后轉送董事會核備。
(二)任用
第六條從業人員的任用人數,應以所核定的“人員編制表”人數為限;其任用條件“職位說明書”為依據,以便因事擇人,使人與事合理配合。
第七條各級人員的派任,均應依其專業經驗予以派任。
第八條各級人員任免程序如下:
1.總經理、副經理——由董事會任免;
2.經理——由總經理提請董事會任免;
3.副經理——由總經理任免后,報請董事會核備;
4.科長——由總經理任免或主管經理提請總經理任免,事后報請董事會核備;
5.副科長——由主管經理提請總經理任免。
第九條新進人員經試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十條新進人員應先辦理安全調查,并按其學歷任用。
第十一條除正式從業人員,本公司可按業務需要聘雇人員,其待遇、工作期限及工作條件以同合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1.剝奪公權尚未恢復者;
2.曾犯刑事案件,經判刑確定者;
3.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4.通緝在案尚未撤銷者;
5.吸食*或其他毒品者;
6.原在其他公私機構服務,未辦清離職手續者;
7.經其他公私機構開除者;
8.身體有缺陷或健康情況欠佳,難以勝任工作者;
9.未滿十五周歲者;
10.主管人員,不合于公司法第三十條規定者。
第十三條新進非主管人員一律須經試用40天,試用期間應由人事部門切實考核。試用成績欠佳、品行不良或發現其進入公司前有不法行為者,可隨時停用。
第十四條新進人員于報到后、試用開始前,應辦妥下列手續:
1.填妥本公司新進職員履歷表;
2.繳驗學歷證件及身份證;
3.繳驗戶籍冊;
4.繳驗醫院最后一個月體格檢查表;
5.繳驗前任職機構離職證明書;
6.繳驗遵守本公司人事等規章規定的志愿書及保證書(鋪保一家,保證:服務期間行為、安全及保管財物等連帶賠償責任);
7.填交勞工保險加保表2份;
8.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3張;
(三)服務
第十五條本公司各級人員的職責,除依職位說明書說明外,如該說明書未經載列,而經上級主管指派交辦者,應盡力完成,不得拒絕接受。
第十六條本公司從業人員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1.準時上下班,對承辦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2.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實行;
3.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機密;
4.愛護本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5.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及工作守則;
6.保持公司信譽,不做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事情;
7.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8.不私自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業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職業;
9.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顧客的合作;
10.嚴謹操守,不得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人士或行號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借款項。
第十七條本公司從業人員因過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本公司工作時間,每周為42小時,星期天及紀念日均休假。業務部門如因采用輪班制,無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天給予一天的休息,視為例假。
第十九條管理部門之每日上、下班時間,可依季節的變化事先制定,公告實行。業務部門的每日工作時間,應視業務需要,制定為一班制,或多班輪值制。如采用晝夜輪班制,所有班次,必須一星期調整1次。
