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集錦[15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難免會面對無法預料的突發事件,為了可以第一時間作出應急響應,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么編制才好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
1目的
快速、有效合理地對突發事件進行緊急處理,以控制事態的發展,同時盡可能避免在院顧客受到由于突發事件帶來的傷害,保證顧客的安全。
2范圍
適用于本院突發事件的緊急處理。
3職責
(1)院長負責對全院重大緊急突發事件的總指揮。
(2)醫療副院長負責對全院緊急突發事件醫療救護方案的審核、批準,并組織實施。
(3)行政副院長負責醫院緊急突發事件后勤、保衛等統籌方案的制定并組織實施。
(4)醫政科負責組織大型的'緊急醫療救護。
(5)保衛科負責火警、匪警、院內突發的顧客自殺、自殘等緊急情況的處理,并協同總務科對天然氣泄露事件進行處理。
(6)院辦負責協調、聯絡各部門處理各項緊急事件,配合主要部門工作。
(7)行政總值班負責在工作時間外指揮、協調、聯絡各部門處理各項緊急突發事件,在主要負責部門到場前代行使指揮權。
(8)各部門醫務人員在緊急突發事件來臨時,配合負責部門工作,需要轉移顧客時要負責顧客安全。
4工作程序
4.1火警的緊急處理
火警的處理執行《醫院消防預案》。
4.2匪警的緊急處理
(1)保衛科在接到匪警報告后,直接相關工作人員立即抵達現場,根據當時情況處理匪警,采取相應措施以避免顧客受到傷害,同時撥打“110”報告公安機關。
(2)在公安機關到達現場后,由院辦(或總值班)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配合工作,保衛科處負責協助工作。
4.3顧客自殺和自殘等情況的緊急處理
(1)如遇顧客自殺情況,當班醫務人員應立即通知保衛科及家屬,保衛科在接到報告后,立即通知公安機關,同時組織人員保護現場以配合公安機關勘察處理,并將情況記錄于《突發事件記錄本》。在公安機關處理以后經同意由醫院指派專門人員將顧客尸體進行處理、轉移,并對家屬進行安撫。
(2)如遇顧客自殘情況,當班醫務人員應立即組織搶救并通知家屬,同時通知保衛科由保衛科將當時晴況記錄于《突發事件記錄本》。
(3)如果事件發生在法定工作時間以外,由行政總值班代行使保衛科職責。同時通知保衛科科長到場。
4.4停電的緊急處理
醫院配備雙路供電,在一路斷電的情況下,在5分鐘中之內能恢復全院供電。此外,各重要部門均配有應急燈,安全樓道內有安全指示燈(內有延時保護裝置)。日常供電設備的維護和保養由總務科負責。
4.5公共設施緊急處理
水管爆裂、天然氣泄露、鍋爐爆炸的緊急處理,執行醫院《意外災害事件應急預案》。
(1)當遇水管爆裂時,應立即由發現人通知水暖班,水暖班24小時值班人員負責首先處理此類事件。總務科應隨后立即組織人員及時清理地面積水,擦干地面水漬,防止儀器損壞和顧客滑倒。如需對顧客進行轉移,由護理部組織實施。
(2)天然氣泄露時,保衛科在接到通知后首先迅速關閉閥門,與天然氣公司聯系,在最短時間內進行處理。
(1) 鍋爐爆炸時,保衛科應組織疏散群眾迅速撤離到安全地點、醫政科、護理部迅速組織對傷員的救護,辦公室在第一時間撥打119,報告險情求得救援。
(2)4.6院外的重大突發性事件
(1) 重大突發事件范圍包括防汛、防洪,大型醫療救護等執行醫院《院前災害事故、突發事件醫療救護衛生防疫應急預案》。
(2) 緊急醫療救護流程圖
上級行政部門
下達指令
司機班救護車待發
院辦總值班主管領導
(白天) (假日、夜班)
醫政科長、主治醫師
護理部主任(各病區主任、護士長)
(3)門診外科負責緊急醫療救護用品的準備和貯備,并經常檢查更新。
(4)總務科負責緊急事件物資的準備和貯備,并經常檢查。
(5)保衛科負責經常檢查滅火器材的狀況。
(6)院辦負責突發事件發生時的通訊聯絡,并確保通訊聯絡的及時更新。
4.7院內重大醫療事件
(1)院內接到重大醫療事件報告,如群傷、群體中毒、車禍等,由急診室護士或值班醫生在立即投入搶救的同時通知內科二線,按《群傷、多發傷處理原則》進行處理。
(2)院內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執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制度》。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
學校是育人重地,保障安全是頭等大事,為提高學校預防和控制突發沖擊校園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范各類突發沖擊校園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與校園穩定,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防治突發事件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防護意識;
2、完善突發事件的信息監測絡,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解決;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突發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努力打造“平安校園”。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正常不懈,宣傳普及突發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自我防范能力,加強門衛值班和值日制度,一旦發現沖擊校園事件,一方面及時勸阻、制止,一方面及時報告校創“平安校園”領導小組;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事件的預防,案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在校創“平安校園”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處置突發事件;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學校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制止、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現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三、組織管理,成立由校長負責的創建“平安校園”領導小組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學校的突發事件防治工作。
主要職責:一是制訂本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二是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防治責任制,檢查督促學校各部門各項突發事件的防治措施落實情況;三是深入開展突發事件上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師生自我防范能力;四是及時冷靜,果斷處置突發事件減少到最低損害。
四、突發事件的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學校門衛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訂立門衛工作責任制,重點是看好門管好人,嚴禁校外人員隨意進校,建立來訪人員登記制度。
2、嚴守職責,切實加強值日教師和領導值周制度,強化校門口和操場,走廊巡視,及時制止偶發事件和校外突發沖擊事件;
3、強化措施,加強學校安全規范化管理,每月定期進行校園安全隱患情況調查和周邊安全情況,調查及時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并落實有產在整改措施;
4、強化教育,把安全工作擺在重要議事日程,定期專題研究,并通過多種形式(講座、黑板報展覽、實踐活動等),對學生開展安全教育,提高學生創安意識和防范能力;
5、增加投入,切實改善學校安全基礎設施和條件。
五、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1、一般突發沖擊事件
(1)門衛、值日導師及時善言勸阻、緩沖沖擊者急暴心態;
(2)迅速報告學校應急處置組負責人;
(3)處置組成員了解沖擊原由,并同相關人談話,全面掌握整個事件前因后果情況;
(4)在校處置組人員主持下調解,矛盾雙方協商解決。
2、重大突發沖擊事件
(1)門衛、值日導師,溫言勸阻;
(2)信息員速報創安領導小組,并同時上報公安、派出所、鹿城區教育局;
(3)衛生保健人員緊急出動對受傷者實施緊急救治,嚴重者即送就近醫院救治;
(4)在校創安領導小組負責人會同區局、公安等有關人員協商解決沖突雙方問題,并做好善后處理。
六、保障措施
1、組織機構保障,學校除成立創“平安領導”小組和應急處置小組外,還要成立信息員等快速反應隊伍,要求門衛、內保人員,以及保健室、工會、大隊部堅守崗位,具體負責日常預防與控制工作;
2、人力資源保障,學校應配齊衛生技術人員,門衛人員、內保干部,教育他們應有高度工作責任感,定期組織突發沖擊事件應急處理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演練,熟悉突發沖擊事件的預防與控制知識,具有處理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
3、財務和物資保障,學校安排必要的經費預算,為突發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資金保障和物質儲備。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3
一、應急響應
1.1 發布天氣預警,提醒公眾注意預防和抗災。
1.2 立即開展疏散工作,減少人員傷亡。
1.3 迅速向相關應急部門通報災情,及時發現和處理危害及時調度各項資源。
二、處置措施
2.1 判斷受災范圍,及時開展救援和搶險工作。
2.2 充分利用救災設備和人員資源,組織救援。
2.3 把握時機,采取合適的措施,防止形勢進一步惡化。
三、事后處理
3.1 組織對本次災害的情況調查和分析,總結出不足和教訓,加強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完善工作。
3.2 組織重建受災區域,啟動修復工作。
3.3 講解防災減災知識、普及氣象科學,提高公眾的應對能力。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4
一、柜臺突發事件的特征
突發事件,是指那些事前難以預測、帶有異常性質、嚴重危及社會秩序,在人們缺乏思想準備的情況下猝然發生的災害性事件。它是一種作用范圍廣泛,且對社會造成嚴重危害,具有強烈沖擊力和影響力的事件。
商業銀行柜面的突發事件,是指在商業銀行日常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事前難以預測,危及銀行信譽、資產安全,甚至危及銀行客戶和員工生命安全的各種事件的總和,如擠兌、搶劫、詐騙、火災及客戶投訴、吵鬧等。
突發事件的基本特征是偶然性和必然性。偶然性是指突發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及由于各種因素的影響導致事件發生過程中的偏離性、高度不確定性及危害的不確定性。必然性是指突發事件是各種內外因素發展的必然結果,體現了事物發展的必然規律。
突發事件的具體特征有:信息不完全,突發性、高度不確定性,后果的嚴重性、廣泛性、連鎖性和持久性。
銀行柜臺突發事件的種類,包括:擠兌、業務系統故障、搶劫、火災、營業網點遭到圍攻、擾亂營業網點秩序、營業網點客流量激增、客戶突發疾病、客戶遭受意外人身傷害、客戶遺失物品、媒體報道、客戶被鎖在自助銀行內、自助設備被改裝等。
突發事件的影響和危害程度,包括:財產、資金、憑證等損失情況,人員傷亡情況,影響范圍等。
二、擠兌處置及應急預案
當柜臺發生擠兌事件時,應采取如下措施:
1.營業人員發現擠兌跡象,應立即向網點負責人報告。網點負責人應立即采取處理措施,并迅速到達現場;同時,要向上級服務管理和安全保衛部門報告。
2.網點負責人應及時調整柜員臺席,增加取款臺席數量,以應對突發需求。
3.營業網點應做好現金請領工作,及時申請調配足夠的現金,保證正常兌付。
4.柜員應了解擠兌原因,全力做好解釋工作,防止事態擴大。
5.營業網點應維護好現場秩序,防止擠傷、踩踏等危及客戶人身安全的事件發生。
6.如發現現場有可疑人員造謠煽動,網點負責人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
三、業務系統故障處置及應急預案
當發生業務系統故障,造成本網點全部或部分業務不能辦理時,應采取如下措施:
1.及時聯系技術維護部門,了解故障原因及恢復正常營業的時間,并通知上級服務管理部門。
2.根據上級確定的統一對外口徑,向客戶耐心地做好宣傳解釋工作,以取得客戶的諒解。
3.對急需取款的異地客戶,應根據業務制度規定,辦理急付款業務。
4.告知客戶恢復正常營業的確定時間,如時間不能確定,應留下客戶聯系電話,以便恢復營業后及時通知客戶。
5.如本縣(市)內仍有部分營業網點或ATM可以正常辦理業務時,要引導客戶到正常營業的網點或ATM辦理業務。
6.恢復營業后,營業網點應及時通知上級服務管理部門,并通知留下聯系電話的客戶。
四、搶劫處置及應急預案
柜員發現歹徒持槍或持刀搶劫時,要保持鎮靜,在確保人身安全的情況下,擇機啟動身邊的110聯網報警按鈕,并迅速收攏現金,鎖好柜臺保險柜,撥亂密碼,藏好鑰匙;要在防尾隨門內或有安全門的衛生間內隱蔽,并利用手機撥打110二次報警。
歹徒持槍或持刀并劫持人質搶劫時,保護人質安全與保護資金安全同樣重要。現場所有人員在未接到明確指示時不要輕舉妄動,更不要激怒歹徒,要注意與歹徒的對話方式,盡量消除歹徒的緊張心理,盡量拖延、阻緩歹徒行兇,為安全解救人質爭取時間。
總之,營業期間遇到搶劫事件時,應區別情況,沉著應對。如果危害員工生命安全的,應貫徹“先藏身,后報警,再反擊”的原則,首先應選擇有利位置迅速隱蔽,立即報警,力爭外援,沉著機智,記住歹徒的體貌特征及交通工具,并保護好現場。
五、火災處置及應急預案
當營業網點發生火災時,應采取如下措施:
1.發生火情時,營業人員應正確使用消防器材,進行撲救。
2.火勢較大,無法控制時,立即撥打119報警,并安排人員引導消防車抵達火災現場。
3.迅速切斷營業網點電源,關閉煤氣。
4.疏散客戶,并轉移現金、憑證、賬簿到安全的地方。
5.緊急調配人員,加強防衛,做好金庫、柜臺等重點場所的防盜、防搶工作。
六、詐騙案件處置及應急預案
詐騙案件的處置,員工應具備一定的文檢知識,并能在實踐中有效運用。
比如,假票據的識別,要掌握“四看”技能:
1.看形狀、看格式。發貨票等印制現成的票據,其樣式和格式都是有標準的,真票據具有從裝訂成冊的多聯票中撕下的明顯特點,而有的假票從外形看完整無損。
2.看字跡、看字體。這里所說的字跡,專指復寫紙套寫的痕跡。正常發票、收據等是多聯以復寫紙套寫的,發票、收據背面應透出以復寫紙套寫的痕跡,否則就值得懷疑;另外復寫紙套寫的字跡顏色的深淺,也有助于識別假票。一般來說,在空白發票上自行以復寫紙套寫的字跡大多顏色較深,往往給人以不自然的感覺。
3.看編號、看日期。看編號和日期的自然順序號是否相符。假的發票中有一部分是用空白發票填寫的,也有的.是后補開的或者預先開的,因此往往兩者不吻合。同時看日期,了解發案單位的經濟活動、人事變動等情況,也有助于識別假票。另外,根據發票或收據的編號,可以查到其存根或記賬聯,以便于進一步核對。
4.看公章、看簽名。看公章是否是事先蓋好的,一般空白發票大多是先蓋好公章的。看簽名,不但要注意字體,也要注意其位置,以便于比較;看經濟業務內容是否符合實際。
發現詐騙,首先用暗語聯系,迅速報告,拖延時間,穩住犯罪分子,人贓俱獲,制服犯罪分子。如犯罪分子未遂逃跑的,記住犯罪分子的體貌特征和交通工具,尋求支援,力爭抓獲犯罪分子。
七、客戶在營業網點突發疾病、遺失物品處置及應急預案
當營業網點內發現有客戶突發疾病時,應采取如下措施:
1.營業人員發現客戶身體不適時,應為客戶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視情況撥打120或其它急救電話。
2.客戶突發重大疾病時,應立即撥打120或其它急救電話,并維持好現場秩序。
3.應設法了解客戶家屬或單位的聯系方式,并及時通知。
4.營業網點按規定保存監控錄像資料備查。
當營業網點內有客戶遭受意外人身傷害時,應采取如下措施:
1.發現情況后,查看客戶傷情,對其進行安撫寬慰。