第二十條上、下班應親自簽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簽或代打,有代簽或代打情況發生,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第二十一條員工出勤管理辦法另定。
第二十二條本公司每日工作時間定為7小時;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關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至10小時,所延長時數為加班。除前項規定外,因天災事變、季節關系,依照政策有關規定,仍可延長工作時間,但每日總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其延長之總時間,每月不得超過46小時。其加班費依照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三條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可派人員值日值宿,其辦法另定。
第二十四條從業人員請假,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1.病假——因病須治療或休養者可請病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可以未請事假及特別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數,即予停薪留職,但以1年為限;
2.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14天,可以特別休假抵充;
3.婚假——本人結婚,可請婚假8天;
4.喪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喪亡者,可請喪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喪亡者,可請喪假6天;
5.娩假——女性從業人員分娩,可請分娩假8星期(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人計算);懷孕3個月至7個月而流產者,給假4星期,7個月以上流產者,給假6星期,未滿3個月流產者,給假1星期。
6.公假——因參加政府舉辦的資格考試(不以就業為前提者)、兵役征召或*以及參加選舉者,可請公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7.公傷假——因公受傷可請公傷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第二十五條請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條第一款規定辦理外,其余均以曠工論處;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內所能治愈,經醫師證明屬實者,可視其病況與在公司資歷及服務成績,報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病假,最多3個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別或意外事故經提出有力證件者可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條規定辦理。
第二十六條請假期內之薪水,依下列規定支給:
1.請假未逾規定天數或經延長病事假者,其請假期間內薪水照發;
2.請公假者薪水照發;但如因兵役召集在30天以上,且兵役機構另有薪餉者,本公司薪水停發;
3.公傷假工資依照勞動保險條例由保險機關支付,并由公司補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額。
第二十七條從業人員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應附醫師的證明,公傷假應附勞保醫院或特約醫院的證明;副經理以上人員請假,以及申請特準延長病事假者,應呈請總經理核準,其余人員均由直屬羽經理核準,必要時可授權下級主管核準;凡未經請假或請假不準而未到者,,以曠工論處。'
第二十八條曠工1天扣發當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7小時比例以小時為單位扣發。
第二十九條第二十四條第一、二款規定可請病、事假之日數,系自每一從業人員報到之日起屆滿1年計算;全年均未請病、事假者,每年給予個月之不請假獎金,每請假1天,即扣發該項獎金1天,請病事假逾30天者,不發該項獎金。
第三十條本公司人員服務滿1年者,得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1.工作滿1年以上未滿3年者,每年7日;
2.工作滿3年以上未滿5年者,每年10日;
3.工作滿5年以上未滿10年者,每年14日;
4.工作滿10年以上者,每滿1年加給1日,但休假總日數不得超過30日。
第三十一條特別休假應在不妨礙工作的范圍內,由各部門就業務情況排定每人輪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隨時令其銷假工作,等工作完畢公務較閑時,補足其應休假期;但如確因工作需要,至年終仍無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數,計發其與薪水相同的獎金。
(四)考核
第三十二條各級主管人員對其直屬的從業人員,負有平時工作成績考核的責任。每3個月一次,應將各項人員的工作情況,逐一詳列于考核表中,詳細評核其工作績效,并將結果分為優、甲、乙、丙、劣五等,凡列優等及劣等者,均應詳述理由,呈上一級主管核閱及密存,作為年度考核、升遷及培訓等的參考依據。
第三十三條年度工作考核,應分別于各從業人員到職屆滿1年的`月份辦理。由人事部門每月將當月份到職滿一年的人員考核名冊,分別列送其直屬主管,依據平時工作考核成績及勤惰情況予以評核。評核等級,分為優、甲、乙、丙、劣五等,優等或劣等的考核,均應詳細列述具體事實及理由。其在考核年度中曾受記過以上處分或請假超過規定期限或曠工累計達3天以上者,不得考列甲等以上。
第三十四條凡考核列優等者,經總經理核準予以二級以上的晉級或升級,列甲等者晉升二級,列乙等者晉升一級,列丙等者留任原級,劣等者免職,均以各從業人員任職期滿一年考核核定后的次月起執行;但在考核年度內曾經核準升職或升級者,該年度考核不再晉級。
第三十五條總經理、副總經理的考核由董事長評核;科長以上人員及優等的考核;由直屬主管層轉總經理核定,其他人員均由各部門層轉經理核定。
(五)獎懲
第三十六條從業人員的獎勵,分為嘉獎、記功、獎金及升遷或晉級四種,其處理范圍如下: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嘉獎:
(1)品德良好,足為同仁表率,有具體事跡的;
(2)其他有利于本公司或公眾利益的行為,且有事證者。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應于記功或記大功:
(1)細心維護公司財物及設備,致節省費用有顯著成效者;
(2)擔任臨時重要任務,能如期完成,并達成預期目標者;
(3)及時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變故的發生者;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發給獎金:
(1)對業務、維護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質量或降低成本者;
(2)對公司設備維護得宜,或搶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3)對業務、維護或管理的方法作重大改革的建議或發明,經采納施行而成效顯著者。
(4)對采購銷售、會計處理、財物調度、人力運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確計算其價值者;
(5)對天災、人禍或有害于公司利益的事件,能奮勇救護或預先防止,使公司免受損失有事實為證者;
以上獎金之數額,可視實際貢獻的價值決定;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升遷或晉級:
(1)一年內曾記功2次以上者;
(2)對本身主管業務表現出卓越的才能,品德優良,服務成績特優,且有具體事跡為證者;
(3)工作上有特殊功績,使公司增加收益或減少損失者;以上晉級可視實際情況晉升一至二級;但其薪級已達本等最高級者,可改發相當級數薪水之全年份獎金。
第三十七條從業人員的懲戒,分為警告、記過、降級及免職四種,其處理范圍如下:
1.有下列情況之一且有具體事證者,應予警告:
(1)攜帶不必要物品入廠者;
(2)未經準許擅帶外人人廠參觀者;
(3)擅用他人經管的工具及設備者;
(4)拒絕警衛檢查其攜帶的物品者;
(5)涂寫墻壁、機械用具有礙觀瞻者;
(6)攜帶眷屬小孩在工作場所有礙秩序者;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應予記過或記大過處分:
(1)未經準假而擅離工作崗位者;
(2)無正當理由,延誤公事致公司發生損失者;
(3)對上級主管的命令,有不同意見,未予婉轉說明,或雖經陳述,未被采納,而擅自違抗指揮者;
(4)行為不檢,有損公司聲譽者;
(5)指揮不當或監督不周,致部屬發生重大錯誤,使公司發生損失者;
(6)在工作場所喧嘩口角者;
(7)故意涂改、丟失計時卡者;
(8)對同事有脅迫、恫嚇及欺騙行為者;
(9)在工作時間瞳睡者;
(10)在公司易燃場所吸煙者;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降級:
(1)在公司或工廠內酗酒滋事,妨礙秩序者;
(2)向外泄漏公司業務機密者;
(3)在工作時間內偷懶睡覺者;
(4)對上級主管不滿,不通過正當渠道陳述己見或提供建議而任意謾罵者;
(5)對本身職務不能勝任者;
(6)一年內記過2次者;
以上降級,應視各款實際情況降一至二級,無等級可降者,應予降等改任;
4.有下列事情之一者,應予免職:
(1)無故繼續曠工至3日以上,或1月內無故曠工累計達6日以上者;
(2)未經許可,擅自在外兼職,或參加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之事業者;
(3)脅迫上級主管,蓄意違抗合理指揮或打罵侮辱主管行為情節重大者;
(4)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者;
(5)利用職權營私舞弊者;
(6)未按照規定或指示,擅自改變工作方法,致使發生錯誤,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7)故意損壞公司財物者;
(8)有偷竊行為,經查明屬實者;
(9)在公司內賭博,有傷風化行為;
(10)攜帶武器、兇器或違禁品前來公司者;
(11)亦公司rh3't^前百相燈留夯.
(12)散播有損本公司之謠言而妨礙工作秩序者;
(13)因故意或過失的行為引起災害者;
(14)有煽動怠工或罷工的具體事實者;
(15)觸犯刑律,經判有期徒刑確定者;
(16)一年內記過3次者。
第三十八條從業人員的獎懲事項,由各部門主管列舉事實,逐級核定;除嘉獎、記功、警告、記過由各部門經理核定外,其余均須呈請總經理核定。
第三十九條其他未經列舉而應予獎勵或懲戒事項,可視情節輕重分別予以獎懲。
第四十條從業人員獎懲可累計,以嘉獎3次作為記功一次,記功3次作為記大功一次,警告3次作為記過一次,記過3次作為記大過一次、同一年度功過可以互相抵消,以嘉獎抵警告,記功抵記過,記大功抵記大過。
(六)離職
第四十一條從業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停職:
1.有違犯本公司規章的嫌疑,情節重大,但尚在調查之中,未作決定者;
2.違犯刑事案件,經司法機關起訴,判刑但末確定者。
第四十二條前條第1、1款如經查明,無過失或判決無罪者,可申請復職,如準予復職,除因非本身過失而致停職者外,不得要求補發其停職期間的薪水。
第四十三條在停職期間,薪水停發,并應即辦理移交。
第四十四條本公司因業務緊縮,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1個月以上者,可隨時裁遣人員,但解雇人員時,應在事前預告,其預告期間規定如下:
1.在公司服務1年以下3個月以上者,于10日前預先通告;
2.在公司服務3年以下,1年以上者,于加日前預先通告;
3.在公司服務3年以上者,于30日前預先通告。
從業人員對于其所承受的工作不能勝任時,本公司亦可隨時解雇,并照上項規定日期預先通告。
第四十五條從業人員在接到前項預告后,如另謀工作可以于工作時間請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過兩日的工作時間,其請假日的薪水照發。
第四十六條依照第四十五條規定,解雇人員時,除預告期間發給工資外,并依下列規定,加發資遣費(但如系公司發生破產情況,依破產法辦理,不在此限):在公司連續工作每滿1年者,發給一個月薪水。以上所稱薪水,系以從業人員最后服務月份的薪水為準。
第四十七條從業人員辭職,應于7天前以書面形式層轉公司的主管人員核準,事后匯報總經理核準。其為副經理以上人員者,應層轉總經理核準。核準辭職后,應即辦妥移交,并可依其申請,發給離職證明書,但不發給任何補助或津貼。如離職未經核準,或移交不清,即擅自離職者,以免職處理。
第四十八條職員不論依照上列任何條款暫時或永久離開本公司者,均應辦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公司發生損害者,均應依法追究其賠償責任。
(七)保險
第四十九條本公司從業人員,應一律參加勞動保險。