2.客戶傷勢較嚴重的,立即撥打120或其它急救電話;客戶受傷較輕的,協助客戶到醫院治療。
3.應主動了解客戶家屬或單位的聯系方式,并及時通知。
4.由于網點原因對客戶造成傷害,客戶要求索賠的,應積極與客戶協商解決,防止不良影響擴大。
5.營業網點按規定保存監控錄像資料備查。
而當客戶反映在營業網點內遺失物品或營業網點發現客戶遺留物品時,應分別采取相關措施:
若客戶向營業網點反映遺失物品,網點柜員:
1.應首先幫助客戶回憶業務辦理過程,協助客戶在柜臺、填單臺等可能遺失物品的地方查找。
2.確認客戶物品遺失后,應對客戶表示同情。若客戶要求營業網點賠償遺失物品或要求查詢錄像資料時,應婉言拒絕,并注意表達方式,避免發生沖突,同時建議客戶報案。
3.要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調查取證,盡最大可能挽回客戶的損失。
4.按規定保存監控錄像資料備查。
營業網點拾到客戶遺留物品,應主動當面歸還。無法當面歸還的,由雙人在監控范圍內清點客戶物品,并做好記錄。通過查看當日監控錄像確認失主身份,并設法聯系客戶前來認領。對于存單、存折、銀行卡等物品,應聯系開戶營業網點查找失主。在失主認領前妥善保管物品,并按規定保存監控錄像資料備查。失主前來認領時,要認真核對、確認身份無誤,在失主簽字登記后歸還物品。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保障我鎮經濟金融安全,迅速有效地處置金融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金融突發事件對社會造成的危害和損失,維護我鎮金融和社會穩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所稱金融突發事件是指金融媒介(如銀行、保險公司等)和市場基礎設施(如支付體系等)突然發生的、無法預期或難以預期的、嚴重影響或可能嚴重影響金融穩定及社會穩定,需要立即處置的金融事件。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四川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成都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1)因國際、國內及周邊地區發生重大事件引發的鎮內重大金融突發事件。
(2)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引發的、危及我鎮金融穩定的金融突發事件。
(3)因大規模非法集資、非法設立金融機構、非法開辦金融業務以及金融機構違法違規經營等引起的其他嚴重危害我鎮穩定的金融突發事件。
1.4工作原則
(1)快速高效。及時掌握情況,果斷采取措施,最大程度、最低成本地減少危害和損失。處置金融突發事件必須樹立科學的態度,堅持快速高效的原則,盡可能地將危害和損失降到最低,防止金融突發事件對全市金融秩序、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產生不良影響。
(2)協調配合。充分發揮鎮政府各部門的作用。特別重大金融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由國務院統一領導和指揮。重大金融突發事件的處置由省政府統一領導和指揮,市政府協調配合。較大金融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由市政府統一領導和指揮,各縣(市、區)政府協調配合。金融突發事件的處置涉及到經發辦、財政所、綜治辦等相關部門,在處置過程中,既要統一指揮,要注重各部門的協調配合。
(3)依法穩妥。在處置金融突發事件過程中,要堅持依法有序處置、積極穩妥縝密的原則,防止金融風險進一步擴散和蔓延,避免對社會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對涉及國家機密、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的重大信息,應當嚴守保密規定。
2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鎮金融突發事件應急協調小組
2.1.1鎮政府成立鎮金融突發事件應急協調小組(以下簡稱協調小組),協調小組下設辦及個人隱私的重大信息,應當嚴守保密規定。 2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鎮金融突發事件應急協調小組
2.1.1鎮政府成立鎮金融突發事件應急協調小組(以下簡稱協調小組),協調小組下設辦公室,地點設在鎮經發辦。協調小組各成員單位應指定1至2名聯絡員負責有關聯絡事宜。成員單位組成可根據情況做適當調整。
內設機構:協調小組可視情況設立信息發布組、治安維護組、法律咨詢組等若干專門小組,由鎮政府相關部門分別承擔具體職責。
2.2.2協調小組主要職責
(1)決定啟動、終止本預案。
(2)統一協調、指揮金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3)確定鎮有關部門、相關村(社區)在應急處置過程中的具體分工。
(4)分析、研究金融突發事件的有關信息,制訂應急措施,并報請上級政府批準。
(5)協調指揮鎮有關部門實施應急措施,并商請司法機關予以配合。
(7)協調有關金融機構的重組、關閉或破產事宜。 (8)及時向都江堰市委、市政府報告事件動態與處理情況。 2.1.3協調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
(1)收集、整理、上報有關信息資料。 (2)向有關部門通報金融突發事件信息。
(3)督促、檢查、指導鎮有關部門落實應急措施情況。 (4)按照協調小組的要求組織召開會議。 (5)收集、保管并于事后移交有關檔案。
(6)組織鎮有關部門做好政策的宣傳、解釋和協調工作。 (7)提出修訂預案的建議。
(8)完成協調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2.1.4鎮有關部門的職責
(1)鎮經發辦負責做好金融突發事件預警工作,并及時向鎮政府報告相關信息。
(2)鎮財政所負責在金融突發事件發生后,對相關鎮相關部門提出的需要市財政應急保障的事項,進行初步評估和判斷。如確需出資救助,鎮財政所應研究提出具體意見,報鎮政府批準后實施。
(3)鎮派出所制定相關工作預案,依法參與或指導派出警力參與金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對有關犯罪嫌疑人進行調查取證,必要時采取強制措施,查處犯罪行為。金融突發事件發生單位維護運行秩序,保證處置工作順利開展。 (4)鎮綜治辦協助派出所在金融突發事件發生單位維護運行秩序,保證處置工作順利開展。
(5)鎮司法所負責協助配合提供法律咨詢服務。
2.2村(社區)職責
各村(社區)要在處置本行政區域內金融突發事件中發揮重要作用,負責保持行政區域的社會穩定。
2.2.1迅速向鎮政府報告,及時啟動本村(社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2.2確定金融突發事件應急組織機構和相關人員,明確職責,制定工作方案。
2.2.3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配合上級部門保證事件發生單位正常經營,維護社會治安,防止因金融突發事件引發社會不穩定事件。
2.3其他部門職責
其他有關部門根據本部門的職責配合金融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3預防預警
3.1預防預警機制
(1)鎮經發辦要建立重大問題、敏感問題的定性、定量預警監測指標體系,重要信息應及時上報鎮政府,通報相關單位,同時抄送協調小組辦公室。
(2)金融部門之間應加強信息溝通。
3.2預防預警行動
(1) 鎮經發辦應將其監管職責范圍內發生的較大以上金融突發事件及時(2小時以內)向鎮政府報告并提出預警報告,同時通報協調小組辦公室。協調小組辦公室在各部門通報的基礎上提出綜合性預警報告。
(2)預警報告必須真實準確,不得主觀臆斷。
(3)預警報告內容涵蓋基本要素應該齊全,至少包括突發事件金融機構的名稱、地點、時間,突發事件的原因、性質、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發展趨勢、可能造成的損失,擬采取的應對措施以及其他與突發事件相關的內容。
(4)各部門應對本部門的預警系統(包括報警服務系統、信息報送與反饋系統等)進行定期的演練和維護,定期對本部門應急預案進行修改和完善。
4金融突發事件分級
4.1特別重大金融突發事件(Ⅰ級)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I級事件: (1)具有全國性影響的金融突發事件。
(2)金融行業已出現或將要出現連鎖反應、需要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協同配合、共同處置的金融突發事件。
(3)國際、國內或其他地區出現的、已經影響或極有可能影響國內宏觀金融穩定的金融突發事件。
(4)其他需要按Ⅰ級事件對待的金融突發事件。 4.2重大金融突發事件(Ⅱ級)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Ⅱ級事件:
(1)對多個地區金融行業產生影響,但尚未造成全國性影響的金融突發事件。
(2)所涉及區域或部門不能單獨應對,需報告省政府進行跨區域、跨部門協調的金融突發事件。
(3)其他需要按Ⅱ級事件對待的金融突發事件。 4.3較大金融突發事件(Ⅲ級)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Ⅲ級事件:
(1)我鎮能單獨應對,不需要進行跨地區協調的金融突發事件。
(2)所涉及部門能夠單獨應對,不需要進行跨部門協調的金融突發事件。
(3)其他需要按Ⅲ級事件對待的金融突發事件。
當金融突發事件等級指標有交叉、難以判定級別時,按較高一級突發事件處理,防止風險的擴散;當金融突發事件的等級隨著事態的發展有所上升時,應按升級后的`級別程序處理。 5應急響應
5.1Ⅰ級響應
5.1.1響應程序
(1)金融突發事件發生后,鎮政府有關部門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確定應急組織機構和相關人員開展處置工作。
(2)鎮政府有關部門迅速核實情況后及時報請鎮金融突發事件應急協調小組,啟動本預案開展處置工作。 5.1.2決策及應急措施
(1)各部門立即啟動本部門的應急預案,在本部門職責范圍內開展處置工作,采取果斷措施切斷風險源,防止風險進一步擴散,并及時向相關部門通報有關情況。
(2)協調小組召開成員單位會議,分析研究金融機構突發事件的基本情況、性質和成因,提出處置方案,報鎮政府批準后實施。
處置方案的主要內容應包括:金融機構突發事件的基本情況、事件的性質和嚴重程度、影響范圍、成員單位會議討論的意見及協調處置的方式、方法和所要采取的具體措施等。 (3)協調小組視情況啟動專家咨詢組、信息發布組、治安維護組、風險處置組、法律咨詢組,分別負責各個專業范圍內的工作事宜。
(4)在處置金融突發事件過程中,事件發生地有關政府部門應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加強輿論監督。 (5)風險涉及部門應根據職責分工,加強協調和配合,共同維護金融穩定。
(6)對鎮政府難以決策和處置的金融突發事件,及時上報市政府。
5.1.3落實措施
(1)正式處置方案經鎮政府報省政府批準后,在市政府統一領導和指揮下由市金融突發事件應急協調小組組織實施。 (2)對經批準給予再貸款支持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緊急再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地方政府向中央專項借款管理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分行短期再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以及其他有關規定,由鎮金融突發事件應急協調小組協助市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逐級向人總行申請再貸款,按照發生事件的金融機構的隸屬關系和管理權限,辦理有關手續。
(3)對需要采取撤銷(關閉)形式退出金融市場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金融機構撤銷條例》和《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由鎮金融突發事件應急協調小組協助市監管部門依據其監管職責和權限向上級有關部門申報撤銷(關閉)事宜,待核準后對外發布撤銷(關閉)公告,并由有關部門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4)在處置金融機構突發事件過程中,對發現的涉嫌犯罪的事實,公安機關應依法立案偵查,并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嚴防犯罪嫌疑人潛逃,鎮有關部門應予積極配合;需要派警力維持現場秩序的,由鎮綜治辦負責協調。
(5)協調小組根據金融突發事件發展情況,適時報鎮政府啟動《青城山鎮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開展處置工作。
(6)對鎮政府不能決策處置的金融突發事件,按上級要求處理,并積極配合。
5.2Ⅱ級響應
5.2.1由事件所涉及的部門和鎮政府共同協商制訂處置方案,并上報市政府。鎮綜治辦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穩定工作。 5.2.2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由各相關部門和鎮政府報請市政府指定協調機構負責協調,由協調機構負責協調,并將結果及時上報市政府。
5.3Ⅲ級響應
5.3.1由事件所涉及的部門和鎮政府啟動應急預案進行處置。
5.3.2鎮政府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有關部門的應急工作進行協調,維護本行政區域內的社會穩定。 5.4信息報送
5.4.1金融突發事件發生時,發生事件的單位應立即(2小時之內)向其上級主管部門和相應的監管部門報告。
5.4.2特別重大和重大、較大金融突發事件發生后,鎮政府最遲不超過2小時上報市政府,同時通報市金融突發事件應急協調小組辦公室,并在保密的原則下根據情況與有關部門實現信息共享。市政府核實后及時上報省政府。
5.4.3鎮金融突發事件應急協調小組辦公室在匯總、分析各地、各部門的情況報告的基礎上,對事件的性質及嚴重程度進行分析和判斷,及時將有關信息向市政府報告,并通報監管部門。 5.4.4報告的內容應包括:發生金融機構突發事件的機構名稱、地點、時間;事件的原因、性質、等級、可能涉及的金額及人數、影響范圍以及事件發生后的社會穩定情況;事態的發展趨勢、可能造成的損失;已采取的應對措施及擬進一步采取的措施;其他與本事件有關的內容。
6風險救助
6.1救助原則
6.1.1金融突發事件發生后,法人金融機構應當遵循自我救助、地方政府救助、中央銀行救助、引入市場機制處置和市場退出的順序開展工作。非法人金融機構應當遵循自我救助、同業救助、中央銀行救助的順序開展工作。救助及市場退出工作由相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落實。
6.1.2對于支付風險嚴重、資不抵債、拯救無望、只能采取市場退出措施的金融機構,在存款保險制度建立之前,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銀監會、證監會共同頒布的《個人債權及客戶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收購意見》辦理。 6.2救助條件
已經發生流動性風險的金融機構需要人民銀行救助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6.2.1借款人已采取了清收債權、組織存款、系統內調度資金、同業拆借、資產變現等自救措施,自救態度積極,措施得力。 (1)及時調整資產和負債結構,降低存貸比例,賣出持有的國債(或股權),要求股東補足資本金等。
(2)積極組織資金,加大調度資金的力度,提高資產流動性和償還到期債務的能力。
(3)及時召開董事(理事)會或股東(代表)大會,制定支付風險的自我救助方案。同時報告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和銀監會派出機構。
(4)要求股東增加出資額。
(5)對于向股東、董事(理事)、監事、管理人員、信貸業務人員及其關系人發放的貸款或投資,以及向這些人員投資或者擔任高級管理職務的經濟組織發放的貸款、投資或拆放資金,不論是否到期都積極組織清收。對于拆放或存放同業的資金,積極組織清收。