第五十條參加勞動保險,應于新進同時,親自填寫保險表一式兩份,交人事部代辦參保手續。應納保費,由公司補助80%,自行負擔加%。自行負擔部分,由發薪部門,按月在應領的薪水內代為扣繳。
第五十一條參加勞動保險后,其應享的各項權利,及應得的各種給付,應由本公司人事部門代向保險公司拾辦。保險人除依法應享的給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額外的賠償或補助。
(八)出差
第五十二條從業人員因公奉派國內出差,應依規定標準報支交通費、旅館費、膳雜費及特別費。其中除交通費可按現行費率報支,膳雜費可按日計支外,其余各項費用,均應檢據報銷。如無法取得支出的原始憑證單據者,應申述理由,呈奉經理核準后,才能報支。
第五十三條出差天數,應由指派的主管于事前核定,如出差公務提前完畢,應立即返回,不得借故滯留。如因公確實無法于核定天數前返回者,應列具事實理由,呈由原指派主管核準后,方得支給旅費。如出差地區可當天往返者,非特殊理由不得留宿。
第五十四條出差前可酌情預借旅費。
第五十五條出差國外,應依規定標準報支交通費、旅館費、膳雜費、特別費及手續費。其中除膳雜費按實際出差日數核支外,其余均須檢據核實報支。
第五十六條出差印尼、南洋各地者,照國外出差標準8折支給。羽
第五十七條出差同一地點半月以上者,旅館費及膳雜費8折支給;兩羽個月以上者,以7折支給。
第五十八條國外出差應按照最近路線直赴出差地點,非經許可,不得'繞道或延滯非公差地區。
第五十九條出差國外,可酌借必要旅費,辦理結匯。回國后應即報銷旅費,多繳少補。
第六十條出差國外期間,不得有危害國家民族或本公司的行為言論,并遵守出差國當地的法律及習慣,如因違反而惹是生非造成事故的,均由出差者本人負責,與公司無涉。返國后,應于1個月內提出考察或工作報告;考察報告的內容應力求充實,并對公司業務應提出具體改進意見;如未依期提出報告者,旅費暫緩核銷。
(九)福利及建議制度
第六十一條本公司依法提撥福利金,設立職工福利委員會,辦理福利事宜;職工福利委員會的組織辦法另定,并依規定向主管機關呈報。
第六十二條本公司從業人員可享受本公司一切福利設施。
第六十三條本公司為協助同仁解決困難,為溝通上下意見起見,特設立“從業人員建議制度”。
第六十四條本公司行政部門,均設置意見箱,由高級主管親自定期啟閱。從業人員對于工作上的困難,無法由直屬主管或同一部門同仁協助解決,必須由上級主管或其他部門人員協助者,或對公司某項措施未能滿意提出申訴者,或發現有人營私舞弊等不法事情而有證據擬予檢舉者,或根據平時服務經驗、學識及研究心得,對公司經營、管理等提供建設性的建議者,均可以書面列具理由、事實、內容等投入意見箱內,亦可公開呈報上級主管轉呈總經理或有關部門主管核閱。如因文字表達困難或其他原因,不便以書面說明而須以口頭報告者,可先以簡略報告述明理由,投入意見箱內,等高級主管人員拆閱后,再定期約見。
第六十五條提供意見人必須簽其真名,填明服務部門,否則不予受理。如屑檢舉性質案件,檢舉人應負法律責任,如查明系私怨捏造事實,惡意中傷誣告者,除被害人可依法訴辦外,本公司將再依第三十七條有關的規定對檢舉人予以懲處。
第六十六條本公司對提供的意見,經采納施行后,可視其對本公司做出貢獻分別議獎。如屬檢舉案件,經查明屬實者,除對檢舉人酌情給予獎勵外,并為其永保機密。
(十)附則
第六十七條本辦法經董事會通過后施行,修正時亦同。
企業員工培訓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一、目的
1、配合公司的發展目標、業務方向,通過培訓提高團隊競爭力、戰斗力,滿足企業戰略發展的需要;
2、使員工不斷適應公司發展,并且滿足員工個人能力經驗提升的需求,使員工達成個人發展目標;
3、加強對公司培訓工作的組織領導,規范培訓管理,提高培訓質量,在競爭中保持人力資源優勢。
二、原則
1、有效性原則:員工培訓后能達到培訓的目的:學到某方面的知識、提升某方面的技能或養成某方面的習慣;
2、實用性原則:員工通過培訓掌握的知識或提升的技能能用于實際工作中,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3、針對性原則:根據性質不同對崗位分層分類,實行側重點不同、內容不同、方式不同的針對性強的培訓。
三、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及各類型的培訓工作。
四、權責劃分
1、人事行政及培訓部作為公司培訓工作的整體規劃部門,負責公司整體的培訓相關工作,包括如下幾個方面:
(1)公司培訓體系的建立,培訓制度的制訂與修訂;
(2)公司培訓類型的確定與組織實施;
(3)對各部門培訓計劃實施督導、檢查和考核;
(4)管理所有培訓相關教材,包含書本、PPT、word、課程講述錄音等;