6.2救助程序
對采取以上措施仍然無法解決流動性風險的金融機構,鎮金融突發事件應急協調小組可以協助其向人民銀行申請流動性支持,并向都江堰市政府報告相關情況。 7后期處置
7.1善后工作
按分級響應程序的職責分工,分別鎮政府有關部門負責協助上級部門進行落實。具體包括:
(1)協助對被關閉的金融機構的賬目妥善保管并進行清理,對被關閉金融機構的個人債權進行核實,對合法的債權落實兌付和補償措施。
(2)協助對金融突發事件的全過程進行徹底調查,查清事件的原因,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3)協助對因金融突發事件而發生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進行評估。
7.2評估與總結
(1)金融突發事件處置完畢后,參與處置、協助的鎮相關部門應對處置工作進行總結,并報市政府,同時抄報市金融突發事件應急協調小組辦公室。
(3)相關部門應針對處置過程中所暴露出來的問題及法律法規相關變化,進一步修改完善有關監管措施、風險監測及預警指標體系、風險提示和防范手段及應急預案,并提出修訂相關法律法規的意見和建議。
(4)參與處置的有關部門應針對協同處置金融突發事件過程中暴露出的有關問題,提出修訂本預案的意見和建議。 7.3獎勵與處罰
(1)對處置過程中表現突出的人員,有關單位可按有關規定給予表揚和獎勵。
(2)對參與處置工作不負責任、辦事不力、扯皮推諉,造成嚴重后果的人員,有關單位應依法追究責任。 7.4檢查與審計
相關部門依法對金融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所動用的公共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8應急保障
8.1通信保障
(1)各成員單位之間應確保至少一種通信方式的穩定暢通。 (2)各成員單位與鎮政府保持必要的聯系。 (3)所有通信及信息共享應符合有關保密規定 8.2文電運轉保障
鎮政府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規定,確保文電運轉的高效、迅速、準確,不得延誤。
8.3技術保障
(1)各有關部門應確保本系統計算機設備及網絡系統有足夠的軟硬件支持保證,有關信息有計算機備份。
(2)核心賬務數據實現異地備份,金融機構建立數據備份中心。
(3)要害崗位,至少有兩名人員備用、替換,確保在任何情況下不因人員缺崗而影響整個系統的正常運行。
(4)加強事故災難備份中心的建設與完善,做好事故備份中心的維護和管理。
8.4安全保障
各有關部門應確保工作場所的安全性和保密性,確保有關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
8.5人力資源保障
8.5.1鎮政府應加強應急工作人員的隊伍建設,根據工作需要及時補充人員。
8.5.2鎮政府相關部門可根據實際需要定期或不定期舉辦培訓班,并利用處置金融突發事件的具體案例,采取以案說法的形式培訓干部,總結經驗,汲取教訓,防止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不斷提高監管水平。
8.5.3鎮政府相關部門應定期對應急預案進行演練,并不斷加以完善。
8.6經費保障
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和分級負責的原則,鎮財政所要安排應急工作預備費和一定數量的日常工作經費,保障應急支出的需要。
9附則
9.1本預案由鎮人民政府經發辦負責解釋。 9.2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6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快速反應機制,增強政府應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處置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減少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陜西省安全生產條例》、《陜西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陜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安康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安康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 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統一指揮,分級負責。整合資源,協同應對。 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本市轄區內進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泄漏及由泄漏引發的火災、爆炸、中毒等事故/事件,包括危險化學品車輛碰撞傾覆等突發事件,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對工作:
(1)較大級別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
(2)超出縣區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突發事件;
(3)跨縣區行政區域、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突發事件;
(4)市政府指定的其他相關突發事件。
本預案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系指屬于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的化學品。本預案不適用于水路、鐵路、航空危險化學品運輸突發事件。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 指揮機構設置與職責
2.1.1 應急指揮部
建立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危運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2.1.2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人員組成
總指揮: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聯系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秘書長、事發地縣區政府主要領導。
成員:由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隊、市安監局、市衛生局、市環保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水利局、市質監局、市住建局、市規劃局、市氣象局、市民政局、市工信局、市農業局、市政府新聞辦和事發地縣區政府分管領導組成。市危運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主任由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副局長擔任。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成立專家組,由市安監局牽頭,成員包括市危化品專家組,市環保、公安消防、質量技術監督局等有關專業技術人員組成。
2.2 機構職責
2.2.1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負責啟動本預案;
(2)作出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的重大決策,下達命令并進行督察和指導;
(3)向市委、市政府報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進展情況;
(4)監督、檢查、指導各縣區政府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制定相關應急預案和建立應急救援體系;組織全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演習;
(5)組織協調預案演練、業務培訓和應急物資儲備;
(6)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2.2.2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1)市公安局:負責受理事故報警;負責突發事件信息的收集、綜合和研判,向市危運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本預案應急響應的建議;負責調用相關救援設備;組織協調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實施現場警戒、現場勘查與交通管制,實施警戒區域內無關人員的緊急疏散;維護突發事件現場及周邊地區的治安秩序;查明傷亡人員身份和致害因素;控制事故相關責任人員;參與突發事件調查處理。
(2)市消防支隊:負責事故現場撲救火災,控制和化解易燃、易爆、有毒泄漏,冷卻有關容器,防止爆炸,災情控制后實施洗消;搜救受害人員;參與突發事件調查。
(3)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指導和參與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事故調查處理;組建危險化學品應急管理專家組,組織協調專家到現場參與現場處置工作。
(4)市環保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現場大氣、土壤、水體的應急監測,測定突發事件污染區域、污染程度;提供污染物清除處置建議和環境恢復建議,指導協助事發地縣區政府做好環境污染處置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引起的環境污染突發事件調查處理。事態控制后指導消除現場遺留危險物質的污染。
(5)市衛生局:確定主要救治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裝備和急救藥品;負責組織協調受傷害人員醫療救治工作;負責突發事件現場醫務人員、器材、藥品調配及傷員轉移和傷亡人員情況統計工作,參與突發事件污染特定區域的調查和污染程度測定。
(6)市交通局:負責組織應急救援的'運輸車輛,運送搶險人員和運輸救援物資;負責調用危險化學品轉運車輛;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以下簡稱“危運經營企業”)及從業人員特別是運輸車輛和駕駛員的安全監管;參與突發事件調查;建立運輸、倒罐車輛設備企業數據庫,定期檢查測試。
(7)市公路局:做好公路養護工作,確保應急車輛通行;協助清理公路上的突發事件廢棄物。
(8)市水利局:負責水資源的合理調度和突發事件對漁業水域污染的監測,進行漁業資源損失的評估;協助環境保護單位做好受污染水體的監測及相關案件調處。
(9)市質監局:負責提出突發事件現場特種設備的處置方案,提供技術支持,聯系調度大型救援特種設備;參與突發事件調查處理。
(10)市住建局:參與燃氣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參與燃氣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處置和調查處理。
(11)市規劃局:參與燃氣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救援工作;負責為燃氣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處置和調查處理提供規劃圖紙支持。
(12)市氣象局:負責突發事件現場周邊的氣象監測,提供氣象監測資料,制作突發事件現場及周邊地區3 小時專題預報,為應急救援提供氣象技術支持。
(13)市民政局:指導協助事發地縣區政府做好受災群眾的安置、救助等后勤保障工作。
(14)市工信局:負責組織協調做好應急電力和通信保障工作。
(15)市農業局:負責突發事件對農田污染的監測,進行受損失農作物損失的評估,并配合做好有關善后工作。
(16)市政府新聞辦:負責協調境內外媒體做好突發事件新聞發布和宣傳報道;組織協調突發事件現場記者采訪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在相關媒體上發布應急疏散、區域警戒等重要公告。
(17)事發地縣區政府:協助市危運應急指揮部,負責實施突發事件現場控制、人員疏散安置、治安秩序維護、應急救援、后勤保障和善后處理等工作;協調落實事發所在地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處置后的危險化學品暫(轉)存。
2.2.3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
(1)修訂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和修訂其操作手冊,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責任與措施的落實;
(2)動態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風險、隱患和事故信息,做好預測和預警,及時向市危運應急指揮部提出應急建議;
(3)組織或參與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災情統計、核查、上報、新聞發布和突發事件評估、調查處理工作;
(4)及時向市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突發事件信息;落實指揮部領導的指示、批示;承辦相關綜合協調、請示報告工作;
(5)承辦市危運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2.4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專家組主要職責:針對火災、爆炸、泄漏事故的不同特征,制定和推薦相應科學的應急處置方案,指導現場搶險救援。
2.3 現場指揮部組成和主要職責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設立現場指揮部,指揮官由市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指定。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指揮協調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
現場指揮部可視現場情況分別設置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警戒疏散組、技術專家組、環境監測組、后勤保障組、宣傳報道組等應急工作組,各工作組由市危運應急指揮部成員及成員單位有關人員組成,并賦予相應的工作職責。
3.預防預警
3.1 預防管理
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加強對轄區危運經營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監管,督促、指導其制訂完善應急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器材、設施,并定期進行演練和預案修訂,完善并嚴格執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3.2 預測預警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有關部門應加強監測、預測和預警系統建設,動態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風險、隱患和突發事件信息,做好對突發事件的風險、發展趨勢分析,及時發布突發事件預警信息,通知有關方面采取相應預防和應對措施。
4.信息報告
4.1 報告程序和時限
各相關部門和單位接到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或險情報告后,立即報告市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公安局)和市應急辦(市政府總值班室),并逐級上報至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及市政府其他相關領導,并按相關規定及時報告省政府應急辦。各級政府、市各有關部門在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上報突發事件情況。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4.2 報告內容
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突發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已造成的后果、影響范圍、事態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下一步工作意見、領導到現場情況、具體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及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5. 應急響應
按突發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件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個級別,等級劃分參照附件《安康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4.1 作為突發信息報送和分級響應的依據。Ⅳ級應急響應:啟動事發地縣區政府制定的應急預案。Ⅲ級應急響應:超出縣區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突發事件,由事發地縣區政府組織先期處置,同時報市政府或市危運應急指揮部,由市政府啟動本預案組織救援。
Ⅰ、Ⅱ級應急響應:跨縣區行政區域、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突發事件,由市危運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響應,并同時報請省政府啟動應急響應。事態超出我市應急救援能力的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報請國務院、省政府牽頭處置,市、縣區政府全力配合,做好先期處置。
5.1 先期處置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地縣區政府和突發事件單位立即啟動各自相應的應急預案,同時調動各方面力量進行先期處置,控制災情,防止次生、衍生危害發生,切斷突發事件災害鏈。如事態超出縣區應急救援能力的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迅速向市政府或市危運應急指揮部報告,請求啟動更高級別響應。
5.2 預案啟動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收到報告后,進行信息確認、研判,向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提出啟動相應級別預案建議。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及時作出啟動相應級別預案的指示。
5.3 指揮調度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下達啟動預案指令,應急指揮部各成員應第一時間到達事發現場。同時,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迅速調集有關專家、救援隊伍和相關救援設備趕赴事發現場,會同當地政府一起進行應急處置。
5.4 現場處置
突發事件發生后,成立現場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和調度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綜合協調組、技術專家組、搶險救援組、環境監測組、警戒疏散組、后勤保障組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各級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相互協作,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5.5 擴大應急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引發或可能引發其他次生、衍生危害時,現場指揮部應及時報告市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和市政府,由市政府視情況啟動其他相關專項應急預案。如突發事件危害已經或可能波及鄰市安全時,市政府應按規定立即通報鄰市政府。如突發事件危害已經或可能超出本級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時,市政府視情況及時報告國務院、省政府,請求應急支援。
5.6 安全防護
應急人員應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特性裝備合適的應急器材和防護設備。組織和指導群眾就地取材保護自己,盡快撤離至安全區域。
5.7 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的分析、檢測與后果評估參與應急響應的環境監測及化學品檢測機構負責對水源、空氣、土壤等樣品就地分析,及時檢測和計算出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數據,確定污染區域范圍,并環境影響進行評估。
5.8 信息發布
由市政府新聞辦會同市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突發事件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工作的信息。
5.9 應急結束
突發事件現場得以控制,環境達標,次生、衍生危害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善后處置工作完成后,由市危運應急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
6.應急保障
6.1 通信信息保障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設置24 小時值班電話。市工信局組織制定通信與信息保障方案,保障通訊暢通,確保音視頻、數據等信息實現雙向傳遞。
6.2 技術裝備保障
相關單位應裝備特種專業隊伍,合理儲備、完善有關特種裝備。統一清理、登記應急裝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應配備相關應急救援裝備。
6.3 應急隊伍保障
以公安消防部隊為依托,以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為骨干,發揮當地其他應急救援隊伍的作用,建立適應全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救援需要的應急救援隊伍。
6.4 交通運輸保障
市公安局組織對突發事件現場進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通道;為應急救援人員、車輛及應急物資運輸提供交通方便;市交通局組織和調集交通運輸工具,保證現場應急救援工作需要。
6.5 醫療衛生保障
市衛生局組織協調各級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
6.6 社會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加強對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做好交通管制,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必要時,事發地政府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實施治安保衛工作。
6.7 資金物資保障
應急工作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由各級財政分級負擔。公安消防、交通、質監等部門要儲備一定數量的常備應急救援物資。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儲備應急救援物資。必要時,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動員和征用社會物資。
6.8 人員安全保障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遵守進出突發事件現場的有關規定。
7.后期處置
7.1 善后處置
事發地縣區政府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市級有關部門和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協調配合。善后處置經費由突發事件責任單位或突發事件責任人依法承擔。
7.2 賠付補償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各類費用,經調用部門審核后由責任單位負責賠付補償。必要時,市政府和事發地縣區政府可先按照管理責任墊付,然后向責任單位追討。保險機構要及時理賠。
7.3 調查評估
市政府牽頭成立由相關部門人員組成的突發事件調查處理組,查明突發事件原因,認定突發事件性質和責任,提出對責任人員的處理意見,按程序報市政府。市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評估,制定改進措施,并將應急處置評估報告提交市政府(市應急辦)。
8. 宣傳、培訓和演練
8.1 宣傳
各地、各有關單位要有組織、有計劃向公眾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衛生和應急教育活動。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單位要嚴格落實教育培訓制度,從業人員要熟悉相關技能和知識。
8.2 培訓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負責指導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培訓相關事宜。每3 年組織一次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的應急培訓。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單位應對員工進行應急培訓。
8.3 演練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定期組織由相關職能部門和經營單位共同參與的應急演習,及時發現問題,不斷完善應急救援預案。
9. 附則
9.1 監督檢查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各成員單位對危運經營企業制定和落實應急預案情況進行監督、抽查。
9.2 獎勵與責任追究
市政府對應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對遲報、漏報、瞞報和謊報或者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3 預案管理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根據情況變化及時進行預案修訂,并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同時送有關部門備案。
9.4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7
為了切實貫徹執行《教育部關于切實加強學校安全的通知》和市、教育局、教育辦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管理的通知精神,保護全體師生的生命安全,在積極預防的基礎上,特制定如下預案:
一、領導指揮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
組員:各班主任、科任老師及xx(保安)
二、等級劃分
一般事故:房屋發生局部開裂、傾斜現象,有倒塌危險。
重大事故:房屋已經開始壓塌或者局部已經倒塌,將會引起大面積倒塌的危險。
三、應急流程
一般事故發生時,及時廣播通知全校處于應急狀態,終止上課,啟動應急預案。班主任和副班主任立即趕赴教室組織學生進行疏散,立即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并隨時關注事故的`變化,避免擴大。
流程:警報——疏散——報告——總結
重大事故發生時,應立即疏散學生(在堂教師為第一責任人),班主任立即趕赴本班教室進行組織。在第一時間內電話報警(廣播室教師或者電話旁的教師),廣播或者長時間的電鈴為警報信號,認真做好事故后期處理。
流程:報警——疏散——報告——搶救
四、其他事宜
1、倒塌事故發生時間如果是下班時間,在校教師和門衛應及時報告校領導,及時組織搶救和事故處理,流程不變。
2、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房屋倒塌事故,應把疏散學生放在首位。
3、事故發生后,組長負責向上級和相關部門報告,副組長和組員負責組織人員疏散及救助。
4、人員疏散:
學生疏散時要以有序迅速為原則(不帶書包、不拖時間);教師應在最后離開危險區域;教學樓通道為東西樓梯,由班主任組織有序進行,疏散順序為:一樓四個班——二樓(東為202、203班,西為301、302班)——三樓(東為401、402班,西為501、502班)——四樓(東為601班,西為602班),臨時聚集地點為校外公路旁,指揮小組指定教師進行人員清查和紀律監督。
5、協助疏散:
確保樓梯口的暢通,門衛應及時打開校門;
操場學生應臨時組班,不回本班教室;
各班負責人疏散學生后應及時清點人數,報告領導小組,排查遺漏學生。
6、傷病救助:
發生事故后,傷病人員及時送往醫院進行搶救,由曉霞老師總負責。
不提倡在警報解除前進入倒塌現場進行搶救,而應在專業搶救人員的指揮下進行。
事故發生后,指揮小組及時通知學生家長到校,特別是受困或者受傷學生家長,妥善處理后期事項。
為了保障我校師生員工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促進我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止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xxx等
職能負責:教務處政教處少先大隊
責任人員:職責范圍內的相關教職工、職責范圍內的有關具體落實的管理人員、班主任、班級責任教師、值周領導、值周教師。
二、具體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一)校內發生火警、漏電、房屋倒塌等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1、切斷各樓層的電源。
2、發生火警,先以滅火器撲滅;火勢蔓延,急打"119";房屋倒塌且有師生埋入,急打"110",并有組織地進行搶救。
3、迅速向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報告。
4、開通全部安全通道,學校教職員工組織學生迅速撤至安全地帶。
5、配合消防、醫院等單位,做好自救工作
6、盡可能保護好現場,做好有關證人證事記錄。
(二)校外不法人員進入校內實施暴力或搶劫事件應急預案
1、來人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來人已闖入校內,門衛追趕不及,應立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清逐出校門。