(5)培訓教材、教具、相關物品的購置、保管;
(6)對培訓師的選聘,確定及協助工作;
(7)培訓費用的控制與管理;
(8)培訓通知的發出及培訓完畢后檔案的管理;
(9)外派培訓相關事項的管理及外派參訓員工的管理。
2、各部門在培訓中的主要職責:
(1)本部門培訓需求計劃的制訂和上報;
(2)積極配合培訓部實施培訓工作;
(3)本部門月度培訓內容的匯總、整理及歸檔;
(4)本部門參訓員工的組織與管理。
3、培訓師職責:
(1)參訓員工的出勤記錄及審核工作;
(2)培訓課件的準備工作;
(3)當次培訓的組織工作。
第二章、培訓體系內容
公司培訓共分為入職培訓、部門階段培訓、銷售培訓、專業技術培訓、通用技能培訓、管理層培訓。
一、入職培訓介紹
1、定位:入職培訓是每一位新員工入職流程中的一個必經環節,通過對公司的企業文化介紹和制度講解,讓員工迅速了解公司風格特點及順暢處理公司內部一切事務,減緩新員工初進公司時的緊張情緒,使其更快適應公司、更好的融入集體。
2、負責者:人事行政及培訓部。
3、主要內容:公司背景介紹、組織架構、員工手冊、財務管理制度、培訓管理制度、職級管理制度、公司活動等。
4、報名方式:無需報名,新入職員工須參加。
5、培訓周期:有新員工入職即執行。
6、培訓形式:面授講解,地點以公司會議室為主。
二、部門階段培訓
1、定位:部門階段培訓包括部門的崗前通用培訓和試用期過程中的階段培訓。
(1)崗前通用培訓旨在使員工盡快熟悉本崗位的崗位職責要求、各項工作流程,掌握工作所需的基本技術、知識、工具等,以便順利開始崗位工作;如銷售人員需培訓行業背景、客戶情況、產品知識、匯報機制等;
(2)試用期階段培訓旨在讓員工在試用期內,通過培訓對自身技術能力有所提高,并掌握符合公司業務需要的專業能力,幫助員工成長并真正符合崗位要求,順利通過轉正審核。如:技術部專業開發知識、業務技能。
2、總負責:人事行政及培訓部;輔助者:各部門負責人。
3、主要內容:
(1)部門階段培訓由用人部門制定計劃并提交至人事部,計劃內容包括課程主題、內容、形式、時長、培訓師等信息。
(2)用人部門要根據崗位和個人制定試用期內有針對性的培訓目標、計劃,并在部門內指定人員負責組織實施對新員工進行階段培訓。
(3)人事部負責匯總培訓計劃、備案與監督培訓執行。
(4)崗位培訓內容包括:向部門全體人員介紹新員工、部門職責、崗位職責、工作流程、業務知識與技能等,具體內容由用人部門自行安排。培訓結束后由培訓部組織考試,考試的試卷出具工作及閱卷工作由用人部門負責,考試成績作為新員工轉正的依據之一。
(5)在職輔導:部門負責人還可指定一名老員工,以師傅帶徒弟的形式,對新員工的工作、生活進行輔導,并及時解決新員工在工作與生活中遇到的困難與問題。
4、報名方式:不需報名。
7、培訓周期:有新員工入職即執行。
5、其他說明:部門負責人要切實履行好職責,對新員工多一些重視、指導和給予最大支持,嚴格制定好培訓計劃并管控執行。
三、銷售培訓
1、定位:針對銷售人員的培訓,旨在分享銷售經驗、分析項目中的問題、解決困難,提高對項目的全局掌握能力。
2、總負責:銷售中心總監。
3、主要內容:銷售案例分析及討論。
4、報名方式:銷售中心人員須參加;其他人可報名至人事部。
5、培訓周期:每周一銷售匯報會結束后進行。
四、專業技術/領域培訓
1、定位:針對某項專業技術或行業領域的培訓,針對性高,專業性強,在技術領域內的有的放矢型培訓。
2、總負責:各部門負責人。
3、主要內容:以部門為單位單獨提出需求,人事部根據需求在企業內、外征集培訓師或培訓機構。例如:Domino的開發、云產品等,或行業背景、行業知識。
4、報名方式:以部門報名為準。
5、培訓周期:根據提出時間或由總經理指定。
6、培訓形式:以面授為主。
五、通用技能培訓
1、定位:一些通用的工作或生活類小技巧的分享培訓,能幫助員工改善工作效率或提高生活質量。
2、總負責:人事行政及培訓部
3、主要內容:例如visio、ps辦公軟件的應用、商務禮儀知識,或者自己在工作或生活中的特長、經驗交流分享,例如:健身經驗、理財經驗。根據員工提出的需求,內部挖掘領域高手,給大家進行辦公技巧或生活技巧培訓。
4、報名方式:資源報名講師或分享人員。
5、培訓周期:不固定。
六、管理層培訓
1、定位:提升不同層級管理人員所需的管理技能和精確管理意識,提高管理能力 。
2、總負責:總經理。
3、主要內容:管理類相關知識,及提升管理能力的內容。
4、報名方式:不需報名,管理層須參加。職能部門員工以通知為準。
5、培訓周期:每兩周一次。
第三章、外出培訓
1、公派外出培訓學習
(1)由本人提出郵件申請,經所在部門審核同意并抄送人事行政及培訓部復核、備案,即可用公假參加外派培訓學習,培訓結束后須辦理銷假手續;
(2)公派學習需要考試的,經考核合格獲得畢業證書、結業證書或專業證書的,學習費用由公司報銷,否則,由個人承擔;