3、校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兇、行竊、斗毆、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公私財務的應立即采取下列處置方法:
①迅速報警(110)。
②迅速報告學校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③對不法分子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在場師生安全。
④為防止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應關閉校門。
⑤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⑥作好師生的思想工作。
4、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的兇器,保護好現場。
5、組織校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后工作。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
當社會上出現流行病疫時,凡師生中出現與該病相似病癥時,各班主任要馬上報告校長或教導處,并及時與該學生的家長取得聯系,在家長的陪同下去醫院診治,一經確認是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時,學校要采取下列措施:
1、學校要迅速如實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2、對該學生所在班級及任課教師辦公室進行布控,對全校公共場所,尤其是布控區域進行嚴格的消毒。
3、堅決杜絕染病學生帶病來校。染病學生來校上課時,必須有收治該學生的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其已康復,并不存在傳染危害后,方可來校上課。
4、學校要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和指導下,采取必要的防范及保護措施。
(四)學校其他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學校其他突發事件,值周領導、值周教師、上課教師,要第一時間到位指揮。
2、讓學生坐在教室靜候,要堅決阻止學生在教室起哄,或走出教室相互追逐,推搡。
3、馬上安排過道指揮和其他照明用具。
4、及時與有關方面聯系了解情況。
5、若是校內電路問題,可能的情況下,應及時維修。
6、若遇不能修復,值周領導、值周教師、上課教師要組織學生有秩序地離開教室,要教育學生輕上慢下樓梯。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8
為了有效防止學校災害性事故的發生,及時妥善地處置發生在學校突發公共事件,突發衛生事件,最大限度地減輕事件造成的損失,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和學校產財產安全,維護學校的正常秩序和校園穩定,提高學校預防和控制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范各類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應急機構和人員
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曹小革
應急領導小組成員:王宏利、邊曉寧、趙
媛、王天錄 應急組成人員:學校全部教師及工勤人員。
1、總指揮:曹小革
2、聯絡組:王宏利
3、宣傳教育組:邊曉寧、趙
媛
4、疏散組:各班班主任負責;
5、搶救組:各科任教師參與;
6、后勤保障組:王天錄及工勤人員。
二、應急范圍
突然發生對學校正常教育教學活動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妨礙,或對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危害,需要有關部門和學校立即處置的危險事件。
(一)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災;臺風、冰雹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
(二)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學校建筑質量安全事故,學校設備質量安全事故,重大火災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外出大型活動安全事故,外來暴力侵害事故,危險品安全事故等。
(三)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集體食物中毒,傳染性疾病,群發性疾病以及其它嚴重影響師生健康的事件。
(四)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群體 事件,如非法集會、示威游行、集體上訪等;各類統一考試安全突發事件,如試卷泄密、考場失控、群體作弊等。
三、應急原則
1、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
2、遵循“預防為主、積極處置”的原則;
3、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方針,以保護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為最高原則;
4、堅持思想教育和依法辦事,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的原則;
5、堅持果斷妥善處置,謹防矛盾激化的原則。
四、應急部門職責
學校各部門做到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協調,確保人員配齊、措施到位,密切配合、聯絡通暢,各司其職,既有分工又要相互合作。
1、學校校長職責:強化監測與預警,堅持組織教師開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特別是消防、食品衛生、校舍安全等方面檢查;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防治責任制,檢查、督促學校各部門各項突發事件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各負其責,各工作組各司其職,采取有效措施,第一時間
1 趕赴現場,及時、有序地開展處置工作,同時向上級匯報。
2、學校教導德育處職責(邊曉寧、趙媛):負責監測和報告自然災害、社會安全類、事故災難類突發公共事件;廣泛深入地開展突發公共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安全防范意識和法制觀念,加強師生心理健康教育,配合做好參與突發事件人員的思想工作。做好學校治安保衛工作,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協助公安部門維護現場秩序,保護案發現場,控制事態發展,配合做好偵破校園案件的調查取證等工作。
3、學校后勤職責(趙
媛、王天錄):負責監測和報告公共衛生類突發公共事件。加強學校食堂衛生安全管理,加強后勤設施服務檢查,配合做好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開展學校健康教育,做好學校常見病和傳染病的防治;監測學校人群和健康狀況,并根據存在問題采取有效措施或提出處置意見,及時救治學校病傷人員。
4、學校其它處室的職責: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各處室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并采取應急措施,做好事件的前期處置工作,保護好現場,穩定情緒,防止事態擴大。
五、應急運行機制
(一)建立學校突發安全事件的逐級報告制度
一旦荻悉可能發生學校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或發生突發事件后,各處室各教師應當馬上向學校領導報告。學校領導應當在1小時內向學區、市教育局報告。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件的簡要過程、傷亡人數、波及范圍,經濟損失初步估計和事件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已采取的措施及其效果等。同時,隨著事態的發展做好續報工作。特殊時期實行24小時值班和信息報告制度。
(二)先期預防和處置措施 (A)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
學校要根據政府發布的自然災害預警級別落實預防和處置措施,針對本校的特點,重點做好防汛、抗臺工作,消防安全隱患,一旦接到預報,立即進入抗災狀態。
1、一般災情
值班人員向分管領導匯報災情;分管領導進崗到位,通知下屬各部門負責人做好抗災準備。
2、較大災情
分管領導向主要領導匯報災情;主要領導進崗到位;落實防御措施,通知地處危險位置的或有危房的部門做好抗災準備。
3、重大災情
全體領導進崗到位,成立搶險救災領導小組;分管領導向搶險救災領導小組匯報災情;救災指導小組立即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現場,落實搶救救災,處理善后等工作,全力做好師生財產轉移安置和搶險救災,最大限度地減少事件所造成的損失和影響,并把災害情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B)事故災害類突發事件
1、學校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加強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和安全教育,落實安全措施,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2、突發事故發生后,學校有關責任人要迅速趕赴現場救助受傷害師生,同時在第一時間內把事故情況報告處置學校突發公共事件工作領導小組,并撥打“
110、119、120”等報警電話向有關方面求助。
3、組織學生的疏散工作,做好學生家長的安撫工作,阻止學生參加突發事故救援工作。
4、對事故的處置,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中小
2 學校學生人身安全事故預防與處理辦法》中的有關規定和程序處理。
(C)公共衛生突發性事件
根據突發事件的不同級次分類,結合學校的特點,在必要時啟動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
1、傳染病
(1)一般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于一般突發事件的疫情具體措施:啟動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疫情通報;做好進行應急狀態的準備;學校內尚無疫情發生,可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對集體活動要進行控制;傳染病流行時要加強對病人的追蹤管理;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必須加強公共場所的通風換氣,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對廁所、糞便、食堂及飲用水應加強消毒,并加強除“四害”工作;嚴格執行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2)重大突發事件
屬于重大突發事件的疫情,除對接觸者實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進一步采取以下措施:開展針對性的健康教育;掌握全體師生情況并及時上報;對重大傳染病的密切接觸者,學校要配合衛生部門做好隔離、醫學觀察和消毒等工作;加大進出校門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員進入校園;學校根據情況,及時向師生員工通報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3)特大突發事件
屬于特大突發事件的疫情,進一步采取以下措施:實行封閉式校園管理,住校學生不得離開學校,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員的流動情況,教職工外出必須向所在部門請假;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行;對教室、實驗室、食堂、圖書室、體育室、廁所等場所使用期間每日進行消毒,通風換氣;學校每日公布校園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4)校內疫情
校內若出現重大傳染病疫情,應在衛生部門的指導下,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同時要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開展以下工作:根據出現傳染病的各類和病人的活動范圍,相應調整教學方式,可視情況擴大停課范圍,若需全校停課,中小學須報市人民政府批準;采取停課措施的班級或學校,應合理調整教學計劃、課程安排和教學形式。主動、及時、準確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消除不必要的恐懼心理和緊張情緒,維護校園穩定。
2、食物中毒
及時掌握學生健康情況,一旦發生校內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時,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應做好下列工作: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動,并在第一時間報告市教育局、市衛生局;立即將發病師生送往醫院,并協助醫療機構救治病人;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待確認后交予衛生部門處理;積極配合衛生、公安部門進行調查,并按其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落實衛生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處理善后事宜,維持學校正常的教育教育秩序;配合衛生部門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整改意見,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3、預防接種嚴重反應或事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事件,當此類事件,當此類事件發生,學校應迅速報告衛生局、教育局及其他有關部門,請求派遣專業人員進校,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查明事件原因;及時將受害師生送醫院接受救治;盡快采取各項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態的發展;總結經驗教訓,查漏補缺,杜絕隱患。
(三)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
(1)一旦發現有發生此類事件的傾向,事發學校要立即向市教育局和當地派出所匯報,同時組織有關部門、人員,針對不同情況,采取說服教育、思想引導相結合的方法,運用廣播、通告等形式,宣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教育聚集人員通過合法途徑、正當渠道解決問題。
(2)在教育疏導、反復勸散無效或發生聚集鬧事等情況時,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要及時報告市人民政府,配合公安部門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平定事態,堅決果斷處置,防止事態擴大、蔓延。并配合公安部門采取措施對違法人員依法處置,同時做好相關的取證工作。
(3)事態平息后,學校認真總結教訓,檢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改進工作,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對于在事件過程中出現的嚴重違法違紀行為,根據法律、法規和學校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應急保障機制
學校各處室平時應根據要求配備消防器材以及消、殺、滅藥品等救災所需物資。組織和訓練出一支預防和處置學校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隊伍,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后,相關部門要及時,充分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證物資能源供應充足,醫療衛生服務到位。
(五)后期處置措施
1、結果上報,建立檔案
按照逐級報告制度,突發事件過后,要及時向上報告相關情況。報送內容包括事發單位、時間、地點;事故經過、傷亡人數、直接損失;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已采取的措施,需有關部門協助解決的問題;事故報告單位等。
2、排查事件,恢復工作
一方面學校干部立即組織力量,開展修復工作,盡快使學校恢復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另一方面積極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妥善做好善后工作,盡量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3、總結經驗,完善制度
學校各處室認真總結經驗教訓,針對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完善制度,不斷提高對突發事件的處置水平,積極探索穩妥,快速、高效做好學校突發性事件處置工作的新途徑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9
隨著夏季的到來,水上活動日漸頻繁,但其帶來的風險與危害也不能被忽視。溺水事件屢屢發生,事故多發的時間和地點也不定,因此我們需要有一份全面的防溺水安全實施策劃方案,以便在危急時刻依賴其指導和決策。
一、防溺水安全意識的提升
提高防溺水的安全意識,是防范溺水的第一步。在校內、社區、戶外場所等地,應加強防溺水宣傳教育,宣傳防溺水知識、心肺復蘇、打急救電話等基本常識。同時,加強對兒童的安全教育,增強他們在水上活動中的自我保護意識、預防意識和自救能力。
二、建立防溺水安全機制
成立由有關部門、專業機構等組成的防溺水安全機構,進行日常管理、協調、調查、救援,以提供公共服務。特別是在水域開展活動、舉辦比賽時,應及時設置警戒線、安全帶,建立安全稽查站,引導游泳者按要求使用救生裝備,保障游泳者的.生命安全,確保游泳活動的順利進行。
三、加強救援力量建設
為配合防溺水機構,針對不同等級的進水事件組建專業的救援隊伍。該隊伍應該全面具備救援技能,包括水上救援、心肺復蘇、急救等方面,以及對常見的水上軟組織損傷進行身體護理。同時,還應當開展專門的練習、演習、考核,以提高救援隊伍的科學救援能力。
四、完善防溺水裝備
作為防溺水的重要手段,救生裝備indispensable。救生衣、救生圈、救生浮板、救生器材以及用于搶救的哨子、彈簧、纜繩等,應該隨時配備完備、完好、存放有序,以保證消防點、首發點即時機動用兵,圓滿地完成從水中將人進行救出的使命。
五、布置監控設備
水域監控設備具有重要意義。監控設備的安裝應覆蓋水域上空、水面、水下等多個角度,使用高清攝像頭,并可足膝深度的水樣退潮。設備應該及時對監視到的信息進行預警和干預,確保危險信號得到及時的反饋和傳遞,提前預防和避免溺水事故的發生。
總之,“防溺水安全實施策劃方案”不僅是一份工作計劃方案,更是一個需要長期執行的過程,旨在預防和避免千篇一律的溺水事故。我們需要本著“預防為主、救助為輔”的原則,大力展開宣傳教育和機構力量建設,提高防溺水自救和救援能力,并及時引用先進技術,制定有效方案,使廣大人群在奏效的防溺水措施下能夠悠悠然的度過一個無虞的夏日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0
堅持“以人為本”的宗旨,堅持員工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則,務本求實,明確責任。同時,堅持“預防為主、積極處置”的方針,盡一切努力杜絕公司內治安、消防、飲食等方面突發事件的發生,以創建和諧辦公、施工環境為宗旨,建立集團安全應急處理機制,迅速、及時、積極地開展各項處置工作,切實維護公司、職工利益。
1、牢固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切實提高職工的安全自我防護能力。
2、完善安全規章制度,做到早防范、早處置。
3、建立快速應急機制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有效和果斷的措施,確保公司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4、堅持以人為本,員工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則和穩定壓倒一切的原則。
5、堅持領導有力,組織嚴密,制度落實,預防為主,反應迅速,處理得當的原則。
6、成立“綜治平安建設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公司突發事件的.組織、協調和處置。組成人員為:組長:集團董事長;副組長:集團分管副總;成員:工程管理中心、行政辦公室。主要職責:部署治安保衛防范工作,安排、檢查落實公司治安重大事項。
啟動應急預案,應對突發安全事故。
指導、協調公司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
1、公司突發事件發生,立即啟動安全應急預案。
2、及時向公司主管領導報告情況,協調其他部門配合。
3、與駐地公安部門說明情況,請求配合維持公司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4、召開公司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班組長會議,通報情況、穩定人心。
5、確定專人組織調查,保留第一手資料(原始記錄),保護現場或保留物樣,不擅自為事故定性,并寫出事故報告,分別報送相關領導和部門。
6、召開職工會議,通報事件經過,并進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后公司工作、生活秩序的穩定和維護工作。
7、公司全體職工必須堅守各自崗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發布誤導信息,共同做好維護穩定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對活動,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事件引起的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終止與善后等活動,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交通運輸設施毀損,交通運輸中斷、阻塞,重大船舶污染及海上溢油應急處置等,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疏散或者救援人員,提供應急運輸保障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
第三條 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主管全國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轄區內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第四條 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對活動應當遵循屬地管理原則,在各級地方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分級負責、分類管理、協調聯動的交通運輸應急管理體制。
第五條 縣級以上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應急聯動協作機制,共同加強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第二章 應急準備
第六條 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編制并發布國家交通運輸應急保障體系建設規劃,統籌規劃、建設國家級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隊伍、應急裝備和應急物資保障基地,儲備應急運力,相關內容納入國家應急保障體系規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編制并發布地方交通運輸應急保障體系建設規劃,統籌規劃、建設本轄區應急隊伍、應急裝備和應急物資保障基地,儲備應急運力,相關內容納入地方應急保障體系規劃。
第七條 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相關專項應急預案,制定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部門應急預案。
縣級以上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級地方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制定的相關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制定本部門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交通運輸企業應當按照所在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制定的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制定本單位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第八條 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針對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性質、特點、社會危害程度以及可能需要提供的交通運輸應急保障措施,明確應急管理的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監測與預警、處置程序、應急保障措施、恢復與重建、培訓與演練等具體內容。
第九條 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程序應當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應急預案涉及其他相關部門職能的,在制定過程中應當征求各相關部門的意見。
第十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與本級人民政府及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制定的相關應急預案銜接一致。
第十一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本級人民政府備案。
公共交通工具、重點港口和場站的經營單位以及儲運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交通運輸企業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向所屬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 應急預案應當根據實際需要、情勢變化和演練驗證,適時修訂。
第十三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交通運輸企業應當按照有關規劃和應急預案的要求,根據應急工作的實際需要,建立健全應急裝備和應急物資儲備、維護、管理和調撥制度,儲備必需的應急物資和運力,配備必要的專用應急指揮交通工具和應急通信裝備,并確保應急物資裝備處于正常使用狀態。
第十四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根據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實際需要,統籌規劃、建設交通運輸專業應急隊伍。
交通運輸企業應當根據實際需要,建立由本單位職工組成的專職或者兼職應急隊伍。
第十五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應急隊伍應急能力和人員素質建設,加強專業應急隊伍與非專業應急隊伍的合作、聯合培訓及演練,提高協同應急能力。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應急處置的需要,與其他應急力量提供單位建立必要的應急合作關系。
第十六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將本轄區內應急裝備、應急物資、運力儲備和應急隊伍的實時情況及時報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本級人民政府備案。
交通運輸企業應當將本單位應急裝備、應急物資、運力儲備和應急隊伍的實時情況及時報所在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七條 所有列入應急隊伍的交通運輸應急人員,其所屬單位應當為其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和器材,減少應急人員的`人身風險。
第十八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應急處置實際需要鼓勵志愿者參與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對活動。
第十九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建立專家咨詢制度,聘請專家或者專業機構,為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對活動提供相關意見和支持。
第二十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培訓制度,并結合交通運輸的實際情況和需要,組織開展交通運輸應急知識的宣傳普及活動。
交通運輸企業應當按照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的有關要求,制訂年度應急培訓計劃,組織開展應急培訓工作。
第二十一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交通運輸企業應當根據本地區、本單位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類型和特點,制訂應急演練計劃,定期組織開展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演練。
第二十二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鼓勵、扶持研究開發用于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預防、監測、預警、應急處置和救援的新技術、新設備和新工具。
第二十三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根據財政預算情況,編列應急資金年度預算,設立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專項資金。
交通運輸企業應當安排應急專項經費,保障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需要。