(3)因員工個人原因中途放棄公派學習的,取消公假改為事假,且公司不給予任何培訓學習費用報銷的支持;
(4)指定的.公派學習課程,員工畢業后在我公司服務不滿三年,主動要求辭職的,應按服務的年限按每年20%的比例歸還學習期間公司支付的費用。
2、個人學習要求
(1)所學專業與本職工作相近,且工作需要,經公司研究同意后,可給予一定費用獎勵,獎勵條件為獲取該項考核合格證書,獎勵金額為該考試基礎報名金額的80%;
(2)學習期間需正常辦理請假手續,學習期間的各項費用自理。
第四章、培訓考核
公司員工有參加培訓的權利,同時參加培訓也是每個員工的義務。員工對于參加的每項培訓,都需要認真對待,按時參加,公司也會進行嚴格考核。
一、考勤方面
考勤記錄作為培訓考核的一個主要內容
1、公司安排的各類培訓,受訓人員一經確定,須按時到場,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提前請假,經部門經理審批同意,抄送人事行政及培訓部,獲批準后方可缺席。如果沒有按照規定程序請假,將按曠工處理。
2、考勤統計工作由誰主持,誰負責的原則。
(1)公司整體培訓、入職培訓,由人事部負責考勤,參訓人員按要求在考勤簽到表上簽到。
(2)各部門組織的培訓項目(含階段培訓),由部門負責考勤,培訓結束后將培訓出勤情況向人事部備案。
(3)專業技能培訓、通用技巧培訓、管理層培訓,由主持者(培訓師)負責考勤,培訓結束后將考勤統計向人事部備案。
二、考試評估
1、各類培訓的考核辦法,由培訓師或組織者視實際需要決定,考核內容由培訓師提前制定。
2、培訓結束時,受訓員工需按照要求獨立完成培訓考核內容,達不到要求者或給予相應處理。
3、培訓完成后,受訓人員需填寫培訓滿意度評價反饋表,如實反映培訓效果。
4、對于參加外派培訓的員工,按公司要求,在指定時間內提交培訓資料和培訓報告。
三、紀律方面
1、參加培訓人員需遵守課程紀律,提前到場并簽到;
2、上課時須將手機等通訊器材關閉或設置為無聲狀態,如有特殊情況確實需要接聽電話的,需經培訓師允許;
3、培訓期間不得抽煙、不得嬉笑打鬧大聲喧嘩、不得吃東西;
4、培訓期間不得隨意中途退出及離開。
第五章、培訓檔案
一、培訓實施檔案:
1、公司所有有關培訓的工作,均需建立相應檔案;
2、內容范圍包括:培訓計劃、方案、課件、總結報告、培訓合同、評估資料、各種表單等;
3、每次培訓實施記錄:公司每次培訓完畢后都需單獨建立檔案記錄,具體應包含當次培訓的主題、時間、地點、培訓師、方式、時長、簽到表、課件、評估反饋表、及考核測驗等。
二、員工培訓檔案
1、每位員工參與培訓,都需有相應的記錄檔案;
2、員工培訓檔案(培訓記錄卡)包括員工參與過的培訓主題、培訓課時、考核結果、培訓積分等信息。
3、員工培訓積分:
(1)培訓積分的多少是衡量員工個人學習進步的標尺之一,將作為員工晉升和獲獎的必要條件。由于培訓將不斷發展,培訓的課程和內容將會繼續豐富,因此,關于員工培訓的基本要求將依據年度進行調整和公布
(2)員工培訓積分分為兩類,執教類和上課類兩種。每種以小時為單位記錄。執教類一小時積兩分;上課類一小時積一分;違反培訓紀律每次扣0.5分。
(3)職級晉升:員工每年的培訓積分將作為員工該年度年中考評的重要參考條件之一,且員工職級每晉升一個職級,原則上其前12個月的培訓積分應達到36分以上。詳見職級管理制度。
(4)通用技巧類培訓為自愿自發行為,沒有積分。
第六章、其他
1、全體員工對公司培訓資料具有保密義務,不得外泄到公司以外的人或地方。
2、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生效。
企業員工培訓管理制度8
1 目的
為實現公司的發展目標,提升人力資源績效,公司組織員工參加提高業務技能水平、質量意識、誠信意識等的各種培訓,提升員工綜合素質,增強員工的質量安全責任感、企業團隊精神,維護公司的誠信環境,確保各崗位工作人員能夠更好地勝任工作。為做好此項工作,公司特制定本程序。
2適用范圍及方式
2.1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培訓和教育的控制管理。
2.2員工培訓和教育遵循學習與工作相結合,多種培訓教育方式相結合,短期、業余、自學、集中培訓等相結合的原則。
2.3培訓教育工作堅持“培訓、考核、使用、待遇”相結合的原則,各個崗位人員必須“先培訓,后上崗”。
3職責
3.1 質量技術部技術中心負責公司各部門培訓教育的管理工作。
3.2 公司各部門負責本部門員工培訓教育工作。
4培訓教育內容和形式
4.1 培訓內容
培訓的內容主要為法律法規、質量意識、誠信意識、管理知識、專業技術知識和操作技能等。