應急專項資金和經費主要用于應急預案編制及修訂、應急培訓演練、應急裝備和隊伍建設、日常應急管理、應急宣傳以及應急處置措施等。
第三章 監測與預警
第二十四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并完善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信息管理制度,及時收集、統計、分析、報告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信息。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與各有關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及時獲取與交通運輸有關的突發事件信息。
第二十五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建立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風險評估機制,對影響或者可能影響交通運輸的相關信息及時進行匯總分析,必要時同相關部門進行會商,評估突發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及可能造成的損害,研究確定應對措施,制定應對方案。對可能發生重大或者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的,應當立即向本級人民政府及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告相關信息。
第二十六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交通運輸突發事件危險源管理工作。對危險源、危險區域進行調查、登記、風險評估,組織檢查、監控,并責令有關單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交通運輸企業應當組織開展企業內交通運輸突發事件危險源辨識、評估工作,采取相應安全防范措施,加強危險源監控與管理,并按規定及時向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告。
第二十七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根據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的種類和特點,建立健全交通運輸突發事件基礎信息數據庫,配備必要的監測設備、設施和人員,對突發事件易發區域加強監測。
第二十八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建立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通信系統。
第二十九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交通運輸企業應當建立應急值班制度,根據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種類、特點和實際需要,配備必要值班設施和人員。
第三十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宣布進入預警期后,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根據預警級別和可能發生的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特點,采取下列措施:
(一)啟動相應的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二)根據需要啟動應急協作機制,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溝通;
(三)按照所屬地方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要求,指導交通運輸企業采取相關預防措施;
(四)加強對突發事件發生、發展情況的跟蹤監測,加強值班和信息報告;
(五)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的授權,發布相關信息,宣傳避免、減輕危害的常識,提出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減輕危害的建議、勸告;
(六)組織應急救援隊伍和相關人員進入待命狀態,調集應急處置所需的運力和裝備,檢測用于疏運轉移的交通運輸工具和應急通信設備,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
(七)加強對交通運輸樞紐、重點通航建筑物、重點場站、重點港口、碼頭、重點運輸線路及航道的巡查維護;
(八)法律、法規或者所屬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的其他應急措施。
第三十一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根據事態發展以及所屬地方人民政府的決定,相應調整或者停止所采取的措施。
第四章 應急處置
第三十二條 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應當在各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進行。
第三十三條 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后,發生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部署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第三十四條 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后,負責或者參與應急處置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有關規定和實際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組織運力疏散、撤離受困人員,組織搜救突發事件中的遇險人員,組織應急物資運輸;
(二)調集人員、物資、設備、工具,對受損的交通基礎設施進行搶修、搶通或搭建臨時性設施;
(三)對危險源和危險區域進行控制,設立警示標志;
(四)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次生、衍生災害發生;
(五)必要時請求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協調有關部門,啟動聯合機制,開展聯合應急行動;
(六)按照應急預案規定的程序報告突發事件信息以及應急處置的進展情況;
(七)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按照本級人民政府的委托或者授權及相關規定,統一、及時、準確的向社會和媒體發布應急處置信息;
(八)其他有利于控制、減輕和消除危害的必要措施。
第三十五條 交通運輸突發事件超出本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處置能力或管轄范圍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根據應急處置需要請求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資金、物資、設備設施、應急隊伍等方面給予支持;
(二)請求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協調突發事件發生地周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給予支持;
(三)請求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派出現場工作組及有關專業技術人員給予指導;
(四)按照建立的應急協作機制,協調有關部門參與應急處置。
第三十六條 在需要組織開展大規模人員疏散、物資疏運的情況下,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指令,及時組織運力參與應急運輸。
第三十七條 交通運輸企業應當加強對本單位應急設備、設施、隊伍的日常管理,保證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開展。
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交通運輸企業應當接受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組織、調度和指揮。
第三十八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可以征用有關單位和個人的交通運輸工具、相關設備和其他物資。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
第五章 終止與善后
第三十九條 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負責應急處置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按照相關人民政府的決定停止執行應急處置措施,并按照有關要求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
第四十條 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結束后,負責應急處置工作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評估,并向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本級人民政府報告。
第四十一條
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結束后,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國家有關扶持遭受突發事件影響行業和地區發展的政策規定以及本級人民政府的恢復重建規劃,制定相應的交通運輸恢復重建計劃并組織實施,重建受損的交通基礎設施,消除突發事件造成的破壞及影響。
第四十二條 因應急處置工作需要被征用的交通運輸工具、裝備和物資在使用完畢應當及時返還。交通運輸工具、裝備、物資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毀損、滅失的,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補償。
第六章 監督檢查
第四十三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監督檢查和考核機制。
監督檢查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一)應急組織機構建立情況;
(二)應急預案制訂及實施情況;
(三)應急物資儲備情況;
(四)應急隊伍建設情況;
(五)危險源監測情況;
(六)信息管理、報送、發布及宣傳情況;
(七)應急培訓及演練情況;
(八)應急專項資金和經費落實情況;
(九)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評估情況。
第四十四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轄區內交通運輸企業等單位應急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第四十五條 違反本規定影響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對活動有效進行的,由其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由有關部門依法給予處罰或追究相應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六條 海事管理機構及各級地方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等突發事件的應對活動,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四十七條 本規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實施。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2
為提高對元旦、春節、五一、國慶等重特大節假日期間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保證節假日期間的危險品運輸安全,特制定如下應急預案:
一、成立重特大節假日應急領導小組
為了使本預案有組織、有計劃的實施和開展,公司成立重大節假日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公司董事長擔任,總經理和其它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各部門、科室負責人為成員。重大節假日應急領導小組的主要任務是:及時掌握運輸市場主、客體的動向,全面調節部門關系,加強與各級部門的聯系,積極做好運輸調度工作,深入市場督促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保證制定的的重應急預案得意順利實施。重大節假日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電話:82661855(白天),傳真:
8166199,重特大節假日應急領導小組在啟動應急預案時,有權調配公司所有營運車輛、機動車、公務車輛和駕駛員以及所有人力、物力,并可向公司職工下達指令性任務。
二、特殊天氣運輸方案
1、車輛出車前,各機駕人員做好車輛的日常檢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2、車輛必須配備與所載危險貨物性質相適應的滅火器材、應急處置工具等。
3、及時了解天氣情況,遇特殊天氣,安全部門提前通知機駕人員做好準備工作,能不出車的盡可能不要出車,必須出行的,認真做好各類防范措施,行車途中嚴格遵守安全法規。
4、遇有特殊天氣,單位通過GPS短信平臺,向所有營運車輛發送天氣情況、注意事項、路況信息,及時提醒機駕人員注意安全。
三、車輛遇特發事件應急預案
1、發生一般交通事故
(1)駕駛員迅速向當地110、122報警;
(2)立即車后100米以外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劃定警戒區域,防止二次事故發生;
(3)檢查車上所載貨物是否發生泄漏、倒塌等,如發生泄漏立即采取措施;
(4)密切注意周圍過往車輛和行人,做好監控工作,防止周圍火種靠近。
2、發生危化品泄漏事故
(1)駕駛員、押運員立即向當地撥打110、119等專業救援電話報警。報警時一定要講清車輛所在位置及所運危化品名稱、數量、危化性質、消防方法以及現場的泄漏情況,同時向單位報告。
(2)駕駛員、押運員立即劃定警戒區域,防止過往車輛駛入和閑雜人員進入,杜絕外來火種靠近。
(3)駕駛員、押運員迅速穿戴好防護用品,用隨車隨帶的堵漏用品進行封堵。
(4)如是有毒氣體(如氯氣)泄漏,應立即采取堵漏措施,如無法堵漏,應盡可能將容器在、推至水中,同時立即疏散過往的'車輛和人員,組織周圍車輛和人員向上風轉移,并告知防護方法(一般可用浸過水的毛巾捂住口鼻)。
(5)如有易燃氣體(如氫氣)鋼瓶發生泄漏,要站在上風處向氣瓶潑冷水,使其降低溫度,然后再將閥門旋緊。
(6)如是易燃液體、腐蝕品發生泄漏事故,駕駛員、押運員要及時用砂土或松軟材料吸附,大量泄漏時,特別要注意防止液體流入下水道、河道等地方,以防火災隱情,造成火災事故,同時會造成環節污染。
3發生危化品火災事故
(1)駕駛員、押運員立即向當地撥打110、119等專業救援電話報警。報警時一定要講清車輛所在位置及所運危化品名稱、數量、危化性質、消防方法以及現場的泄漏情況,同時向單位報告。
(2)駕駛員、押運員立即劃定警戒區域,防止過往車輛駛入和閑雜人員進入。
(3)駕駛員、押運員迅速穿戴好防護用品,用隨車隨帶的滅火器材進行滅火。
(4)如所云危化品燃燒放出有毒氣體,即疏散過往的車輛和人員,組織周圍車輛和人員向上風轉移,同時盡可能將車輛移至空曠地帶。