4.1.1入廠教育:新員工進入公司必須接受入廠培訓,培訓內容主要包括公司簡介、生產工藝、人事政策、薪酬福利、獎懲規定、企業文化、勞動時間、體檢、休假、相應的法律法規、工作紀律、執行力、合理化建議、安全、質量、誠信等內容。
4.1.2崗前教育:作業員工上崗(換崗)前必須接受崗前教育,由培訓老師采取“一對一”的教育方式,教育主要內容包括:崗位職責、生產操作規程/流程、設備操作規程、緊急預案處理、衛生規范要求、工作疑難指導等內容。
4.1.3安全教育:員工在崗工作必須接受安全教育,教育主要內容包括:安全基礎知識、安全規章、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消防知識、事故處理預案等內容。
4.1.3.1安全教育分為公司、部門、崗位三級。
4.1.3.2公司級安全教育側重培訓安全組織、安全生產知識、消防知識、勞動紀律等。
4.1.3.3部門級安全教育側重安全事故處理預案、部門規章制度。
4.1.3.4崗位級安全教育側重點在崗位安全培訓、設備安全操作培訓。
4.1.4管理知識、專業技術知識
4.1.4.1最高領導層、干部(包括后備干部)的培訓:角色轉變、職業技能提升、管理技能培養、執行力建設等培訓。
4.1.4.2 工程技術人員:技術管理培訓、崗位業務技能培訓等。
4.1.4.3 客戶服務培訓:優質客戶服務、禮儀知識培訓等。
4.1.4.4 其他行政部門:職業精神與職業素質培訓等。
4.1.5誠信教育培訓:全體員工必須接受誠信教育,誠信教育主要包括誠信管理體系標準;與誠信有關的法律法規;食品安全質量管理;誠信文化建設;失信預防及應急措施;相關技能;法律、質量、安全、環保等意識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等內容。
4.1.6體系(iso、haccp等)的培訓:體系內審員培訓、體系標準宣貫、關鍵控制點(ccp)操作培訓等。
4.2 培訓形式
4.2.1 講座:公司定期、不定期邀請公司內外培訓講師就生產、設備、經營、管理舉辦培訓、教育講座,豐富員工知識。
4.2.2委外培訓(學習考察):組織員工外出學習考察拓寬視野,學習先進技術或管理經驗。
4.2.3 輪崗培訓:是將作為重點培養對象的員工調動工作崗位,使其能夠熟悉并適應不同崗位的工作,達到提高綜合業務素質的目的。
4.2.4技能培訓:根據崗位的需要,對員工進行的.以熟練實際操作、提高技能為目的的培訓。
4.2.5 業余自學
4.2.5.1 公司鼓勵員工利用業余時間自己學習,參加業余學習一般不應占用工作時間,不影響工作效率。
4.2.5.2 員工如因參加學習、考試影響工作,經部門領導同意后憑相關證明,不扣發工資和獎金。
4.2.5.3 員工自己參加的社會學歷教育(函授、網絡教育、自學考試等)凡符合國家規定要求的,公司對員工取得的學歷證書予以承認。
3.2.5.4員工外部培訓取得的資格證書的管理執行《證照證件管理制度》。
5培訓組織
5.4.1質量技術部技術中心負責進行培訓需求調查,根據【培訓需求調查】編制年度培訓教育計劃,見【年度培訓計劃表】。
5.4.2 每次培訓前,培訓主管部門要提前編制培訓的工作程序,安排好場地、時間、設備、培訓資料等相關資源。
5.4.3 每次培訓時,培訓主管部門要組織參訓人員簽到,填寫【培訓簽到表】,做好【培訓記錄】,收集培訓效果評價意見和建議。
5.4.4 相關部門因工作需要進行的臨時培訓,應提前一周與培訓主管部門(外培)溝通,協商確定相關培訓資源(時間、場地、講師、內容、考核等)。
5.4.5培訓后,質量技術部技術中心會同相關部門對培訓有效性進行評價,可以通過理論考試、操作考核、業績評定和觀察效果等方法,評價培訓的有效性,評價被培訓人員是否具備了所需的能力。年終,由質量技術部技術中心進行全年培訓總結,總體評價培訓計劃實施的有效性。
5.5 培訓檔案
5.5.1 公司保存培訓記錄,建立【員工委外教育培訓檔案】,并進行培訓效果評價。
5.5.2 培訓記錄主要記錄公司組織的培訓活動,反映公司培訓工作完成情況。
5.5.3 培訓記錄包括:培訓目的或主題、培訓簽到表、培訓過程記錄、培訓考核表。
5.5.4 員工培訓檔案主要記錄員工個人參加的培訓教育活動。
5.5.4 培訓檔案管理參照公司《檔案管理制度》執行。
6相關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
《檔案管理制度》
《證照證件管理制度》
7相關記錄
【培訓需求調查】(無固定格式)
【年度培訓計劃表】見附表
【培訓簽到表】見附表
【培訓記錄】見附表
【員工委外教育培訓檔案】見附表
【員工教育培訓檔案】見附表
【員工委外教育培訓評價表】見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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