(5)如有易燃氣體鋼瓶發生泄漏燃燒,應盡可能將未著火的氣瓶移至安全地帶,對這火的氣瓶可用霧狀水澆到氣瓶上,使其冷卻,在火勢尚未擴大時,可用適當的滅火器材進行撲救。
(6)如是易燃液體罐車發生火災,盡可能將車輛移至空曠地帶,用大量的水噴淋罐體,使其降溫,同時采取與化學泡沫滅火劑進行撲救。
四、安全防范措施
1、提前安排好重大節假日的值班工作,每班須有領導帶班,確保24小時有人值班,遇有突發事件及時處理,公司主要領導和營運車輛要保持24小時通訊通暢。
2、安全科協助車管部門,在重大節假日前對參加營運的車輛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確保所有營運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對所有從業人員的資質再重新審查一邊,達到逐人逐車過堂,對不符合要求的車輛和人員堅決不準參加節日運輸。
3、安全部門做好車輛的月查工作,特別是要加強車輛安全部件和消防器材的檢查,對在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要及時整改,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4、督促駕駛員做好車輛例保檢查,每日在出車前、行駛中、回場后均要認真做好檢查工作。
5、公司每月組織全體駕、押人員進行安全例會學習,在重大節假日前,重點向駕駛員、押運員宣講節日期間的安全行車注意事項和發生意外時的應急措施和報警方法、消防方法,嚴禁超速行駛、強行超車、疲勞駕車。
6、在節日前,由安全科印發安全簡報的方法,通知每位駕駛員、押運員節日期間的安全行車注意事項,在節日期間,單位再利用GPS短信平臺,經常性的向車輛發送一些天氣信息、安全注意事項、路況信息等。
7、行駛中遇有惡劣天氣,視線不清時,要減速慢行,在不能保證安全行駛時,應選擇安全地點停駛,按規定設置安全標志牌,做好防范措施。
8在行駛過程中,如遇道路堵塞情況時,必須與前后車輛留有一定的安全距離,及時向當地公安交警部門報告,駕駛員、押運員做好其它車輛及過往閑雜人員的監控工作,防止外來火種造成事故發生。
9、一旦發生事故,單位在接到報告后,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根據情況和事態,及時匯報上級主管部門,在最短的時間內,拿出最佳的處置方案。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3
1規章
1.1規范設備的安全、操作和保養作業確保設備在良好狀態下運行。
2范圍
2.1此預案適合于全公司生產設備和輔助設備。
3職責
3.1設備部負責督導操正確操作及維護保養設備。
3.2各事業部負責本文件之維護及監督其執行督導機修人員的維修工作并督導操嚴格按本文件進行作業。
3.3維修人員
3.3.1負責設備的定期保養協助設備工程師督查操日常保養工作。
3.3.2負責設備的維修工作及修后跟進工作。
3.3.3遇故障時協助操調整和處理使設備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
3.3.4及時上報設備的異常情況
3.4事業部負責人及設備部負責人做好設備維修質量的確認。
4內容
4.1安全規程
4.1.1安全要求
4.1.1.1操上崗前必須認真閱讀本文件。
4.1.1.2在未取得操作資格之前不得單獨操作設備。
4.1.1.3設備在開動前必須仔細察看設備的各部分是否正常。
4.1.1.4機器必須保證所有的安全設施處在正常工作情況下才能操作不得隨意拆除任何安全裝置。
4.1.1.5操在清潔設備、拿取設備內的.物品、維修設備以及離開設備時都必須關機或手動。
4.1.1.6發現設備有不正常現象及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停機先自行檢查若為小故障容易即時修復的可自行修理否則應立即通知專業維修人員排除故障。
4.1.2安全注意事項
4.1.2.1設備安裝、維修必須由專業維修人員進行操作工不得隨意拆修。
4.1.2.2電纜破損時要及時報告班長?由班長通知設備部迅速維修更換。
4.1.2.3當有人觸電時不可赤手去拉觸電者應迅速切斷電源當傷者處于昏迷狀態時需要進行初步急救并迅速送醫院搶救。
5操作
5.1設備的操作嚴格按照《設備的安全、操作保養規程》和《作業指導書》進行作業。
6保養
6.1日常保養
6.1.1每天做好設備的日常點檢工作由操完成。
6.1.2每天做好設備的潤滑工作由維修人員完成。
6.2定期保養
6.2.1定期對設備的機械傳動部件及易磨損部件進行檢查發現有損壞情況及時維修更換。
6.2.2定期對設備的電器固定螺絲進行檢查是否有無松動各行程開關和傳感器件靈敏度是否正常。
6.2.3定期對設備進行一、二級保養和中修。
6.2.4定期保養及設備故障維修時須填寫《維修保養記錄表》由維修人員完成。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4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學生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學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校園秩序,營造良好的育人環境,根據上級有關學校安全管理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學生突發事件的預防、預控工作
1、本預案所稱“學生突發事件”主要是指危及學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發性事件,如由心理原因引發的學生自殺、自殘、自虐性事件,學生離校出走或失蹤事件,學生打架或群毆事件,學生重大失竊事件,學生發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惡性事故,學校發生火災事件,學生急病、食物中毒或發生群體性流行疾病等事件。
2、加強學生的日常教育工作,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開展多種形式的教育,增強師生的處理突發事件的意識和能力。
3、組織多層次的預警體系,在各班級設立信息員,建立信息反饋系統,與班主任、年級主任、德育處、安全辦管理人員組成暢通的信息網絡,及時反映各種突發事件的信息。
4、強化管理、增強責任心,各級管理人員加強檢查力度,規范檢查內容,及時發現、處理隱患。
5、完善學生心理咨詢工作,對重點學生進行預控。
6、嚴格學生請、銷假制度。
7、加強學生用餐管理,嚴禁學生叫外賣,加大學生食堂的檢查工作。
二、學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1、學生自殺、自殘、自虐性事件的處理
(1)學生發生自殺、自殘、自虐性事件,知情人員除立即實施救治外,還應及時將情況報告班主任或年級主任、德育處、安全辦,也可直接向學校值班領導、分管德育領導、分管理安全領導或者學校主要領導匯報。
(2)班主任或年級主任、德育處、安全辦獲悉情況后,應立即組織人員將傷員送至校醫室或市區醫院,并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同時向學校領導匯報。
(3)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應及時將情況通知學生家長,并做好家長來校的`接待和安撫工作。
(4)學校組織人員對事件開展調查,必要時應配合公安機關做好情況不明的自殺案件的偵查工作。
2、學生離校出走或失蹤事件的處理
(1)學生擅自離校后,知情人員應及時將情況報告班主任。
(2)班主任在獲悉學生擅自離校的情況后,應立即向年級主任、德育處、安全辦匯報,同時及時在學生中進行調查了解。對去向不明的學生應立即組織查找,及時查明該學生的去向。
(3)在無法查明學生去向的情況下,班主任應該將情況向學校匯報,并及時通知學生家長。
3、學生打架或群毆事件的處理
(1)學生發生小范圍沖突、打架情況,知情人員應立即報告班主任。發生學生群毆事件,知情人員應首先立即報告年級主任、德育處、安全辦,同時將情況報告班主任。
(2)班主任、年級主任、德育處、安全辦在獲悉情況后,應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設法穩定局勢,防止事態惡化。如有人員受傷,應立即組織人員將傷員送至校醫室或市區醫院診治。同時班主任應立即將情況向學校領導匯報。
(3)對大規模學生群毆事件,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在獲悉情況立即向學校主要領導匯報。
(4)發生學生傷亡的,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應及時將情況通知學生家長,并做好家長的接待和安撫工作。
(5)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應及時組織開展調查,盡早向目擊者了解事件的真實情況,查清事件原因和經過,對于重大事件還應配合有關部門的調查取證工作。
4、重大失竊事件的處理
(1)學生發生重大失竊事件后,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安全辦報案,同時將情況報告班主任或年級主任、德育處。
(2)班主任或年級主任、德育處、安全辦應立即采取應急措施,組織保護現場,配合學校開展調查取證工作,并做好失竊學生的穩定工作。
5、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惡性事故的處理
(1)學生發生交通事故,班主任或年級主任、德育處、安全辦在接到通知后,應立即向學校領導匯報,并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
(2)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在獲悉情況應向學校主要領導匯報,并積極配合醫院和交警部門,做好學生的救治和事故處理工作。做好學生家長的接待和安撫工作。
6、學生宿舍發生火災等突發事件
(1)學生宿舍發現火情后,應立即開展滅火,同時立即向學校領導、年級主任、德育處、安全辦報告。
(2)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獲悉情況后,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導現場進行滅火。當火情嚴重無法自行撲滅時,應立即撥打119電話報警。同時立即采取緊急措施,打開消防通道,疏散學生,隔離電源,力爭將損失減到最低。
7、學生急病、食物中毒或發生群體性流行疾病事件的處理
(1)學生發生突發性急病或食物中毒后,應立即報告班主任或年級主任、德育處、安全辦。
(2)班主任或年級主任、德育處、安全辦問明情況后,應立即與校醫室取得聯系,迅速組織人員將患者送至校醫室救治或派車送至市區醫院,同時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
(3)如發生重大急病以至涉及生命危險的事件,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應立即報告學校主要領導,并及時通知學生家長。
(4)如發現學生中發生群體性流行疾病或大面積食物中毒事件,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除立即與醫院取得聯系外,還應及早采取隔離等措施。
8、心理援助與危機干預處理預案
(1)學校應建立學生心理健康檔案,針對存有心理問題的學生要建立定期約見制。
(2)學校對心理疾病嚴重的學生應向學校心理健康指導中心進行個別咨詢或聯系轉介到相關機構或醫療單位。
(3)對于有過激行為(如自殺)、突發精神障礙的個體以及其他嚴重影響校園穩定的危機情況,學校應及時與學校心理援助部門聯系,并通知學生家長。
三、學校一旦發生學生突發事件,應立即啟動應急處理預案,全力投入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
四、學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原則: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的原則。
五、學校成立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由校長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5
一、指導思想:
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為出發點,以責任重于泰山為基本原則,特制定防溺水突發事件預案,能夠統一指揮,有條不紊地進行緊急疏散全校師生,使安全事故損失限制降低到最低范圍。
二、應急處理指揮機構
三、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當發生安全事故時:
1、事故發生時要保持鎮靜,沉著應對,值班人員一邊指揮學生進行緊急集結疏散,一邊以最快速度將發生事故信息傳遞到辦公室和防溺水領導小組。
2、防溺水領導小組人員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聽取事故情況匯報,召集領導小組應急處理會議,馬上按工作職責到現場指揮全校師生進行緊急疏散,協同有關部門搶險救災,全力組織搶救,維持秩序,疏散師生到安全區域,對受傷人員展開救援救護。
組織施救及學生自救,努力將人員傷亡減少到最低程度。具體如下:
(1)、全校用校園喇叭發出緊急集合信號。
(2)、用校園喇叭進行現場指揮疏散。
(3)、各班主任立即指揮學生按順序疏散。
(4)、疏散地點一般以學校操場或周邊高地處為集結點,以遇緊急情況,直接疏散出校門。
(5)、自救時根據事故性質向交警、消防、衛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門緊急求援。
(6)、保護現場,監控險情,關注事態發展。
四、突發事件后處置方法
2、來訪人員門衛要認真審查,進行登記,經學校領導或被訪人員同意后方可進入校園。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加以阻止,不得放行。
4、校醫室做好衛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發生。
5、安全小組負責災后的善后處置工作,及時調查災情損失情況,傷亡人員情況,并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做好受傷人員的救治和災后現場處理、恢復正常教學秩序及重建等工作。
五、學校安全常規管理及疏散措施
1、每周值日教師要嚴格按照值勤制度值日。
2、各班主任要對學生進行遵守秩序、禮貌謙讓、愛護同學的教育,加強學生的自救自護的教育和訓練。
3、學校每月開展一次防安全事故預演,提高自救能力。
4、學校要不定期的對學校設施,尤其是消防設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補救、整改。
預防和應急措施:
1.宣傳教育
(1)、開展多種形式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增加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利用教師會、學生會家長會等形式向師生家長講解防溺水安全知識,爭取師生家長的配合和支持。
(2)、加強宣傳工作和正確的輿論導向,主動、及時、準確地發布有關部門防溺水安全的信息,對學生和教師進行正確的安全防溺水教育。
2.預防措施
(1)對學生加強游泳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不到江邊玩耍,不得私自下江、河游泳,如確須到游泳場游泳的,必須要有家長帶領。
(2)讓學生掌握有關防溺水、自救等知識,在緊急情況下,會進行簡單的處理。
(3)組織學生游泳活動,必須做到認真、周密,通過活動,提高學生防范能力。
3.預警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工作聯絡員”制度,指定專門人員負責每日的監控工作,發現有溺水事故時第一時間內層級上報有關信息,做到不遲報、不漏報、不瞞報。
(2)一旦發生學生溺水事故,應在第一時間內報警、組織施救。
(3)如有傷者,應及時送就近醫院救治。
(4)通知家長,密切配合,共同救護。
(5)組織調查、上報,處理相關事宜。
4.應急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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